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築企業最優融資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118(2012)-02-0-02
一、企業融資管理的現狀
(一)融資觀念落後。很多企業缺乏通過金融市場融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更多地依靠政府的優惠政策,有「等、靠、要」的思想,對企業的融資管理缺乏嚴重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以為曾為國家上繳過很多利潤而要求政府追加投入資本或減稅讓利。更常見的是企業通過「游說」或賄賂,要求政府幹預銀行,迫使銀行對不符合經營的企業發放貸款或實行優惠的貸款條件,從而發展企業。從國家層面來說,要充分認識到中小企業對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性,特別是融資政策上,要把中小企業與大型骨幹企業同等對待,積極疏通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二)融資方式單一。由於我國的金融格局長期以來是由銀行信貸的間接融資占絕對主導地位,再加之受企業財務人員計劃經濟體制的思維和素質的影響,所以企業在融資方面對銀行有極大的依賴性,導致融資工作幾乎就等同於單純的「跑銀行,拉貸款」。融資渠道的單一使得企業融資難度加大,資金來源好運用的靈活性都很差,財務風險增加。融資方式的單一同時也意味著融資租賃、票據貼現與轉讓、應收賬款讓售融資方式沒有在企業融資管理中起到應有的作用。從浙江省統計局發布的數據來看,浙江有74.6%的中小企業存在資金不足的問題,有85.3%的企業需要再融資,而這些中小企業對融資方式的選擇主要是銀行貸款。
(三)成本觀念好風險意識較差。成本觀念較差體現在企業在融資過程中缺乏成本——收益原則的考量,籌資工作的立足點不是企業的資本結構和綜合資金成本,違反了現代財務成本原理。更多的時候是企業在經營管理活動需要資金時,財務人員去融資,並且是籌措到資金就算完成了融資任務,並沒有考慮資金結構與資金成本。風險意識較差則體現在:一方面企業普遍存在盲目舉債經營的現象,不管企業資金利用率高低,不管企業資金成本的大小,也不論企業資本結構如何;另一方面,企業在盲目借入資金後,沒有對借入的資金進行合理的財務規劃和理財,資金的佔用、閑置和浪費很大。企業融資管理上淡薄的成本觀念和風險意識使得企業的融資管理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隨意性。
(四)缺乏融資上的時機管理。很多企業的融資往往只顧及到自己的資金需要,而忽視了資金市場的宏觀環境。對於那些缺乏中長期資金需求規劃的企業來說,這一問題更為明顯。當資金市場供不應求或者是政府緊縮銀根時,這時企業就不得不付出更高的融資成本。因此,企業如果沒有一個詳細的資金需求和融資計劃,並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宏觀經濟情況適時調整的話,很有可能會導致企業融資周期好資金市場、政府調控周期相背離,企業由此承受本來可以避免融資成本。與此同時,眾多企業在融資過程中缺乏成本管理,籌資工作的立足點不明確,在資本管理、資本控制、資本結構等方面違反了現代財務成本管理原理。
(五)金融體系不健全,金融支持不足是造成我國目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重要原因。一是缺少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由於我國的商業銀行體系,尤其是四大銀行正處於轉型之中,為了防範金融風險,商業銀行近年來實際上轉向了面向大企業、大城市的發展戰略,在貸款管理許可權上收的同時撤並了大量原有機構,客觀上導致了對分布在縣域的中小企業信貸服務的大量收縮。二是銀行信貸動力不足,改制中的銀行及法人銀行從資產的安全性、流動性出發,相應提高貸款條件,而中小企業由於自身的經濟實力和財務管理科學化的欠缺,往往達不到銀行規定的標准。三是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放貸的經營成本較高、風險大,制約了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投放。金融機構貸款的發放程序、經辦環節等大致相同,而每戶中小企業平均獲得的貸款大大低於大中企業,因而中小企業每筆貸款的經營成本對金融機構來說相對較高。同時,由於中小企業存續期短、財務信息透明度低、信用等級偏低等原因,銀行為防範信貸風險必然要嚴格控制中小企業貸款。四是金融機構內部缺乏競爭,貸方市場佔主導地位。如果金融機構之間存在競爭,企業就能以自己的條件來選擇金融機構。但在不完全競爭條件下,金融機構不是提高利率,而是減少放貸,不管企業願意付出多高代價,也不給發放貸款,從而導致符合信貸條件的中小企業貸款受阻。
二、加強企業融資管理的方法
(一)開拓和利用融資方式。企業融資方式分為內源性融資和外源性融資兩種:1、內源性融資是指企業主要依靠自身積累的盈餘求得生存與發展,增加企業盈餘的方法不外乎增加節支,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增加企業利潤,降低成本和費用。據世界銀行對溫州等地區的企業調查顯示,企業無論是初創時期還是發展時期,都高度依賴自有資本融資,其中至少62%的資金依靠業主自有資金或企業前期利潤解決。這表明,內源融資仍是浙江眾多企業融資的主要手段,比重偏高超過5成;2、外源性融資主要分為間接性融資和直接融資。間接融資主要是指銀行貸款,而銀行貸款可分為政府性貸款、商業銀行的商業性貸款和世界多邊組織(如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和國際貨幣組織等)的貸款。政府政策性貸款通常是與其產業政策相聯系的,世界多邊組織貸款是國家主權貸款,具有一定的扶持性質。此外,出口信貸也是企業的一種貿易融資。直接融資工具主要包括企業債券、商業票據、租賃好股票。對於企業來說,企業債券融資可以不受銀企關系的影響,企業直接面向投資者。商業票據與企業債券一樣,屬於直接融資工具,但是它更多的是偏向於短期融資。租賃包括融資性租賃和經營性租賃,前者在租賃期滿後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到承租人,後者則不轉移。股票是一種權益性融資,意味著企業獲得的是永久性資本,同時也意味著公司股東結構的改變。除上述融資方式之外,還有延期付款的商業信用形式的融資好出售應收賬款的保付代理等。不同的融資方式具有不同的特點,適用於企業不同時期對資金的不同需要。企業選擇融資方式的重點應根據資金需求的特點選擇成本最低、風險最小的融資方式。從浙江省統計局發布的數據看,對金華、紹興、台州、溫州四個地區的企業資金需求調查結果顯示:有60%的企業需要從銀行貸款,30%的企業靠自籌,7.5%的企業通過內部集資方式籌資,2.5%的企業表示依靠股票籌資;有16.27%的中小企業認為從銀行獲得貸款較容易,有60.47%的企業認為從銀行獲得貸款較難,有23.26%的企業認為從銀行獲得貸款十分困難,即83.73%的企業貸款需求沒有得到滿足,貸款難成了制約企業發展的「瓶頸」。
