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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民幣貸款給境內公司

發布時間: 2023-08-30 07:06:03

㈠ 在中國境外的銀行可否放款給境內企業

為便利和支持境內企業外匯資金運用和經營行為,提高境內企業資金使用效率,拓寬境外企業後續融資渠道,規范對外債權的管理與統計,促進境內企業「走出去」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現就境內企業境外放款外匯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境外放款是指境內企業(金融機構除外, 以下簡稱「放款人」)在核准額度內,以合同約定的金額、利率和期限,為其在境外合法設立的全資附屬企業或參股企業(以下簡稱「借款人」)提供直接放款的資金融通方式。
境外放款也可通過外匯指定銀行以及經批准設立並具有外匯業務資格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以委託貸款方式進行。
二、放款人所在地外匯管理分局(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外匯局」)負責對境外放款涉及的額度核准、登記、專用賬戶及資金匯兌、劃轉等事項實施監督管理。
三、境內企業從事境外放款,應遵守本通知及其他外匯管理有關規定,接受外匯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四、境外放款實行余額管理,境內企業在外匯局核準的境外放款額度內,可一次或者分次向境外匯出資金。
境外放款額度有效使用期為自獲得外匯局核准境外放款額度之日起2年。期限屆滿後如需繼續使用,應在期限屆滿前1個月內,由放款人向所在地外匯局提出展期申請。
五、放款人境外放款余額不得超過其所有者權益的30%,並不得超過借款人已辦妥相關登記手續的中方協議投資額。如企業確有需要突破上述比例的,由放款人所在地外匯局初審後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
六、放款人可使用其自有外匯資金、人民幣購匯資金以及經外匯局核準的外幣資金池資金向借款人進行境外放款。
七、放款人和借款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放款人和借款人均依法注冊成立,且注冊資本均已足額到位;
(二)放款人與借款人有持續良好經營的記錄,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和內控制度,在最近三年內均未發現外匯違規情節;
(三)放款人歷年的境外直接投資項目均經國內境外投資主管部門核准並在外匯局辦理外匯登記手續,且參加最近一次境外投資聯合年檢評級為二級以上(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四)經批准已從事境外放款的,已進行的上一筆境外放款運作正常,未出現違約情況。


㈡ 外方貸款給境內公司要繳哪些稅

外方貸款給境內公司要繳哪些稅

外國企業向境內公司提供貸款,外國企業取得利息收入需要向境內申報繳納營業稅及附加、企業所得稅。

A公司為境內從事電子產品生產的外商獨資企業,母公司為美國B公司(非金融機構)。B公司在境內無機構、場所。A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擬向B公司借款,到期一次還本付息。這項業務對A公司借款額度有何要求?外方B公司涉及何稅?

舉借外債有額度限制

按照《外債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外債是指境內機構對非居民承擔的以外幣表示的債務。

《外債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舉借的中長期外債累計發生額和短期外債余額之和應當控制在審批部門批準的項目總投資和注冊資本之間的差額以內。在差額范圍內,外商投資企業可自行舉借外債。超出差額的,須經原審批部門重新核定項目總投資。”因此,A公司舉借外債的額度為其總投資和注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如果A公司經批准投資總額為10000萬美元,注冊資本為5000萬美元。若A公司無其他外債,則A公司可借外債的額度為5000 萬美元;若A公司已向境外銀行借入一年期未償還貸款3000萬美元,則A公司可借外債的額度為2000萬美元。

另外,根據《外債登記管理辦法》(匯發〔2013〕19號)規定,A公司向B公司借款,需向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外債登記。A公司向B公司償還借款本息時,需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注銷外債登記。

營業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規定,“《營業稅稅目注釋》規定,貸款屬於‘金融保險業’稅目的徵收范圍,而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根據這一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提供或者接受營業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屬於在境內提供勞務。B公司向境內A公司貸款,取得利息收入,應繳納營業稅,稅率為5%。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營業額的,其營業額的人民幣摺合率可以選擇營業額發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納稅人應當在事先確定採用何種摺合率,確定後1年內不得變更。”B公司取得的美元利息應按營業額發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繳營業稅。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外資企業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03號)和《財政部關於統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10〕98號)規定,B公司還需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稅費。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B公司在借款到期時發生營業稅納稅義務,A公司應在B公司借款到期時,代扣代繳B公司的營業稅及附加,並向A公司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印花稅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借款合同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A公司和B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於印花稅稅目中的借款合同,該合同不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A公司和B公司均不需要貼花。

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第(五)項規定,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利息支付方A公司在境內,B公司取得的利息屬於來源於境內的所得。

B公司屬於非居民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B公司取得利息應在境內繳納企業所得稅。B公司取得利息所得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 10%。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號)第三條、第七條以及第九條規定,A公司應在向B公司支付利息或者到期應支付利息時,代扣代繳B公司的企業所得稅,A公司向B公司支付美元利息,在申報扣繳企業所得稅時,應當按照扣繳當日國家公布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在實務操作中,按照企業到稅務部門申報扣繳的當天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執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新增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20號)第二條第(一)項規定,A公司應向其所得稅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假定A公司可向B公司借入5000萬美元,期限為半年,利率10%,到期還本付息。借款合同到期日,A公司向B公司支付本金5000萬美元和利息250萬美元。該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為6元/美元,城建稅稅率為7%。則A公司應扣繳營業稅:250×6×5%=75(萬元);城建稅等附加稅費:75×(7%+3%+2%)=9(萬元);企業所得稅:250×6×10%=150(萬元);扣繳稅費共計234萬元。

A公司的會計分錄如下(單位:萬元):

向B公司借入外債5000萬美元

借:銀行存款——美元(5000×6.01) 30050

貸:其他應付款——B公司(美元) (5000×6.01)30050

期末調整

借:其他應付款——B公司(美元) 50

貸:財務費用——匯兌差額 50

各月末計提利息

借:財務費用 250.02

貸:其他應付款——B公司(美元) (41.67×6.00) 250.02

其中,最後一月計提利息需考慮四捨五入影響

借:財務費用 249.90

貸:其他應付款——B公司(美元) (41.65×6.00) 249.90

計提B公司稅金及附加

借:其他應付款——B公司(美元) 234

貸:應交稅費——代扣營業稅及附加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