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母公司提供全資子公司利用貸款合法嗎
母公司借款給全資子公司是否需要披露的具體確認方式為:法律並未作明確限制。如果公司章程對此有規定的,按其規定處理;如果無規定的,由於子公司也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民事主體,其借款行為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Ⅱ 為全資子公司提供貸款擔保是利好嗎
像擔保這一般是有好有壞的,有一定風險存在的。
首先公司法上並未明確禁止母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因而母公司在履行法律規定的相應決議程序後是可以為其子公司提供擔保的。
再根據《公司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必須經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如你所說,本案中是為全資子公司做擔保人,根據第16條第3款,控制股東必須迴避表決,故無法形成決議,因而實際上不能提供擔保。
同時,根據《證監會、國資委關於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第2條,如果子公司是上市公司,則禁止擔保,即上市公司不得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 現實中,母子公司互為擔保還是比較常見,但對債權人講,相關風險還是存在的。
拓展資料
作為債權人,遇到母公司為子公司擔保,尤其是全資子公司需要母公司擔保,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注意子公司類型,如果是上市公司也不可以。《關於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二項規定:「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不得強制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且「上市公司不得為控股股東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關聯方、任何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故子公司為上市公司的情形也是禁止為其母公司提供擔保的。
2、如果是全資子公司,債權人必須嚴格審核子公司章程有無禁止或者限制為母公司擔保的條款或者單獨的禁止擔保規定,同時如果子公司設立董事會,需要董事會出具書面決議通過該項擔保,另外需要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
3、如果母公司是上市公司,允許其全資子公司為其擔保,但母公司自身必須公告
Ⅲ 政府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的全資子公司可以辦理貸款嗎
可以,只要法人機關都可以貸款的。
Ⅳ 全資子公司和母公司同一個法人,可以以法人的個人名義向銀行申請貸用於子公司的經營活動嗎
可以啊!
Ⅳ 全資子公司能否為母公司擔保貸款
不可以,法律沒有禁止,但是根據公司法的對外擔保的表決規定,就不可能形成決議,所以擔保從法律上行不通
Ⅵ 子公司可以貸款嗎
子公司在符合法定貸款條件的情況下,就可以貸款,無特殊限制。根據相關規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地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可以依法與其他民事主體訂立借款協議,並以其自身的財產償還借款和利息。但是要經決策機構決議通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七十四條
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
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Ⅶ 全資子公司向銀行貸款,由母公司做擔保。子公司和母公司都應該出什麼
公司法上並未明確禁止子公司為母公司提供擔保,因而子公司在履行法律規定的相應決議程序後是可以為其母公司提供擔保的。
《公司法》根據第16條第3款,控制股東必須迴避表決,故無法形成決議,因而實際上不能提供擔保。同時,根據《證監會、國資委關於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第2條,如果子公司是上市公司,則禁止擔保,即上市公司不得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
母公司可以完全控制全資子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決策。但全資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擁有自己獨立的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活動,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由自己獨立承擔,能以自己名義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全資子公司違法經營,但經調查與母公司無關,那麼母公司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全資子公司具有獨立的訴訟主體地位,可以獨立擔責。但是,如果母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擔保的話,那麼就要負責任。
(7)全資子公司可以申請貸款嗎擴展閱讀:
(1)當公司章程沒有明確規定公司的保證權利,法院則一般不承認這一權利。
(2)即使公司有明文規定的權力,但如果從公司的章程看,公司充當擔保人的許可權只是一項權力而不是公司成立的宗旨或公司的主要業務,則法院可能要求只有在與公司的主要業務有聯系的活動上,才允許公司作擔保人。
(3)即使公司有明文規定,而且不限於只有公司的主要業務有關的活動才能擔任擔保人。但法院仍可能要求公司必須從它所擔保的交易中獲得利益,才能充當擔保人。
(4)當一家子公司為母公司的債務提供擔保時,法律要求保護子公司內少數股東的利益。
(5)公司章程一般都對董事會向外界借款和提供擔保的權力有一定限制,非經股東大會批准一般不能向外界借款或作擔保人。
Ⅷ 母公司以及在銀行開戶並貸款,那麼它的全資子公司是否還可以再同一家銀行得異地分行開戶,並且申請貸款
可以 母公司與子公司是不同的法律主體,母公司申請貸款和子公司無關
Ⅸ 同屬於一個集團的兩家子公司可以分別申請貸款嗎
這個是可以申請的 因為分公司都是獨立的法人 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所以是可以分別申請的
Ⅹ 分公司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法律上是允許分公司簽署貸款合同的,但是有一個前提,就是分公司必須要從工商登記機關取得營業執照,以及還需要有總公司的授權,因為銀行在收到分公司貸款申請後,審核其貸款申請資格時,如果沒有看到授權書和營業執照,是不會認為其有資格可以簽訂貸款合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