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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屬於抵押貸款嗎 2025-03-19 14:18:08

國家助學貸款試行辦法

發布時間: 2022-06-20 06:07:58

『壹』 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助學貸款申請條件:1、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有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5、學習刻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6、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無法支付學費與住宿費;7、符合國家助學貸款規定的其它條件。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

第一條 國家助學貸款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和台灣地區)高等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第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是以幫助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日常生活費為目的,運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重要形式。

第三條 中國工商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的具體管理辦法由中國工商銀行制定,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執行。

『貳』 銀行助學貸款怎麼貸有什麼要求嗎

申請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1、家庭經濟困難;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貸款過程:

一、需要先申請:

以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申請為例:

  1. 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www.csls.cdb.com.cn),注冊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生源地);

  2. 在線填寫申請表,填寫後導出並列印,借款學生本人簽字;

  3. 申請表上需要資格審查單位加蓋公章,資格審查單位一般有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或原畢業高中任一單位,具體蓋章單位,請咨詢您戶籍所在縣級的資助中心。

  4. 所需材料:

    1)借款學生本人簽字並需加蓋公章的《申請表》;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註:如果學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戶口簿上,需出示雙方戶口簿原件;

5.簽訂合同:
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攜帶所需材料,到戶籍所在縣級資助中心簽訂合同並領取回執單。

6.提交回執單:
借款學生盡快將回執單交給高校老師,由老師錄入系統。

二、貸款發放
如您的合同審批通過,貸款將在11月中旬發放。具體時間不確定,請耐心等待。貸款一部分發放到高校,剩下的發放到你的還款賬號支付寶上。如果貸款發放了,自己又交了學費或學校扣多了錢,請聯系高校退款。

(2)國家助學貸款試行辦法擴展閱讀:

怎樣提前還款:

1、提交申請後,系統會顯示相關信息,需在扣款日期之前,通過指定支付寶賬戶或者銀聯POS刷卡還款。建議在系統顯示的扣款日期次月月初,登錄學生在線系統中查詢還款是否成功。
2、學生可隨時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申請提前還款:1-10月,15日前申請,顯示當月20日為還款日期;16日後申請,顯示還款日期為次月20日;10月16日-12月15日之間申請,顯示還款日期為12月20日。

『叄』 大學生助學貸款怎樣辦理

大學生助學貸款申請流程:學生提出申請 → 學校進行初審 → 銀行開展審批 → 雙方簽訂合同 → 銀行發放貸款 → 畢業後開始償還貸款;

拓展資料:

助學貸款借款人應提供的資料

1、借款人如實填寫的中國農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申請表。

2、由所在學校提供的有效證件。

3、財產共有人的個人收入證明。

4、以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保證(保險公司除外)形式進行擔保的,應提交抵押物、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抵押物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書、估價、保險文件,質物權利憑證,保證人同意保證的文件。

5、以向保險公司投保形式進行還款擔保的,應提交保險公司同意為其辦理分期償還消費貸款保險的書面承諾。

6、已在貸款銀行存入不少於學雜費總額規定比例的款項、公證費、有關保險費等存款憑證。

7、委託貸款銀行劃款授權書,其內容應當規定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簽訂的貸款合同生效後,貸款銀行可直接從借款人存款帳戶劃轉資金給指定收款人。

