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買二手房,幫業主贖契,是用我首付好還是我找擔保公司墊資給她好
您好!
詢了一下相關的資料,你的情況應該屬於下面的第三種,你可以參考一下:
購買存在抵押權的二手房操作實務
近幾年因為房價的不斷上漲,很多人購買房屋時很難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因此大多數人都選擇銀行貸款,這致使目前市場上流通的二手房絕大多數都存在抵押權。
這里所說的房屋抵押是指,購房者為向銀行貸款購房,以自己所購買的房屋作為債權的擔保抵押給貸款銀行,當購房者不能向銀行償還貸款時,銀行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該房屋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房產的價款優先受償。銀行就是所謂的抵押權人。因此買賣存在抵押權的二手房,就必須先行償還貸款銀行的剩餘貸款,再由銀行、業主辦理房屋抵押權注銷手續後,該房屋才能按照買賣雙方的約定辦理房屋權屬轉移手續。但是二手房買賣時應該由哪一方先行償還銀行貸款呢?又如何能保證交易的安全呢?
存在抵押權的房屋在進行交易時要涉及到貸款銀行、購房者、出售者、房產中介公司甚至擔保公司等多個主體,交易環節較多而且復雜,一個環節處理不好,就有可能出現糾紛。在賣方市場的大環境下,購房者在購買存在抵押權的二手房屋時所承擔的風險要大得多。
本人近幾年提供二手房交易的法律服務時,發現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需要規避的風險頗多,但由於篇幅有限,不能一一詳談,在這里就經常接觸到的幾種交易方式,簡單的為大家提供一個操作思路,僅供大家在購買存在抵押權的二手房時作為參考。
第一種房屋出售方自行出資償還交易房產名下的銀行貸款。
這種方式是指,由房屋出售方自行出資償還該房屋名下的銀行貸款,並辦理抵押權注銷手續,然後購房者、出售方依據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辦理付款、過戶、交房等手續。
這種方式對於購房者來說法律風險性最小,購房者在與出售方簽訂購房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要求出售方向貸款銀行詳細了解該銀行辦理提前還款流程以及時間(有些銀行需要提前一個月左右申請提前還款)。
2.詳細約定房產交易的流程,該流程中應包括出售方申請提前還款的日
期、辦理抵押權注銷的日期、抵押權注銷後的通知義務及抵押權注銷後辦理
房產過戶受理手續的期限等。
3.詳細約定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包括遲延辦理還款手續、遲延履行通
知義務、遲延辦理過戶受理手續的逾期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方法,並詳細約定
單方主張合同解除的條件及違約金數額。
第二種由擔保公司出資先行償還交易房產名下的銀行貸款。
這種方式是指,買方或賣方尋找擔保公司,由擔保公司先行墊資償還銀行貸款,並辦理抵押權注銷手續,然後買賣雙方按照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辦理交易手續。使用這種方式時,擔保公司要按照墊資數額的一定比例收取服務費用,目前一般都是由買方支付該筆服務費。
使用這種方式在交易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對擔保公司的選擇還是要慎重,要從服務質量、公司口碑、經營規模、注冊資金、收費標准、墊資流程等多方面了解擔保公司。
2.目前,擔保公司都會要求購房者將部分購房款先行存入擔保公司指定的帳戶監管,所以購房者要認真了解擔保公司的墊資流程,慎重簽署擔保公司提供的格式墊資協議,避免因墊資環節出現爭議,使自己蒙受損失。
3.在房產買賣合同或居間服務合同中要詳細約定由哪一方委託擔保公司、必要時可以約定共同選擇的擔保公司的名稱、墊資服務費的支付方、抵押權注銷後的通知義務、抵押權注銷後辦理房產過戶受理手續的期限等。
4.詳細約定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包括遲延辦理還款手續、遲延履行通知義務、遲延辦理過戶受理手續的逾期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方法,並詳細約定單方主張合同解除的條件及違約金數額。
第三種由購房者先行墊資償還交易房產名下的銀行貸款。