(二)加強資金成本觀念和風險意識。首先要合理地預測資金市場的供求情況,因為各種籌資方式資金成本的高低與資金市場中「資金商品」的可供量直接密切相關,因此只有充分考慮資金市場的供求狀況,才能從根本上降低籌資成本。其次,充分比較各種融資方式的融資成本,包括含有多種融資方式的混合性融資方式的融資成本,從中選擇資本成本最小的。加強風險意識體現在合理選擇籌資方式,因為不同融資方式的風險各不相同。如權益型融資可以獲得永久性資本,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但是企業需要出讓部分投票權好收益權,而債務型融資雖然無須出讓收益權好投票權,但是卻有還本付息的硬性壓力。此外,即使同一種融資方式,在不同時期和處於不同時期的企業都是不同的。總之,加強企籌資管理,增強資金成本觀念和風險意識的基本原則是,在籌資風險一定的情況下使籌資成本最低,或者在籌資成本一定的情況下使籌資風險最小。
(三)加強和完善融資數量和期限管理。在數量管理上,應提前對融資的數量做出規劃或預測,並根據預測或規劃安排融資數量,力求融資結構合理,降低融資成本和風險。融資數量可能來自各部門的預算或各項目的規劃,也可能來自財務部門根據歷史數據作出的回歸語塞。數量管理的目標是不影響部門或項目的資金適用時間,因此融資數量要得當,既沒有多餘的,也沒有缺口。當然,在實際操作中,很難達到理想狀態,這就意味著企業需要有一個調解安排,成立融資數量調解資金,當融資數量多餘時,把它納入基金中,當融資數量短缺時,從基金中拔付部分資金補償期限管理是相對於債務融資來說的,其目標在於總體和個體的期限要平衡。總體的平衡是指企業整個負債融資的期限結構要合理,盡量多利用長期負債,因為長期負債對企業的財務壓力相對於短期負債來說要短。此外介於股票和債券之間的可轉換債券也是一種中長期負債。至於短期負債,因為它對企業經營好財務的壓力比長期負債要大得多,所以企業尤其要注意短期負債的管理,在償還能力上,短期負債要和企業的現金流好收益流相適應。在風險管理上,不同的短期負債在不同的經濟環境下具有不同的風險好成本。
(四)根據企業內部組織結構實行不同的融資管理體制,提升整體融資管理水平。為了發揮企業整體融資優勢,實現集團內部資金的統一計劃、統一平衡好統一調度,企業內部的各分支機構的資金管理傾向於實行統一管理、分級領導的管理體制。統一管理是指企業總部統管資金,總部要求集團內各企業將利潤好折舊上繳總部,總部根據發展戰略的需要安排資金的使用,或者在各分支機構逐級完成。企業內部組織具有諸多分公司、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等多種組織形式,在不同的組織形式下,企業總部對其擁有的股權控製程度是不一樣的,總部的融資管理許可權自然也就不同,所以在融資體制上統一管理和分級領導的程度也不一樣。對於分公司來說,它在企業內部沒有獨立的法人地位,企業總部更適合實行資金一級法人管理體制。從融資管理來看,企業總部掌握長期融資權,統一向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辦理借款業務。企業內所屬企業需要從外部借入的資金不得再自行向銀行借款,一律由企業總部統一借款,再分配安排給企業使用。一般而言,控股子公司是法人企業,它們擁有直接的短期借款融資權。全資子公司雖然是法人企業,但是由於它是由企業總部全部控股,所以對於企業總部來說,它們具備好分公司進行同一管理的條件。然而,就票據融資而言,票據業務的管理規定要求票據業務必須由各企業在其所在地銀行直接辦理,這就意味著企業總部無法統一管理分公司好全資子公司的票據融資,但是,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辦理票據融資必須由企業總部授權。所以企業總部為控制總體的融資規模,必須對票據實行額度管理。
(五)善於利用融資環境和時機,實現適時融資。企業需要制定一個科學的資金需求計劃和融資計劃,在融通資金時,要結合融資環境和自己的融資需要考慮。企業在融資時要注重時機的選擇,要對資金市場,政府的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和產業政策等宏觀調控政策具有合理的預期。
企業在融資時還要注重內部融資管理。企業合理的融資結構應該是由內部融資和外部融資共同構成的,因為企業的發展既要靠自身的積累又要靠外部投資者注資。內部融資管理首先要有效地降低成本和減少費用,提高企業收益來源和金額,從而增加企業利潤留存收益;其次,需要減少資金的閑置和佔用,提高貿存收益的資金利用效率。
B. 農村自建房可以申請貸款嗎
農村自建房是可以申請貸款的。
【拓展資料】
申請貸款的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60周歲以下,在農村區域有固定住所,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勞動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證件;
2.是農村家庭的戶主或戶主書面指定的本家庭其他成員;
3.從事農、林、牧、漁等農業生產經營或工業、商業、建築業、運輸業、服務業等非農業生產經營活動;
4.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農戶小額貸款的授信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最長不超過3年。農戶小額貸款的額度為3萬-5萬元。
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有效;
2.在信用社開立了基本賬戶或一般賬戶;
3.企業持有人民銀行頒發的貸款卡;
4.服從信用社管理,如實向信用社提供有關經營情況,按時報送報表和經營計劃;
5.有固定的經營場地和設施;
6.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企業管理規范。
(二)政策性
1.企業從事的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2.貸款對象必須符合人民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信貸支持對象要求;
3.在其它銀行或信用社沒有貸款關系。企業必須在一個信用社貸款,不存在多頭貸款問題;
4.企業在發放貸款的信用社轄區內經營,不得跨地區貸款。
(三)項目可行性
