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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國家助學貸款實施

發布時間: 2023-07-22 20:22:27

A. 南京林業大學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管理的實施

南京林業大學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管理的實施細則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政策,進一步做好我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僅限於本校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以下簡稱貸款學生)。

第三條 國家助學貸款按用途分為學費貸款和生活費貸款。其中學費貸款用於交納學費,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學費(培養費)收費標准,最高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生活費貸款用於日常開支,最高貸款額不超過南京地區月人均生活費標准與在校月數之積。

第四條 國家助學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貸款學生畢業後六年,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不上浮,不計復利。經辦銀行可在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指導下適當降低國家助學貸款利率。

第五條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貸款學生在校期間不付利息,由財政100%貼息,自取得畢業證書當年的9月21日(含21日)後全額負擔利息。2004年9月之前辦理發放的國家助學貸款仍按老辦法即國家助學貸款利息的50%由國家財政貼息,其餘50%由貸款學生個人承擔。

第六條 本校助學貸款工作接受江蘇省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指導,並接受教育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領導。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七條 為統一管理本校助學貸款工作,學校成立國家助學貸款管理領導小組。由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小組成員由學生處、財務處、教務處、人事處負責人及各院領導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討論決定學校助學貸款規模、總額等重大事項及協調各部門、各單位工作。

第八條 領導小組下設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校貸款辦)。校貸款辦為學校助學貸款管理的常設機構,掛靠於學生處助學指導中心,並配備一名專職工作人員。供欠費未貸款或因主觀原因使貸款未被批準的困難學生名單;

第十條 人事處負責向校貸款辦提供教師見證人的變動情況。

第十一條 各院成立以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為組長、教學副院長為副組長、院辦和分團委組成的管理小組。

第三章 貸款申請

第十二條 申請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第十四條 申請人須如實、完整地填寫江蘇省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銀行要求的材料。

第十五條 助學貸款由院初審、匯總,校貸款辦二審,並提出審核意見後送經辦銀行終審,經銀行終審核准並通知校貸款辦後,由校貸款辦統一組織申請人填寫合同文本、借款憑證等有關手續,再遞交銀行審批、發放。

第四章 貸款審查與發放

第十六條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逐年申請,銀行集中審批,按年(生活費按月)發放。若中途要求停止貸款,可通過校貸款辦向銀行申請中止貸款;若遇特殊情況需要追加貸款金額,可另行辦理追加貸款及見證手續。

第十七條 學費貸款由銀行按年劃入學校指定帳戶,生活費貸款由銀行每月10日前按月劃入借款人指定的活期儲蓄帳戶(每年按10個月發放,二月和八月不發)。

第五章 貸款歸還

第十八條 借款人離校前必須向校貸款辦交按期還款承諾書,並與經辦銀行制訂還款計劃,簽訂還款協議。未辦清上述手續前,學校將緩發畢業證、學位證。不辦理離校派遣手續。

第十九條 借款人轉學、出國、退學、開除或死亡,銀行將提前收回本息。

第二十條 貸款還本付息可以採取多種方式。貸款學生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息。具體還貸事宜,由貸款學生在簽訂還款協議時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經辦銀行進行審批。

第二十一條 約定還款日期前,借款人應將還款本息自動存入原開設的活期儲蓄帳戶,由銀行在約定還款時主動從帳戶扣收。否則銀行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補收罰息,並由銀行按規定處罰。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畢業後到異地工作的,可採取通過異地銀行分支機構匯款到貸款機構的方式歸還貸款;貸款人也可以與借款人工作所在地銀行分支機構進行協商,辦理貸款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 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的貸款學生,應及時向經辦銀行提供連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經辦銀行將為其辦理延期手續,財政部門將繼續為其實施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的貼息。

更為具體的南京林業大學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管理的實施細則可以參照參考資料。

B. 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實行按什麼一次申請一次審批發放的方式

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實行按年度一次申請一次審批發放的方式。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管理方式,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實行按年度一次申請一次審批發放的方式。

