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國哪年開始實行助學貸款政策
99年開始從大城市試點,由當時的四大國有商銀行承擔
㈡ 大學生助學貸款什麼時候開始辦理
國家規定的助學貸款時間是開學初,一般都是在九月份,但是具體操作起來不是這樣的,因為學校開學事情很多,而且辦理比較麻煩,只需要准備好需要的證件就可以了,簽合同的時候日期填寫的都是九月份。
申請助學貸款准備資料:需申請助學貸款的家庭經濟困難生,請提前准備好貸款資料,具體包括:
(1)特困證明(村、鄉鎮、縣市至少兩級及其以上人民政府蓋章,證明必須詳細寫明家庭貧困情況。去村委會開證明,再去蓋章就可以了。
(2)父母親身份證復印件;
(3)父母親戶籍證明復印件;
(4)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
(5)成績單(要求所在學院綜合辦出具並蓋章,有的學校可能對成績沒有要求,大一新生 不要;
( 6 )班主任身份證復印件;(到學校你就有輔導員了)
(7)有效銀行卡(一般需要需在學校所在地開戶。學校發的銀行學費繳費卡就可以,自己保存);
(8)父母親同意申請助學貸款的書面知情書,要求父母親筆簽名(部分學校要求有,有的沒有要求這個)
上面的主要證件有了就可以每個學校的具體操作時間不一樣,有的可能在每學年的第一個學期辦理好,有的可能推遲到學年結束,不一定的,不管什麼時候辦好,合同上都是寫的九月份。
㈢ 國家助學貸款開始於幾幾年
國家助學貸款最開始於1999年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等地高校開始試點。
各地區開始的時間都有區別。。。不是全國同步鋪開
㈣ 陝西生源地助學貸款哪一年開始的
2007年開始的,我當時辦的時候人家說2007年只是在陝西的幾個地方試行,一年可以申請四年的學費,然後08年就又作了調整,一年只能貸一年的了。
㈤ 國家助學貸款
1、什麼是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彌補在校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的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
2、申請貸款的條件是怎樣規定的?
1. 我校全日制已入學注冊的經濟困難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2.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無不良信用行為;
5. 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6. 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
3、學生每學年可申請多少國家助學貸款?
每個學生每學年的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每個學生具體貸款金額經學生申請,所在二級學院根據學費、住宿費、生活費標准和每個學生具體困難程度以及受資助情況進行審定。
4、如何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一般來講,貧困家庭學生需通過就讀的學校向當地的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採取一學年一次申請、銀行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辦法。
5、申請貸款的學生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據經辦銀行規定,申請貸款的學生須提供十三份申貸材料,以下5份材料必須由學生本人提供,除此材料由學生與所在學院共同提供。
①國家助學貸款借款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等內容的借款申請書;
②本人學生證復印件;
③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④借款人家長對借款的意見及有關督促其子女准時還款等承諾的意見書;
⑤學生家庭所在地鄉以上民政部門或鎮以上民政部門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6、誰來審查和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初步資格審查;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7、借款學生如何與經辦銀行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學生貸款申請通過學校審查和銀行審批同意後,學校將根據經辦銀行通知組織學生填寫、簽訂借款合同和借據等文本。貸款到位後,學校將學生申請或借款信息及時通知借款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
8、如何發放國家助學貸款?
經辦銀行應在借款合同簽字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劃入學校指定的賬戶,學校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借款學生。
9、誰來責監督學生的貸款使用情況?
學校負責監督學生的貸款使用情況,經辦行可向學校了解貸款發放和使用情況。
10、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為多長?
一般講,借款學生應在畢業後六年內還清貸款本息。
11、國家助學貸款的利率是多少?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執行。現行貸款年利率為:一至三年為5.76%;三至五年為5.85%;五年以上為6.12%。
12、國家財政如何對國家助學貸款利息進行補貼?
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由國家財政全部補貼;借款學生畢業後的利息及罰息由學生本人全額支付。
13、借款學生在畢業時,就國家助學貸款事項需要與銀行辦理哪些手續?
