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讓員工以個人名義為公司貸款合法嗎
1.公司用員工個人名義幫公司貸款,責任由誰負的規定:一般是誰的名字就由誰負責,貸款人是誰,銀行就找誰,貸款人是第一責任人。 貸款擔保人的責任: 1、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2、《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3、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4、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拓展資料
向銀行貸款需要滿足貸款的條件,簽訂貸款合同。
1.銀行申請貸款業務的條件:
2.年齡在18到65周歲的自然人;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4.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5.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貸款用途合法;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7.公司可以將資金出借給個人。《公司法》規定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所以對於符合公司章程規定或者經過股東會、股東大會的同意,可以將公司的資金借貸給他人。
8.《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對法院審理的民間借貸進行了定義,明確民間借貸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見》中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用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4倍之內的利息,依法受法律保護,超出部分則不受法律保護。」
Ⅱ 公司拿員工身份證貸款可以嗎
公司拿身份證貸款不可以,銀行不會受理。
公司貸款需要的條件:
符合國家的產業、行業政策,不屬於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業;
企業在各家商業銀行信譽狀況良好,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且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持有人民銀行核發並正常年檢的貸款卡;
有必要的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據和經營場所,合法經營,產品有市場、有效益;
具備履行合同、償還債務的能力,還款意願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為正常類或非財務因素影響的關注類;
企業經營者或實際控制人從業經歷在3年以上,素質良好、無不良個人信用記錄;
企業經營情況穩定,成立年限原則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個及以上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且連續2年銷售收入增長、毛利潤為正值;
符合建立與小企業業務相關的行業信貸政策;
能遵守國家金融法規政策及銀行有關規定;
在申請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Ⅲ 老闆為什麼拿好幾個員工的身份證去注冊公司可以貸款嗎
不可以。
企業不可以用職工身份證和銀行徵信貸款,企業需辦理企業貸款。企業貸款是指企業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種借款方式。
Ⅳ 公司員工貸款一公司名義貸款需要公司蓋章嗎
以公司名譽貸款是需要法人本人的,是需要公章的,公司員工貸款是屬於個人貸款,需要開收入證明或者是工作單位證明的時候是需要蓋章的。
Ⅳ 公司以員工名義貸款買車員工是屬於什麼行為
企業借款行為。企業出資購車,員工作為借款人,通過銀行等渠道獲得貸款,然後用於購車。這種做法需要考慮到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法律關系和責任,應當制定明確的借款協議,明確借款的用途、還款方式、利率等相關事項,以確保借款合法、合規。同時,企業的財務部門需要慧察認真審核員工的還款能力和信用狀況,確保企者碧鎮業的借款首粗風險可控。
Ⅵ 公司能不能擅自以員工名義貸款或借款
1、企業可以向特定個人借款。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公民與企業間相互借貸屬於民間借貸,為法律所允許,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為有效。2、向不特定人借款可能被認定為非法集資,可被處行政、刑事責任。吸收公眾存款和發放貸款都是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法律規定,設立商業銀行,應當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未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如果企業想向社會公眾籌集經營資金,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條件,並且履行法律規定的手續,否則,即為非法,行為人甚至可能受到刑法的制裁。3、企業與企業之間貸款,當前被貸款通則所禁止,且有明確的行政處罰,雖然該規定僅是行政規章、且不合理,但仍有法律效力。(6)公司可以以員工名義貸款么擴展閱讀: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一)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二)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三)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Ⅶ 企業能否向個人借款企業如何向企業借款
問題:1、企業能否直接向個人借款?這些「個人」能否是較多人?或不特定人?2、企業能否向企業借款?如何操作才能合法? 分析 1、企業可以向特定個人借款。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公民與企業間相互借貸屬於民間借貸,為法律所允許,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為有效。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又明確規定了幾種應當認定為無效借貸的情形:一、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二、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三、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以上規定為無效的幾種情形,都是企業涉嫌非法集資和發放貸款。對於一般的借貸案件,法院會按照自願、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則,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限制高利貸。個人與企業間的借貸關系,約定的利息在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以內,且沒有法律所禁止的行為,就是合法有效的,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 2、向不特定人借款可能被認定為非法集資,可被處行政、刑事責任。 吸收公眾存款和發放貸款都是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法律規定,設立商業銀行,應當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如果企業想向社會公眾籌集經營資金,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條件,並且履行法律規定的手續,否則,即為非法,行為人甚至可能受到刑法的制裁。3、企業與企業之間貸款,當前被貸款通則所禁止,且有明確的行政處罰,雖然該規定僅是行政規章、且不合理,但仍有法律效力。4、企業和企業之間借貸的模式,可以調整為下列模式:1)通過銀行委託貸款。這就給銀行增加收入嘍。2)企業之間簽訂合作協議,一方支付另一方誠意金或YU付款,約定一定期限無合作進展則退款,退款加利息--這其實也相當於回購條款。這是假合作\真借款。3)通過個人轉借款。企業A把款借給個人甲,甲再借款給企業B。企業B對A承諾提供擔保責任,確保甲不向A還款時,B直接還款給A。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部分條例 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