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21年全面禁止網路貸款這些貸款平台確實被叫停了
現在市面上的網路貸款平台非常多,人們生活中幾乎隨處可見借款軟體。包括人們常用的支付寶、微信、美團旗下都有借唄、美團借錢、微粒貸等借款平台。有朋友咨詢希財君,2021年全面禁止網路貸款?這些貸款平台確實被叫停了!
2021年全面禁止網路貸款?
實際上,國家在2021年並沒有全面禁止網路貸款,但確實出台了政策,並且打擊了一大批貸款平台。截至2021年的9月份,已經有超過40家小貸APP被下架。
在3月份,銀保監會聯合其他部門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范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確說明了,金融機構不得以大學生為精準營銷目標。
因此,所有原先對在校大學生開放的小貸平台都做了不同程度地整改。那些專門為在校大學生提供不同分期服務的小貸APP均已下架。除此之外,小貸利率高於國家最新貸款基準利率36%的貸款平台也被進行了整改或下架。
目前關閉了的平台有團貸網、瑞達金服、愛貸網、微貸網、聚優財、51人品、易港金融、銅掌櫃、愛貸網、小雞理財、浙金網、橙天金融等平台。
不過需要提醒一些借款人的是,就算這些貸款平台被下架或關閉,也不代表借款人不需要償還剩下的貸款。因為貸款平台提供的始終是一個第三方借款平台,真正發放貸款的公司並不是平台,借款人所簽訂的貸款合同仍然有效。
❷ 2017年12月1日起國家大力整頓網貸,網貸逾期沒還上的,網貸公司還敢暴力催收,恐嚇,爆通訊錄嗎
肯定不敢。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❸ 10月起個人房貸徹底變了!
大周末房產圈被央行一條新規刷屏:新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計算方式發生變化,以前參照的是貸款基準利率判悉瞎來上浮或下調一定比例,自10月8日起,將以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乍一聽很多人對LPR還有些陌生,不知道此措施對個人貸款有何影響?現在買房還劃算嗎?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什麼是LPR?上述提到它的全稱是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商業銀行對其最優質客戶執行的貸款利率,其他貸款利率可在此基礎上加減點生成。也就是說以後會把利率交給市場和地方,由18家銀行以自主報價的形式,商量出一個最優的貸款利率供行業定價參考。以下對公告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釋:
1.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發生調整
公告中打破以往常規的基準利率浮動,比如之前央行基準利率4.9,某些城市可以主動上浮10-20%,10月8號以後,變成用近一個月的掘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點方式,這個數值就不是由央行決定,而是由18家全國性銀行根據近期市場情況集中報價,然後加權平均算出來新的貸款利率。這段時間之前,已發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貸款的仍按原合同約定執行。
這意味著市場報價利率會更接近市場,也更加靈活,比如市場不好時,利率就不會根據基準利率的固定值來計算,而是隨著市場情況下調,給中小企業更多貸款的可能。只是地方要根據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銀行結合自身經營情況、客戶風險狀況和信貸條件等因素,確定貸款利率的加點下限。如果一個城市的房貸違約率較高,房貸利率則可能為了規避風險會調高一點,如果銀行評估你的個人資質信用很差,加點數也會更高,相反你的流水及信用極好,那麼也會拿到一筆利率較低的貸款。
2.借款人可約定利率重定價周期,最短一年,最長合同期限
雖然貸款利率加點的數字確定後合同期內不得更改,但貸款人可提前與銀行約定重定LPR利率的期限,最短為一年,一年後可按照當時的房貸利率重新定價合陸早同,如果房貸利率低了,也不至於太吃虧,這是充分為貸款人考慮,比較人性化的規定。
3.首套房貸利率不得低於LPR,二套房不得低於LPR加60個基點
從央行公布的房貸利率定價機制來看,與以往不同的是明確了房貸利率的下限。首套房不得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當前為4.85%),二套房不得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60個基點(約為5.45%),全國二套房房貸利率全面提升。
首套房利率看似比當前基準利率略低,但預計各地會自行公布首套房利率加點後不會低於當前基準利率水平,未來一段時間對房地產市場銷售仍會產生一定抑製作用。對二套房商業貸款利率提出明確要求,充分體現出保障首套剛需置業、打擊炒房客的需求。
4.嚴禁提供個人住房貸款「轉按揭」「加按揭」服務
過去某些開發商為了迎合客戶的炒房行為,隨意加按揭、背杠桿,聯合銀行鑽空子。為了防風險,今年已對32家銀行集中檢查,整頓目前存在的違規操作,同時也是針對開發商的房地產信貸違規,打擊炒房行為。
