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庄浪縣無息助學貸款怎樣復印戶口本和身份證
你好,你的問題回復如下:
無息助學貸款是針對已經被國內普通高等院校錄取,且經濟條件困難的學生發放的無息助學貸款;
申請人需要憑村委會或街道辦事處開具的證明、高校錄取通知書和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等材料去相關部門遞交申請;
除了上述材料外,還需要當地民政部門申請備案的;
無息助學貸款是為困難的學子准備的,待學子畢業工作後一定要如約還款,否則,當事人的信用記錄會有不良記錄檔案的;
Ⅱ 2010年甘肅省5000名招考具體內容是什麼
甘肅省2010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
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關於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9〕1號),結合省情和我省四年來「特崗計劃」實施情況,特製定本方案。
一、目標和范圍
通過實施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教師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公開招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我省「兩基」攻堅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以下農村學校任教,引導和鼓勵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工作,創新農村學校教師補充機制,進一步解決農村學校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2010年,我省擬在以下43個縣(市、區)(全部為「兩基」攻堅縣、國扶貧困縣、地震重災縣和少小民族縣)實施「特崗計劃」。具體為:環縣、鎮原縣、寧縣、合水縣、華池縣、清水縣、武山縣、秦安縣、麥積區、張家川縣、甘谷縣、武都區、康縣、文縣、西和縣、禮縣、兩當縣、成縣、徽縣、會寧縣、夏河縣、碌曲縣、迭部縣、瑪曲縣、舟曲縣、臨潭縣、卓尼縣、積石山縣、東鄉縣、永靖縣、康樂縣、廣河縣、和政縣、臨夏縣、臨洮縣、通渭縣、漳縣、岷縣、隴西縣、渭源縣、靜寧縣、庄浪縣、肅南縣。全省計劃招聘農村特設崗位教師3079名,聘期3年。
各縣(市、區)擬聘人數以4月份已上報省教育廳的計劃數為准(見附件1)。
二、基本原則
(一)招聘工作由省教育、人事、財政、編辦等部門共同負責,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擇優」原則。
(二)特崗教師的安排按照學科結構和教師崗位需求,科學搭配。
(三)特崗教師原則上安排在縣以下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少數民族自治縣和少小民族縣可安排在農村生源佔60%左右的縣城學校。
(四)特崗教師實行公開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對象和條件
(一)特崗教師招聘對象必須為甘肅生源,以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院校師范類應、往屆本科畢業生為主,以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師范類應、往屆本科畢業生中具有教師資格證或取得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心理學兩門課程考試合格證者為輔,並招收少量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應屆專科畢業生。
(二)符合以上條件的往屆畢業生必須為2006年暨以後畢業,尚未就業且持有《擇業通知書》。
(三)參加過「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歷的志願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本科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四)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
(五)招聘對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
3、志願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服從組織安排。
四、實施辦法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為切實加強對特崗教師的管理服務工作,教育部開通「特崗計劃」信息管理與服務系統,符合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必須先登錄http://tg.ncss.org.cn進行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6月1日—6日。
2.通過網路報名的省內高校應往屆畢業生,於2010年6月7日至6月11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進行現場報名。再由各高校於6月15日前統一到當地自學考試機構進行集體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省外高校應往屆畢業生,其現場報名由甘肅政法學院畢業生就業辦和省自考辦共同負責,報名時間:6月7日至6月14日。聯系電話:0931—7601429。
考生現場報名時,須持身份證、畢業證(或學校就業指導部門開具的證明)、《擇業通知書》、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和《甘肅省2010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報名表》(附件2)一式四份(附貼近期1寸免冠彩照)。省內高校畢業生報名表由各高校自行印製並免費向畢業生發放,省外高校畢業生報名表由畢業生登錄甘肅教育信息網(www.gse.cn)自行 下載。報名表由考生、現場報名的高校、市(州)和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留一份。沒有進行網路報名的考生不能參加現場報名。否則,通過考試者也不予聘用。
3、原則上,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只允許在其生源地所在市(州)行政區域內跨縣市區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志願服務縣,不作調劑。
4、相關高校負責對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生進行信息匯總,並於2010年6月20日前將《甘肅省2010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報名信息匯總表》(附件3電子版)上報省教育廳,該表數據結構以省自考辦規定的格式為准。
