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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詐騙擔保公司的責任

發布時間: 2022-11-27 20:03:22

⑴ 虛假抵押物騙貸擔保,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如果擔保人知情是虛假擔保物,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和執法理念,擔保人可能會構成貸款詐騙罪,擔保人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擔保人不知情在有些情況下,為了體現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則,只要舉證證明自己不知情,就可以免除或者減輕相應的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⑵ 借款人詐騙擔保人脫責

法律分析:借款人構成詐騙罪的,擔保人是否免除責任要根據下列情況來認定:

1、擔保人不知道對方實施詐騙,而且擔保人也是受詐騙提供擔保的,可以確認擔保無效,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2、擔保人雖然不知道對方實施詐騙,但借款人沒有詐騙擔保人,其是自願提供擔保的,應當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3、擔保人明知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詐騙的事實,或者參與其中的,構成詐騙罪的共犯,不僅應承擔還款責任,還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⑶ 我用房子抵押在銀行貸款,但錢被騸子騸走了,擔保公司應承擔責任嗎

你用房子作抵押擔保在銀行貸款,擔保公司只對你還款給銀行承擔責任,至於你的錢被騙子騙走,和擔保公司是沒有任何關系的,擔保公司不會承擔任何責任的。

⑷ 虛假抵押物騙擔保公司是犯罪嗎

(一)虛假 抵押 物騙擔保公司的行為屬 詐騙罪 虛假抵押物騙擔保公司屬於 貸款詐騙罪 。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中國1997年 刑法 典第193條對貸款詐騙行為進行了規制,但是仍然存在著諸多不足,理論界和司法實務界對此也有大量的爭議。本文從兩個爭議較大的層面入手展開探討,指出立法的不足,結合國外的先進立法例,提出立法完善的建議,以求實現刑法保護信貸秩序、防範金融風險、維護國家經濟運行安全的目的。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首先,本罪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行為。所謂虛構事實,是指編造客觀上不存在的事實,以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信任;所謂隱瞞真相,是指有意掩蓋客觀存在的某些事實,使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產生錯覺。根據本條的規定,行為人詐騙貸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 這種情形近年來屢有發生,僅在 上海 一地,一年就發生假引資的詐騙幾十起,案犯一般是偽造國外某財團的巨額資金或者「在美國的愛國華人」的巨額私人存款要以優惠條件存人某銀行,以騙取銀行的貸款和手續費。此外,還有許多犯罪分子編造效益好的投資項目,以騙取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 (2)使用虛假的經濟 合同詐騙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 為支持生產,鼓勵出口,使有限的資金增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有時也要根據經濟合同發放貸款,有些犯罪分子偽造或使用虛假的 出口合同 或者其他短期內產比很好效益的經濟合同,詐騙跟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如犯罪分子張某偽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貨合同,並以虛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銀行申請了幾百萬元的貸款後攜款潛逃。 (3)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 所謂證明文件是指擔保函、存款證明等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時所需要的文件。如某公司通過銀行內部的工作人員開出了一張虛假的存款證明,並以此向另一 銀行貸款 幾百萬元。 (4)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騙取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 這里的產權證明,是指能夠證明行為人對房屋等不動產或者汽車、貨幣、可隨時兌付的票據等動產具有所有權的一切文件。如罪犯張某以偽造的某房屋開發公司 房產證 明為抵押,騙取某銀行貸款一百餘萬元。 (5)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偽造單位公章、印鑒騙貸的;以假貨幣為抵押騙貸的;先借貸後採用欺詐手段拒不還貸的等情況。 本項規定的精神是不論行為人以何種方法詐騙貸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司法實踐中,行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其行為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 (1)貸款後攜帶貸款潛逃的;(2)未將貸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揮霍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 (3)使用貸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4)改變貸款用途將貸款用於高風險的經濟活動,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 (5)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改變貸款用途,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 (6)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等等情形。其次,詐騙貸款必須達到「數額較大」。至於何謂「數額較大」有待於有權機關作出解釋。 (三)處罰 (1)自然人犯本罪的, 處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況。其中數額巨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其他嚴重情節,則是指下列情節之一者:(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 行賄 ,數額較大的;(2)揮霍貸款,或者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3)隱匿貸款去向,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4)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5)假冒他人名義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所謂情節特別嚴重,是指詐騙貸款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參照《解釋》,前者即數額特別巨大,是指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後者即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下列情節之一者:(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巨大的;(2)攜帶貸款逃跑的;(3)使用貸款進行犯罪活動的。 (2)單位犯本罪的, 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很多時候,看似沒有多大問題的事情實則在不知不覺中就已經觸犯法律,本篇羅列了貸款詐騙罪的種種,望大家引以為戒,不然肯定會受到嚴重的處罰,得不償失,悔不當初!另外在 虛假抵押物騙擔保公司 的行為在,擔保公司也應提高警惕,核實抵押物品,不可馬虎大意,大意失荊州啊。

⑸ 詐騙罪的擔保人要承擔責任嗎

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如果在債權人犯詐騙罪過程中,擔保人對此並不知情的,擔保人不構成犯罪。但是擔保人仍需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如果擔保人的責任是一般保證責任,擔保人只需要在債務人無法承擔債務時承擔保證責任,如果擔保人的責任是連帶保證責任,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擔保人承擔債務。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債務被認定為詐騙,不必然導致擔保人不承擔責任。詐騙罪的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這個要看債務人的行為是否被認定為詐騙。如果構成詐騙罪,則擔保人不用承擔責任,否則,擔保人應當承擔責任。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⑹ 公司做貸款詐騙應該如何處理

單位無法構成實施貸款詐騙罪的主體,應對犯本罪的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十一條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⑺ 債務人詐騙罪,擔保人的責任

債務人犯詐騙罪的,擔保人需要根據擔保范圍來認定責任,如果在債權人犯詐騙罪過程中,擔保人對此並不知情的,擔保人不構成犯罪。但是擔保人仍需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如果擔保人的責任是一般保證責任,擔保人只需要在債務人無法承擔債務時承擔保證責任,如果擔保人的責任是連帶保證責任,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擔保人承擔債務。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如果是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如果債務人構成詐騙罪,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有例外情況,如果保證人知道或應該知道債務人詐騙,參與詐騙的,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於債務人犯詐騙罪的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擔保責任來進行認定,特別是不同的詐騙罪嚴重程度所認定的責任是不同的,相關人員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擔保方式和擔保責任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如果是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⑻ 借款人詐騙擔保人責任

法律分析:借款人涉嫌詐騙擔保人一般沒有責任。如果借款人獲取貸款採取的方式是違法的,就是以詐騙為目的的,那麼借款合同無效,相應的擔保合同也會隨之無效。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⑼ 騙取貸款罪擔保人能否免責

法律分析:借款人構成詐騙罪的,擔保人是否免除責任要根據下列情況來認定:1、擔保人不知道對方實施詐騙,而且擔保人也是受詐騙提供擔保的,可以確認擔保無效,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2、擔保人雖然不知道對方實施詐騙,但借款人沒有詐騙擔保人,其是自願提供擔保的,應當繼續承擔擔保責任。3、擔保人明知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詐騙的事實,或者參與其中的,構成詐騙罪的共犯,不僅應承擔還款責任,還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八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向債權人提供債務人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債權人放棄或者怠於行使權利致使該財產不能被執行的,保證人在其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的價值范圍內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