C. 2019年浙江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政策及提前還款規定

近日,根據教育部等四部委意見,浙江省出台了《關於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本次資助政策調整的核心主要集中在貸款貼息、額度、還款期限等方面,調整後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更加完善,更具人性化,將惠及我省數萬學子。

省教育廳教育發展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政策調整主要有四方面:一是完善貸款貼息,學生在讀期間利息將全部由財政補貼,除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在校期間因患病等原因休學可申請繼續貼息,生源地助學貸款也統一調整為在校期間由財政貼息。二是貸款額度提高,目前我省校園地助學貸款每人每年的貸款額度已統一調整為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最高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為12000元,生源地助學貸款也將統一調整為這一額度。三是貸款期限延長,生源地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助學貸款的期限從原來的最長不超過6年和10年,統一調整為最長不超過20年。四是還本寬限期延長,從兩年延長至3年整,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借款學生再讀學位畢業後,仍可享受36個月的還本寬限期。

根據《意見》要求,我省還將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機制,各高校將合理利用校內資助專項經費,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機制,用於救助特別困難的畢業借款學生。對於因病喪失勞動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災害、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經濟收入特別低的畢業借款學生,高校核實後,可啟動救助機制為其代償應還本息。

據介紹,7月,教育部等四部委《關於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若干意見》下發後,我省積極行動,實施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健全運行機制,並要求省內各經辦銀行簡化貸款手續,不得要求學生提供與貸款申請無關的材料。採取一次申請、分期發放貸款方法,借款學生繼續攻讀學位的,可不再簽署貸款展期協議;借款學生根據貸款合同提前還款的,經辦銀行按貸款實際期限計算利息,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D. 國家助學貸款政策

根據《貴州省普通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我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額度為每學年8000元/人。

根據《貴州盛華職業學院》等文件精神,
精準扶貧新生獎學金
1、通過「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新生獎學金3000元;
2、「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三年「零學費」(政府補助3500元/年,學校補助3000元/年),需按學年申請、審核,審核通過後方可享受;
3、通過高考錄取的考生,「農村戶籍」新生獎學金3000元,「城鎮戶籍」考生成績在專科線100分以上(含100分)的新生獎學金2000元;
4、考生戶籍類型以高考報名時填報的數據(高考錄取系統中的數據)為准;
5、同時滿足新生獎學金條件中兩項,只能按最高項給予獎勵,不得重復享有。
國家獎助學金
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500—3500元/年。
「愛心幫扶基金」及其他措施
1、學校籌集大批資金設立「愛心幫扶基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5000元幫扶基金;
2、學校每年有大量社會愛心人士捐贈,幫助部分特困生解決學費和生活費;

E. 福建助學生源地助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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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助學貸款政策

所有關於贊助商的問題和答案都整理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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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問答

1.什麼是學生信用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的金融機構向經濟困難的大學生提供的信用助學貸款,幫助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根據學生申請地點的不同,國家助學貸款可分為生源地信用貸款和校內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兩種模式。福建省主要關注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貸款額度: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

貸款利率:按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30個基點(LPR5Y-0.3%),在校期間(含因病休學)利息由國家承擔。

貸款期限: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

2.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人是誰?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對象為福建省戶籍、經學校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大一新生和在校學生(含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預科生)。未滿18周歲的貸款學生需要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作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3.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要申請擔保或抵押嗎?

生源地信用貸款是一種信用貸款。學生無需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必須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畢業後,因特殊情況不能償還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還可以申請還款救助,由國家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4.學生信用貸款有指定用途嗎?

生源地信用貸款旨在幫助經濟困難的大學生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問題。

5.福建省辦理學生信用貸款的銀行有哪些?

目前,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經辦銀行為國家開發銀行、福建省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其中,國家開發銀行僅在我省部分縣區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在我省生源地信用貸款的學生,可自願選擇其中一家經辦銀行申請,但不能在多個地方申請貸款。一經發現,將取消該生的貸款申請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

6.借款學生畢業後選擇繼續深造,接受高等教育。他們需要開始還款嗎?