這種方式是指,在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同後,由購房者先行墊資償還交易房產名下的銀行貸款後,出售方及時與銀行辦理房產抵押權的注銷手續,然後買賣雙方按照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的約定辦理相關的交易手續。
這種交易方式對於購房者來說風險性最大,但又是在實踐交易中經常會碰到的情況,因此,謹慎的操作對購房者是非常必要的:
1.在墊資前,先至房產權屬登記中心核查該房屋的權屬狀況有無瑕疵(主要核實,該房產除貸款銀行的抵押權外,是否還有其他的保全、查封、其他抵押權等。)。
2.不要提前將墊資款項打入出售方的銀行還款帳戶。
3.通過自己的銀行帳戶直接將墊資款轉入出售方的銀行還款帳戶,並要求出售方出具詳細的收款收據,必要時可以請律師見證。
4.必要時可要求出售方提供第三人保證,或物的擔保。
5.親自全程跟進辦理提前還款、辦理抵押權注銷手續,並及時收押《房屋所有權證》。
6.在抵押權注銷後,按照權屬登記中心所允許的最短期限及時辦理產權交易過戶受理手續。
7.詳細約定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包括遲延辦理抵押權注銷手續、遲延履行通知義務、遲延辦理過戶受理手續的逾期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方法,並約定單方主張合同解除的條件及違約金數額。
8.詳細約定房產交易無法繼續履行時,出售方返還購房者的墊資款的流程。
有抵押貸款的二手房如何買賣
房價在回落,但在這幾個月又掀起了反彈的小高潮,具體原因不敢深入討論,一是掌握的事實不足,二是怕和「正在下很大的一盤棋」有沖突。不過買漲不買跌,交易活躍也是事實。有朋友看到一套性價比更高的二手房,想買,但發現該房有抵押貸款,於是打電話問這樣的房子可以買嗎?我的感覺:
一、沒有還清貸款的二手房不能賣
目前國內貸款買房的情況下,貸款銀行均會在原房屋上設立抵押。根據《物權法》第191條第二款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也就是說,房屋所有權人沒有經過銀行的同意,不得轉讓房屋,除非購買人願意替房屋所有權人代為還清銀行的債務。
二、如何使需要買的二手房變成還清貸款的二手房
還清就有兩種方式了,一種是一次性還清,一種是經濟實力不夠時的分多次還清。後一種情況,實際就是將原房屋所有人的貸款轉移由新的購買人承擔,即「轉按揭」。賣方出售貸款沒還清的商品房,購買方繼續為該商品房償還貸款。這種方式對新購房人的資金需求壓力較小,但問題是,目前在國內實踐操作中基本不可行。香港等地不僅可以轉按揭,甚至賣「樓花」都可以,但國內銀行為了減少自己的風險,鮮有明確可以辦理轉按揭的服務。
那麼唯一可行的方案,就是先籌款把房款一次性還清,再進行交易。(如果買方實力不夠,與此同時買家也要從銀行獲得貸款。實質上這是貌似轉按揭貸款的提前還貸形式)。這種一次性把房款還清,就又分幾種情況:
第一種:原房屋所有人拿出自己的積蓄,或是向親戚朋友們借錢,把銀行貸款還清,這樣才能從銀行解除抵押,從而可以賣房。
第二種:就是在中介公司幫助下,把有貸款的房產掛牌,當找到買主後,與買主溝通。買主先支付一部分房款,供賣房者提前還貸。
第三種:賣房者自行無法籌到還貸款,而且也沒有買主願意墊付房款,這樣可中介公司拆借。中介公司可以用公司的流動資金幫賣房者還貸。
對於購房者來說,如果選中的房源是具有銀行貸款的,購買就要十分慎重了。因為按第二種方式,如果賣房者提出先墊付還貸款的話,買房者是具有相當風險的。由於在付出購房款後,房產權屬還屬於賣房者,一旦賣房者不承認或攜款逃跑,買房者將面臨巨大損失,所以要盡量避免這種交易方式。
可是,第二種方式正是目前中介機構大力鼓吹的辦法。在目前蕭條的市場條件下,中介機構可以做的生意越來越少,因此即使一些房源對買方有潛在風險,中介機構為了促成交易,仍吹得天花亂墜,說什麼「正因為有貸款才這么便宜的」、「貸款的房子對買方沒什麼風險」,購房者千萬要小心。如果該房真正可靠,那麼就可以要求中介機構採用以上提及的第三種方式協助交易。
三、有房證才能交易
提到這個問題是因為許多抵押貸款房屋都拿不出房產證。有的房屋所有人是新買的住房,經常在入住後一至兩年內還沒有拿到房產證,這種情況下是肯定不能交易的。因為國家有明確規定,嚴禁轉讓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同時,沒有取得房產證時,新的買主也無法辦理貸款手續。
還有更多的情況是房產證被抵押銀行收走,這種在各地實踐中要看各地的房地產登記手續,具體又分為幾種,一種是貸款後有兩本證,一個房產證一個他項權證,房屋有按揭和抵押都會在他項權證上顯示(如上海),在有抵押貸款時,房產證歸房主個人保存,他項權證歸銀行保管,等貸款還清後他項權證會拿到房管局注銷。另一種是只有一個房產證,進行了抵押後,抵押銀行一般會要求代管房產證。