1.原材料有來源,原材料供應有意向性協議;
2.產品質量合格,有長期穩定的市場,產品銷路有意向性協議;
3.有可觀利潤,經濟效益好;
4.企業有生產技術保障;
5.企業對外負債占資產總額的比例小於70%。對於流動資金借款,企業自有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必須大於30%;對於固定資產貸款,企業自有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必須大於50%;
6.新建項目自籌資金必須在50%以上,要有注冊資金證明;
7.新建項目必須要有有關部門批准文件。
(四)貸款的安全性
1.擔保人必須具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和代替償貸的能力,必須是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其它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須是地上定著物,易變現,貸款額必須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內;
3.質押物、證、權真實清楚,票據合規合法有效。
(五)貸款的效益性
有明確可靠的償還貸款本息的渠道,企業每年結清利息後,能拿出一定的資金償還貸款本金。
(六)企業的誠信度
企業無逃債、廢債行為,不存在惡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銀行、其它單位和個人借款和貨款的歷史。
(七)對農村信用社的要求
1.信用社自身組織的資金在滿足支農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餘資金用於發放此筆貸款。每5000萬元富餘資金最多隻能發放1000萬元企業貸款。不得用拆借資金或人民銀行再貸款發放企業貸款;
2.若發放此筆貸款,此企業貸款占信用社總貸款的比例不能超過10%;信用社最大十戶貸款占總貸款的比例不能超過50%。
3.市州聯社、信合辦必須有貸款可行性論證報告,有充足的可貸理由,對存在的不足要有改進措施;
4.市州聯社、信合辦審貸委多數同意,其中:理事長、主任必須同時同意,分別鑒有「同意」字樣;
5.市州聯社、信合辦主要負責人必須對上報的全部貸款資料簽有「真實無誤」字樣。
6.貸款責任人(信用社、縣聯社、市聯社信貸員、分管信貸的領導、主要負責人等有關人員)應承擔的責任。
C. 簡述2007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有關部門規定的主要內容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
根據2007年全國城市住房工作會議精神及《國務院關於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
〔2007〕24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等政策規定,現就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
對項目資本金(所有者權益)比例達不到35%或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的項目,商業銀行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貸款;對經國土資源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查實具有囤積土地、囤積房源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對其發放貸款;對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業銀行不得接受其作為貸款的抵押物。
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貸款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或其他貸款科目發放。
商業銀行發放的房地產開發貸款原則上只能用於本地區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得跨地區使用。對確需用於異地房地產開發項目並已落實相應風險控制措施的貸款,商業銀行在貸款發放前應向監管部門報備。
二、嚴格規范土地儲備貸款管理
商業銀行不得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專門用於繳交土地出讓金的貸款。對政府土地儲備機構的貸款應以抵押貸款方式發放,且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收購土地評估價值的7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
三、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
商業銀行應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
商業銀行應提請借款人按誠實守信原則,在住房貸款合同中如實填寫所貸款項用於購買第幾套住房的相關信息。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幣貸款,下同)不得低於20%;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而且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應隨套數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體提高幅度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但借款人償還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於其月收入的50%。
商業銀行不得發放貸款額度隨房產評估價值浮動、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貸款;對已抵押房產,在購房人沒有全部歸還貸款前,不得以再評估後的凈值為抵押追加貸款。
四、嚴格商業用房購房貸款管理
利用貸款購買的商業用房應為已竣工驗收的房屋。
