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公司是股東個人以自家房子作抵押貸款,貸的款用於公司的正常經營,請問公司賬務如何處理謝謝
財務上面做其他應付款處理,貸款的利息不可以稅前扣除。
❷ 股東從銀行抵押貸款為了還公司的應付賬款,發生的借款利息公司怎麼入賬
你說的這個問題,涉及會計實務、稅收實務問題。
這個問題非常好,但是也非常復雜。
我簡單說說我的看法——
1、股東以自己的資產向金融機構抵押,然後將貸款所得款項用於歸還公司的債務,那麼,股東的因為貸款所發生的利息,直接按照實際發生數在公司賬面入賬。
2、按照上述入賬的利息支出,一般不得稅前扣除。
3、因為涉及的法律關系和實務比較復雜,限於篇幅,我就不多說了。
上述看法,供你參考。
❸ 老闆以個人名義貸款用於公司周轉,如何入賬
不用交稅,
借 銀行存款;
貸 其他應付款。
這是我查的企業的通用做法。
這部分款項的利息不能入賬。我也沒發現過有企業把股東借款的利息入賬。
這一種情況如果可以入賬,很容易形成虛列財務費用,所以稅務部門不允許列支。
其他外面的借款,在符合人行規定的利率范圍內可以列支利息。
❹ 個人銀行貸款用於公司經營入賬
個人從銀行貸款投資到小貸公司獲取收益是違法嗎?
不合法。
我國貸款通則規定:
借款人不得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不得用貸款在有價證券、期貨等方面從事投機經營。
簡單來說,貸款資金用於投資入股,炒股等都是不合法的。同時貸款合同裡面也有相應規定。銀行在貸款盡職調查時也會詳細了解貸款的具體用途。如隱瞞貸款用途,是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
關於個人名義貸款用於公司經營
以您個人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公司經營,就叫做個人經營性貸款,是以您個人名義申請,公司經營性收入作為還款來源。
這筆貸款的要求就是您是公司法人或股東,也可以是實際控制人(需公司提供證明並且全體股東和法人簽字)該公司正常經營即可。
銀監會有規定30萬以上要受託支付,就是錢不會直接打到您的賬戶上,而是打到跟您公司有合作的上下游公司,這是唯一的監管。
銀行跟司法部門是沒有直接關聯的,只要您正常還款,銀行就不會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所以沒有法律上的障礙。
拓展資料:
1、「經營」在「管理」的外延之中。通常按照企業管理工作的性質,將營銷生產稱作「經營」,之外的管理內容稱為「管理」。
企業培訓師王軍恆對經營和管理可以這樣理解,企業運營都會包括經營和管理這兩個主要環節,經營是指企業進行市場活動的行為,而管理之企業理順工作流程、發現問題的行為。
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把經營和管理嚴格區分開來是誤區,也是務虛的表現。
2、經營是對外的,追求從企業外部獲取資源和建立影響;管理是對內的,強調對內部資源的整合和建立秩序。經營追求的是效益,要開源,要賺錢;管理追求的是效率,要節流,要控製成本。經營是擴張性的,要積極進取,抓住機會,膽子要大;管理是收斂性的,要謹慎穩妥,要評估和控制風險。
經營與管理是密不可分的。經營與管理,好比企業中的陽與陰,「他」與「她」,必須共生共存,在相互矛盾中尋求相互統一:光明中必須有陰影,而陰影中必須有光明;經營與管理也相互依賴,密不可分。忽視管理的經營是不能長久,不能持續的,掙回來多少錢,又浪費掉多少錢,「竹籃打水一場空」,白辛苦。
3、經營是龍頭,管理是基礎,管理必須為經營服務。企業要做大作強,必須首先關注經營,研究市場和客戶,並為目標客戶提供有針對性的產品和服務;然後基礎管理必須跟上。只有管理跟上了,經營才可能繼續往前進,經營前進後,又會對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所以,企業發展的規律就是:經營-管理-經營-管理交替前進,就象人的左腳與右腳。如果撇開管理光抓經營是行不通的,管理扯後腿,經營就前進不了。相反的,撇開經營,光抓管理,就會原地踏步甚至倒退。
關於以個人名義貸款,企業用的問題?
