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額貸款公司存在的意義是小額貸款公司有何優勢
小額 貸款 公司 首先是對於金融市場的補充,所以小額貸款公司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政府對於小額貸款公司的扶持力度一直都很大。
小額貸款公司對農村、對參股 上市公司 及中小企業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首先改善了農村地區金融服務,規范和引導民間融資,推進小企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其次對參股上市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投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有利於積累投資和管理金融業務的經驗,提升企業信譽度,降低單一經營主業的經營風險。
對中小企業來說目前「融資難」仍然是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一方面,雖然各銀行紛紛開設了中小企業信貸服務,但中小企業缺乏抵押物,難以從銀行取得貸款,另一方面,中小企業融資方式比較單一,缺乏直接的市場融資渠道。同時,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企業存貨大量增加,導致流動資金困難,資金鏈存在一定風險。而小額貸款公司則彌補了中小企業資金流斷裂的危險,對於全面推動中小企業平穩較快發展,拉動區域經濟增長將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
作為新型融資機構,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揮著聚集 民間資本 、優化金融資源配置、規范民間借貸、維護經橋激濟金融安全與穩定等職責。雖然小額貸款公司的 貸款 利率 與銀行相比要高一些,但是由於其門檻低於銀行貸款,對於中小企業來說是解決貸款需求的途徑,並且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方式為 信用貸款 、 擔鬧彎保貸 款、 抵押貸款 ,比銀行貸款更加靈活、快捷。貸款審批也比銀行簡單得多。
抵押條件靈活多變,是小額貸款公司的最大競爭優勢。小額貸款公司不僅可以提供最常見的房產抵押,更可以在保證風險的前提下,為企業提供商品質押貸款、應收賬款抵押貸款、訂單貸款、股權質押等多種靈活的貸款方式。大多數不具備銀行貸款資格的小企業,他們具有較高的信用度,卻缺少固定的抵(質)押物。小額貸款公司正是通過各種靈活的抵(質)押貸款方式,主動承擔較高的貸款風險,並通過監管資金流向把控信貸風險,為企業及時『輸血』,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敏彎襪關。
B. 國家為什麼扶持設立小額貸款公司
國家扶持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原因:
1. 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小額貸款公司作為一種重要的金融補充力量,其主要服務於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由於這些企業在傳統融資渠道上面臨諸多困難,如審批流程復雜、貸款門檻高等,導致它們難以獲得足夠的資金支持。國家扶持小額貸款公司,就是為了解決這一問題,通過更加靈活、便捷的金融服務,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求,促進其健康發展。
2. 促進金融市場多元化發展
小額貸款公司在金融服務中起到了很好的補充作用,為金融市場注入了新的活力。其服務對象廣泛,包括農村和偏遠地區的居民、小微企業等,填補了傳統金融服務在某些領域的空白。國家扶持小額貸款公司,有助於推動金融市場的多元化發展,增強金融服務的普惠性。
3. 支持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小額貸款公司在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通過為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資金支持,幫助它們擴大生產、提高經濟效益,從而推動地方經濟的繁榮發展。同時,小額貸款公司也為社會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
綜上所述,國家扶持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是為了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促進金融市場多元化發展以及支持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通過小額貸款公司的運營和發展,能夠更好地滿足社會各階層的金融需求,推動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C. 國家為什麼扶持小額貸款公司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我國扶持小額貸款公司的原因主要是:
1、國內主要是農業與小型企業,國家為了鼓勵自主創業,提出小額貸款來帶動國內經濟,小金額的提供金融資金,服務對象一般是微型、小型企業、貧困者或者貧困家庭,一般金額在1000萬以下。小額貸款的貸款盡管較其他貸款方式貸款金額比較低,但是對於中小企業,個人創業來講,作為原始啟動資金或者彌補企業短期的資金短缺問題,已經足夠。尤其是在大學生就業及農民發展地方特色經濟方面,小額貸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地方政府政策也積極支持,這就使得小額貸款受到更多人的青睞。
2、小額貸款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會就業,合理利用小額貸款也使農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並且逐漸成為當地政府鼓勵農民或大學生自主創業的一種方式,小額貸款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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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農投誠興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貸款業務
農投誠興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專注於提供一系列貸款服務,以滿足不同客戶群體的需求。其核心產品包括:
- 高科技企業專享的低利率貸款,助力企業發展科技力量。
- 大學生創業貸款,為年輕的創業者提供資金支持,鼓勵創新精神。
- 公司循環授信貸款,為企業的日常運營提供靈活的資金周轉方案。
- 房地產抵押貸款,以房產作為擔保,為有穩定資產的客戶打開信貸大門。
- 股權質押貸款,利用企業的股權資源進行融資,拓寬融資途徑。
- 汽車質押貸款,對於有流動資產的客戶,汽車也可作為貸款的保障。
- 以及其他動產質押貸款,讓各類資產都能轉化為資金支持。
在貸款辦理過程中,公司深入了解客戶的需求和具體情況,提供個性化的融資咨詢服務。通過與多家金融機構(如銀行、風險投資/私募股權基金、信託公司等)合作,農投誠興搭建全方位的融資平台,旨在降低客戶的融資成本,解決他們的長期資金需求。在資格審核階段,公司嚴格把控,確保資金的安全和效率。
(4)小額貸款公司在房地產中的作用擴展閱讀
2009年12月,經北京市金融局批准,北京農投誠興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在海淀區發起設立,公司主要發起人之一為北京市農業投資有限公司。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為1億元,公司實收股份總額為1億元。公司主要為急需資金支持的個人、個體工商戶、中小企業及其他組織機構提供小額貸款及關聯的投融資服務。
E. 貸款公司合法嗎
現在小額貸款公司不違法,並且還很多的這種公司,他們是合法有工商執照的,但是在辦理貸款時要注意,因為有的公司不太正規,一定要注怎合同要看好在辦理。
拓展資料:
一、小額借貸公司合法嗎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省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到工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的獨立法人,不需要領取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因此不屬於金融機構,但是,小額貸款公司卻經營貨幣、發放貸款,卻在履行著金融機構的職能,這樣就使得小額貸款公司出現了身份上的尷尬,使得小額貸款公司造成以下幾種缺點:
1、在銀行的存款僅按一般工商戶的活期存款利率執行,遠低於金融企業同業存放款項利率,也沒有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利率高。 2、向銀行類金融機構融資時,無法享受銀行同業拆借利率優惠,只能按一般企業貸款利率執行,融資成本較高。 3、由於小額貸款公司不屬於金融機構,也不利於其金融債權維護。 4、由於小額貸款公司不屬於金融機構,因此既不能享受金融機構的稅費優惠政策,又不能享受各種針對農村金融機構財政補貼資金,卻要按一般企業繳納稅費,造成小額貸款公司稅費負擔較重,據調查目前小額貸款公司一般要繳納5.56%的營業稅及附加、25%的企業所得稅、 1.5%的價格調控基金和0.15%的印花稅。
二、小額貸款公司有政府部門監管嗎?
按照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小額貸款公司不屬於銀行業金融機構,由省級政府明確一個主管部門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這就出現了兩種情況:
1、在省政府一般有金融辦進行監管,到了市縣兩級由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監管。由於金融工作領導小組是一個由政府主辦、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工商部門、財政部門、稅務部門、審計部門等多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非常設機構,造成了「多頭監管」到頭來變成「無人監管」的虛擬化問題。
2、情況是由於人民銀行和銀監部門不直接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使上述兩部門在對小額貸款公司利率、貸款投向、資金流向等進行監測統計時,小額貸款公司態度不積極,經常出現提供數據不準確、報送資料不及時的現象。 同時在實際營業的過程中也沒有違法犯罪行為的話,那此時小額借貸公司就應該是合法的。不過,有些小額借貸公司與借款人約定的借貸利息偏高,卻也沒有達到高利貸的標准,因而並不會認為對方就是在放高利貸。
F. 銀保監會: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嚴禁用於房地產市場違規融資
9月16日,銀保監會印發《關於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不得用於以下事項: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資;房地產市場違規融資;法律法規、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禁止的其他用途。
通知指出,小額貸款公司通過銀行借款、股東借款等非標准化融資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倍;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標准化債權類資產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4倍。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根據監管需要,可以下調前述對外融資余額與凈資產比例的最高限額。
以下為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規范經營行為、防範化解風險,促進小額貸款公司行業規范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業務經營,提高服務能力
(一)改善金融服務。小額貸款公司應當依法合規開展業務,提高對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點服務對象的服務水平,踐行普惠金融理念,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二)堅守放貸主業。小額貸款公司應當主要經營放貸業務。經營管理較好、風控能力較強、監管評價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經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批准可依法開展發行債券、以本公司發放的貸款為基礎資產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股東借款等業務。
(三)適度對外融資。小額貸款公司通過銀行借款、股東借款等非標准化融資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倍;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標准化債權類資產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4倍。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根據監管需要,可以下調前述對外融資余額與凈資產比例的最高限額。
(四)堅持小額分散。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當遵循小額、分散的原則,根據借款人收入水平、總體負債、資產狀況、實際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使借款人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小額貸款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凈資產的10%;對同一借款人及其關聯方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凈資產的15%。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根據監管需要,可以下調前述貸款余額最高限額。
(五)監控貸款用途。小額貸款公司應當與借款人明確約定貸款用途,並且按照合同約定監控貸款用途,貸款用途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不得用於以下事項: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資;房地產市場違規融資;法律法規、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禁止的其他用途。
(六)注重服務當地。小額貸款公司原則上應當在公司住所所屬縣級行政區域內開展業務。對於經營管理較好、風控能力較強、監管評價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經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同意,可以放寬經營區域限制,但不得超出公司住所所屬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等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合理確定利率。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從貸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等,違規預先扣除的,應當按照扣除後的實際借款金額還款和計算利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降低貸款利率,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
(八)嚴守行為底線。小額貸款公司不得有下列行為: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通過互聯網平台或者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本公司除不良信貸資產以外的其他信貸資產;發行或者代理銷售理財、信託計劃等資產管理產品;法律法規、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禁止的其他行為。
二、改善經營管理,促進健康發展
(九)強化資金管理。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強化資金管理,對放貸資金(含自有資金及外部融入資金)實施專戶管理,所有資金必須進入放貸專戶方可放貸。放貸專戶需具備支撐小額貸款業務的出入金能力,應當向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報備,並按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求定期提供放貸專戶運營報告和開戶銀行出具的放貸專戶資金流水明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根據監管需要,可以限定放貸專戶數量。
(十)完善經營制度。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穩健經營原則制定符合本公司業務特點的經營制度,包含貸款「三查」、審貸分離、貸款風險分類制度等。貸款風險分類應當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後三類合稱不良貸款。