整體看,為了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房貸利率雖有改革但仍保持基本穩定,與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利息基本不受影響,比如同樣貸款300萬,以等額本息的方式貸款30年,月供只差100元錢而已。所以對已經買過房的人來說,只是到時可在貸款合同里添加利率的商定,每年可調整利率,但該還的利息差不了多少。
所以對於剛需購房者來說,買房並不受影響,利率市場化只是房地產長效機制的第一步,接下來還會有更多利好購房者、打擊多套炒房者的措施登場。
❹ 六部門重拳整頓住房租賃市場,賺差價租金貸「急剎車」
近年來,「房住不炒」堅如磐石,作為樓市調控長效機制的重要一環,「房租不炒」也正浮出水面。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國家網信辦等6部門印發《關於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范住房租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保障住房租賃各方特別是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租賃住房是解決進城務工人員、新就業大學生等新市民住房問題的重要途徑。近年來,我國住房租賃市場快速發展,為解決新市民住房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住房租賃市場秩序混亂,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和網路信息平台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惡意剋扣押金租金、違規使用住房租金貸款、強制驅逐承租人等違法違規問題突出,侵害租房群眾合法權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按照統一部署,2019年6月以來,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整治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工作,並取得了初步成效。經過半年時間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整治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工作後,此次出台《意見》突出問題導向,強化有效監管,將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成果制度化、常態化。具體表現在:
一是,加強從業主體管理。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住房租賃企業在經營范圍中註明「房地產經紀」或「住房租賃」,轉租住房10套(間)以上的單位或個人,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住房租賃企業開業前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推送開業信息。
二是,加強房源信息發布管理。房源信息應當滿足真實委託、真實狀況、真實價格的要求。網路信息平台應當核驗房源信息發布主體資格和房源必要信息。
三是,規范租賃住房改造行為。各地制定閑置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規改造為租賃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應當符合建築、消防、環保等方面的要求。
四是,防範住房租賃金融風險。對住房租金貸款業務的貸款期限、貸款額度作出明確要求。加強對採取「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經營模式的高風險住房租賃企業監管。
五是,建設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其他租賃需求旺盛的城市應當建設完成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平台應當具備機構備案和開業報告、房源核驗、信息發布、網簽備案等功能。
六是,建立住房租賃常態化管理機制。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改革、公安、市場監管、銀保監、網信等部門建立協同聯動機制。建立多層次住房租賃糾紛調處機制。
《意見》還同時對推行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規范機構服務收費、加強行業自律等內容作了要求。
非住宅改造更依法依規
與往年的規范相比,規范租賃住房改造成為此次《意見》的亮點。
《意見》指出,住建部門應當制定閑置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規改造為租賃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用於租賃住房的,應當符合建築、消防等方面的要求。住房租賃企業對出租房屋進行改造或者裝修的,應當取得產權人書面同意,使用的材料和設備符合國家和地方標准,裝修後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准,不得危及承租人安全和健康。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過去是從鼓勵的角度進行的,而這次政策其實更強調了規范的概念,這是一些房源收儲機構需要關注的內容,也是一些機構經常困惑的地方。此次政策明確了各地對閑置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等非住宅改造方面的依法依規導向,也提到了必須符合建築、消防和環保方面的要求,從這一點看,後續改造的方向不變,但細節需要做到位。同時預計2020年各地類似商改租、工改租的配套政策會比較多。
