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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金積貸款 2025-03-13 0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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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貸款提取國家規范

發布時間: 2022-09-19 05:22:57

A. 我國目前對於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目前大家如果想要使用公積金辦理貸款,那麼首先你必須得有公積金賬戶才行,而且需要連續繳納公積金超過半年以上。除了這個條件以外,那麼我們的個人徵信必須沒有任何問題,要通過銀行的審核以後,才能夠去辦理公積金貸款。如果是想要提取自己的公積金,同樣也要滿足一些條件,你比如說必須是在裝修或者是買房的時候,才可以去申請提取公積金,或者是在退休了之後也可以申請一次性的提取。

當然了,也不是說所有的公司都會為自己的員工繳納公積金,不排除有一部分小型的企業或者是私人企業,至今為止還沒有給自己的員工繳納五金一險。如果是這種情況,其實我們是可以要求讓公司幫我們繳納這些保險還有公積金的,如果公司拒絕,那我們可以讓相關部門介入。

B. 提取住房公積金要具備哪些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2)公積金貸款提取國家規范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C. 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及相關政策說明

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及相關政策說明

一、總則

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是指勝利油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以住房公積金為來源,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為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在購買非油田統一管理的商品住房(以下簡稱商品房)時發放的一種政策性住房貸款。

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以下簡稱組合貸款),是指公積金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運用信貸資金,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商品房的一種貸款,是公積金貸款和商業個人住房貸款的組合。

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商轉公),是指公積金中心繳存職工,將本人(或配偶)已經辦理且尚未結清的商業個人住房貸款轉換成在公積金中心辦理的公積金貸款。

二、貸款條件

借款人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6(含)個月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時還本付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的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證等。

(四)首付款比例不少於所購住房價款的20%。

(五)提供必要的擔保。

(六)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商轉公除應符合公積金貸款的一般規定外,還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的商業個人住房貸款尚未還清。

(二)商轉公貸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權證應已辦妥,並能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三)借款人能及時償還商業個人住房貸款本息,且具備償還公積金貸款的能力。

(四)借款人須為商業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或配偶。

(五)商轉公僅限純商業個人住房貸款轉為純公積金貸款,轉貸前或轉貸後均不能為組合貸款。

(六)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貸款額度、利率和期限

(一)貸款額度

1、最高貸款限額為每位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25萬元(含其他地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2、具體貸款額度在不超過最高限額的情況下按以下方法計算:

(1)選擇住房公積金質押或保證人保證擔保方式貸款的,貸款額度不高於所購住房價款的80%。

(2)選擇抵押擔保方式貸款的,貸款額度取以下3種計算方法的最小值。①所購住房價款的80%。②所購住房價款×借款人資信等級貸款比例。③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12個月×貸款年限×50%(還貸能力系數)。

(3)新建住房價格核定以購房合同等為依據;二手住房價格以交易房產契稅完稅證上註明或推算的房價為依據。

3.商轉公額度還應不超過申請轉貸時的商業個人住房貸款剩餘本金。

(二)貸款利率

一年期貸款實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貸款期限內利率不做調整,執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公積金貸款採取每年確定利率的方法,遇中國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新辦理的貸款按新利率執行;已經辦理過的貸款於次年1月1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

(三)貸款期限

借款人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取整計算;新建住房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二手住房為20年。

四、貸款擔保

(一)抵押

1、期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為房屋抵押+開發商階段性擔保,當借款人房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並辦理抵押登記後,解除開發商階段性擔保。

2、現房、二手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為房屋抵押擔保。

房屋抵押辦理及所有權證保管:房地產開發商在規定時間內為借款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並協助受委託銀行辦理房屋抵押手續,按照規定公積金中心解除房地產開發商擔保保證金;辦理完房屋抵押登記手續後,房屋他項權證由受委託銀行妥善保管,直至該筆公積金貸款結清後,辦理房屋解押手續。

(二)住房公積金質押

由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以其住房公積金余額為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將出質人住房公積金余額之和作為質押物,質押物須達到貸款額100%,並將該部分住房公積金額度在貸款償還期間予以凍結。在質押期間,出質人可以按規定提取超過質押額度的住房公積金,也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三)保證人保證