畢業後選擇繼續深造的學生,應及時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貸款經辦銀行申請貸款展期。審批後,貸款期限內繼續攻讀學歷期間發生的貸款利息仍由財政全額貼息。

7.大學生在原籍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但畢業後因暫時經濟困難無力償還貸款怎麼辦?

福建省正式啟動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機制,對因重大疾病或客觀原因確實無法還款的畢業生給予救助。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畢業後,如遇特殊情況,可按《福建省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操作規程》申請還款救助,由有關部門按還款救助程序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8.如何申請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注冊登錄,填寫相關信息。

核對學籍信息是否正確(高中或中職學校應屆學生應填寫高中或中職學校學籍信息)

點擊「貸款資格認定」模塊,填寫完善相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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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如果辦理了貸款資格手續,是否意味著正式申請貸款?

如果貸款資格被批准,就意味著你具備了國家助學貸款貼息的資格。已通過貸款資格認證的學生,在收到錄取通知書後,仍需辦理正式的貸款申請手續。

10.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如何辦理正規的貸款申請手續?

學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後,可根據所選經辦銀行彎御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國家開發銀行。選擇經辦銀行為「國家開發銀行」的學生,需攜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在共同借款人的陪同下,到縣(區)教育隱悉局(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借款合同面簽手續。

1.國家助學貸款資金不能滿足學費或其他辦學費用怎麼辦?

12.高校招生時,當地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尚未放款。因為擔心學費沒交,不敢去學校報道。我該怎麼辦?

根據福建省學生資助相關要求,高校不得向助學貸款學生索要學費,不得要求借款學生墊付學費。為確保貸款學生順利入學、安心入學,各學校在新生報名點設立了「綠色入學通道」,貸款學生可通過綠色入學通道無障礙辦理入學手續。

13.借款學生可以提前還貸嗎?

貸款期間,學生可以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對提前償還的本金,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灶鬧乎天數收取利息。

14.借款學生畢業後如何還款?

學生畢業後開始還本付息,寬限期為畢業後五年。寬限期內,借款學生只需還利息,不用還本金。畢業時,借款學生應及時與貸款經辦銀行確認還貸計劃。

廈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相關要求,由廈門

市學生資助中心另行通知。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辦理期間

可撥打

福建學生資助熱線服務電話

400-0096095

相關問答:

F. 商丘師范學院國家助學貸款管理實施辦法

商丘師范學院國家助學貸款管理實施辦法如下祥悉好所示:
1、為了促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健康有序開展,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財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
2、國家助學貸款是指由國務院批准實行的、無需經濟擔保的、由政府財政貼息的、各陸空商業銀行開辦的信用助學貸款。
其目的是幫助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使其順利完成學業。
3、本實施細則中的借款人是指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學生,貸款發放謹鉛銀行是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G. 貧困大學生可申請每年最高8000元助學貸款嗎

貧困家庭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解決學費和住宿費。每名專科生每學年最高申請金額不超過8000元。在校學習期間的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利息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還款期限原則上按學制加13年確定,最長不姿搏超過20年。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無需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承諾按時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國家助學貸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校內國家助學貸款。

我省的具體辦理方式是:助學貸款(由農村信用社和國家開發銀行河北省分行承辦)。貸款對象為河北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和研究生。貸款方式:由學生戶籍所在地縣(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或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申請方式:新學期開學前,學生登錄河北省農村信核啟用社學生信用貸款管理系統網站(http://syd.hee.gov.cn)或國家開發銀行學生信用貸款管理系統網站(http://www.csls.cdb.com.cn),填寫統一的貸款申請表。學生和家長向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提出申請。校園助學貸款(由國家開發銀行河北省分行承辦,目前僅在28所省屬公辦高校開展)面向:名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和經濟困難研究生。

相關問答:生源地助學貸款8000應該還多少利息??

