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做假報表騙銀行貸款會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此行為屬於金融犯罪中的貸款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第一百九十三條 行為人詐騙貸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1)舉報公司以虛假的報表騙取銀行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
第十四條公安機關對涉嫌經濟犯罪線索的報案、控告、舉報、自動投案,不論是否有管轄權,都應當接受並登記,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依照法定程序辦理,不得以管轄權為由推諉或者拒絕。
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但不屬於其管轄的案件,應當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對於不屬於其管轄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再移送主管機關。
第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受涉嫌經濟犯罪線索的報案、控告、舉報、自動投案後,應當立即進行審查,並在七日以內決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難、復雜線索,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延長至三十日;特別重大、疑難、復雜或者跨區域性的線索,經上一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再延長三十日。
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或者書面通知立案的,應當在指定期限以內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通知立案的,應當在十五日以內立案偵查。
第十七條公安機關經立案審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立案:
(一)認為有犯罪事實;
(二)涉嫌犯罪數額、結果或者其他情節符合經濟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訴標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三)屬於該公安機關管轄。
B. 公司要求作假報表欺騙銀行以取得貸款,可以做嗎
你好!這沒什麼的,完全可以做。
這樣的報表對你個人是沒什麼影響的,退一萬步說,即使出現了問題也只會找公司法定代表人。
對銀行那邊這樣的報表只不過是一個形式,銀行不是以你的這個報表為主要依據。能不能貸到款最重要的還是要抵壓物和擔保。
C. 空殼公司虛構貿易合同提供假財務報表去銀行貸款違法嗎
您可以查閱網路關於騙貸罪的內容。您的這種行為很可能涉及到這個罪名。不僅企業會被處罰,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都會有相應的處罰。
D. 企業貸款向銀行提交的購銷合同及會計報表內容不真實,該企業該承擔什麼責任
企業以虛假資料騙取銀行貸款,如果僅僅是對資料的包裝,而且有能力歸還,被銀行發現後,銀行有權隨時追回貸款。
假定企業使用虛假會計資料騙取銀行借款數額較大,而且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的,企業、銀行兩單位的相關人員都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企業相關責任人可能涉嫌詐騙犯罪,而銀行相關人員則可能涉嫌詐騙罪共犯,瀆職等罪名。
如果有問題可以隨時留言。
深信網路平台專家樂意為你解疑答惑。
河南薈智源策律師事務所李明月祝福你快樂,健康。
建議:有事業的時候要聘請法律顧問,沒有事業的時候要經常咨詢法律專家。
E. 某公司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虛假的項目騙取銀行貸款則該公司構成貸款詐騙罪
法律主觀:
【 集資詐騙罪 】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昌缺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決定》第八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的,構成集資詐騙罪。「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採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的手段。「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行為人實施《決定》第八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其行為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1)攜帶集資款逃跑的;(2)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4)具有其他欺詐行為,拒不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法律客觀:
《刑法》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咐迅槐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衡友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F. 稅局知道企業向銀行提供虛假會計報表貸款,會怎麼處罰櫃求高人指點!