(二)資格審查
畢業生資格初審由負責現場報名的高校負責,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考試成績公布後,與面試工作一同進行,由相關市(州)和縣(市、區)教育部門、人事部門共同負責。
(三)考試(筆試)組織
1.省自考辦按照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的統一安排,負責特崗教師選拔考試(筆試)的具體組織。准考證由省自考辦安排製作,經相關高校就業指導部門蓋章後生效,在考前一周內由畢業生憑身份證到現場報名的高校自行領取。相關高校要會同當地自學考試機構,認真做好考試(筆試)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考試(筆試)程序嚴格、嚴肅、嚴謹、有序進行。整個考試(筆試)工作由省教育、人社等部門巡視監督。
2.考試(筆試)內容
本次考試筆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和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兩部分,各佔150分,總分300分。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大學思想政治課基礎知識、時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規(《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按考生報考的任教學科,分文科綜合(語文、歷史、地理)、理科綜合(數學、物理、化學)、音體美(語文、數學及本專業)三類分別命題。
3.考試(筆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2010年7月3日上午8:30—11:30,公共基礎知識;7月3日下午2:00—4:30,專業基礎知識。
考試地點:現場報名的高校,蘭內考點將適當集中,具體以准考證上的安排為准。
(四)人選確定
筆試成績公布後,省教育廳將劃定參考分數線,依據各縣(市、區)招聘計劃和考生筆試成績,按學科需求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進入各縣(市、區)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工作由各縣(市、區)教育、人事部門按照市(州)教育、人事部門的統一安排組織進行。進入面試人員原則上音體美學科按各縣(市、區)招聘計劃的120%掌握,其他學科按各縣(市、區)招聘計劃的110%掌握。面試滿分100分。各縣(市、區)擬聘用人員按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80%+面試成績×20%)和學科需求確定,並由縣(市、區)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准組織體檢,經公示後報市(州)復核。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於2010年7月20日前將審核同意擬聘用的特崗教師名單匯總(附件4)上報省教育廳。
(五)崗前培訓與上崗
各地要安排擬聘特崗教師參加不少於一周的崗前培訓,並在上崗前按國家規定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確保特崗教師在秋季開學時持證上崗。本年度招聘的特崗教師上崗情況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於9月底前報省教育廳。
五、保障政策
(一)特崗教師享受《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9]4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18號)、人事部等部門《關於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6號)和《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33號)中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
(二)「特崗計劃」的實施與「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相結合。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可納入特崗教師管理。
(三)特崗教師在聘期內,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給予表彰;對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適合繼續在教師崗位工作的,應及時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不再列入本項目管理,自主擇業。
(四)本次招聘的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後自願留在本地學校繼續任教的,經市(州)教育、人事部門同意,由縣(市、區)教育、人事部門組織進行崗位考核,崗位考核合格的,不進行其他考試,由縣(市、區)負責落實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放納入當地財政統發范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省上不再行文。
(五)服務期滿後,崗位考核不合格和不願留在志願服務地學校工作的特崗教師,由其自主擇業。
六、資金安排
「特崗計劃」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以中央財政為主。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用於特崗教師的工資性支出,並依據實際在崗教師人數據實核撥。特崗教師在聘任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准;其他津貼補貼由各縣(市、區)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凡特崗教師工資性年收入高於國家標準的,高出部分由縣(市、區)政府承擔。特崗教師工資採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分本科、專科,月最低收入為國家年人均撥款標準的1/12。
組織選拔特崗教師過程中產生的筆試等工作費用,由省財政負擔,面試費用由相關縣(市、區)負擔,不得向畢業生收取任何費用。
七、其他事宜
特崗教師戶口和檔案關系原則上統一轉至工作學校所在地的縣級教師人事檔案管理部門。
相關縣(市、區)和學校,要為特崗教師提供相應的周轉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相關市(州)教育局商有關部門制訂執行本方案的實施細則,並於2010年5月31日前上報省教育廳。
本方案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負責解釋。
附件:
1.甘肅省2010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需求表