那麼,如果辨別到底是有房產證但被銀行保管還是並無房產證的交易呢?其實很簡單:以上無論是哪種情況,當地的房屋及土地管理部門都會有登記,公安部門、法院、檢察院因公憑有效證明可調閱全部有關檔案,產權人憑身份證、產權證可查閱檔案中的相關信息,而一般公眾在房屋買賣、訴訟等正當理由下,憑有效證明,能查詢房屋的簡單信息。因此,購買者可以在交易前要求賣方(即產權人)一同赴房屋及土地管理部門調查是否有此房產登記,該真實性要遠遠高於賣方所持的所謂的房產證復印件,如果賣方因各種原因不配合,也可以委託律師進行調查。律師調查的好處是,除調查抵押外,還可以調查房屋產權證的內容與房屋登記機關的存檔文件記載的內容是否一致,賣方是否是房屋產權證上載明的所有權人,房屋是否有其他共有權人(如有,共有權人有優先購買權)等。
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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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央有沒有對現階段擔保公司做出解決方案
一、中小企業必須建立市場融資體系
根據有關資料,到目前為止,我國大約有中小企業4200多萬戶,占企業總數的99.8%,經工商注冊的中小企業數量460萬戶個體、私營企業達3800萬戶。中小企業所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60%左右,生產的商品占社會銷售總額的60%,上繳的稅收已經超過總額的一半,提供了全國80%左右的城鎮就業崗位。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中小企業成為擴大就業的主渠道。提供了大約75%的城鎮就業崗位,不僅安置了大量的城市下崗職工,還吸收了大批農村剩餘勞動力,有效解決了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和就業問題,緩解勞動力供求矛盾,從而保證了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中小企業正成為我國創新的主力軍。
中小企業,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迅速發展的的同時,也遇到很多問題。其中,資金緊張,融資渠道狹窄已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目前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十分狹窄,除了少數大型知名企業,一般的中小企業企業融資能力都有限。目前,企業的融資渠道不外有三種:向銀行申請貸款、發行企業債券、發行股票上市直接融資。政府已將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造作為國有企業特別是關繫到國有經濟控制力的大中型國有企業改革的基本措施,中小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和股票上市融資很困難。另一方面,由於涉及到金融風險問題,中小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也難以得到批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中小企業的資金主要靠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實際上中小企業業從銀行獲得貸款也是十分困難的。
從目前情況來看,中小企業尚未建立起外部市場融資體制,基本是內部融資,自我滾雪球式發展,致使企業很難形成規模生產。中小企業所面臨的資金矛盾非常突出,許多有項目有盈利的企業由於難以籌措到必需的資金而不能最大規模地發揮其能力,這已經成為制約民營企業的重要「瓶頸」。
要想促進中小企業、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迅速發展,必須建立完善的融資體系,最根本的是建立起企業外部融資體制,即市場融資體制。
二、建立完善的、多層次中小企業融資體系
