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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人員申請助學貸款

發布時間: 2023-04-15 17:02:31

A. 家裡有公職人員可以辦生源地貸款

隨著科技的進步和社會的發展,現在很多人基本上都已經收到了大學的錄取通知書。但是有一些人家庭困難並且上的是民辦學校的話,那麼無疑又是一筆非常重的負擔。所以國家在知道的這個事情之後,也開始在各地開展了助學貸款這一個項目。助學貸款可以說是貧困家庭學生的一個福音了,學生再也不用擔心自己考上了而因為經濟問題下來輟學了。但是辦助學貸款也是需要有一定條件的,並不是什麼人都能夠辦。家裡有公職人員可以辦生源地貸款嗎?

三、注意事項

在辦理助學貸款的時候,大家要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還有錄取通知書以及共同借貸人的身份證。先在網上填寫個人的信息,填寫完之後相關的工作人員會給大家一張表填寫自己家裡面人的情況。等到這些都完成之後,可以把身份證和錄取通知書交給相關的管理人員進行拍照以後就可以了。

B. 公職人員子女可以申請助學貸款嗎

公職人員子女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但需滿足以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父母是公職人員,有因家庭納仿罩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可以申請助貸。
國家助學金是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家庭經濟困難洞鬧學生的關懷,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的助學金。
申請貸款時,貸款人需要准備資料分為以下幾類:
1、個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居住證、戶口本、結婚證等信息;
2、提供穩定收入來源證明:銀行流水單,勞動合同等;
3、提供穩定的住址證明:比如房屋租賃合同,水電繳納單,物業管理等相關證明;
4、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
國家助學金全國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具體標准,中央高校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
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1月15日前完成評審。
國家助學金各年按10個月發放,高校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 》
第一條 國家助學貸款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和台灣地區)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第二條大旅 國家助學貸款是以幫助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日常生活費為目的,運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重要形式。

C. 國家公職人員的子女上大學能申報助學補助金嗎

這種情況不屬於家庭經濟困難戶,不應享受助學金待遇。建議把機會留給更需要的人。

D. 家裡有公職人員能辦生源地貸款嗎

對於許多人來說,通常也想要了解家庭裡面有公職人員,這個時候如果上大學的學生是能夠辦生源地貸款的嗎?那麼就這樣的一個層面來說,我們可以發現生源地貸款其實就是這樣的一些學生的經濟狀況是比較的貧困的。所以在遇到這樣的一些問題的時候,助學貸款是貧困家庭的學生一個福音。那麼如果自己家裡面是有一些公職人員的話,就說明這一個家庭是不具備申請大學助學貸款的資格的,因為不符合相關的一些條件。

而且這樣的一些人群,家裡面通常還會有一些貧困證明,或者是一些證書來幫助他們自己獲得這樣的一些助學貸款。雖然說我們自己非常的羨慕,但是由於家裡面有公職人員,或者是家庭的資格不夠的話,我們自己就不能夠去申請。

E.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1】.申請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申請人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或取得有效錄取通知書的全日制新升、高校在讀本專科生、研究生等。
【3】.家庭經濟困難,家庭所獲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
【4】.當年沒有獲得其他助學貸款。
生源地助學貸款是國家針對家庭貧困的學生的一項惠民政策,在規定時間內還款,學生將不用支付任何費用。
拓展資料
一、工具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
3.戶口簿、戶口簿復印件
4.學生證/錄取通知書復印件
二、操作方法:
01
不同地方可能辦理的地點不一樣,我們這邊是在市政服務中心辦理的。一定要提前查詢好辦理的地點,不然出門都不知道往哪裡走~
02
帶上錄取通知書(非應屆生可以帶學生證)和之前提到的需要提前准備的資料,去你們當地辦理此業務的地方,找到教育類服務窗口,聲明你的來由,就可以開始辦理了。
03
你需要填寫你的基本信息,並且確定貸款金額。具體操作方法很簡單,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一步一步來就好了。
04
如果是高中畢業應屆生去辦理很方便,只需要攜帶相關資料和共同代理人一起前去辦理就好了。
05
如果是已經在讀的大學生,需要列印一張單子去找所在村委、鄉鎮、街道任一單位給你蓋章。之後的辦理步驟就和應屆生一樣了。
06
關於貸款金額:原則上,本科生可貸款8000元/年;研究生12000元/年
特別提示
記得帶上相關證件、復印件,免得來回跑~
以上就是申請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需要滿足的條件,希望能夠有所幫助。