2.甘肅省2010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報名表
3.甘肅省2010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報名信息匯總表
4.甘肅省2010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聘用人員信息匯總表
Ⅲ 甘肅教師招聘需要本地戶口嗎
不需要。參考如下:
《2015年甘肅省招聘3400名特崗教師實施細則》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5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2015〕1號)精神,結合省情和我省九年來「特崗計劃」實施情況,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一、目標和范圍
通過實施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公開選拔招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我省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原「兩基」攻堅縣、地震重災縣、有特殊困難的邊境縣,少數民族自治縣和少小民族縣,連片特困地區以外的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下農村學校任教,引導和鼓勵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工作,創新農村學校教師補充機制,進一步解決農村學校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2015年,我省擬在以下 53個縣(市、區)實施「特崗計劃」。具體為:榆中縣、永登縣、會寧縣、靖遠縣、景泰縣、白銀區、平川區、麥積區、甘谷縣、秦安縣、清水縣、武山縣、張家川縣、安定區、通渭縣、隴西縣、渭源縣、臨洮縣、漳縣、岷縣、武都區、宕昌縣、成縣、康縣、文縣、西和縣、禮縣、兩當縣、徽縣、庄浪縣、靜寧縣、鎮原縣、寧縣、正寧縣、合水縣、華池縣、環縣、慶城縣、臨夏市、積石山縣、康樂縣、和政縣、東鄉縣、廣河縣、臨夏縣、永靖縣、臨潭縣、卓尼縣、舟曲縣、迭部縣、碌曲縣、瑪曲縣、合作市。全省擬計劃招聘農村特設崗位教師 3400名(包含2014年已簽約農村碩士),聘期3年。
各設崗縣(市、區)擬選拔招聘人數以省教育廳核準的計劃和崗位為准(見附件1,以電子版上傳至省教育廳網站,不再印發)。
二、基本原則
(一)選拔招聘工作由省教育、人社、財政等部門共同負責,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擇優」原則。
(二)特崗教師的安排按照學科結構和教師崗位需求,科學搭配。
(三)自2015年起,特崗計劃設崗縣(市、區)的縣城學校不再列為特崗計劃設崗學校,特崗教師安排在縣以下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含小學學前教育崗位)任教。
(四)特崗教師實行公開選拔、按崗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報考條件和要求
(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
3.志願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小學學前教育崗位)任教,服從組織安排;
4.甘肅生源(因婚將戶籍遷入甘肅的往屆畢業生需提供結婚證、戶口本)。
(二)學歷要求
報考農村中小學崗位的畢業生須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往屆本科畢業生和應屆師范類專科畢業生;報考農村小學學前教育崗位的畢業生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往屆本科畢業生和應屆專科畢業生。
以上符合條件的往屆畢業生必須為2010年暨以後畢業,尚未就業且持有《擇業通知書》或派回生源市(州)人社部門的就業報到證(無具體就業單位)。已經簽約的2015年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可免試納入特崗教師管理,但必須要進行網上報名。
(三)專業要求
報考農村中小學文科和理科類教師崗位的考生須為相關或相近專業;報考中小學音體美類教師崗位的考生須為音樂、舞蹈、美術、體育類專業畢業。相近相關專業目錄參照去年執行;報考農村小學學前教育崗位須為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或相關相近專業,本科相關相近專業須為《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教育學、科學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術學、藝術教育、小學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音樂表演、音樂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動畫、美術學、繪畫、雕塑專業,專科相關相近專業須為《普通高校高職高專指導性專業目錄》中的音樂教育、美術教育、體育教育、初等教育、現代技術教育、特殊教育專業。
(四)資格要求
師范類畢業生可直接報考,非師范類畢業生要具有教師資格證(教育部考試中心的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心理學兩門課程考試合格證(教育部考試中心的頒發的筆試成績合格單)。
四、實施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15年5月20日至5月25日;現場報名時間為2015年5月28日至6月2日。沒有進行網上報名的考生,不得現場報名。網路報名地址為(點擊進入>>>2015年甘肅省特崗教師招聘考試網上報名入口)。在報名過程中,如有網站操作相關問題,請聯系報名網站技術支持,電話:010-66097183轉601,郵箱:[email protected]。
2.現場報名地點在特崗實施縣(市、區)指定的地點。
3.符合條件的畢業生須持身份證、畢業證(或學校就業指導部門開具的證明)、《擇業通知書》、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和《甘肅省2015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報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附貼近期1寸免冠彩照)進行報名。省內高校畢業生報名表由各高校自行印製並免費向畢業生發放,省外高校畢業生報名表由畢業生登錄甘肅省教育廳門戶網站自行下載。報名表由考生、設崗市(州)和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留一份。