多年來,國有商業銀行主要為國有大中型企業服務,中小企業很難得到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支持。必須改變國有商業銀行主要支持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指導思想,把貸款投到符國家產業政策、效益好的中小企業上來。增加對高新技術中小企業的信貸投入,積極為中小企業提供信貸、結算、信息服務,引導中小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產品質量和技術水平。重點支持科技含量高、產品附加值高和有市場潛力的中小企業發展,鼓勵中小企業的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充分發揮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社的作用,為民營中小企業提供更多服務。
中小企業利用銀行貸款發展自己無論從總體規模還是個體企業貸款的數量都是很小的。根本原因在於,中小企業和銀行之間沒能建立起真正的信用關系。銀行認為中小企業貸款效率低、風險大,對中小企業貸款設置了嚴格的條件。主要是貸款需要百分之百抵押和擔保,且貸款手續非常復雜。而中小企業很難找到合適的擔保人。因此出現銀行想貸給企業但又不敢貸,而企業想使用銀行貸款但卻用不到的情況。據統計,中小企業貸款頻率為大中型企業的5倍,戶均貸款額約為大中型企業的5%,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管理成本比大中型企業高5倍。在信貸業務中,存在著中小企業欠息嚴重,不良資產比例偏高,改制中逃廢債務等情況。這也是中小企業貸款難的重要原因。
解決對策:建立完善的、多層次中小企業融資體系。
(一)銀行融資仍是中小企業外部融資的主渠道。1、大型商業銀行貸款理念和對象的轉變。2、大型商業銀行貸款應向中小企業傾斜。
(二)建立和發展直接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合作銀行或合作金融組織。1、各地的城市商業銀行或社區銀行應更多地支持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發展。2、農村信用合作社要多發放小額貸款。3、發揮村鎮銀行的作用。4、農村資金互助社。5、發揮小額貸款公司的作用。6、允許個人放款。7、發揮金融租賃和典當的作用。8允許標會、搖會等金融組織存在,並使之陽光化、規范化。
(三)在條件成熟時,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在創業板或中小板上市。也可發中小企業聯合債券。
三、建立完善的中小企業融資保障體系
要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當前最重要的是建立起完善的中小企業融資信用保障體系。其中包括中小企業信用徵信體系、信用評級制度和信用擔保體系。
(一)中小企業信用徵信體系
多年來,銀行對中小企業了解不夠,對中小企業信任度不夠,對它們掌握信息不夠充分,因此不敢貸款給中小企業。我們認為建立中小企業資信徵信系統是很必要的。它能使銀行系統地、全面地、充分和及時地了解和掌握企業的各種信息,加以分析,作出是否貸款的決策。
上海於2002年3月開通了上海市企業聯合徵信系統,據悉,現階段,這個徵信系統將採集從不同角度反映企業信用狀況的信息,包括由政府職能部門提供的企業注冊信息、年檢等級、產品達標信息、稅務等級信息、國有資產績效考評信息、進出口報關記錄、信貸融資記錄和行業統計分析信息等,合作單位包括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上海市統計局、上海市國資辦、上海海關、人行上海分行等,幾乎覆蓋了上海全市所有擁有經營記錄的企業,入庫單位數量達48萬余家。此外,聯合徵信系統還自行採集一些企業信譽信息,如企業主要經營者的個人信用信息、上市公司的經營財務信息、媒體披露的企業接受獎懲的信息等,力保徵信信息公正可靠。這是迄今為止國內第一個以企業信用信息為專門採集內容的企業聯合徵信系統,也是目前上海地區規模最大、信息採集跨度最全面的綜合性企業徵信系統。負責上海企業聯合徵信系統日常運作的,是1999年成立的我國第一家權威徵信機構--上海資信有限公司。2000年7月1日,也是這家公司在全國率先建成「上海市個人信用聯合徵信資料庫」,並出具了我國第一份個人信用報告。
上海市企業聯合徵信系統的啟動,預示著此間原先企業信用信息分散、查詢不便的局面將得到根本改觀。同時,此舉也將有利於進一步改善上海的投融資環境、規范企業及個人的經濟行為。上海是國際性大都市,推進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完整的社會信用徵信體系,將有助於防範金融風險、降低社會交易總成本、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使誠實守信成為上海企業、機構和個人從事經濟、社會活動的自覺行為。為銀行貸款提供充分可靠的信息。同時,也為政府部門加強企業的信用管理和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創造條件。上海啟動和開通企業徵信系統,表示區域性企業徵信系統已經初步形成,應採取以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方式,其他地區也建立類似的徵信系統,在條件成熟後,逐步建立起符合國際慣例的全國性的企業徵信系統。