『肆』 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的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三日)
為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現就實行國家助學貸款有關事項作如下規定: 中國工商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的具體管理辦法由中國工商銀行制定,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執行。
一、管理體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為本行政區域內國家助學貸款協調組織的日常辦事機構,根據本行政區域協調組織確定的年度國家助學貸款指導性計劃,接收、審核所屬學校提交的貸款申請報告,核准各學校貸款申請額度,並抄送同級經辦銀行;統一管理地方財政撥付的貸款貼息經費及特困生貸款償還所需經費,貼息經費專戶存入經辦銀行;根據經辦銀行發放的國家助學貸款和特困生貸款數量,按季向經辦銀行劃轉貼息經費;與當地有關經辦銀行簽訂國家助學貸款管理協議;向經辦銀行提供有關信息材料;協助經辦銀行監督、管理貸款的發放、使用和回收,並負責協助經辦銀行催收貸款;辦理同級協調組織交辦的其他有關事宜。
(九)各學校要指定專門機構統一管理本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負責對申請貸款的學生進行資格初審;按期向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報送全校年度貸款申請報告;根據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核準的貸款申請額度,將經初審的學生貸款申請報送經辦銀行;與經辦銀行簽訂國家助學貸款管理協議;協助經辦銀行組織貸款的發放和回收,並負責協助經辦銀行催收貸款;及時統計並向上級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和有關經辦銀行提供學生的變動(包括學生就業、升學、轉校、退學等)情況和國家助學貸款的實際發放情況;辦理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交辦的其他事宜。
(十)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負責按照國家信貸政策,制定國家助學貸款的具體管理辦法;審核各學校報送的學生個人貸款申請報告等相關材料,按貸款條件審查決定是否發放貸款;具體負責貸款的發放和回收;有權根據貸款的回收情況、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和學校在催收貸款方面的配合情況,決定是否發放新的國家助學貸款。
二、貸款的申請和發放
(十一)經辦銀行發放的國家助學貸款屬於商業性貸款,納入正常的貸款管理。
(十二)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學生每年申請、經辦銀行每年審批的管理方式。
(十三)經辦銀行負責確定國家助學貸款的具體發放金額,其中:用於學費的金額最高不超過借款學生所在學校的學費收取標准;用於生活費的金額最高不超過學校所在地區的基本生活費標准。
(十四)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必須具有經辦銀行認可的擔保,擔保人應當與經辦銀行訂立擔保合同。
(十五)確實無法提供擔保、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特困生貸款。特困生貸款由學校提出建議,報上級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審批後,由經辦銀行按有關規定辦理貸款手續。
(十六)經辦銀行核批國家助學貸款,並將已批准發放貸款的學生名單及其所批準的貸款金額反饋相應的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和學校,學校上報上級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備案,並配合經辦銀行加強貸款管理。
三、貸款期限、利率和貼息
(十七)國家助學貸款的經辦銀行根據學生申請,具體確定每筆貸款的期限。
(十八)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
(十九)為體現國家對經濟困難學生的優惠政策,減輕學生的還貸負擔,財政部門對接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給予利息補貼。學生所借貸款利息的50%由財政貼息,其餘50%由學生個人負擔。財政部門每年按期、按規定向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撥付貸款貼息經費。
(二十)國家鼓勵社會各界以各種形式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助學貸款擔保和貼息。
四、貸款回收
(二十一)學生所借貸款本息必須在畢業後四年內還清。為保證國家助學貸款的回收,學生畢業前必須與經辦銀行重新確認或變更借款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此項手續辦妥後,學校方可辦理學生的畢業手續。
(二十二)在借款期間,學生出國(境)留學或定居者,必須在出國(境)前一次還清貸款本息,有關部門方可給予辦理出國手續;凡需轉學的學生,必須在其所在學校和經辦銀行與待轉入學校和相應經辦銀行辦理該學生貸款的債務劃轉後,或者在該學生還清所借貸款本息後,所在學校方可辦理其轉學手續;退學、開除和死亡的學生,其所在學校必須協助有關經辦銀行清收該學生貸款本息,然後方可辦理相應手續。
(二十三)特困生貸款到期無法收回部分,由提出建議的學校和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共同負責償還(其中:學校償還60%,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償還40%)。學校所需的償還貸款資金在學校的學費收入中列支;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所需的償還貸款資金,在財政部門批准後的貼息經費中專項列支,專款專用。
(二十四)借款學生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罰息。
(二十五)對未還清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其接到單位或者工作單位負有協助經辦銀行按期催收貸款的義務,並在其工作變動時,提前告知經辦銀行;經辦銀行有權向其現工作單位和原工作單位追索所欠貸款。