4.特崗實施縣(市、區)要根據本地教師需求以及本地畢業生專業分布情況,科學合理設置招聘崗位。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後,如同一崗位有過多報考者,現場報名時,實施縣(市、區)在徵得考生同意的情況下,指導考生重新選報報名人數較少的崗位或其他招聘項目。對不足3:1報考比例的崗位且無法調整的,在考試前由實施縣(市、區)劃定最低控制線經市(州)審定後報省教育廳備案,並向社會和考生本人公布。最終報考崗位以現場報名崗位為准。
5.報考特崗計劃的考生不能再報考民生實事就業項目和基層服務項目中的其他項目。重復交叉報名者,其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原則上,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在其生源地縣(區)報名,具體以各設崗縣(區)公布的生源要求為准,每人限報一個志願服務縣,不作調劑。志願到無生源要求限制的設崗縣(區)服務的畢業生必須到該縣(區)報名並參加考試。
6.如果本人因故無法參加現場報名的,可委託親友報名,報名時除提供上述規定的證件外,還須持委託書、考生本人的電子照片(大小小於20kb),領取准考證時進一步審核報考資格。
(二)資格審查
畢業生報名資格,由設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報考條件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報市(州)復審後於6月5日前報省教育廳進行審核。經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生不得參加全省筆試。
(三)考試(筆試)組織
1.考試(筆試)內容
本次考試筆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和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兩部分,各佔150分,總分300分。
公共基礎測試內容主要包括時事、政治、法律、經濟、管理、科技、人文和計算機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基礎知識。
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按文科類、理科類、音體美類、學前教育類分別命題考試。其中,文科類測試內容為中學語文、歷史、地理;理科類測試內容為中學數學、物理、化學;音體美類測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小學學前教育類測試內容為學前教育理論相關專業主要內容包括:職業道德與基本素養、教育知識與應用、保教知識與能力。
2.考試(筆試)時間和地點
公共基礎知識測試:2015年7月11日,9:00—11:30;
專業基礎知識測試:2015年7月11日,14:30—17:00。
考試地點:以准考證上指定的地點為准。
(四)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後,各設崗縣(市、區)要依據招聘崗位和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要嚴格按各崗位招聘計劃的120%掌握(凡出現小數點的都予以「進一」取整,末位成績並列者一同進入面試)。中小學教師面試工作由各設崗縣(市、區)教育、人社部門按照市(州)教育、人社部門的統一安排組織進行。小學學前教育崗位面試和省政府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項目一並進行,面試滿分100分。各地要認真組織面試工作,嚴格面試程序,保證考試公開、公平、公正。
(五)人選確定
面試結束後,各設崗縣(市、區)要按照中小學崗位筆試成績(300分)/3×70%+面試成績(100分)×30%,小學學前教育崗位筆試成績(300分)/3×50%+面試成績(100分)×50%換算總成績,並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由設崗縣(市、區)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准組織體檢,經公示後報市(州)復核。設崗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於2015年8月5日前將審核同意擬聘用的特崗教師名單匯總(附件3)上報省教育廳。各市(州)上報的擬聘用特崗教師,由省教育廳進行資格審核並經網上公示後報教育部。
(六)崗前培訓與上崗
各地要安排擬聘特崗教師參加不少於一周的崗前培訓,並在上崗前按國家規定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確保特崗教師在秋季開學時持證上崗。本年度招聘的特崗教師上崗情況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於9月底前報省教育廳。
(七)信息管理
各設崗縣(市、區)要在特崗計劃信息管理服務系統中做好報名、審核、錄用、上崗確認及信息更新等工作,對特崗教師進行科學管理。8月20日前將正式上崗教師信息,通過教育部特崗系統報教育部、財政部,作為核撥中央補助經費的依據。
五、保障政策
(一)特崗教師享受《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9]4號)、《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18號)和《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33號)中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
(二)「特崗計劃」的實施與「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相結合。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免試納入特崗教師管理。
(三)特崗教師在聘期內,由設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給予表揚;對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適合繼續在教師崗位工作的,應及時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不再列入本項目管理,自主擇業。
(四)本次招聘的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後自願留在本地學校繼續任教的,經設崗市(州)教育、人社部門同意,由設崗縣(市、區)教育、人社部門組織進行崗位考核,崗位考核合格的,不進行其他考試,由設崗縣(市、區)負責落實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放納入當地財政統發范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省上不再行文。
(五)三年服務期滿後,崗位考核不合格或不願留在志願服務地學校工作的特崗教師,由其自主擇業。
六、資金安排
「特崗計劃」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承擔。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用於特崗教師的工資性支出,並依據實際在崗教師人數據實核撥。特崗教師在聘任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准;其他津貼補貼由各縣(市、區)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凡特崗教師工資性年收入高於國家標準的,高出部分由設崗縣(市、區)政府承擔。