1. 借款學生畢業離校前,學校應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訂還款計劃,簽訂還款協議。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上述手續後,學校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2. 對於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的借款學生,要在畢業前向原所在學校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原所在學校審核通過後,由原經辦銀行為其辦理展期手續。
14、借款學生在何時開始償還國家助學貸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自己需全額支付貸款利息。經辦銀行允許借款學生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貸事宜,由借款學生在畢業離校前與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時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經辦銀行進行審批。
15、借款學生可採取何種方式償還國家助學貸款?
經辦銀行原則上規定借款人還款方式實行按合同規定準時按季還本付息的方式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銀行通常為借款學生設計了兩種還款方式: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期償還本息金額相等,還款壓力平均分布;等額本金還款法初始每期的還款金額較多,以後每期的還款金額較少,還款壓力呈前緊後松分布。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支付本息總額略高於等額本金還款法。
16、違約的借款學生應承擔什麼後果?
1. 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應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並將其違約行為載入金融機構徵信系統,金融機構不再為其辦理新的貸款和其他授信業務。
2. 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銀行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的借款學生,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17、借款學生中途不需要貸款了怎麼辦?
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如因經濟狀況發生了好轉等原因,中途不需要貸款時,學生可在當年放款10日前,通過所在學校向銀行提出書面申請終止貸款發放。經銀行同意後,學生與銀行辦理借款合同變更等手續。
18、轉學的借款學生如何處理國家助學貸款?
借款學生轉學時,必須先還清在原經辦銀行的貸款本息,所在學校方可為其辦理轉學手續。
19、借款學生可否提前還款?
借款學生在借款期間內,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提前向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本金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天數計收利息。
㈥ 助學貸款。
1、申請助學貸款的條件?
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
①.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且與學籍姓名一致);
②.年滿18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③.遵守學院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在校三年內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無曠課現象;
④.學習刻苦,表現良好,在校三年內課程正考不及格科目累計不超過3科,每學期百分制量化考核及格以上;
⑤.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擁有個人電腦,不論檔次和來源,均視為家庭不困難);
⑥.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參加勤工助學的學生。
2、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通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①.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②.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③.家長承諾書;
④. 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⑤.學校要求的其它資料。
3、國家助學貸款書面申請內容應包括哪些方面?
內容包括:本人對國家助學貸款的認識,在校表現及學習情況,家庭詳細情況,導致貧困原因,申請貸款的金額,將來的還款計劃等。字數不少於1000字。
4、申請貸款時,對借款學生的姓名信息的基本要求?
必須做到身份證、學生證和學籍姓名保持一致.
5、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需要蓋哪個等級、哪個部門的簽章?
鄉鎮或者街道民政部門的簽章
6、借款學生家長承諾書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內容包括:同意孩子向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元;承諾作為貸款學生的永久聯系人,並按規定向學校提供貸款學生的聯系方式;保證督促和協助借款人按學院規定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如借款人違約願承擔相應的法律及連帶經濟擔保責任。
7、借款學生家長承諾書為什麼必須由家長本人簽字?
借款學生家長承諾書必須由借款學生家長本人簽字。其意義在於證明借款學生家長同意學生貸款;承諾作為貸款學生的永久聯系人,並提供貸款學生的聯系方式;承諾督促和協助貸款學生按期還本付息。
8、什麼是新生入學」綠色通道」?
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先予以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9、國家助學貸款申請由哪些部門來審查和審批?
學校有關部門(輔導員、各系學生資助工作小組、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10、農業銀行在我省國家助學貸款業務中的角色是什麼?
受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委託,代理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業務,包括:發放貸款,計算利息和罰息,代收利息和借款本金等。
11、對專科學生來說,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為多長時間?
從貸款發放之日算起,每筆貸款的期限為5年零10個月(70個月);也可表述為:從貸款發放之日算起,每筆貸款必須在70個月之內還清。
12、國家助學貸款中,三年制學生(專科生)的貸款期限多少?
5年零10個月(70個月)
13、正常畢業的貸款學生,從什麼時間開始自付利息?
畢業當年的7月1日起自付利息
14、國家助學貸款每年固定的結息日是哪一天?
每年12月20日,屆時銀行將自動扣收。所以,自付利息期間,必須提前存入自己的貸款賬號,我院約定為12月10日前必須存入。
15、借款學生畢業當年應支付的利息是一整年的利息嗎?具體是從哪一天到哪一天?