(二)建立完善的中小企業資信評級制度
建立中小企業貸款信用評級制度、企業法人代表資信評級制度和企業總體資信評級制度,強化企業信用觀念,以信用等級確定是否貸款和擔保。對於信用等級高的企業,實施優惠貸款條件,甚至可以給予無抵押和擔保的信用貸款,對於信用差的企業,不予貸款或提高貸款條件,或必須有反擔保措施。
(三)建立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
擔保是指對某一特定事項所做出的承諾保證。擔保的實質是當事人風險防範和分解,是伴隨商品交換及商業信用的發展而產生的一種中介性(或服務性)經濟活動。
融資擔保,即借貸活動的信用保證,是融資活動中擔保機構以一定的財產為基礎約定的保證債務的履行和保障債權人實現債權的各項法律措施和手段。簡單地說,就是擔保機構為債務人向債權人融資是所做的保證。
中國開展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務並建立完善的融資擔保體系是十分必要的:
1、為中小企業進行融資擔保,可以為中小企業提供相對公平的融資環境,解決貸款擔保難的歷史難題,激活中小企業,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緩解社會就業壓力,創造更多的稅利,繁榮市場經濟。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為中小企業融資會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2、開展中小型企業融資擔保業務,可以分散銀行風險,優化銀行資產質量。隨著銀行商業化改革的推進,商業銀行越來越注意資產的質量和信貸資金的安全問題,,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不可避免地出現信貸資金的安全性與產業政策(如推進高科技成果產業化、商業化、國際化;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等)不一致的情況,風險隨時都會發生,這是商業銀行不願看到也不願意承擔的。通過融資擔保,多了一個風險承擔者,相對降低了銀行信貸風險及管理成本,為商業銀行調整信貸結構,盤活信貸資產,拿出更多的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提供了機遇與條件。
3、開展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務是進行投資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配套措施。中國中央銀行在《關於進一步改革對中小型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中要求:「銀行要與有關部門、社會團體積極溝通,運用企業互保、聯保、貸款保險,多渠道集資、建立貸款擔保基金等多種形式,解決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難的問題。」
4、開展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是推動科技進步,實現科技與經濟相結合的粘合劑。我國中小企業有不少是高新技術企業,他們有積極的進取開拓精神,研製和開發各種高新技術項目向,但由於資金缺乏,或者中途而費范,或者被束之高閣。通過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加大對企業的貸款支持力度,會推動我國民營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