商業用房購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期限不得超過10年,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利率的1.1倍,具體的首付款比例、貸款期限和利率水平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對以「商住兩用房」名義申請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5%,貸款期限和利率水平按照商業性用房貸款管理規定執行。
五、加強房地產信貸徵信管理
商業銀行接受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申請後,應及時通過中國人民銀行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對借款企業信用狀況進行查詢;貸款申請批准後,應將相關信息錄入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詳細記載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基本信息、借款金額、貸款期限以及違約情況等。
商業銀行接受個人住房貸款申請後,應及時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對借款人信用狀況進行查詢;貸款申請批准後,應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詳細記載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號碼、購房套數、貸款金額、貸款期限、房屋抵押狀況以及違約信息等。
六、加強房地產貸款監測和風險防範工作
商業銀行應密切監測房地產價格變化及其對信貸資產質量的影響狀況,切實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和內控機制建設,積極防範房地產信貸風險。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各銀監局應加強轄區內金融機構房地產信貸管理的「窗口指導」,加大對相關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要跟蹤房地產信貸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
各商業銀行(包括中資銀行、外商獨資、中外合資商業銀行以及外國銀行分行等)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切實加強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和國家各項房地產信貸政策規定,抓緊制定或完善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操作細則,並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備。
各政策性銀行未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不得發放商業性房地產貸款。
請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聯合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及外資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補充通知
銀發〔2007〕452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各國有
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發〔2007〕359號,以下簡稱《通知》),依據國家住房消費政策和相關規定,現就執行《通知》第三部分「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中的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
二、對於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借款人應當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當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統計部門公布上年度數據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貸執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按前款規定執行。
四、商業銀行應切實履行告知義務,要求借款人按誠信原則提交真實的房產、收入、戶籍、稅收等證明材料。凡發現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證明的,所有商業銀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貸申請。對於出具虛假收入證明並已被查實的單位,所有商業銀行不得再採信其證明。對發生上述情況的借款人和單位,商業銀行應及時向其所在地銀行業協會報告,由銀行業協會負責收集上述信息並予以通報,監管部門列入重點檢查內容。
各商業銀行應根據《通知》及本補充通知精神,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並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備。
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聯合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及外資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D. (急等答案!)對商業銀行發放建築企業(非房地產業)流動資金貸款有限制性規定嗎
無規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關於印發《建築業流動資金貸款辦法》的通知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關於印發《建築業流動資金貸款辦法》的通知
現將《建築業流動資金貸款辦法》隨文印發,自1985年起實行。建設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可以根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具體情況,制訂實施細則,貫徹執行。