不是一整年的利息;是從畢業當年的7月1日至12月20日(不含20日當天)。
16、按日計算利息的計算方法?
按日計算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利息=貸款總額×日利率×實際使用天數,其中: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
17、什麼是提前還款?
借款學生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期之前將貸款本息一次性還清,稱為提前還款。提前還款也是國家助學貸款的常見的償還方式之一。
18、提前還款的時間要求是什麼(每年哪個時段不允許提前還款)?
除每年11月1日到12月31日之間國家開發銀行和代理行要進行年度結息不受理借款學生提前還款外的其餘時間,借款學生均可進行提前還款。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條件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條件(一)成績要求:
1、老生:上一學期的每門必修課必須在及格以上,若有不及格課程,待補考及格後再申請貸款;選修課有兩門以上不及格者,亦待補考及格後再申請。
2、新生:可以暫時以新生高考錄取成績單作為貸款申請成績材料。貸款發放後,如申請本學期出現必修課一門或選修課兩門以上不及格者,待補考合格後再繼續發放。
(二)家庭經濟情況要求
嚴格按照學校的貧困生、特困生標准執行,家庭人均月收入120元以下的為貧困生,家庭人均月收入80元以下的為特困生,非貧困生、特困生不允許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嚴禁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佔用貸款指標。以加蓋有鄉、鎮、街道一級民政部門以上公章的《廣西師范大學學生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為證明,並在表裡對貸款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進行說明和證明(註:對當地鄉、鎮、街道一級民政部門沒有專門公章或當地不單獨設立民政部門的,可由當地民政管理部門或有履行民政事務職能部門出具意見並加蓋當地人民政府公章,其他部門公章證明無效)。
(三)申請程序要求
銀行給各高校劃分時間段接收貸款申請材料,並嚴格按規定時間審核學校提出的貸款申請材料,如學校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的貸款申請材料不合格或沒有按規定時間提交,銀行將拒絕審核、發放貸款。因此,學校對國家助學貸款的申請有詳細的工作流程和時間表,所有擬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同學應按貸款申請流程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合格的申請材料。如未能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貸款申請材料,造成無法獲得貸款的責任由申請者本人自行承擔 。
㈦ 關於國家助學貸款
從1999年至今,我國助學貸款政策逐步完善,文章通過對我國助學貸款制度的歷史沿革進行回顧和評析,分析我國現行學生貸款制度的內在缺陷,並為我國學生貸款制度發展和完善的方向作出了理論探討。
一、我國學生貸款制度的歷史沿革及特徵分析
(一)國家助學貸款制度的萌芽階段(1986~1999)
我國高校學生貸款制度是在人民助學基金基礎上建立起來的。1986年7國務院於月批轉了國家教委和財政部《關於改革現行普通高等學校人民助學金制度的報告》,同意在全國85所高校中實行學生貸款的改革試點,然後總結經驗,逐步推廣。1987年7月,國家教委和財政部根據國務院的精神,並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正式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生實行貸款制度的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文件的出台和實施標志著我國助學貸款歷史的開端。這一學生貸款制度,是建立在學生免交學費和住宿費的基礎上,盡管當時的貸款額不能解決學生的各種消費之用,但畢竟可以解決全部或大部分生活費用,所以,對大部分學生來說,其作用是明顯的。
(二)國家助學貸款制度的形成與發展階段(1999~2003)
1999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批轉了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和財政部等部門《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規定》),決定從1999年9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沈陽、武漢、南京、西安等八個城市進行國家助學貸款的試點工作,並於2000年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實行,這標志著我國助學貸款制度的形成。
1.擔保助學貸款(1999年9月)
按《管理規定》規定,高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除通過原有獎學金、學生貸款、勤工助學、特殊困難學生補助和學費減免等政策獲得資助外,還可以向中國工商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基本生活費。申請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其貸款利息的50%由國家財政予以補貼。雖然這一學生貸款制度已經突破前期的學生貸款制度的貸款金額和貸款比例方面的限制。但是,由於苛刻的擔保制度制約了學生貸款,一方面,申請貸款的貧困學生很難找到符合條件的擔保人;另一方面,學校不願意承擔風險,為學生提供保證擔保的積極性不高。造成的結果是,越迫切需要助學貸款的貧困學生,越不能提供有效的擔保,越難以申請到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陷入了困境。
2.信用助學貸款(2000年2月)
面對國家助學貸款陷入困境,2000年2月和8月,國務院辦公廳先後轉發了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和財政部《關於助學貸款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和《關於助學貸款的補充意見》(以下簡稱《補充意見》),立即終止執行不利助學貸款發展的相關條款,並規定"確實無法提供擔保、家庭經濟特別閑難的學生以及其他學生均可申請信用方式的國家助學貸款。"這就為廣大貧困學生申請貸款提供了較為寬松的制度環境。特別是《補充意見》將8個試點城市擴大到全國范圍,其經辦由中國工商銀行擴大到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並且取消《若干意見》中對逾期不還貸款學生,公布其介紹人、見證人姓名的規定。
3.實行"四定"、"三考核"措施階段(2002年2月)
