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向公司借款合法嗎
個人向公司借款是合法的。情況如下:
1、公司向個人借款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條件,並經股東大會或股東大會批准。根據相關規定,所稱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融資行為;
2、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還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3、個人向公司借款是合法桐毀的,公司向個人借款需滿足公司章程符合的條件以及經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的同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規定款,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根據規定,借款合斗做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個人借款利息,根據法律規定,利率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倍以內的利息合法。超過4倍的,法律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第一款
規定所稱的民局銷備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2. 個人可以向公司借款嘛
法律分析: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企業可以向個人借款,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為借款行為無效:
1、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職工集資的;
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的;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的;
4、有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的。企業之間借款的雙方自行簽訂借款合同,約定利息即可,注意利息約定不能過高。一般情況下,由於企業作為出借方與個人之間發生的借貸行為屬於民間借貸,只要借貸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規定,該借貸行為一般應認定為有效,但是也有例外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七條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3. 個人借款給公司可以嗎
個人借款給公司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企業以借款的名義非法向職工集資的,或者向社會集資的,則該借款行為無效,且借款的利率不得超過者鎮法律規定的范圍,否則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民間借貸是一種歷史悠久、在世界范圍內廣泛存在的民間金融活動,主要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相互之間,以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為標的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不屬民間借貸范疇之列。
借款合同大部分為要式合同。除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外,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借款合同應當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另外,借款申請書、借款憑首彎粗證、協議書及修改借款合同的有關書面材料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鬧顫。
4. 我以自己私人名義貸款的錢借給公司,公司倒閉這個錢怎麼還
你以私人名義貸款,貸款人就是你,與公司沒有關系,還款人也是你,借款人不會找別人要求還款的。你把錢借給誰也與借款人沒有關系,你把錢借給公司,那是你與公司之間的事情,是另一個法律關系,現在公司倒閉了,你得想辦法將貸款還上。同時也得找倒閉的公司要錢,如果借給公司的,公司得破產清算,你作為債權人,可以平分公司財產。
5. 個人向公司借款違法嗎
個人向公司借款不違法。公司可以將資金出借給個人。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所以對於符合公司章程規定或者經過股東會、股東大會的同意,可以將公司的資金借貸給他人。民間借貸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借款合同受法律保護,借款的利息應當符合法律規定。但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該行為屬於民間借貸,民間借貸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而非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民間借貸是合法的。
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的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余慎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1、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配戚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培毀陵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6. 個人向公司借款合法嗎
個人向公司借款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蘆兄方當事人意思表示陪畢襲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的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數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1、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7. 個人借款給公司合法嗎
公司給個人借款是合法的,只要是按照公司章程的程序進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借款合同應當包括借款金額、借款期限、還款方式以及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耐手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念此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
法人之間、非法人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百五十四條以及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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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私人借款給公司注意的問題
法律分析:個人借款給企業,雙方應訂立借款合同,但個人借款給企業時,卻不能僅僅滿足於打一張借條,而需要關注更多的條款設定以避免風險。1、利息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應當在合同中寫明利率標准。利率標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護。其次,利息不能並入本金計算復利,也不能在借款時預先將利息在本金中扣除。如果合同中沒有寫明利率標准,出借人與借款人對此發生爭議,一般按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但如果個人與個人之間借款沒有寫明是否收取利息,則按照無息借款處理。)2、款項交付借款一般通過現金直接交付或銀行支付兩種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寫明。建議採用銀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憑據。小額借款(十萬以下)可以用現金直接交付,但應當要求借款方開具收條,或者在合同中寫明簽訂合同即確認已收到款項,不再另開收條。在有的借貸案件中,出借方雖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認收到了借款,而雙方在交付時又沒有開具收條,就會出現無法收回借款的風險。同樣,在另一個借貸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匯款憑證,但沒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方就聲稱此款是贈與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證據證明是借款,最終也未能順利收回借款。3、還款期限有的借款合同寫明了還款期限,有的沒有寫明。寫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應在到期之日起兩年內提起訴訟或發函催告,否則超過訴訟時效,法院不再保護。沒有寫明還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償還。但在發出要求何時償還的通知之後到期不能收回的,也應該在兩年之間提起訴訟或再次發函催告,以避免超過訴訟時效。4、擔保借款合同中出借人應盡量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尤其在個人出借款項給公司的時候,為了避免空殼公司陷阱,應要求公司股東以個人身份提供擔保。5、管轄法院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沒有注意這個問題,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的原則,就有可能出現出借人千里迢迢到借款人住所地去打官司的情況,非常費時費力,因此在借款合同的最後,一定要約定一個對於出借人而言很方便的管轄法院。
法律依據:《中央國家機關後勤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第十四條 會計科目使用說明(一)資產類第101號科目現金1、本科目核算後勤事業單位的庫存現金。2、收到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出現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庫存現金數額3、後勤事業單位應設置「現金日記帳」,由出納人員根據原始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每日業務終了,應計算當日現金收入合計數、支出合計數和結余數,並將結余數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帳款相符,並編制「庫存現金日報表」。4、有外幣現金的後勤事業單位,應分別按人民幣、各種外幣設置「現金日記帳」進行明細核算。
9. 個人借給公司錢合法嗎
公司向個人借款是合法的。公司可以向特定的個談擾人借款,也可以向不特定的人借款,公民與企業間相互借貸屬於民間借貸,為法律所允許,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為有效。一般情況下,公民與企業間相互借貸屬於民間借貸,為法律所允許,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為有效。
在一般情形下,個人向公司借款是合法的。公司向個人借款一般需滿足公司章程符合的條件以及經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的同意。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又明確規定了幾種應當認定為無效借貸的情形:
1、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含明旦資;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以上規定為無效的幾種情形,都是企業涉嫌非法集資和發放貸款。對於一般的借貸案件,法院會按照自願、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則,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限制高利貸。
個人與企業間的借貸關系,約定的利息在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24%以內的,且沒有法律所禁止的行為,就是合法有效的,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
個人有償借款給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應當按照金融服務中的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適用徵收率為3%,應納稅額=不含稅利息收入×3%,個人可以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給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槐斗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