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校園地貸款與生源地貸款有啥區別 校園地貸款和生源地貸款的區別
1、申請地點不同:校園地貸款一般由學校管理中心資助部門申請;生源地貸款向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
2、還貸人的不同:校園地貸款通常是由學生個人償還的;生源地貸款通常是由學生、家長或其他合法監護人共同償還的;
3、放款銀行的不同:校園地貸款通常由學校在中標的銀行中選擇一家銀行進行發放;而生源地貸款大多是國家開發銀行的各地分行提供的,有時候還有當地銀行的參與;
4、申請、發放方式不同:校園地貸款可一次申請數個學年的貸款,然後在分學年由銀行發放;生源地貸款一般需要每年都申請。
以上就是校園地貸款與生源地貸款有啥區別的相關內容。
助學貸款的意義
助學貸款有效地對高校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了資助,緩解了高校資助資金不足的問題。通過引導大學生樹立自信、自強的思想,激勵大學生勤勉學習,有利於促進大學生素質教育的改革。協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繳納學費、住宿、生活費用,確保用戶順利完成學業。為公民提供公平公正的教育機會和社會保障機制。本文主要寫的是校園地貸款與生源地貸款有啥區別的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⑵ 校園地貸款與生源地貸款有啥區別
校園地 貸款 與生源地貸款的區別如下:
1、申請地點不同
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是通過就讀學校向經辦銀行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通過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
2、貸款發放機構不同
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由學校學生資助中心在全國學生資助中心招投標中標的銀行中選擇一家銀行發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多為國家開發銀行的各地分支機構,也有地方銀行的參與。
3、還款人不同
校園地貸款一般就是由學生本人還款;
生源地貸款則通常是由學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還款。
4、申請和發放形式不同
校園地貸款可以一次申請多個學年的貸款,然後讓銀行分學年發放;
生源地貸款通常得按年度申請,若每年都需要,那每年都得申請。
⑶ 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什麼區別
區別如下:
1
申請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直接向學生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出貸款申請(通常為教育局;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
國家助學貸款直接向本校的學生資助部門申請。
2
貸款發放機構:目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發放機構多為國家開發銀行的各地分支機構,也有地方銀行的參與(如黑龍江省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發放機構為哈爾濱銀行)。而國家助學貸款則由學校學生資助中心在全國學生資助中心招投標中標的銀行中選擇一家銀行發放。
3
還款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要用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信息辦理手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聯合借款人,由雙方共同還款。(具體以當地金融機構當年的規定為准)
國家助學貸款需要在高校申請。申請時是以個人名義申請的,所以還款人是本人。
4
是否經由學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銀行直接面向學生,屬於信用貸款,不需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國家開發銀行發放的貸款需學校每年在網上進行學年鑒定,並由學校出具未在學校貸款的證明才能回鄉申請下一學年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一般每學年申請一次),其他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是否需要學校配合出具相關證明根據該金融機構當年政策確定。
國家助學貸款由學校負責聯絡合作銀行前往高校進行政策宣講,學校一般會組織銀行、貸款簽約學生雙方集中辦理貸款申請手續。
貸款年限:國家開發銀行辦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一學年一貸,部分金融機構辦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可一貸多個學年。國家助學貸款一般可一貸多個學年,學生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進行選擇,如選擇一貸四年或一貸三年等。
5
成功率: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屬實,一般都能獲得貸款,具體以金融機構當年貸款政策為准。
6
申請金額(無區別):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下同)每人每學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低於8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確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學年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2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低於12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確定。
7
貸款期限(無區別):7月15日,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印發《關於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今後,國家助學貸款最長期限從14年延長至20年,還本寬限期從2年延長至3年整。
8
還款利率(無區別):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借款學生在讀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借款學生畢業後,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可申請繼續貼息。
9
國家助學貸款救助政策(無區別):按照教育部等部門的要求,對於因病喪失勞動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災害、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經濟收入特別低的畢業借款學生,如確實無法按期限還貸款,可向經辦機構提出救助申請並提供相關書面證明,經辦機構核實後,可啟動救助機制為其代償應還本息。
學制(以前有區別,現在無區別):原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為學制加6年、最長不超過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0年、最長不超過14年,依據新政策統一調整為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借款學生畢業或終止學業時,應與經辦機構確認還款計劃,還款期限按雙方簽署的合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