F. 父母是公務員可以申請助學貸款嗎

法律分析:父母是公務員不可以申請助學貸款。只有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局旦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才能申請助貸。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助學貸友伍款的管理規定(試行)》

第一條 國家助學貸款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和台灣地區)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第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是以幫助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支付在校桐告擾期間的學費和日常生活費為目的,運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重要形式。

G. 國家助學貸款和公務員問題

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教[2009]15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教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教育局,中央部門直屬各高等學校,中國郵電集團: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發〔2008〕1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有關精神,財政部、教育部決定自2009年起,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學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各地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研究制定本地所屬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辦法並認真組織實施。

現將《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發〔2008〕1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有關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學費由國家實行代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的,代償的學費優先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

第三條本辦法中高校畢業生是指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等學校中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論壇) 、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學習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第四條本辦法中,西部地區是指西藏、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中部地區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

艱苦邊遠地區是指除上述地區外,國務院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

第五條本辦法中的基層單位是指:

(一)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

(二)工作現場地處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第六條凡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合格;

(三)畢業時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第七條每個高校畢業生每學年代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於6000元的,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實行代償。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高於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代償。

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代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的年限,分別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學制計算。
第八條國家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高校畢業生採取分年度代償的辦法,學生畢業後每年代償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總額的1/3,3年代償完畢。

第九條按本辦法確定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安排。

第十條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以下程序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一)高校畢業生本人在辦理離校手續時向學校遞交《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服務3年以上的就業協議。

(二)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在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畢業後的還款計劃書時,應註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如果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不需自行向銀行還款。

(三)高校根據上述材料,按本辦法規定,審查申請資格;在每年6月底前,將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相關材料集中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對存在「二次定崗」的畢業生,高校應在畢業生提交有關證明材料並經審查後,最遲於當年12月底前將申請材料集中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收到高校申請材料後一個月內,將審批確定的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學生名單通知有關高校及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同時將有關審批文件報教育部、財政部備案。

第十一條高校需在每年6月30日前將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高校畢業生當年在職在崗情況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高校畢業生所在高校要建立與就業單位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定期聯系制度。高校要專門為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高校畢業生建立完整准確的檔案,並將高校畢業生在本學段學習期間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情況書面通知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人事部門及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同時,還應主動了解並定期向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通報畢業生的工作情況,以便經辦銀行及時掌握借款學生的動態情況,做好國家助學貸款業務貸後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除因正常調動、提拔、工作需要換崗而離開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外,對於未滿3年服務年限,提前離開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單位人事部門應要求其及時向辦理代償的原高校申請取消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

對於取消學費代償資格的畢業生,高校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從當年開始停止對其學費的代償。

對於取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畢業生,改由其本人負責償還餘下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就業單位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給高校,並憑畢業生重新簽訂的國家助學貸款還款計劃書為其辦理離職手續。高校應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

對於不及時向高校提出取消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申請、不與銀行重新簽訂還款計劃書、提前離崗的高校畢業生,一律視為嚴重違約,國家有關部門要將其不良信用記錄及時錄入國家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相關資料庫。

第十三條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經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定後,有關部門(單位)應按照部門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將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項目經費編入部門預算。財政部及時將代償資金撥付給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在收到財政部撥付的代償資金15個工作日內,將代償資金撥付給高校。高校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將代償資金代為償還給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或返還給高校畢業生本人。

第十四條有關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代償資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十五條對於弄虛作假的高校和高校畢業生,一經查實,除收回國家代償資金外,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參照本辦法規定的原則,制定吸引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本轄區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辦法。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財政部、教育部印發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財教〔2006〕133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