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公司破產重整是利好還是利空
從短期來看,破產重整會導致散戶的利益受損,屬於利空。從長期來看,破產重整可能會為公司注入新的活力,散戶可能會獲利是利好。從總體上看,破產重整是為了資產得以激活,並以此重新獲得經營的能力,算是對股票利好的。一方面是讓公司獲得重新經營的能力,另外一方面是提高債權人償還率,使債權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拓展資料】
公司破產,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無力繼續經營,由法院宣告停止營業,進行債權債務清理的狀態。中國公司法規定,依法宣告破產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
破產程序:
所謂和解,是指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通過協商的方式達成協議,而不是通過人民法院破產還債的方式解決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債務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四章專門規定了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和解和整頓,具體內容有:
一、提出整頓申請
人民法院受理了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申請三個月內,被申請的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被申請的破產企業進行整頓,法律規定,整頓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二、提出和解協議草案
被申請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在人民法院主持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之前,提出和解協議草案,和解協議草案的主要內容應有清償債務的期限、數額及要求減免的數額請求。
三、和解協議的討論
在全體債權人召開的會議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十二條的規定對和解協議進行討論、表決,一旦通過,經人民法院認可,人民法院即發布整頓公告,中止破產程序。
四、制定整頓方案
企業主管部門見到整頓公告後,應協助企業擬定整頓方案,並交企業職工大會討論,原企業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主持整頓工作。
五、企業整頓情況的監督
擬破產的企業進入整頓階段,其整頓的情況由企業職工大會和債權人進行監督,負責整頓的上級主管部門應定期向職工大會和債權人會議報告整頓情況。對企業整頓的過程,職工大會和債權會議應作全程監督,監督企業是否認真執行和解協議,有無隱匿、私分、無償轉移財產或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物、放棄債權等不法行為,如發現有不法行為,應立即向人民法院報告,終止整頓,恢復破產程序。
六、裁決整頓結果
企業經和解整頓後,能按和解協議解決與債權人的債務糾紛,按協議清償債務,人民法院應公告終止破產程序,恢復企業正常經營活動,反之公告終止整頓,恢復破產程序。
㈡ 企業申請破產重整銀行債務怎麼處理
針對以企業自身財產擔保的債權,銀行一方面可以申報債權,通過企業執行重整計劃受償,貸款收回情況主要取決於清算中擔保資產評估價值對債權的覆蓋比例;另一方面,也可以考慮在法院受理重整前,對易於處置變現的擔保物申請強制執行,接收抵債資產或者獲得處置變現款。
㈢ 破產重整抵押強制解除
是可以要回來的。 但是必須要有個前提,企業破產後,應當及時將貸款本息還清,這樣你才有資格拿回個人房產證。如果,在企業破產後,還沒有還清貸款,那麼銀行就有權利要求貸款人償還貸款,在無法按期得到本金和利息的情況下,經多次催繳企業還無法歸還的情況下,銀行可能會通過法律程序拍賣用於抵押的房產來實現貸款的回收,防止出現死帳。像你講述的這個情況,我個人認為:企業為了實現正常的運轉,假如在沒有其他方法獲得貸款的情況下,使用個人的房產進行貸款,以個人的房產進行抵押,實際上是將個人的房產用來作企業貸款的擔保,在貸款人無法償還的情況下,金融部門就有權將抵押物進行出售,以實現貸款的回收。如果你不想失去房產,那你自己只有用現金或其他方法進行償還,還清貸款後,你才能依據手中的材料,通過一定的手續再向企業進行追加償還及損失。假設我沒有猜錯的話,企業用個人的房產進行抵押,那麼企業與房主之間還應當有一份關於貸款的使用和償還方面的協議(合同),當出現不能按期償還的時候應當如何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償還,但這份協議對銀行來說是沒有用的,銀行只認抵押合同,也就是房產。