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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學貸款注冊流程 2025-03-06 18:26:38
純公積金貸款待合同確認 2025-03-06 18:18:11

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

發布時間: 2023-02-28 01:14:33

Ⅰ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續貸的流程是什麼 知情人士

國家開放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一年一貸。

生源地助學貸款流程

1、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

2、合同簽訂

①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

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

③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④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3、合同回執

①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

②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

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

④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⑤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4、貸款發放

①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

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5、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1)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

貸款的申請和發放

(十一)經辦銀行發放的國家助學貸款屬於商業性貸款,納入正常的貸款管理。

(十二)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學生每年申請、經辦銀行每年審批的管理方式。

(十三)經辦銀行負責確定國家助學貸款的具體發放金額,其中:用於學費的金額最高不超過借款學生所在學校的學費收取標准;用於生活費的金額最高不超過學校所在地區的基本生活費標准。

(十四)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必須具有經辦銀行認可的擔保,擔保人應當與經辦銀行訂立擔保合同。

(十五)確實無法提供擔保、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特困生貸款。特困生貸款由學校提出建議,報上級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審批後,由經辦銀行按有關規定辦理貸款手續。

(十六)經辦銀行核批國家助學貸款,並將已批准發放貸款的學生名單及其所批準的貸款金額反饋相應的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和學校,學校上報上級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備案,並配合經辦銀行加強貸款管理。

貸款期限、利率和貼息

(十七)國家助學貸款的經辦銀行根據學生申請,具體確定每筆貸款的期限。

(十八)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

(十九)為體現國家對經濟困難學生的優惠政策,減輕學生的還貸負擔,財政部門對接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給予利息補貼。

學生所借貸款利息的50%由財政貼息,其餘50%由學生個人負擔。財政部門每年按期、按規定向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撥付貸款貼息經費。

(二十)國家鼓勵社會各界以各種形式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助學貸款擔保和貼息。

貸款回收

(二十一)學生所借貸款本息必須在畢業後四年內還清。為保證國家助學貸款的回收,學生畢業前必須與經辦銀行重新確認或變更借款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此項手續辦妥後,學校方可辦理學生的畢業手續。

(二十二)在借款期間,學生出國(境)留學或定居者,必須在出國(境)前一次還清貸款本息,有關部門方可給予辦理出國手續。

凡需轉學的學生,必須在其所在學校和經辦銀行與待轉入學校和相應經辦銀行辦理該學生貸款的債務劃轉後,或者在該學生還清所借貸款本息後,所在學校方可辦理其轉學手續。

退學、開除和死亡的學生,其所在學校必須協助有關經辦銀行清收該學生貸款本息,然後方可辦理相應手續。

(二十三)特困生貸款到期無法收回部分,由提出建議的學校和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共同負責償還(其中:學校償還60%,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償還40%)。

學校所需的償還貸款資金在學校的學費收入中列支;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所需的償還貸款資金,在財政部門批准後的貼息經費中專項列支,專款專用。

(二十四)借款學生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罰息。

(二十五)對未還清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其接收單位或者工作單位負有協助經辦銀行按期催收貸款的義務,並在其工作變動時,提前告知經辦銀行;經辦銀行有權向其現工作單位和原工作單位追索所欠貸款。

