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人在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以公司名義貸款為自己所用屬於違法嗎
不違法但違規。此貸款未用於公司可以認定為個人債務。
B. 公司股東可以利用公司去貸款嗎
這肯定是不可以的。要用公司去貸款是必須要有抵押的,而一般的股東是沒有能力利用這些的,只有公司的最大權利人董事長有這個權力。
C. 法人個人房產抵押以公司名義貸款自用
您好,這個情況屬於個人從公司借款,需要經過股東會決議通過。貸款無法償還的情況下,公司應當承擔責任,擔保人房產承擔擔保責任。股東以出資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D. 法人以公司名義貸款私用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私自借款,其他股東要不要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個人名義,一種是公司名義:
個人名義:
股東以個人名義借款的屬於個人債務,其他股東沒有責任。
公司名義:
以公司名義借款的,要區分實際情況,如果借款合同有公章,借款入公司賬戶,第三人不知情,屬於公司債務,以公司資產清償,該股東給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其他股東可以追償。
如果借款合同不足夠認定為公司債務的,按個人債務處理。借款人和出借人惡意串通損害公司利益的,其他股東可以主張借款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E. 公司大股東用營業執照貸款私用算挪用公款嗎
公司大股東用營業執照貸款,然後私用的,算挪用公司財稅或者是侵佔公司財產。
F. 法人在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以公司名義貸款為自己所用屬於違法嗎
法人在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以公司名義貸款為自己所用,這種情況當然是屬於違法的,很明顯這種行為侵害了股東的權益,股東完全可以追究其責任。
G. 股東利用公司貸款股東不知情
你好,股東沒有經過股東會決議擅自以公司名義貸款,如果該股東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就無權以公司名義貸款。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如果銀行知道或應當知道該股東無權代表公司以公司名義貸款仍然貸款,則銀行不構成善意,該貸款合同無效,公司無需承擔責任。另一種情況是,如果該股東在貸款時,銀行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該股東無權代表公司貸款,則銀行屬於善意第三人,貸款合同有效,公司需要向銀行承擔還款義務,公司還款後,可以向該股東追償。股東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且向銀行貸款時沒有提供股東會決議即擅自以公司名義向銀行貸款,銀行對此負有合理審查義務,現在銀行沒有審查,把錢貸給了你們公司,具有一定過失,你們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貸款合同無效,公司不負有還款義務,只能向該股東主張還款。當然,你們公司也可以在事後選擇追認,承認該貸款合同有效。公司的法人以個人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生產經營,公司應當承擔還款責任,但是在一般情況下,公司的股東不需要承擔償還義務。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是獨立的民事主體,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和能力。所以說,如果公司法人與他人簽訂借貸合同,所產生的債務也由公司承擔,股東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但一些特殊情況下公司產生的債務股東要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三十八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三條 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十三條 第二款 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已經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