建築業流動資金貸款辦法
根據國務院《關於改革建築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為了保證建築業有關企業單位合理的流動資金需要,促進加強經營,縮短工期,加速資金周轉,提高經濟效益,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條貸款對象。凡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具有法人地位,並在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開立帳戶的下列企業單位,都可以申請流動資金貸款:
一、國營建築企業、包括建築安裝公司、住宅公司、市政公司和房修公司以及為建築施工服務的加工生產企業;
二、城鎮以上集體所有制建築企業;
三、專門供應基本建設材料的供銷企業;
四、地質部門的物資供銷機構和附屬修配廠;
五、為基本建設服務的勘察設計單位;
六、農村房屋建材供應公司;
七、城市綜合開發公司;
八、工程承包公司。
第二條貸款種類和用途如下:
一、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國營和城鎮以上集體所有制建築企業以及為建築施工服務的加工生產企業所需的流動資金。
二、工程結算貸款:對竣工後結算的工程,用於在建工程佔用的資金。
三、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用於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等開發建設所需的周轉資金。
四、基建材料供銷企業貸款:用於專門供應基建材料的供銷企業、農房建材供應公司等所需要的流動資金。
五、其他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工程承包公司、地質部門的物資供銷機構和附屬修配廠以及為基本建設服務的勘察設計單位等需要的流動資金。
第三條申請貸款的企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必須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的營業執照;
二、必須有一定的自有資金;
三、必須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制度;
四、貸款用途正當,符合國家有關方針政策;
五、確有償還貸款的能力,必要時須有經濟法人擔保。
第四條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手續:
一、企業應根據施工生產需要,加速資金周轉的原則,在挖掘企業資金潛力的基礎上,於年度開始前, 編送年度貸款計劃(附參考格式一),由建設銀行核定年度計劃貸款額。年度中途,企業施工生產任務和結算方式如果發生較大變化,可以申請調整年度貸款計劃。
二、企業年度貸款計劃編送程序和審批許可權,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簡稱各分行)規定。
三、 企業和開立賬戶的建設銀行(簡稱開戶行)要簽訂借款合同(附參考格式二),訂明雙方的經濟權責。
四、企業可以根據需要一次或分次(按季、月)將貸款轉入存款戶。企業資金有多餘時,可以隨時歸還多餘的貸款。
五、企業資金如果臨時不敷周轉,可以申請追加貸款。超過年度計劃貸款額的部分,為超計劃貸款,加計利息。
第五條工程結算貸款,根據在建工程需要佔用的資金核定貸款額,具體支用手續,比照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手續辦理。每一項目的貸款額,不得超過建設單位相應的存款額。
第六條基建材料供銷企業貸款手續,比照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手續辦理。
第七條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手續。企業應按項目或小區提出貸款申請。開發建設項目,必須符合國家計劃管理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必須具備開發和建設條件;必須經濟效益好,有歸還貸款的能力。貸款數額,應按需要扣除有關來源後的不足額計算。
建設銀行應在國家信貸計劃或貸款指標范圍內審查發放。貸款申請經審查同意後,企業和建設銀行要簽訂貸款合同,訂明貸款金額、期限、利率、歸還等事項,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八條其他流動資金貸款手續。 企業單位在一定時期內周轉使用的流動資金貸款,比照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手續辦理。企業單位臨時或一次性的流動資金貸款,可以逐筆向開戶行申請,經建設銀行審查同意後,簽訂貸款合同;貸款期限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企業單位必須按期歸還貸款。
第九條企業單位和建設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所造成的直接損失,由違約的一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貸款利息。各種貸款的利率,除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為月息4.2‰外,其餘一律為月息3.6‰。超計劃貸款,按月息6‰計息。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罰息50%。
貸款利息,每季結算一次。
第十一條企業單位要建立健全流動資金管理責任制,管好用好貸款資金。企業單位應當按期向開戶行提送財務計劃,會計報表和有關統計資料。
第十二條建設銀行要和企業單位密切協作,根據滿足企業單位合理的流動資金需要,促進加強經營管理的原則,加強調查研究,做好貸款的全面管理工作,發揮銀行信貸服務和監督的作用。
建設銀行要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企業單位對建設銀行調閱有關文件、賬冊、憑證和報表, 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要給予便利。
第十三條企業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經督促改進無效的,開戶行可以不予貸款或收回部分以至全部貸款:
一、挪用貸款資金;
二、購儲非本企業單位需用的物資;
三、違反結算紀律;