中國擔保業的發展,不僅呈現出專業化的趨勢,而且出現多元化趨勢。多元化趨勢首先表現為擔保機構資金來源多元化,政府出資或以政府出資為主、股份聯合、企業自辦、民營互助等形式並舉。其次是組織形式多元化,從目前情況來看,按出資單位和主管部門分為三種類型,有政府部門出資和管理的機構、有企業集團組建的機構和由政府資助、企業入股或入會組建的機構。主要表現為擔保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會員制互助基金和事業法人等形式。近一兩年來出現了一批專門為民營企業服務的擔保機構,即資金來源通常是由政府無償撥入一筆墊底資金,選擇一些民營企業,以會員的身份認繳比例不等的擔保基金,同時有資格享受相應額度的擔保服務。擔保機構和資金來源多元化是一件好事,也是我國擔保業發展的方向,但是,在我國擔保業發展初期,應以政策性擔保為主,擔保機構也相對集中一些為好。鑒於我國擔保機構資金來源、組織形式的多元化以及市場需求的多樣化,國家有關部門應盡快制定相應的行業管理規則,對不同類型擔保機構進行分類管理,以防止因一哄而起,缺乏管理而可能發生的混亂局面。
中國必須建立完善的中小企業融資保證體系,融資保證業務必須向規范化、法制化方向發展,中小企業融資保證的有效運作應以政府支持為後盾,以金融機構配合為基礎,建立起擔保法體系和再擔保體系。
1、應當充分發揮政府在融資擔保體系建立過程中的特殊作用。
擔保業務不同於保險業務,保險業務可以通過統計學的方法,精確計算出風險損失的概率,從而確定保費以彌補風險損失及經營成本,並進而獲得利潤。擔保企業則不同,由於擔保項目的金額各異、期限各異、反擔保措施的落實程度難以確定,造成擔保項目的離散性很大,無法精確計算出擔保費率,因此,擔保業務的風險很大。90年代以前,國外也有一些金融機構開展商業性貸款擔保,但1992年瑞典一家世界著名的信用擔保公司因貸款擔保而導致破產震驚了世界,此後各國基本上停止了商業性的貸款擔保。從目前情況看,中國對中小企業融資擔保仍然是一種帶有政策性的業務,這種業務的風險和收益是不相匹配的。要保證這項業務的順利開展就離不開政府的大力支持。現階段擔保資金應當主要來源於政府的財政資金。國家經貿委在《意見》中指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創辦初期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其擔保資金和業務經費以政府預算和資產劃撥為主,擔保費收入為輔」較為適合,更能體現擔保機構為「政策性」機構。政府應當對擔保機構和擔保業務進行宏觀指導並加強管理。但是應當避免擔保機構成為政府的「出納」,最後的責任全部由政府來承擔。應當採用「政策性基金,市場化運作,法人化管理」,盡量避免和防止過多行政干預。
2、建立擔保機構風險補償機制。
擔保機構應建立風險准備金制度,根據業務的進展,按比例逐步提取准備,用於沖抵代償支出和彌補呆賬、壞賬損失。擔保行業是高風險行業,只靠收取少量擔保費,根本無力維持擔保機構的生存和發展。如果擔保機構承擔擔保失敗風險,受資金減少的影響,業務勢必萎縮,影響擔保機構的生存。應當有良好的補償機制。對於政策性擔保機構來說,財政應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償。比如對代償期限超過兩年,且債務人確實無力償還,或因其他因素導致債務人不可能償還債務的擔保代償項目,擔保機構提出申請,由主管機構審議批准後核銷,核銷後的代償資金應全額或按一定比例補償。財政為擔保機構出資補償擔保機構的部分損失,看起來增加了財政支出,實際上通過擔保機構商業化運營,支持了中小企業的發展,可使眾多的企業增加效益,會增加更多的財政收入。因此,擔保機構可以把這個賬算清楚,每年到年底賠付多少,政府增加政府增加收入多少,以此來確定擔保金的增補量,為將來擔保金在財政預算上剛性化提供依據。
3、應當建立擔保基金和再擔保基金制度。
風險的防範、控制、分解和化解及風險補償機制是擔保機構正常運轉的重要環節。中國是發展中國家,中小企業發展並非一帆風順,自身風險很大,如果僅僅依賴擔保機構自身的風險補償基金是難以為繼的,應當由政府支持,或者政府,銀行和企業的聯合支持,建立風險擔保基金和再擔保基金,以便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和擔保機構的正常運行與發展。在這方面日本的信用保全制度、韓國的信用保證基金制度值得借鑒。
四、加強中小企業融資風險管理
加強中小企業風險管理是當前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
(一)建立和完善企業治理結構
目前,中小企業,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不少是家族式企業,實行家族管理或家族式管理,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並未建立起來。不但存在偷逃稅款、欠債不還的問題,而且多數達不到在內地上市和赴香港上市的條件。也就是說,中小企業要發行股票和上市,首先要把自己變成為公司,必須做到經營管理規范化,按照現代公司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才能為自己通過債權或股權融資奠定良好的基礎和創造必要的條件。要建立真正的法人治理結構非常重要,要設立股東會,總經理真正由董事會聘任,董事會應該設獨立的董事,非股權董事,外部董事,才能真正發揮董事會的作用。除了董事會制,股東大會制,總經理聘任制之外,還有其它的一些規章制度。法人治理結構中還包括激勵和約束機制。