由兩名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並將保證人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賬戶在貸款償還期間予以凍結。保證人提供保證擔保前連續六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實際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取整計算。保證期間,保證人可以按規定提取超過一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住房公積金,但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五、貸款資料

(一)身份證、戶口簿、婚姻關系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購房證明材料(購房合同等)原件及復印件。

(三)預付房款票據原件及復印件。

(四)個人信用報告原件。

(五)勝利油田職工住房資金信息表(其他地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市中心出具的繳存貸款證明、最近6個月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申請商轉公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一)辦理原商業個人貸款所購房屋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二)原商業個人貸款銀行出具的轉貸人還款記錄和截止轉公積金貸款申請日的原商貸余額及剩餘期限的證明。

(三)用於抵押房產的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六、貸款流程、審批和發放

(一)商品房公積金貸款

1、借款人向所在繳存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提交貸款申請表;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對相關資料和住房進行核查,完成《貸前調查面談記錄》,根據《資信評估表》劃分信用級別;錄入申貸數據後上報公積金中心,同時提交有關資料。

2、公積金中心自初審之日起10日內做出貸款審批決定,對准予貸款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對不予貸款的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3、借款人通過審批的,持相關材料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擔保手續。

4、貸款、擔保手續辦理完畢,公積金中心將貸款資金劃至受委託銀行;受委託銀行以轉賬方式將借款人的貸款劃入售房單位或售房人在銀行開具的賬戶。

(二)組合貸款

1、借款人向所在繳存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提交貸款申請表;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對相關資料和住房進行核查,完成《貸前調查面談記錄》,根據《資信評估表》劃分信用級別;錄入申貸數據後上報公積金中心,同時提交有關資料。

2、公積金中心自初審之日起10日內做出貸款審批決定,對准予貸款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對不予貸款的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3、借款人通過公積金中心審批的,持相關材料到委託銀行窗口進行商業個人住房貸款部分的申請和審批.

4、借款人通過受委託銀行審批的,辦理組合貸款的貸款、擔保手續。

5、貸款、擔保手續辦理完畢,公積金中心將貸款資金劃至受委託銀行;受委託銀行以轉賬方式將借款人的貸款劃入售房單位或售房人在銀行開具的'賬戶。

(三)商轉公

1、已辦理商業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所在繳存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提交貸款申請表;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對相關資料和住房進行核查,完成《貸前調查面談記錄》,根據《資信評估表》劃分信用級別;錄入申貸數據後上報公積金中心,同時提交有關資料。

2、公積金中心自初審之日起10日內做出貸款審批決定,對准予貸款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對不予貸款的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3、借款人通過審批的,以自籌資金還清原商業個人住房貸款,持相關材料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擔保手續。

4、貸款、擔保手續辦理完畢,公積金中心將貸款資金劃至受委託銀行;受委託銀行以轉賬方式將借款人的貸款劃入借款人在銀行開具的賬戶。

七、貸款償還

(一)還款方式

1、 一次還本付息還款方式

僅限借款期限為1年(含)以內的。

2、等額本息還款方式

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息,其中每月貸款利息按月初剩餘貸款本金計算並逐月結清。

3、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借款人將本金分攤到每個月內,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還款日之間的利息。

(二)正常還款

從貸款發放的次月起,受委託銀行按月在借款人的還款賬戶中扣劃還貸本息。如因還款賬戶金額不足造成貸款逾期,借款人應按規定支付逾期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三)提前還款

借款人自借款合同簽訂1年後,可到簽訂合同的受委託銀行辦理提前還清貸款手續,也可在歸還上期應還貸款本息後,辦理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金手續,每次提前還款金額不低於1萬元,累計不超過3次。

八、其他約定

(一)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發放貸款。

(二)購買單體車位、單體車庫、商鋪等,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在公積金中心簽約立項的低密度住宅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

(三)借款人應如實向公積金中心、受委託銀行提供個人信息和有關借款申請資料。如有隱瞞或不實,公積金中心有權暫停其五年內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資格。

