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甲公司不知道任何情況乙公司用甲公司項目抵押貸款有罪嗎
犯法的簡單情況下,
一,首先都是有限責任公司,以公司注冊資本為限履行還款能力。
二,在此例中,借款人無力償還的情況下,追求擔保人的連帶責任叢衫則。,不是分擔的問題,是先後問題
這塌塌種情況建議貸款合同上要求乙方簽章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另外,跟乙公司簽定合同,乙公司承諾償還貸款並提供擔保,約定違約責任。甲公司如果替乙公司要求乙公司還款,有權對乙滲棚公司行使追償權
轉貸牟利罪是指行為人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且數額較大的行為。
建議委託律師代為起草借款協議,以降低相關的法律風險
Ⅱ 母公司挪用子公司資金是否構成犯罪
法律分析:挪用履約保證金是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在合同中規定了違約責任的那遲叢么就按照違約責任來處罰。如果情節嚴重,並造成嚴重後果的那麼就會觸犯刑事責任,可能會構成挪用資金罪。涉嫌挪用資金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螞亂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碼物櫻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Ⅲ 母公司私自轉走全資子公司的錢算犯罪嗎
母公司私自轉走子宮塞錢,其實是犯法的,因為轎物首子公司他雖然是你這人很少很少的,但是他是屬於閉數有營銷有走法律程序的公司,所以說公司的錢是不能螞搏私自轉走的。
Ⅳ 擠占貸款和挪用貸款什麼意思
擠占貸款和挪用貸款就是你不按貸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這是違約。
從定義來看,擠占貸款指的是將貸款合同規定開支范圍之外的支出,列入了該項貸款支出,如建設生產線的專項貸款中列支了不屬於該生產線的支出。挪用貸款資金指的是將貸款資金用於了開支范圍外的項目等其他方面或借給其他單位(個人)使用的行為。如建設生產線的專項貸款,用於了夠買其他設備項目。
從使用范圍來看,擠占是指不經銀企雙方同意,單方將相似用途的支出列入了該貸款資金的用途,而「挪用」則是指不經銀企雙方同意,將貸款資金的用途徹底改變用於其他用途,完全違背了該貸款合同文件所規定的項目或用途,且貸款資金已使用完畢或部分使用,賬務已作處理。
Ⅳ 母公司提供全資子公司利用貸款合法嗎
母公司借款給全資子公司是否需要披露的具體確認方式為:法律並未作明確限制。如果公司章程對此有規定的,按其規定處理;如果無規定的,由於子公司也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民事主體,其借款行為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Ⅵ 貸款挪用 如何處理
一是嚴格授信管理,核實客戶信貸資金用途,從源頭上防範資金挪用風險。客戶經理要盡職調查,真實反映客戶信貸資金用途,防止客戶虛構交易事實,套取銀行信貸資金。風險經理要嚴格審查,全面揭示資金可能被挪用的風險點,提出風險防範建議,並在授信批復中提出切實可行的管理要求。
二是落實用信條件,保證信貸資金適度合理投放。
三是加強日常賬戶資金監測。
Ⅶ 母公司挪用非全資子公司資金是否構成犯罪
子公司獨立核算的,就構成犯罪了,可以向檢察院舉報。
Ⅷ 母公司給自己的子公司借款是否合法,有何法律依據
是違法的。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的最大股東,子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正是由於他們是2個獨立的法人實體,所以是違法的。
96年《貸款通則》61條里有明確的規定「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從這條規定可以看出,企業之間不僅不得辦理借貸,而且連「變相」借貸融資都不被允許。這正是政府為了防止出現幾年前出現的「三金三亂」現象而推出的「唯一明確的禁止性規定」,另:央行「關於企業間借貸問題的批復」里也明確指出企業間不得借貸。其目的是為了防止出現非法集資、融資現象的發生,因為會使追究責任人的問題上變的很復雜。如果真像前面幾位說的那樣是合法的,銀行賺什麼錢啊.中國社會馬上變亂.
當然,如果要貸款,也可以以私人身份向其他公司貸款。
Ⅸ 母公司調用子公司資金合法嗎
法律分析:抽調子公司注冊資本金屬於抽逃出資。隱謹陵
法律晌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灶戚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