(二)加強財務管理
目前,仍有不少中小企業尚未建立完善的財務會計制度,有的企業仍沿用原國有企業或集體企業的各項制度,有的企業甚至沒有完善的財務會計帳目。沒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不利於企業的成本核算、資本運用、資產負債管理和財務預測等。也不利於社會融資。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和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改為股份公司的企業,應建立和健全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融資管理機制。完善對中小企業也要執行計制度,加強財務會計監督管理。
(三)加強信息披露
中小企業要到交易所上市或到香港上市,必須加強信息披露。如何增強企業財務咨詢的透明度,提高投資者信心,是必須加以認真對待的問題。目前,國內股票市場不景氣,固然有許多原因,但與投資信息披露的不真實、不及時、不充分和不完善有一定關系。如國內普遍存在的關聯交易,上市公司利用關聯交易調節利潤使得利潤指標嚴重失實;再如資產重組中的暗箱操作,不及時披露相關信息造成股票價格的劇烈波動,利用內幕消息操縱股市的事例等。中小企業上市應避免這一前車之鑒。中小企業本身規模小,具有較高的風險,要在內地或海外上市就必須嚴格遵守上市規則,及時、准確地披露信息,求得投資者的理解和信任,這樣才能有效地駕馭資本市場為企業發展服務。
(四)建立以誠信為核心的企業文化
中國企業的發展,中國企業家的成功,必須注意企業文化的建設。企業文化實際上是一種企業的精神和企業的力量,包括思想、道德、理念和行為規范等。企業的發展不僅靠物質文明,也要有精神文明。一個企業能不能有很好的企業文化,是這個企業能不能成功的重要因素,也是一個企業能不能團結向上重要標志。成功的企業都有很強的企業文化。中國企業處在新舊體制轉軌過程中,出現了所謂「企業文化斷層」問題。我們過去有一套管理文化,有的管理文化很優秀,有些則是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傳統的文化,已不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在企業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有些人還不知道什麼是市場經濟的文化,以為坑蒙拐騙就是市場經濟的文化。實際上市場經濟的文化的核心是公正、公平、公開、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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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大陸的小貸與擔保業務未來是否是雷
一、小額貸款公司的歷史變化
小額貸款在20世紀由孟加拉國著名經濟學家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提出,並開展了小額貸款的試運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緊接著我國引入了該模式。從1996年開始政府為了扶貧,大力發展小額貸款,以解決眾多貧困戶的生存問題。在2000年以後,日漸成長的小額貸款部門終於迎來了春天,國家正式推廣小額貸款公司,成立以服務農村為主要任務的正規金融機構,我國小額貸款以金融機構性質的運作正式進入了初步發展階段。在隨後的五年中,全國部分省市縣及縣以下地區已經試點設立了小額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對於改善農村的金融環境,發展農村金融市場,提高農戶收入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到此階段已經說明了小額貸款在我國發展過程中具有必要性,有益於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所以促使小額貸款公司的規范管理、規范運作勢在必行。在2018年,通過對近八年來小額貸款公司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問題的調查,銀監會聯合央行發布了《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18)23號],明確了小額貸款公司從設立到退出及轉型全過程的要求,從政策層面予以重視,我國小額貸款公司正式進入市場化發展。