(四)申請貸款時應充分考慮自身還款能力,選擇適當的受委託銀行、貸款額度、期限和還款方式,確定後一般不得更改。

(五)辦理組合貸款時,公積金貸款部分和商業個人貸款部分應同時具備放款條件,且原則上兩部分一起進行放款。

(六)辦理商轉公時,借款人先到公積金中心辦理商轉公申請手續,經公積金中心審批同意後再按約定時間償還商業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選擇的商轉公受委託銀行原則上應當與原商業個人住房貸款銀行一致。借款人申請商轉公後,須在兩個月內還清商業個人住房貸款並經公積金中心和受委託銀行確認,否則視為申請人主動撤銷本次貸款申請。

(七)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每年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同一筆購房貸款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已償還的購房貸款本息之和或申請提前還款的本金。貸款逾期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1年內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九、附則

(一)以上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本辦法由公積金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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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1、首先要有自己的公積金賬戶;

2、在有公積金賬戶的前提下,申請貸款當月之前必須連續足額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或者累計繳存公積金一年以上,並且目前仍在繳存公積金的才有資格申請貸款。有的地方規定不一樣,具體細節大家可以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3、如果夫妻雙方二人不管哪一方有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那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

4、如果有未還清並且數額較大的貸款或有徵信污點,那也將不能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

5、貸款人的年齡與貸款年限之和必須小於70歲,舉個例子,比如你現在40歲,你申請貸款30年,那公積金管理中心就不會批准;

6、貸款前,商品房買賣合同必須簽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第三十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准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略高於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准制定。

E. 鐵路公積金提取新規定2021

鐵路公積金提取新規定2021,在鐵路分中心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6個月及以上的在職職工,在購買鐵路系統自管房時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具體情況如下: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65周歲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4、貸款用途明確,符合國家規定,且可提供相關證明;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F. 公積金貸款提取條件有哪些

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條件有:無房戶支付房租的;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賬戶已封存6個月以上或住房公積金停繳24個月以上且賬戶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G. 宿州公積金貸款規定

公積金貸款規定:借款人信用良好,職業收入穩定;參與住房公積金制度,無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貼現貸款;購房合同、城市永久居留或有效居留。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購房類公積金提取要件:
1、身份證原件;
2、夫妻雙方均提取或房屋所有權人的配偶申請提取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戶口本或結婚證原件);
3、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書》;
4、《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契證》原件(沒有的,需提供納稅申報表);
5、集體土地產權購房金額難以判定的,需提供鄉鎮級以上有關政府部門出具的房屋價值證明。回遷住房購房金額難以判定的,需提供增加面積稅費發票原件;
6、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尚未發放的除外)。
二、租房類公積金提取要件:
1、職工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原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已婚職工提供《結婚證》或《戶口本》,未婚或離異需提供單身證明;
3、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書》;
4、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H. 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規則

一、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規則是什麼
1、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規則如下:
(1)申請人在所在城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2)申請人及配偶目前在所在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3)申請人及配偶目前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等約定提取委託;
(4)申請人及配偶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賃費用;
(5)申請人及配偶的租賃行為應符合所在城市房屋租賃相關規定。
2、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第六條
加強組織領導,嚴肅法紀,切實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合法權益
加強和改進住房公積金管理,關繫到廣大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合法權益的維護,關繫到城鎮住房建設和居民居住水平的提高。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調整工作的領導,統一部署,精心組織,保證調整工作的順利實施。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進一步加強對各地貫徹《條例》的指導和監督。
為了促進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規范發展,由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家經貿委、監察部、勞動保障部、審計署、法制辦、中編辦、全國總工會的負責同志以及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有關專家,組成住房公積金工作聯席會議,定期召開會議,研究住房公積金發展規劃、政策,協商解決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等。
各地要嚴格執行《條例》有關規定,對住房公積金管理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要堅決查處和糾正。對目前(2002年)已被擠占、挪用的住房公積金,由原決策機構和決策人負責,於2002年6月底前全部收回;對違規發放的項目貸款,要在2002年底前全部收回。因違規使用住房公積金而造成資金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及有關領導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在機構調整過程中,嚴禁借機私分錢物、侵吞國有資產、突擊提職、揮霍浪費;違反規定的,一律從嚴查處。
二、租房提取公積金辦理流程是什麼
租房提取公積金辦理流程如下:
1、提供材料。申請人因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租住住房但無法提供租房合同和租房發票的,自批准之日起按每月一千五百元標准每季度提取提取一次,需提供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2、,住房公積金櫃台審核辦理。本人辦理的,由本人攜帶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