四、盲目儲備,造成積壓;
五、經營管理不善,損失浪費嚴重。
以上第一、二兩項佔用的貸款,按挪用貸款加計罰息。
第十四條企業單位對應當歸還的貸款本息延不清償,經催收仍不償還時,開戶行可以直接從企業單位的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十五條企業單位對於建設銀行有關貸款處理事項,如有異議,可以向開戶行或上級行提出,要求復議;有關行必須及時答復。如有玩忽職責的行為,必須嚴肅處理。
第十六條對外承包工程公司貸款辦法,由建設銀行另行制定。
第十七條 建設銀行各分行可以結合具體情況制訂本辦法的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1985年起施行。1973年印發的《短期放款辦法》同時廢止。其他有關流動資金貸款的規定,如與本辦法有抵觸的,以本辦法為准。
E. 「央行16條」房地產新政,能為樓市帶來哪些變化
2022年11 月 11 日,央行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簡稱「央行 16 條」),對於當前房地產市場會產生積極且重要的影響。房譜總評:
新政出台之前的「房地產市場融資」:
1、債務融資:被「三道紅線」、「兩類佔比」、「432要求」嚴格約束;
2、股權融資:被全面禁止(「雙10%」融資新規依然禁止投向房地產業務)。
因此,房地產特別依賴表外融資和非標融資,這也為今天的房企債務危機埋下隱患。
此次新政出台,標志著對房地產行業由「救項目不救企業」,修正為「救項目+救企業」,這對於「保交樓、房企紓困、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邏輯框架:
逐條點評:
關於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
銀發〔2022〕254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全面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因城施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產融資合理適度,維護住房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保持房地產融資平穩有序
(一)穩定房地產開發貸款投放。
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對國有、民營等各類房地產企業一視同仁。鼓勵金融機構重點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業、資質良好的房地產企業穩健發展。金融機構要合理區分項目子公司風險與集團控股公司風險,在保證債權安全、資金封閉運作的前提下,按照市場化原則滿足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支持項目主辦行和銀團貸款模式,強化貸款審批、發放、收回全流程管理,切實保障資金安全。
房譜解讀:
一視同仁,源自「兩個毫不動搖」思想。即二十大會議報告「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
廳梁和(二)支持個人住房貸款合理需求。
支持各地在全國政策基礎上,因城施策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當地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下限,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勵金融機構結合自身經營情況、客戶風險狀況和信貸條件等,在城市政策下限基礎上,合理確定個人住房貸款具體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支持金融機構優化新市民住房金融服務,合理確定符合購房條件新市民首套住房個人住房貸款的標准,多維度科學審慎評估新市民信用水平,提升借款和還款便利度。
房譜解讀:
首套商貸利=LPR-20BP(目前4.1%),已處於歷史最低點,但首付比例估計很難從三成降到二成,因為銀行需要安全墊。
二套商貸利率=LPR+60BP(目前4.9%),期待新政後對「加點數」亦有所放寬,但首付比例估計很難從四成降到三成,因為需要區別於首套剛需。
-------------------
(三)穩定建築企業信貸投放。
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基礎上,優化建築企業信貸服務,提供必要的貸款支持,保持建築企業融資連續穩定。
房譜解讀:
建築企業墊資是常態,在「保交樓」原則下,「工程款優先權」也無法發揮作用(工程款優先權具有優於抵押權和其他債權的效力)。
新政出台後,渣扒金融機構要在風險可控基礎上,適度加大流動性貸款等支持力度,滿足建築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保持建築企業融資連續穩定(銀發〔2022〕92號)。
-------------------
(四)支持開發貸款、信託扮盯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
對於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信託貸款等存量融資,在保證債權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與房地產企業基於商業性原則自主協商,積極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進項目完工交付。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未來半年內到期的,可以允許超出原規定多展期1年,可不調整貸款分類,報送徵信系統的貸款分類與之保持一致。
房譜解讀:
1、允許額外多展期一年;
2、展期後,銀行不用納入不良、房企不會降低評級。
(1)銀行
根據《貸款通則》:「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長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
此次房地產新規規定,可以上述基礎上再多展期一年,緩解壓力。
(2)分類
根據《貸款風險分類指引》:「由於借款人財務狀況惡化,或無力還款而對借款合同還款條款作出調整」的貸款調整後至少下調至次級類。
這次新規給予特赦,可以不用調整貸款風險等級,這是此次新政最核心的一部分。給金融機構重要喘息機會,以時間換取空間。
(3)房企