二、小額貸款公司的現狀和中小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資金需求
(一)小額貸款公司的現狀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小額貸款公司地區情況統計表》顯示全國小額貸款公司的機構數量從2018年底的8,133家到2019年上半年的7,797家,下降了4.13%,小額貸款余額從2018年底的9,550.44億元到2019年上半年的9,240.81億元,減少了3.24%,從以上數據能看出小額貸款公司數量和貸款規范呈下降趨勢。
(二)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資金需求
中小企業是我國現代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小企業數量占據著絕對的優勢。從江蘇工業廳發布的2019年一季度全省規模以上中小工業經濟運行情況中提到至3月底,全省規模以上中小工業企業數為43,899個,一季度,全省規模以上中小工業實現利潤總額885.9億元。從國家工業和信息部的新聞動態中在2020年關於國家及各個省份大力支持中小企業復工復產的具體措施就不計其數。但是中小企業資金籌集渠道狹窄,導致中小企業資金不足,缺乏發展動力。從這幾年央行的降息,及央行要求所有銀行設立小微貸部門,針對中小企業開展信貸服務,同時國家近幾年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優惠政策,這都說明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資金具有較大的需求。
三、小額貸款公司存在的問題
(1)地域限制。由於小額貸款的資本和人員有限,導致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區域只能限制在當地的市級區域范圍內開展。
(2)風險防範。為了與銀行競爭,小額貸款公司的服務特點就是快速、簡便,真正做到借款便捷、還款便利。為了具體落實這些特點,小額貸款的擔保主要為信用擔保,以及保證擔保,盡管公司制定了嚴格的風控制度以及完善的信貸流程,同時在管理層安排具有多年信貸經驗的人員,對於貸款項目進行嚴格篩選,做好貸前審查和貸後管理,但是依然不能有效控制借款人違約風險。
(3)貸款品種單一。由於小額貸款只限於開展放貸業務,由於國家宏觀經濟形勢發生變化,經濟發展導向發生改變,都會導致中小企業客戶產生違約風險,特別是信用貸款極為嚴重。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成為了小額貸款未來生存必須解決的問題。
(4)自有資金嚴重不足。由於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都是來源於股東本身,政策要求小貸公司不允許吸收存款,所以導致放貸資金具有一定的規模限制。
四、穩健發展小額貸款公司的對策和創新措施
(一)圍繞中小微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客戶群體,積極做好服務。
小額貸款公司目前還處於一個初創期,由於人員和資金的限制是無法克服地域的限制,所以小額貸款公司就必須把放貸重心放在當地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上。根據當地的產業特徵,對當地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進行走訪,調查意向客戶的資金需求規模,需求時間,抗壓能力,然後針對不同產業的資金迴流的方式,對不同的行業制定出特殊的服務產品,同時對於擔保的方式也可以採取多種多樣的形式,比如信用、個人擔保、車抵、票據抵押等等。
(二)錯時發放貸款品種,有效利用資金
由於行業之間的競爭,導致小額貸款公司無法獲得銀行等外部通道的資金,與此同時由於風險較大,導致小額貸款公司無法在資本市場獲取資金,所以解決資金限制的問題就必須有效利用資金,充分考慮貸款的差異化利率,考慮不同還款方式的貸款發放比重,保證日常現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收入。同時公司可以將優質貸款合並進行資產證券化業務,提前收回資金,提高資金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