(十一)規范債務催收。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要求,規范債務催收程序和方式。小額貸款公司及其委託的第三方催收機構,不得以暴力或者威脅使用暴力,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侵犯人身自由,非法佔有被催收人的財產,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干擾他人正常生活,違規散布他人隱私等非法手段進行債務催收。
(十二)加強信息披露。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充分履行告知義務,使借款人明確了解貸款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等內容。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在債務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告知借款人應當償還本金及利息的金額、時間、方式以及未到期償還的責任。
(十三)保管客戶信息。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妥善保管依法獲取的客戶信息,不得未經授權或者同意收集、存儲、使用客戶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者泄露客戶信息。
(十四)積極配合監管。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監管要求報送數據信息、經營報告、財務報告等資料;配合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提供有關情況和文件、資料,並如實就業務活動和風險管理的重大事項作出說明。
三、加強監督管理,整頓行業秩序
(十五)明確監管責任。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對轄內小額貸款公司進行監管和風險處置,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具體落實。除設立、終止等重大事項外,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可以委託地級、縣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開展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等部分監管工作。
(十六)完善准入管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按照現有規定,嚴格標准、規范流程,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嚴把小額貸款公司准入關,對股東資信水平、入股資金來源、風險管控能力等加強審查,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同時,寓監管於服務、提高審核效率,為市場主體減負。
(十七)實施非現場監管。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非現場監管,依法收集小額貸款公司財務報表、經營管理資料、審計報告等數據信息,定期向銀保監會報送監管數據信息;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活動及風險狀況進行監管分析和評估。
(十八)開展現場檢查。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依法對小額貸款公司開展現場檢查,採取進入小額貸款公司的辦公場所或者營業場所進行檢查,詢問與被檢查事項有關的人員,查閱、復制與被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復制業務系統有關數據資料等措施,深入了解公司運營狀況,查清違法違規行為。
(十九)加大監管力度。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按照現有規定,暫停新增小額貸款公司從事網路小額貸款業務及其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業務。對依照《關於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轉型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整治辦函〔2019〕83號)轉型的機構,要嚴格審查資質,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二十)建設監管隊伍。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提高監管專業化水平,按照監管要求和職責配備專職監管員,專職監管員的人數、能力應當與監管對象數量、業務規模相匹配。
(二十一)實施分類監管。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評價制度,根據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規模、管理水平、合規情況、風險狀況等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監管評級,並根據評級結果對小額貸款公司實施分類監督管理。
(二十二)加大處罰力度。小額貸款公司違法違規經營,有關法律法規有處罰規定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協調有關部門依照規定給予處罰;有關法律法規未作處罰規定及未達到處罰標準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可以採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將其違法違規情況記入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信息庫並公布等監管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查處。
(二十三)凈化行業環境。對「失聯」或者「空殼」公司,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協調市場監管等部門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勸導其申請變更企業名稱和業務范圍、自願注銷,或以其他方式引導其退出小額貸款公司行業。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公司,應當認定為「失聯」公司:無法取得聯系;在公司住所實地排查無法找到;雖然可以聯繫到公司工作人員,但其並不知情也不能聯繫到公司實際控制人;連續3個月未按監管要求報送數據信息。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公司,應當認定為「空殼」公司:近6個月無正當理由自行停業(未開展發放貸款等業務);近6個月無納稅記錄或「零申報」(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免稅的除外);近6個月無社保繳納記錄。
(二十四)開展風險處置。針對信用風險高企、資本及撥備嚴重不足、經營持續惡化等存在重大經營風險的小額貸款公司,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依法組織開展風險處置。
(二十五)依法市場退出。小額貸款公司解散或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應當依法進行清算並注銷,清算過程接受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監督。針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小額貸款公司,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取消其小額貸款公司試點資格,並協調市場監管部門變更其名稱、業務范圍或者注銷。
四、加大支持力度,營造良好環境
(二十六)加強政策扶持。鼓勵各地通過風險補償、風險分擔、專項補貼等方式,引導和支持小額貸款公司加大對小微企業和「三農」等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降低貸款成本,改善金融服務。
(二十七)銀行合作支持。銀行可以與小額貸款公司依法合規開展合作,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提供融資。
(二十八)加強行業自律。中國小額貸款公司協會等小額貸款公司行業自律組織應當積極發揮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管理,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加大行業宣傳力度,維護行業合法權益,促進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本通知印發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