2002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制定出台了《關於切實推進國家中學貸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助學貸款業務相關政策和操作管理辦法。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四定"、"三考核"措施。"四定":定學校、定范圍、定額度、定銀行;"三考核":考核經辦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人數和金額、考核已審批貸款人數和合同金額、考核實際發放貸款人數和金額。該政策措施的出台,對推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起到了明顯的促進作用。到2002年6月末,金融機構統計發放國家助學貸款18.6億元,共有100.5萬學生獲得助學貸款。
(三)國家助學貸款制度的完善階段(2004~至今)
1.新機制助學貸款
2003年下半年起,國家助學貸款開始進入首批還貸高峰,但也由此步入了違約高峰,國家助學貸款平均違約率接近20%,銀行大面積停貸,致使全國大范圍內許多2003級的貧困生無法獲得貸款。針對以上問題,2004年6月,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等四部門聯合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為《意見》),《意見》對現有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作出了重大的調整和完善:
(1)財政貼息方式的改革。將原規定的整個合同期間國家給予50%貼息的規定改為借款學生在校期間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借款學生畢業後貸款利息全部自付;(2)貸款經辦銀行確定方式的改革。由政府隸屬關系委託全國和各省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通過招標方式確定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中標銀行須與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貸款合作協議;(3)還貸政策的改革。從原有畢業之日起還貸、4年內還清的做法改為借款學生畢業後視就業情況,1至2年後開始還貸、6年內還清的方式,借款學生畢業前須與經辦銀行簽訂還款協議;(4)建立風險補償機制。按照"風險分擔"原則,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基金,給予經辦銀行適當補償(按貸款當年發生額的一定比例,招標時確定,不超過15%),由財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擔50%;(5)實行借款總額包干制。高校每年的借款總額按在校生總人數20%的比例來發放,每人每年6000元,同時,高校應當積極做好貸後跟蹤管理。
㈧ 生源地助學貸款什麼時候開始還款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時間
1、按照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規定,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
2、借款學生畢業後兩年內,應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進申請貸款時注冊的支付寶賬戶中。自借款學生畢業後的第三年起,就要開始按照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償還本金及貸款利息,最後一次償還本金時須利隨本清。
3、借款學生若想進行提前還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進行申請,還款日為當月20日,無需國家開發銀行審批。
提醒: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利息是按照央行同期發布的貸款基準利率來執行的,貸款期限最後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還清。如當年12月20日之前未及時還款視為貸款逾期,會產生罰息,為當期利率的130%。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為1000到6000之間的整數,原則上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年限(在校生按學制剩餘年限)最長加10年確定,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正常學制畢業後滿兩年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
(8)國家助學貸款開始於哪一年擴展閱讀:
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所採取的一項重大措施。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㈨ 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是從哪一年開始的
2007年8月,國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貸款」)政策,2007年8月,財政部、教育部、國家開發行聯合開展生源地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共有5個:湖北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目前開展生源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有:湖北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山西省、北京市、山東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雲南省、貴州省、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積極試點,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學生可以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咨詢具體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家庭經濟困難、需要貸款的學生就有了兩種選擇(只能選擇一種):1,由國家開發銀行等銀行組織實施的生源地貸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2,由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等銀行提供的國家助學貸款。
㈩ 大學助學貸款必須在錄取的那一年貸款嗎
摘要 你好同學,不是這樣的。國家的助學貸款是從大一就可以開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