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貸款沒有股東會決議銀行負什麼責
股東沒有經過股東會決議擅自以公司名義貸款,如果該股東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就無權以公司名義貸款。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如果銀行知道或應當知道該股東無權代表公司以公司名義貸款仍然貸款,則銀行不構成善意,該貸款合同無效,公司無需承擔責任。另一種情況是,如果該股東在貸款時,銀行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該股東無權代表公桐空司貸款,則銀行屬於善意第三人,貸款合同有效,公司需要向銀行承擔還款義務,公司還款後,可以向該股東追償。股東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且向銀行貸款時沒有提供股東會決議即擅自以公司名義向銀行貸款,銀行對此負有合理審查義務,現在銀行沒有審查,把錢貸給了你們公司,具有一定過失,你們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貸款合同無效,公司不負有還款義務,只能向該股東主張還款。當然,你們公司也可以在事後選擇追認,承認該貸款合同有效。公司的法人以個人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生產經營,公司應當承擔還款責任,但是在一般情況下,公司的股東不需要承擔償還義務。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是獨立的民事主體,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和能力。所以說,如果公司法人與他人簽訂借貸合同,所產生的債務也由公司承擔,股東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但一些特殊情況下公司產生的債務股東要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羨輪讓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三十八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三條 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兄局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十三條 第二款 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已經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 公司法人在股東不知情情況下貸款被銀行起訴,股東可以提出異議嗎
首先,法人貸款並不一定都要經過股東同意或者向股東匯報,要結合法人公司章程的規定。如果法人貸款的額度或者延期事宜低於章程規定的限額或者沒有超越許可權,則法人有權通過內部董事會或者其他民主方式對接銀行,完成貸款或者延期還款。如果章程對延期還款等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屬於股東會決議事項,則法人監事、股東可以提出異議,在符合法定條件下股東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對法人的貸款行為,延期還款行為等進行決議處理。
C. 公司法人沒有股份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行為代表公司,簽貸款合同還款的責任應當由公司承擔,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如果是合夥企業,法人代表的行為代表合夥企業,合夥企業的債務,由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也是有限公司和合夥企業責任承擔的根本區別所在。股東只要沒有轉讓其股份,仍然是公司股東,仍然要承擔義務享有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D. 公司實控人不通過企業法人貸款
您好,公司實控人不通過企業法人貸款,是指企業法人不能通過企業法人貸款來融資。企業法人貸款是指企業法人以自己的財產作為抵押,向銀行或金融機構申請貸款,以融資企業的經營活動。由於企業法人貸款的風險較大,因此,一般情況下,銀行或金融機構會要求企業法人提供充足的擔保,以確保貸款的安全性。因此,公司實控人不通過企業法人貸款,是指企業法人沒有足夠的擔保,無法通過企業法人貸款來融資。
E. 公司賬上的錢法人可以不通過股東借款給母公司嘛
你好,不可以。公司賬上的錢法人不可以不和股東商量就之間借款給母公司的。
F. 公司法人未經股東的同意 擅自將公司資產讓別人的公司到銀行貸款合法嗎
要看在不在法人的許可權內,不是每一件事都要股東大會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