【利息】:

1、六個月以內含6個月貸款 5.60。

2、六個月至一年含1年貸款 6.00。

3、一至三年含3年貸款 6.15。

4、三至五年含5年貸款 6.40。

5、五年以上貸款 6.55。

【貸款利率】:

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每年12月20日為還款日。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1、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

2、畢業後的利息:最多就是6.55*8000 = 524元每年。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跡氏祥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

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申請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③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

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

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④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H.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什麼的方式

法律分析: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放。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第十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學生每年申請、經辦銀行每年審批的管理方式。

I. 山西助學貸款申請條件流程,山西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登錄

一、什麼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主導,由銀行、教育行政部門共同操作的,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在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不需要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辦理。新生和在校生可向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部門或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所在高校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如何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一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三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人
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須與共同借款人戶籍所在地同為一縣(市、區)。
資助對象的共同借款人戶籍需在本縣,年齡在25-60歲之間;資助對象父母均已故的,可在其直系親屬、同學、老師或近鄰中選擇一名60歲以下,無不良行為記錄,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本地居民作為共同借款人。
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材料
1、家庭經濟困難證明:《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新生,一式二份)或《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在校生,一式二份);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一式二份,網上申請後列印);
3、錄取通知書及報到須知復印件(新生,一式二份)或本人學生證復印件(在校生,一式二份);
4、借款學生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二份);
5、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二份);
6、借款人(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原件和相關頁復印件(一式二份);
7、戶籍(遷出)證明(一式二份,戶籍已遷往就讀高校的學生)。
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貸款額度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貸款額度不得高於下學年所需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新生住宿費可按《報到須知》上限申請)。
六、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辦時間和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學年申請、一次性集中審批和發放。學生須在貸款學年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不可以中途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網上申請時間:每年4月1日-10月15日。現場受理時間:當年8月1日-10月15日。
1、4月1日起,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系統(網址:http://sls.cdb.com.cn)接受學生在線申請。學生須選擇「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生源地)」登錄並填報申請信息。
2、各高校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審查工作。預申請的步驟是:
(1)向已經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且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出具《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以下簡稱「貧困學生認定表」),並註明下學年應繳學費和住宿費的實際金額;
(2)嚴格審查申請表貸款金額(貸款金額須小於或等於下學年應繳學費和住宿費的合計金額);
(3)高校在貸款申請表及貧困學生認定表上簽署意見並蓋章確認。
3、8月1日前,各縣(市、區)學生資助中心開始現場受理工作。
4、各高校在學生報到後,根據受理證明,盡快登陸生源地貸款管理系統,於10月21日前簽發合同電子回執。
5、各縣(市、區)學生資助中心,最遲於10月25日前完成貸款金額審查並匯總數據,上報省學生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審核後報送省開行。
6、11月20日前,省開行對上報的系統數據進行審核、審批,實現貸款發放並向高校支付貸款資金。
7、11月20日後,各高校向貸款已到賬學生開具收費證明。
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貸款利率和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按政策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且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
學生在校就讀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財政貼息),無需支付利息。畢業後利息由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負擔,每年12月20日償還一次利息(畢業當年自9月1日起計算)。中途休學不享受財政貼息,利息由學生和共同借款人負擔。
八、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貸款期限和還貸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貸款期限:不短於5年(60個月),不超過14年,且畢業後年限不超過10年。原則上按照申貸學生完成全日制本專科學制的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可以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正常情況下,學生在校就讀期間及畢業後兩年為寬限期。貸款後,寬限期不因借款學生中途休學而延長。寬限期內,可以只還利息(在校學習期間享受財政貼息),不還本金。寬限期後,每年須等額償還貸款本金及相應利息。
如需提前還款,學生登陸在線服務系統http://www.csls.cdb.com.cn提出申請,經國家開發銀行允許,借款人可以一次性提前償還某借款合同項下尚未清償的所有債務。國家開發銀行對於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提前還款,不收取除應收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發放時間和支付、償還途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發放時間:當年11月20日前。貸款學生通過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生成支付寶賬戶後,國家開發銀行山西分行發放與回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均通過該賬戶完成。
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違約後果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將對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2、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將借款人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對惡意拖欠貸款的違約借款人,採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金融服務;
3、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為等信息;
4、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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