組織選拔特崗教師過程中產生的面試費用由設崗縣(市、區)負擔,不得向畢業生收取任何費用。
七、其他事宜
特崗教師戶口和檔案關系原則上統一轉至工作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事檔案管理部門。
設崗縣(市、區)和學校,要為特崗教師提供相應的周轉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本細則由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Ⅳ 我是大專生,專業是計算機非師范類,有教師資格證,能不能報青海的特崗,能具體說明一下嗎
查詢中大網校知悉,青海省還未下發報考通知。甘肅省已下發了通知,你可以參考一下。
甘肅省2010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關於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9〕1號),結合省情和甘肅省四年來「特崗計劃」實施情況,特製定本方案。
一、目標和范圍
通過實施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教師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公開招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我省「兩基」攻堅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以下農村學校任教,引導和鼓勵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工作,創新農村學校教師補充機制,進一步解決農村學校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2010年,我省擬在以下43個縣(市、區)(全部為「兩基」攻堅縣、國扶貧困縣、地震重災縣和少小民族縣)實施「特崗計劃」。具體為:環縣、鎮原縣、寧縣、合水縣、華池縣、清水縣、武山縣、秦安縣、麥積區、張家川縣、甘谷縣、 武都區、康縣、文縣、西和縣、禮縣、兩當縣、成縣、徽縣、會寧縣、夏河縣、碌曲縣、迭部縣、瑪曲縣、舟曲縣、臨潭縣、卓尼縣、積石山縣、東鄉縣、永靖縣、康樂縣、廣河縣、和政縣、臨夏縣、臨洮縣、通渭縣、漳縣、岷縣、隴西縣、渭源縣、靜寧縣、庄浪縣、肅南縣。全省計劃招聘農村特設崗位教師3079名,聘期3年。
各縣(市、區)擬聘人數以4月份已上報省教育廳的計劃數為准。
二、基本原則
(一)招聘工作由省教育、人事、財政、編辦等部門共同負責,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擇優」原則。
(二)特崗教師的安排按照學科結構和教師崗位需求,科學搭配。
(三)特崗教師原則上安排在縣以下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少數民族自治縣和少小民族縣可安排在農村生源佔60%左右的縣城學校。
(四)特崗教師實行公開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對象和條件
(一)特崗教師招聘對象必須為甘肅生源,以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院校師范類應、往屆本科畢業生為主,以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師范類應、往屆本科畢業生中具有教師資格證或取得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心理學兩門課程考試合格證者為輔,並招收少量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應屆專科畢業生。
(二)符合以上條件的往屆畢業生必須為2006年暨以後畢業,尚未就業且持有《擇業通知書》。
(三)參加過「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歷的志願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本科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四)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
(五)招聘對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
3、志願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服從組織安排。
四、實施辦法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為切實加強對特崗教師的管理服務工作,教育部開通「特崗計劃」信息管理與服務系統,符合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必須先登錄http://tg.ncss.org.cn進行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6月1日—6日。
2.通過網路報名的省內高校應往屆畢業生,於2010年6月7日至6月11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進行現場報名。再由各高校於6月15日前統一到當地自學考試機構進行集體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省外高校應往屆畢業生,其現場報名由甘肅政法學院畢業生就業辦和省自考辦共同負責,報名時間:6月7日至6月14日。聯系電話:0931—7601429。
考生現場報名時,須持身份證、畢業證(或學校就業指導部門開具的證明)、《擇業通知書》、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和《甘肅省2010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報名表》一式四份(附貼近期1寸免冠彩照)。省內高校畢業生報名表由各高校自行印製並免費向畢業生發放,省外高校畢業生報名表由畢業生登錄甘肅教育信息網(www.gse.cn)自行下載。報名表由考生、現場報名的高校、市(州)和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留一份。沒有進行網路報名的考生不能參加現場報名。否則,通過考試者也不予聘用。
3、原則上,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只允許在其生源地所在市(州)行政區域內跨縣市區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志願服務縣,不作調劑。
4、相關高校負責對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生進行信息匯總,並於2010年6月20日前將《甘肅省2010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報名信息匯總表》上報省教育廳,該表數據結構以省自考辦規定的格式為准。