除非你在抵押合同中還附帶有其他經過雙當確認的協議或合同;如果是自己的私人的企業,那你就只有還錢了或賣房子了。 這實際上是房主個人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的法律關系,你的擔保責任能否解除,那要看該企業的貸款是否償還,不在於其是否破產,但根據法律規定,房地產作為抵押物,必須履行登記手續,抵押才有效。如經過登記,房產證應保存在房管部門,不過,必須還清貸款,才能收回房產證,如未經抵押登記,抵押無效,不管貸款是否還清,你都可以收回房產證。抵押登記是在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 如果企業沒有還清貸款,那房子就由法院處理了。 銀行是要行使抵押權的。 只有銀行還清了,才能要回你的房產證。
㈣ 大股東股權質押是否對重組有影響
大股東股權質押與公司重組無關,並沒有影響。股權質押並沒有改變股權的所有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權質押必須要登記,登記之後才能設立,債務人應當在六個月內提出重整方案。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七十五條
在重整期間,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的擔保權暫停行使。但是,擔保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擔保權人權利的,擔保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恢復行使擔保權。
在重整期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為繼續營業而借款的,可以為該借款設定擔保。
第七十六條
債務人合法佔有的他人財產,該財產的權利人在重整期間要求取回的,應當符合事先約定的條件。
第七十七條
在重整期間,債務人的出資人不得請求投資收益分配。
在重整期間,債務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向第三人轉讓其持有的債務人的股權。
㈤ 貴人鳥瀕臨破產邊緣或退市,其股權質押比例超60%,誰是「殺死」了它
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最早的歷史可追溯到1987年,創始人林天福在晉江創立的專門為國際大牌運動品牌代工的代工廠。2002年,林天福開始正式使用貴人鳥商標,並於2004年正式成立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隨著貴人鳥的發展和擴張在2014年正式在A股上市,遠超其他同類運動品牌,其總市值在最高時超過400億元。但是在2014年上市的時候,也就是貴人鳥走下坡路的時候。在2014年上市時,貴人鳥的資本擴張越來越快同時也導致了其迅速擴張線下門店,但是也正是因為如此,貴人鳥的營運成本以及其他的應用費用大幅增加,逐步將貴人鳥拖向泥潭。僅用了短短兩年的時間,貴人鳥的收入增幅就開始減緩,到了2018年更是產生了巨額虧損。直到今天貴人鳥股權質押比例超過了60%,總負債金額超過40億人民幣。如果貴人鳥持續保持高杠桿,最終只有走向破產重組這一條路。導致貴人鳥瀕臨破產的原因主要以下幾點:
一、過度迷信資本而忽視了公司實際經營情況由於2014年貴人鳥上市嘗到了甜頭,因此貴人鳥從2014年起就無比迷信資本。由於資本的過度膨脹導致了貴人鳥的市值被過度高估。並且在此情況下,董事長林天福也沒有正確的判斷情況,做出了錯誤的決策。
㈥ 母公司破產重整,對子公司有何影響
法律分析:母公司在子公司擁有的股份屬於母公司的財產,需要進行破產清算該股份,該股份清算後,會影響子公司的注冊資本。如果母子公司之間有擔保關系或借貸關系等,也會有相應的影響。而且子公司中屬於母公司的股權要被處理,但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5 6 條規定,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債權人未依照破產法規定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該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提起債權異議訴訟的權利。管理人對債權人申報的債權已完成審查程序,並編制了債權表。
㈦ 質押的股權在破產重整中能解除嗎
質押的股權在破產重整中能解除。但是需要債權人同意。否則,質押的股權在破產重整中就不能解除
㈧ 股東股權質押公司破產應該怎麼辦呢
法律分析:股東及法人的要承擔組織破產清算的法律責任。質押權人可以通過股權轉讓實現質權,出質的股東因股權轉讓而喪失股東權;質權優於債權,即當質押權人不能實現質權時,其對破產財產具有優先受償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一百一十四條 破產財產的分配應當以貨幣分配方式進行。但是,債權人會議另有決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