如果企業向稅務局提供的是真實的報表,即使被稅務局查出來,也沒什麼關系,因為稅務局沒有相應處罰依據。難的是你要提供給銀行那份報表是虛假的證據及書面解釋。稅務局有可能將做虛假報表的材料提供給銀行,由銀行出面追究騙取銀行貸款的法律責任。
G. 舉報公司做假賬
可以收集相關做假賬的證據,包括真實賬本和假賬的圖片影像資料、真實繳納稅費的發票、賬面金額與實際金額差值的轉賬過程記錄及相關主要領導對做假賬指示的錄音等證據。
1、財務做假賬的目的:
(1)逃稅需要。一些企業為了逃稅避稅做假帳,千方百計少做收入,多列支出,以達到少交稅不交稅的目的。這種現象表現在小企業或者說小的私有性質的企業尤為突出。
(2)信貸需要。很多企業資產狀況不佳,為了向銀行貸款或評上更高的銀行信用等級,需要粉飾報表,將收入、利潤、資產等指標虛假誇大,以達到信貸銀行的要求。
(3)業績需要。一些企業為了某種目的(比如上市需要、直接股權債權融資需要、業績考核需要等),對收入和利潤進行人為的調節(包括報銷不及時等非刻意因素),以達到不同時期的不同要求。
(4)政策需要。政府部門有時從某種程度上也不反對假帳。比如稅務部門某年完成得很好,有時也會出面和企業溝通,讓企業少完點稅,餘下的留在下一年度申報。另外,像銀行也不見得就完全需要你的真實報表,特別是在年底貸款任務完成有難度的時候。
(5)項目需要。隨著政府財力的增加,政府投資立項增多,另外各級政府部門設立的基金種類多、數額大,為了爭取上級或國家的什麼項目什麼基金,每年都有很多企業粉飾報表,虛誇自身的實力和項目的前景,套取國家資源。
(6)違規需要。在一些企業有一些見不得光(比如打點、行賄等)的支出,事情本身是違法的,直接入帳等於自我坦白,這些支出往往被包裝被篡改成合理合法的支出入賬,這是不道德的,並非不得已而為之,必須予以嚴懲。
(7)福利需要。由於制度的約束,有些效益不錯的企業想盡辦法私設小金庫,滿足帳外職工福利支出的需要。
(8)其它需要。除以上幾個主要方面外,促使單位做假帳的原因還有很多,比如給客戶的回扣不作為正規的返利支出、抽回應交已交投資款等等還有,會計人員的業務能力因素對帳務的處理不夠准備等非刻意行為應該也包含在內。
2、財務做假賬的危害:
(1)影響國家宏觀經濟決策 准確、真實的會計信息有助於政府部門進行宏觀調控。國家財政部門根據企業報送的會計報表,監督檢查企業的財務管理情況;稅務部門通過閱讀企業的會計資料,了解稅收的執行情況等。而會計舞弊會導致嚴重的會計信息失真,使統計上報給政府的相關信息失去了真實性,它將導致政府宏觀調控失誤,影響社會經濟秩序的正常運轉。如果依據虛假的會計信息制訂國家經濟發展計劃和宏觀經濟調控政策,就會起到誤導作用,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
(2)損害有關會計信息使用者的利益 在市場經濟環境里,企業的資金主要來自股東和債權人,無論是現在或潛在的投資人和貸款人,為了做出合理的投資和信貸決策,必須擁有一定的信息,了解已投資或計劃投資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如果企業向公開市場提供的財務會計信息是不真實的,投資者就會感覺上當受騙了。而如果資本市場上的投資人感覺到公司在利用這些虛假的會計信息向他騙錢,他就不會向上市公司投資;同樣地,如果銀行知道公司提供的報表是假的,他們就不會再融資給企業。因此,會計舞弊所導致的會計信息失真是直接與市場經濟規則嚴重背離的行為。它不但會嚴重削弱了會計信息的決策有用性,危害了廣大會計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使社會公眾對會計誠信基礎產生懷疑,也會從根本上動搖了市場經濟的信用基礎,危害宏觀經濟的正常運行。
(3)損害社會風氣和職業道德規范 通過會計舞弊,有關當事人可以利用職務之便,侵吞、盜竊、騙取或者採用其他方法非法佔有公有款項和公有物品,也可以比較方便地將單位賬簿中已作記錄的財產或應作記錄但未作記錄的財產轉作賬外處理,以及將本單位財產以捐贈、低價轉讓、無償租用等方式轉出以獲得個人利益。從而導致一些單位和個人謀求不正當利益,將會計職業道德置之腦後,滋生腐敗導致墮落,敗壞社會風氣。
H. 怎麼舉報虛假資料申請貸款
個人房貸資料做假,可以拿著證據到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房管局都可以去舉報。產生不良信用記錄,若情況較輕,可能會留下不良信用記錄,該記錄會影響你未來房貸、車貸、信用卡等信貸業務的辦理,用假資料申請貸款會被行業拉入黑名單。
騙取貸款罪的犯罪構成分析:
1.《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規定,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騙取貸款罪。
2.行為人在申請貸款時使用了欺騙的手段,比如提供虛假資料、虛構事實等。在獲得貸款後,不能償還貸款,造成金融機構重大損失或有其他嚴重情節。
3.本罪中,重點審查民事欺詐與騙取貸款的區別,不能認為任何欺騙行為都屬於本罪的詐騙手段,只有行為人虛構事實和提供的虛假資料對於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產生重大影響或者起到重要作用的,才能認定構成本罪。
立案追訴標准:
1.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2.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多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的;
4.其他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