『伍』 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的介紹

運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發展,是金融部門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的一項重要任務。國家助學貸款是國家指定中國工商銀行試點向全日制高等學校中的本、專科學生發放的、用於支付學費和生活費的財政貼息貸款,體現國家和金融部門對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大力支持,中國工商銀行要制定相關辦法,完善制度,保證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按照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以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各金融機構要努力探索開展教育經費信貸的有效途徑,積極創辦各種形式的助學貸款業務。

『陸』 國家助學貸款在哪裡辦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學生或其合法監護人,向家庭所在地的農村信用社、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地點: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
(6)國家助學貸款試行辦法擴展閱讀
《國家助學貸款管理操作規程(試行)》
第六條貸款對象為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第七條申請貸款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二)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三)學習成績較好;(四)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基本生活費);(五)誠實守信;(六)符合《中國工商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試行辦法》中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學校於每年九月十五日前,根據學生的貸款申請,將學校貸款申請報告(包括學校經濟困難學生的數量和所佔在校生比例,計劃貸款額度等內容)報送管理中心。
第九條管理中心將學校貸款申請報告審核匯總後,根據部際協調組確定的學校國家助學貸款指導性計劃及財政部核定的年度貼息經費,按照各學校經濟困難學生佔在校生的比例分配學校的貸款額度,於每年九月三十日前下達給各學校,同時抄送中國工商銀行總行。
第十條中國工商銀行總行根據年度貸款控制總額和各學校的國家助學貸款額度,將貸款控制總額於十月十日前分解下達到相關分行。
第十一條各學校收到管理中心下達的國家助學貸款額度通知後,於十月十日開始與經辦銀行辦理具體貸款事宜。
第十二條學生貸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學生貸款金額=所在學校收取的學費+所在城市規定的基本生活費—個人可得收入(包括家庭提供的收入、社會等其他方面資助的收入)。
第十三條各學校根據管理中心下達的貸款額度控制學校貸款規模,核定每個學生的年度借款金額。
第十四條經辦銀行負責最後確定國家助學貸款對學生的實際發放金額,其中,用於學費的金額最高不超過借款學生所在學校的學費收取標准,用於生活費的金額最高不超過學校所在地區的基本生活費標准。

『柒』 困難家庭的大學生如何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一、困難家庭的大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申請方法,《國家助學貸款管理操作規程(試行)》(教財[1999]16號)第五章有明確規定:

(一)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只能申請一次國家助學貸款,並須在新學年開學前後10日內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

(二)借款學生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向所在學校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等有關材料,並如實填寫。

(三)借款學生須如實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借款的證明)。

2、提供家庭有關人員收入證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證明材料。

3、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捌』 國家助學貸款的國家政策

《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
《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
《本科、高職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本科、高職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本科高職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①家庭經濟困難;
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⑤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學生在新學年開學後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②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③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
④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①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②經辦銀行將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對惡意拖欠貸款的違約借款人採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金融服務;
③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④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玖』 國家助學貸款政策

根據《貴州省普通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我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額度為每學年8000元/人。

根據《貴州盛華職業學院》等文件精神,
精準扶貧新生獎學金
1、通過「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新生獎學金3000元;
2、「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三年「零學費」(政府補助3500元/年,學校補助3000元/年),需按學年申請、審核,審核通過後方可享受;
3、通過高考錄取的考生,「農村戶籍」新生獎學金3000元,「城鎮戶籍」考生成績在專科線100分以上(含100分)的新生獎學金2000元;
4、考生戶籍類型以高考報名時填報的數據(高考錄取系統中的數據)為准;
5、同時滿足新生獎學金條件中兩項,只能按最高項給予獎勵,不得重復享有。
國家獎助學金
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500—3500元/年。
「愛心幫扶基金」及其他措施
1、學校籌集大批資金設立「愛心幫扶基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5000元幫扶基金;
2、學校每年有大量社會愛心人士捐贈,幫助部分特困生解決學費和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