(二)資格審查
畢業生資格初審由負責現場報名的高校負責,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考試成績公布後,與面試工作一同進行,由相關市(州)和縣(市、區)教育部門、人事部門共同負責。
(三)考試(筆試)組織
1.省自考辦按照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的統一安排,負責特崗教師選拔考試(筆試)的具體組織。准考證由省自考辦安排製作,經相關高校就業指導部門蓋章後生效,在考前一周內由畢業生憑身份證到現場報名的高校自行領取。相關高校要會同當地自學考試機構,認真做好考試(筆試)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考試(筆試)程序嚴格、嚴肅、嚴謹、有序進行。整個考試(筆試)工作由省教育、人社等部門巡視監督。
2.考試(筆試)內容
本次考試筆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和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兩部分,各佔150分,總分300分。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大學思想政治課基礎知識、時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規(《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按考生報考的任教學科,分文科綜合(語文、歷史、地理)、理科綜合(數學、物理、化學)、音體美(語文、數學及本專業)三類分別命題。
3.考試(筆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2010年7月3日上午8:30—11:00,公共基礎知識;7月3日下午2:00—4:30,專業基礎知識。
考試地點:現場報名的高校,蘭內考點將適當集中,具體以准考證上的安排為准。
(四)人選確定
筆試成績公布後,省教育廳將劃定參考分數線,依據各縣(市、區)招聘計劃和考生筆試成績,按學科需求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進入各縣(市、區)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工作由各縣(市、區)教育、人事部門按照市(州)教育、人事部門的統一安排組織進行。進入面試人員原則上音體美學科按各縣(市、區)招聘計劃的120%掌握,其他學科按各縣(市、區)招聘計劃的110%掌握。面試滿分100分。各縣(市、區)擬聘用人員按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80%+面試成績×20%)和學科需求確定,並由縣(市、區)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准組織體檢,經公示後報市(州)復核。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於2010年7月20日前將審核同意擬聘用的特崗教師名單匯總上報省教育廳。
(五)崗前培訓與上崗
各地要安排擬聘特崗教師參加不少於一周的崗前培訓,並在上崗前按國家規定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確保特崗教師在秋季開學時持證上崗。本年度招聘的特崗教師上崗情況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於9月底前報省教育廳。
五、保障政策
(一)特崗教師享受《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9]4號)、《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18號)、人事部等部門《關於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6號)和《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33號)中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
(二)「特崗計劃」的實施與「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相結合。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可納入特崗教師管理。
(三)特崗教師在聘期內,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給予表彰;對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適合繼續在教師崗位工作的,應及時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不再列入本項目管理,自主擇業。
(四)本次招聘的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後自願留在本地學校繼續任教的,經市(州)教育、人事部門同意,由縣(市、區)教育、人事部門組織進行崗位考核,崗位考核合格的,不進行其他考試,由縣(市、區)負責落實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放納入當地財政統發范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省上不再行文。
(五)服務期滿後,崗位考核不合格和不願留在志願服務地學校工作的特崗教師,由其自主擇業。
六、資金安排
「特崗計劃」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以中央財政為主。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用於特崗教師的工資性支出,並依據實際在崗教師人數據實核撥。特崗教師在聘任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准;其他津貼補貼由各縣(市、區)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凡特崗教師工資性年收入高於國家標準的,高出部分由縣(市、區)政府承擔。特崗教師工資採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分本科、專科,月最低收入為國家年人均撥款標準的1/12。
組織選拔特崗教師過程中產生的筆試等工作費用,由省財政負擔,面試費用由相關縣(市、區)負擔,不得向畢業生收取任何費用。
七、其他事宜
特崗教師戶口和檔案關系原則上統一轉至工作學校所在地的縣級教師人事檔案管理部門。
相關縣(市、區)和學校,要為特崗教師提供相應的周轉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相關市(州)教育局商有關部門制訂執行本方案的實施細則,並於2010年5月31日前上報省教育廳。
本方案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