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不給交公積金怎麼辦
按照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只用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納公積金,如果單位拒不繳納,那麼員工可以去住房公積金中心投訴,或者向工會組織提意見。公積金是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的長期住房儲金,單位不交將會依法受到懲罰。以下就是單位不交公積金的處罰:
1、單位不交公積金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會責令限期辦理
2、超過期限不辦理,將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3、處以罰款後,住房公積金中心將會申請人民法院要求用人單位強制執行。
❷ 請問單位不交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可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舉報處理。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違反本條例規定審批住房公積金使用計劃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依據管理職權責令限期改正。
(2)中山公司不交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的相關要求規定:
1、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2、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❸ 公司遲交公積金導致不能貸款
如果職工單位未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造成申請貸款的職工不符合規定的條件,職工就不能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各地住房公積金實踐中,通常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都是出於單位的原因,為了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單位未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導致該單位職工無法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各地通常規定單位必須補繳全體職工欠繳的住房公積金金額,補繳後可視同該單位職工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但也有一些地方規定,單位只要辦理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補繳即可。公積金斷繳不會失效,住房公積金停交的會封存。公積金與社保一樣,都是職工重要的權益保障,旦蘆即使停交,也沒有「賬戶清零」、「賬戶失效」等說法。賬戶里的錢還是職工本人的,裡面的余額不會因為辭職而消失。因換工作導致公積金「斷檔」的,待找到新工作後從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開始繳公積金,先到原單位要求辦理賬戶轉移,把原先繳存的公積金余額全部集中到新繳存賬戶上。至於並非有意斷繳,而是因為換工作或公司延遲繳納的緣故,導致公積金斷繳,斷繳1個月或短時間內及時補上,對於公積金貸款影響倒沒這么大。如果是因為公司延遲繳納的緣故,建議斷繳別超過3個月。很多地區,最初欠繳月份次月起計算超過3個月,申請人需要再正常連續繳存6個月或12個月後,才能申請貸款。
公司不交公積金怎麼辦?
公司不交公積金的,員工可以去住房公積金中心投訴,或者向工會組織提意見。公積金是具有強制性、岩哪互助性、保障性的長期住房儲金,單位不交將會依法受到懲罰。
綜上所述,當單位未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導致該單位職工無法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各地通常規定單位必須補繳全體職工欠繳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粗遲碼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❹ 公司不按時交納公積金會不會影響貸款
會有影響的。
連續繳滿6個月就能申請辦理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須具備下列條件:
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
2、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開戶並且連續、足額匯繳,期限不低於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或經有關部門批准建修住房的證明文件;
4、不低於規定比例的購房首期付款金額;
5、借款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徵信良好,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6、所購買、建修住房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以所購買、建修房屋作抵押擔保。
❺ 公司都不交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用人單位不繳納住房公積金,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舉報。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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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