Ⅱ 國家開發銀行的助學貸款最低貸款時限是6年,那我想在畢業後就還清可以嗎

在開發銀行申請的助學貸款,最低貸款時限是6年時間,你想在畢業後就還清是可以的,這個屬於提前還款,需要支付逾期後才可以提前還款。

Ⅲ 國家助學貸款怎麼發放

發放方式: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放。 《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 第四條 為保證國家助學貸款制度的順利實行,由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工商銀行組成全國助學貸款部際協調小組(以下簡稱:部際協調組)。教育部設立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作為部際協調組的日常辦事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相應的協調組織和管理中心。 大學生助學貸款政策如下:
常用的大學生助學貸款一般有兩類: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貸款資金主要用於學生繳納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的大學生助學貸款重要組成部分。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銀行助學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支持教育事業的發展,加速人才培養,各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社(以下簡稱貸款人)均可根據《貸款通則》自主辦理助學貸款。
第二條助學貸款可採取無擔保(信用)助學貸款和擔保助學貸款方式。
第三條貸款人對高等學校的在讀學生(包括專科、本科和研究生(以下簡稱借款人))發放無擔保(信用)助學貸款,對其直系親屬、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發放無擔保(信用)助學貸款和擔保助學貸款。
第四條高等學校的在讀學生申請助學貸款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入學通知書或學生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同時要有同班同學或老師共兩名對其身份提供證明。
第五條高等學校在讀學生申請助學貸款要按規定填寫借款合同,承諾離開學校後向貸款人提供工作單位和通訊方式,承諾貸款逾期一年不還,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貸款人在就學的高等學校或相關媒體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證號碼,予以查詢。
第六條助學貸款的最高限額不超過學生在讀期間所在學校的學費與生活費。
第七條助學貸款的期限一般不超過八年,是否展期由貸款人與借款人商定。
第八條助學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貸款利率執行,不上浮。
第九條助學貸款採取靈活的還本付息方式,可提前還貸,或利隨本清,或分次償還(按年、按季或按月),具體方式由貸款人和借款人商定並載入合同。貸款本息提前歸還的,提前歸還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時間計收利息;貸款本息不能按期歸還的,貸款人按規定計收罰息。
第十條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或利息補貼的,其貼息比例、貼息時間由貸款人或借款人所在學校與貼息提供者共同商定。
第十一條借款人要恪守信用,如因各種原因離開學校後,應主動告知貸款人其最新通訊方式和工作單位,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二條高等學校應對在讀學生申請助學貸款和貸款人發放、收回助學貸款的管理工作予以協助。如借款人在校期間發生轉學、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傷亡等情況,借款人所在學校有義務及時通知貸款人。
第十三條貸款人要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的操作規程,改進服務,加強對助學貸款發放和收回的管理,提高助學貸款的使用效益。

Ⅳ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什麼的方式

法律分析: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放。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第十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學生每年申請、經辦銀行每年審批的管理方式。

Ⅳ 生源地助學貸款由學校哪個部門管理

生源地助學貸款由學校勤工助學貸款中心辦理。

主要有四種貸款形式: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對學生辦理的無息借款;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都應積極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與合作的銀行共同為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辦普通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學生要注意學校招生簡章或錄取通知書中的相關說法。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助學貸款

Ⅵ 國家助學貸款流程

助學貸款的流程是:

第一步:

學生應准備好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以及本人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等材料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或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借款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填寫貸款申請表,將資料提交上去。

第二步:

生源地助學貸款是由學生戶籍所在地的資助中心對學生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就會指導學生簽訂貸款合同,並去經辦銀行開立個人賬戶;同時會開具借款合同回執單,學生將回執單交給學校,學校會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完成後再把回執單寄回學生戶籍所在地資助中心。而當地資助中心會整理好資料後上交給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由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銀行進行最終審批。

國家助學貸款則是由學校的學生資助部門負責對學生的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核查學生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確認資料真實無誤後,就會交由經辦銀行進行最終審批。

Ⅶ 助學貸款需要每年都申請嗎

助學貸款是每年都要申請一次的。借款學生若要進行續貸,那就需要在指定時間內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進入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然後找到貸款申請選項在線填寫續貸聲明進行提交。貸款簽訂方式可以選擇資助中心現場簽訂,也可以選擇網上簽訂合同、遠程受理協議。
拓展資料:
大學生助學貸款(Student loans)一般指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
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畢業後分期償還,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貸款形式
主要有四種貸款形式: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對學生辦理的無息借款;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
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其違約行為將被載入金融機構徵信系統(如果連續逾期三個月就會在銀行個人徵信系統里被記為不良記錄),房貸將無法獲批。
代償政策
高校畢業生入伍享受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本息高於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補償或者代償;低於6000元的,按照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兩者就高的原則,實行補償或代償。
入伍前在校期間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具體標准同應屆畢業生。同時,國家對申請退役復學的高校在校生給予學費資助政策,資助學費最高不超過6000元,年學費高於6000元的按6000資助,低於6000元的按實際資助]。
助學貸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學生畢業後實際償還的利息,將按照當年同期利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