1個人貸款用作企業經營是可以的,有相應的產品,而且貸款成數可以做到評估值的8成,股東也可以,一般只看公司章程。
2所以沒問題,除非你是用企業的資產做貸款,當然有委託就可以了。
個人名義到銀行借款用於企業怎麼做分錄,支付利息公司怎麼做分錄
1、個人借款銀行所對的債務人是個人,簽約是個人與銀行,所以這一過程就不用記帳,屬企業主體外部的業務。
2、個人
以個人名義貸款給公司用,銀行直接付給供應商,還貸款的利息怎麼做賬
借:財務費用,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企業法人或股東等人以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然後把這筆款項用於企業生產經營。雖然資金是為企業經營活動使用的,但並不是企業向銀行借款,且銀行貸款利息是向該借款個人收取,貸款本息由企業支付給個人,再由個人歸還銀行,實質上是個人向銀行借款再轉借給企業。
關於企業向個人借款利息的稅前扣除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第6條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該公司向個人借款的利息如果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的,可以全額在稅前扣除,如果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應該進行納稅調整。對於利息,應視借款用途確定是作為財務費用處理還是資本化,一般流動資金借款利息是作為財務費用處理的。利息入賬須提供發票,發票可由出借人向稅務局申請代開。個人取得利息應該對取得的利息繳納營業稅及附加並繳納個人所得稅。
公司法人以個人名義貸了款,會影響到公司以後貸款嗎?
公司法人以個人名義貸了款,是存在會影響到公司以後貸款的可能性的,但對於公司本身而言影響不是特別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另外,也要看你公司性質決定。如果是小企業公司法人,以個人名義增加負債,那麼現在在金融實踐中,會成為金融機構考察的一個要素。法人的個人徵信如果出現嚴重不良,那肯定是有影響的。當然,如果信用狀況好的話,以後公司更好貸款。實際上,銀行處理個人貸款及處理公司貸款的部門各自為政,就算同一家銀行也基本不存在互相交叉徵集客戶資信狀況的情況出現,只要你在個人徵信系統上沒有不良記錄,對你的企業貸款一點影響都沒有。最後,由於公司法人貸款相較於個人貸款來說,具有貸款額度高、期限長等特點,金融機構也更願意向有更多擔保方式的公司法人提供借款。不過,公司法人貸款應滿足一定的條件,並且應提供充足的資料。
所以公司法人申請貸款需具備的條件如下:
1.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登記注冊,持有營業執照;
2.實行獨立經濟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有一定的自有資金;
4.遵守政策法令和銀行信貸.結算管理制度,並按規定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和一般存款賬戶;
5.產品有市場;
6.生產經營要有效益;
7.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
拓展資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承諾履行一定義務,該義務應該由其所在公司承擔,而不是由該個人承擔。所以,企業的貸款由企業來償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個人是不承擔償還責任,當然前提是企業沒有虛假出資、抽逃資金、轉移資產等違法行為,而且法人代表沒有進行個人擔保,否則企業的股東或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擔相應責任。
❺ 以個人名義貸款給公司用,銀行直接付給供應商,還貸款的利息怎麼做賬
借:財務費用,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企業法人或股東等人以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然後把這筆款項用於企業生產經營。雖然資金是為企業經營活動使用的,但並不是企業向銀行借款,且銀行貸款利息是向該借款個人收取,貸款本息由企業支付給個人,再由個人歸還銀行,實質上是個人向銀行借款再轉借給企業。
關於企業向個人借款利息的稅前扣除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第6條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該公司向個人借款的利息如果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的,可以全額在稅前扣除,如果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應該進行納稅調整。對於利息,應視借款用途確定是作為財務費用處理還是資本化,一般流動資金借款利息是作為財務費用處理的。利息入賬須提供發票,發票可由出借人向稅務局申請代開。個人取得利息應該對取得的利息繳納營業稅及附加並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