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靠銀行貸款收購一家公司的股份
1、收購股權的貸款叫做並購貸款。
2、並購股權貸款發放對象是企業,不針對個人。
3、所謂並購貸款,即商業銀行向並購方企業或並購方控股子公司發放的,用於支付並購股權對價款項的本外幣貸款。是針對境內優勢客戶在改制、改組過程中,有償兼並、收購國內其他企事業法人、已建成項目及進行資產、債務重組中產生的融資需求而發放的貸款。
並購貸款是一種特殊形式的項目貸款。 普通貸款在債務還款順序上是最優的,但如果貸款用於並購股權,則通常只能以股權分紅來償還債務。
B. 公司有貸款可以股權轉讓嗎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公司資產獨立,所以公司的貸款並不是股東的貸款,有貸款並不影響股權轉讓,除非貸款合同中有限制公司股東進行股權轉讓條款。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自股權轉讓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1、申報資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原股東會決議。(全體老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主要內容:轉讓雙方當事人、轉讓的股權份額及股權轉讓價格、受讓者,其他股東優先受讓權利的行使情況等;股權轉讓後公司的股本結構;
2、股權轉讓協議書。(轉讓雙方簽署,自然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蓋章)主要內容:協議雙方的名稱(姓名);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轉讓的股權的交割日期;股權轉讓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生效方式;協議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內容(包括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途徑等)。
3、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全體新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主要內容:因股東變更涉及到的其他有變動的事項(包括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組織機構人員的變更等)。
4、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董事會成員(3至13人),監事會成員(3人以上),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提交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聘任公司總經理;提交監事會決議,選舉監事會主席。
不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執行董事(1人)、監事(1至2人),聘任總經理,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修正案須寫明修改後完整內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5、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股東是企業的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的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由單位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名並署明與原件一致)。《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蓋章)。
如組織機構有變動,視情況提交《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C. 公司有股東的股份被銀行凍結了,他佔20%,公司可以以影響貸款的名義申請法院將其凍結的股份強制拍賣不
既然是被銀行凍結,那麼處置就必須取得銀行的同意,如果處置這部分股份的金額大於銀行貸款本息,那麼銀行一般願意處置的,不過這一般要全體股東同意,如果股東意見不一,只有銀行可以提起強制拍賣。
D. 法人以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但有公可資產作佐證,這種公司可以買賣嗎合法不
法人以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但有公可資產作佐證,這種公司可以買賣,合法。
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進行相關公司業務,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個人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公司經營應在法律上沒有限制性規定。但相關還款責任由法定代表人個人承擔。
公司以個人名義貸款,是要求法人簽字的。你說的這種情況,既然是你做的貸款,將來只要還不上貸款,你都要承擔法律責任的,貸款人是你,責任是沒法脫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