中介不得賺取出租差價
《意見》還強調規范租賃服務收費。比如,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應明碼標價。收費前應當出具收費清單,列明全部服務項目、收費標准、收費金額等內容,由當事人簽字確認;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賺取住房出租差價,住房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和出租人續約的,不得再次收取傭金;住房租賃合同期限屆滿時,除沖抵合同約定的費用外,剩餘租金、押金等應當及時退還承租人。
同時,由於交易主體魚龍混雜,完善租賃主體登記備案、平台核驗等工作成為從源頭規范租房市場的關鍵環節。對此,《意見》提出,要嚴格備案登記管理,從事住房租賃活動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和網路信息平台,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意見》對於機構外的租房主體也作出備案規定。其中,轉租住房10套(間)以上的單位或個人,也應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這對於一些個人房東出租房源等行為有較好的規范作用,同時也使各類房源後續能夠得到更全面的監管。」嚴躍進表示。
嚴管「長收短付」等經營模式
此次《意見》明確,將加強對採取「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經營模式的住房租賃企業的監管,並指導住房租賃企業在銀行設立租賃資金監管賬戶,將租金、押金等納入監管賬戶。
正常邏輯下,租賃企業會低價收房、高價轉出,運營調整難免也會出現極少的「高進低出」。但大規模的「高進低出」暗藏隱憂。某長租公寓負責人解釋,大規模「高進低出」其實是高於市場價地收房、搶占房源,「租戶不傻,不會高價租,於是企業為了回籠資金就不得不低價出租。這裡面再配合著『長收短付』『資金池』『租金貸』等操作。」他說。
由於相對隱匿,這類風險難被及時發現、有力監管。但這次的《意見》中明確,相關部門將指導住房租賃企業在銀行設立租賃資金監管賬戶,將租金、押金等納入監管賬戶。住房租賃企業租金收入中,住房租金貸款金額佔比不得超過30%,超過比例的應當於2022年底前調整到位。
《意見》也在監管層面明確,對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擴張規模過快的住房租賃企業,可採取約談告誡、暫停網簽備案等方式,防範化解風險;依法查處違規違法行為及無照經營、價格違法行為及壟斷協議等行為。
不得誘導承租人使用租金貸
長租公寓近年來問題不斷,被業內視為新興行業狂奔的「後遺症」。據媒體調查發現,強制「租金貸」目前仍然出現在長租公寓領域。
而此次《意見》專就「租金貸」亂象作出整頓要求。比如,開展住房租金貸款業務,貸款期限不得超過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發放貸款的頻率應與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頻率匹配;住房租賃企業不得以隱瞞、欺騙、強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費貸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優惠等名義誘導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費貸款等。
「應該說,租賃領域的金融風險是這兩年才出現的問題。」嚴躍進說,租金貸產生,很大原因是從事長租工作的機構盲目擴張所致。「不少機構高價從房東這里收租房源,然後以押一付一等優惠條件低價租出,以此來增加待租房源吸引力。然後中介方利用貸款機構提供的一次性大額貸款作為資金源,收租房源,繼續擴張。但公司資金鏈一旦斷裂,租客權益勢必受損。」
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志峰建議,作為承租人,首先要注意合同跟誰簽,出租人和房租收取人是否相同;除了房屋租賃合同外,是否有諸如借款合同、代償協議等;同時,明確中介服務費收取辦法,是明確繳納服務費,還是以貸款償還抵扣中介服務費等。
此外,六部門強調,各地要以《意見》出台為契機,把「當下改」和「長久立」結合起來,堅持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改革、公安、市場監管、銀保監、網信等部門聯合監管工作機制,加大監管力度,持續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不斷優化住房租賃市場環境,讓群眾租房更安心。
在業內看來,此次《意見》內容涉及廣泛,進一步規范了租賃市場,維護租戶的合法權益。對鞏固既有的租賃市場監管效果、促進2020年租賃市場的發展具有較積極的意義,同時也使租賃企業可更規范發展業務模式。
文章來源:武漢樂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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