貸款展期不用降低風險等級,不影響徵信,就不會觸發債務交叉違約條款,穩定房企資金鏈,實現「保交付為第一要務」,只是展期合理化之後,房企的債券發行可能更需要增信。
(4)信託
信託公司沒有銀行那麼嚴格的資本充足率、流動率、撥備率、不良貸款率、存款准備金等等的限制,出險後難以有相應的風控手段和資本去稀釋,很容易形成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定(尤其影子銀行),所以信託產品很難隨意展期(逾期)。
-------------------
(五)保持債券融資基本穩定。
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發行債券融資。推動專業信用增進機構為財務總體健康、面臨短期困難的房地產企業債券發行提供增信支持。鼓勵債券發行人與持有人提前溝通,做好債券兌付資金安排。按期兌付確有困難的,通過協商做出合理展期、置換等安排,主動化解風險。支持債券發行人在境內外市場回購債券。
房譜解讀:
中債信用增進、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已經組織多輪民營房企座談會,通過中債增信的方式來支持房企發行債券。
11月8日,交易商協會表示,通過擔保增信、創設信用風險緩釋憑證、直接購買債券等方式,支持民營企業發債融資。預計可支持約2500億元民營企業債券融資,後續可視情況進一步擴容。
11月9日,中債增信發布通知稱,為推動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工作,加大對民營房企增信服務力度,意向民營房企可填寫《項目需求意向表》,並向該公司提出增信需求。
-------------------
(六)保持信託等資管產品融資穩定。
鼓勵信託等資管產品支持房地產合理融資需求。鼓勵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加快業務轉型,在嚴格落實資管產品監管要求、做好風險防控的基礎上,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支持房地產企業和項目的合理融資需求,依法合規為房地產企業項目並購、商業養老地產、租賃住房建設等提供金融支持。
房譜解讀:
此前信託公司嚴格執行「控增量」和「432要求」(房地產項目貸款融資要求四證齊全、30%資本金和二級資質)。
此次新政實際涉及「房地產信託轉型」概念—房企項目並購(存量業務)、商業養老、租賃住房(房住不炒,住房保障體系建設)。
二
積極做好「保交樓」金融服務
(七)支持開發性政策性銀行提供「保交樓」專項借款。
支持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按照有關政策安排和要求,依法合規、高效有序地向經復核備案的借款主體發放「保交樓」專項借款,封閉運行、專款專用,專項用於支持已售逾期難交付住宅項目加快建設交付。
房譜解讀:
政策性銀行「保交樓」專項借款是解決當下樓市爛尾風險的緊急措施。初期規模可能達到2000億,由央行指導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在現有貸款額度中安排,中央財政予以貼息。
這里最核心的就是專項借款納入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由地方政府承擔本地區「保交樓項目」的統借統還責任。
-------------------
(八)鼓勵金融機構提供配套融資支持。
在專項借款支持項目明確債權債務安排、專項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資司法保障後,鼓勵金融機構特別是項目個人住房貸款的主融資商業銀行或其牽頭組建的銀團,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為專項借款支持項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資支持,推動化解未交樓個人住房貸款風險。
對於剩餘貨值的銷售回款可同時覆蓋專項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資的項目,以及剩餘貨值的銷售回款不能同時覆蓋專項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資,但已明確新增配套融資和專項借款配套機制安排並落實還款來源的項目,鼓勵金融機構在商業自願前提下積極提供新增配套融資支持。
新增配套融資的承貸主體應與專項借款支持項目的實施主體保持一致,項目存量資產負債應經地方政府組織有資質機構進行審計評估確認並已制定「一樓一策」實施方案。商業銀行可在房地產開發貸款項下新設「專項借款配套融資」子科目用於統計和管理。配套融資原則上不應超過對應專項借款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項目銷售回款應當劃入在主融資商業銀行或其他商業銀行開立的項目專用賬戶,項目專用賬戶由提供新增配套融資的商業銀行參與共同管理。明確按照「後進先出」原則,項目剩餘貨值的銷售回款要優先償還新增配套融資和專項借款。
對於商業銀行按照本通知要求,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半年內,向專項借款支持項目發放的配套融資,在貸款期限內不下調風險分類;對債務新老劃斷後的承貸主體按照合格借款主體管理。對於新發放的配套融資形成不良的,相關機構和人員已盡職的,可予免責。
房譜解讀:
正式提及「有條件免責」,這是文件的核心亮點,對於有充裕剩餘貨值的「好項目」,保交付推進節奏有望加快,但也強調市場化原則和商業自願前提,「差項目」短期仍待解決。
三
積極配合做好受困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
(九)做好房地產項目並購金融支持。
鼓勵商業銀行穩妥有序開展房地產項目並購貸款業務,重點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兼並收購受困房地產企業項目。鼓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統稱資產管理公司)發揮在不良資產處置、風險管理等方面的經驗和能力,與地方政府、商業銀行、房地產企業等共同協商風險化解模式,推動加快資產處置。鼓勵資產管理公司與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開展合作,提高資產處置效率。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行房地產項目並購主題金融債券。
房譜解讀:
2021年12月,央行、銀保監會出台《關於做好重點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項目並購金融服務的通知》,鼓勵銀行穩妥有序開展並購貸款業務,重點支持優質房企兼並收購出險和困難的大型房企的優質項目。
2022年1月,針對出險企業項目的承債式收購,相關並購貸款不再計入「三條紅線」相關指標。
可見此前的通知僅涉及出險和困難的「大型房企」的「優質項目」的兼並收購,不涉及」企業本身兼並和其他普通收購」。
本次新政,沒有再強調「大型房企」和「優質項目」(把甄選權交給市場),但同時依然不涉及「房企兼並、其他普通收購」這兩類並購。
-------------------
(十)積極探索市場化支持方式。
對於部分已進入司法重整的項目,金融機構可按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負盈虧原則,一企一策協助推進項目復工交付。鼓勵資產管理公司通過擔任破產管理人、重整投資人等方式參與項目處置。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穩妥探索通過設立基金等方式,依法依規市場化化解受困房地產企業風險,支持項目完工交付。
房譜解讀:
重整投資+設立基金+市場化化解。舉例:盤活佳兆業南沙「悅伴灣」項目,即由信達深圳分公司折價收購項目債權,深圳華建提供增量資金借款,信達地產華南區域公司進場操盤代建,負責該項目開發、建設、銷售、物業服務等全過程管理,收取操盤代建費。
四
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一)鼓勵依法自主協商延期還本付息。
對於因疫情住院治療或隔離,或因疫情停業失業而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以及因購房合同發生改變或解除的個人住房貸款,金融機構可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與購房人自主開展協商,進行延期展期等調整,相關方都要依法依規、信守合同、踐行承諾。在此過程中,金融機構要做好客戶服務工作,加強溝通,依法保障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按相關規定做好資產分類。對於惡意逃廢金融債務的行為,依法依規予以處理,維護良好市場秩序。
房譜解讀:
「因購房合同發生改變或解除的」--此條和「保交樓」有關。
-------------------
(十二)切實保護延期貸款的個人徵信權益。
個人住房貸款已調整還款安排的,金融機構按新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經人民法院判決、裁定認定應予調整的,金融機構根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等調整信用記錄報送,已報送的予以調整。金融機構應妥善處置相關徵信異議,依法保護信息主體徵信權益。
五
階段性調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
(十三)延長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政策過渡期安排。
對於受疫情等客觀原因影響不能如期滿足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或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根據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有關規定,基於實際情況並經客觀評估,合理延長其過渡期。
房譜解讀:F. 銀行對建築行業的貸款政策是怎樣的
對建築行業沒什麼特殊的優惠政策
G. 建築行業貸款用途限制
一、《貸款總則》還對貸款用途作了如下限制:
(1)借款人不得將貸款用於股權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2)借款人不得利用借款從事證券、期貨等投機活動;
(3)借款人除依法取得房地產經營資模改格外,不得利用貸款經營房地產業務;借款人依法取得房地產經營資格的,不得利用貸款從事房地產投機活動;
(4)借款人不得利用貸款取得非法收入。
二、申請貸款時,貸款人需要准備的資料分為以下幾類:
1、個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居留證、戶口本、結婚證等資料;
2、提供穩定收入來源證明:銀行對賬單、勞動合同等;
3、提供穩定的住旦和判址證明:如房屋租賃合同、水棚猜電繳費單、物業管理等相關證件;
4、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拓展資料;
1、貸款用途定義:借款人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購買材料或必要設備,或用於個人購房、購車、消費等支出而取得的貸款。貸款最終會與某些生產要素相結合。借款人在獲得貸款前,必須確定貸款的目的,並明確目的不是為了糊弄銀行和貸款公司,而是為了讓貸款充分發揮其最大的經濟效益,而不是離開貸款閑置的。個人貸款的目的一般是買房、買車、裝修房子、學習、旅遊、看病等。
2、貸款審計的一個主要環節是對貸款用途進行調查,以確認第一還款來源是否充足和有保障,確保貸款的真實性,掌握借款人交易的真實性、貸款目的、還款意願等。還款能力,從源頭上保證個貸質量,有效防範個貸風險。
3、貸款簡單通俗的理解就是借需要利息的錢。
4、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一定的利率借出貨幣資金並必須償還的一種信貸活動。廣義的貸款是指貸款、貼息、透支等借貸資金。銀行通過放貸和貨幣資金,可以滿足社會對補充資金的需求,擴大再生產,促進經濟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獲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自身積累。
希望能夠給到你幫助。
H. 人行、銀監會對建築行業短期融資用途有何規定
銀監會《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
I. 銀行對建築行業收緊貸款意味著什麼
銀行對建築行業收緊貸款意味著政策開始抑制價格增長過快的房貸。銀行房貸收緊預示著政策開始抑制價格增長過快的房貸,提高房貸申請門檻以後,納陸也可以起到一定的穩定樓市的作用。房貸政策收緊以後,並不會影響到剛需一族買房,在樓市穩定發展時,反而是剛需一族買房的和扮好時機,因為這時候房價不會過度增長,當然,用戶買房一定要考慮到風險,不要盲目購買高價房,導致後續自己無力承擔高額的洞棚頃月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