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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中的見證人是

發布時間: 2022-06-21 06:10:05

⑴ 助學貸款裡面的見證人填誰

親戚朋友都成

⑵ 湖北2010年新生如何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中的見證人和介紹人指誰

去我空間看,有介紹,可以參考!

滿意請採納

⑶ 在校大學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哪些證件或學校的證明

貧困證明;父親和母親身份證復印件;學生身份證復印件和學生證復印件;2個見證人中1名是學校老師,1名是學校同學的身份證復印件;有下崗證和低保證更容易申請到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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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更多的生源地助學貸款信息。

⑷ 助學貸款都需要什麼手續

我們常申請的助學貸款一般有兩種: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一、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注意事項:1.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對象:具有中國國籍,且持有中國居民身份證的我國(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高等學校中經濟上確實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2.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條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學習刻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因家庭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由所在學校審查同意;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通則》中規定的其他條件。3.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材料:提供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的必要資料(一般包括本人書面申請、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街道或鄉級以上的困難證明、擔保人的擔保書及本人的現實表現等),承諾有關還貸的責任條款,提供還貸擔保人。4.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程序:銀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學生的貸款申請。申請貸款的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前後10日內憑本人有效證件向所在學校指定部門提出貸款申請,領取並如實填寫《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承諾書》等有關材料。5.國家助學貸款的償還形式: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學生畢業後,由其所在的工作單位將全部貸款一次墊還給發放貸款的部門;.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註:國家助學貸款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不能同時申請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具備的條件1、貸款人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誠實守信,遵紀守法。2、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讀學生。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在本縣(市、區)。4、家庭經濟困難,符合下列特徵之一,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1)農村貧困戶和城鎮低保戶(證明材料:城鄉低保證、領取低保金的存摺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出具的貧困證明材料)。(2)孤兒及殘疾人家庭(證明材料:孤兒證、殘疾證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證明材料: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7)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8)上一年度家庭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 元人民幣(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二、貸款額度每人/每年不低於1000元,不高於6000元;申請金額不能超過學費和住宿費總額。三、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提交的材料1、2010年大學新生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表,紙質原件2份)。(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2件份)。(3)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4)借款人錄取通知書(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5)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6)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所辦理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2、在校大學生首次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表,紙質原件2份)。(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3)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4)《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⑸ 拿助學貸款時需要父母簽字嗎

需要。助學貸款合同的共同借款人應為借款人的父母。

關於借款人:

1、共同借款人應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託其近親屬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託授權書(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學生父母要及早郵寄委託授權書)。

2、《申請表》所填共同借款人與簽訂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須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應同時到場簽訂貸款合同。續簽合同的在校大學生,借款人與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時到場的,其中一方可以委託另一方代為辦理,但需提交委託授權書(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續簽合同的,現申請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與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發生變化,需按新申請貸款的程序辦理並提交新申請貸款所需的材料。

(5)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中的見證人是擴展閱讀:

大學新生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表,紙質原件2份)。

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借款人錄取通知書(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所辦理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大學生助學貸款



⑹ 助學貸款

中行詳解貧困學生如何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近日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若干意見》,對助學貸款政策作出重大調整,並首次採取招投標方式確定經辦銀行。中國銀行成為全國116所中央部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唯一中標銀行。中標後的中國銀行是否根據新政策,制定了詳細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方案?學生具備哪些條件即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具體該怎樣進行申請?就這些熱點問題,記者采訪了中國銀行有關負責人。
記者: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調整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具備哪些條件?

中行:在中國境內就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學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位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具備下列條件的貧困家庭學生,即可申請貸款: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出具書面同意書);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學習刻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

由所在學校審查同意。

記者:具備上述申請條件的學生怎樣才能順利辦好貸款?請具體介紹一下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操作流程。

中行:整個申請操作流程分為六部分,下面以一位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為例詳細介紹:

第一步:學生提出申請。

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並准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並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以下簡稱「學校機構」)。所要提交材料包括:(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5)銀行或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第二步: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

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並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學校機構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初審工作將在收到學生貸款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此項工作完成後,學校機構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並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初審工作無誤後,學校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在審查合格的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將審查結果通知學生,並編制《國家助學借款學生審核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與申請資料一並送交中國銀行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銀行」)。

第三步: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後,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如有差錯或遺漏,會要求學校進行更正或補充。經辦銀行的復審工作在收到學校提交的真實完整的申請材料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在全部審查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經辦銀行將統一編制審查合格的借款學生名冊隨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據送交學校。

第四步: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申請被批准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學校機構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據後,5日內發還給借款學生本人保管。

第五步:貸款的發放。

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後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第二年及以後學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在每學年開學後20個工作日內劃入學校指定賬戶。經辦銀行為每名借款學生辦理一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摺,將借款學生名單及借記卡號明細提交學校以便學校按月將生活費劃入該賬戶。

第六步:貸款的償還。

借款學生在使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後,應重視自身信用,按時歸還貸款。每年畢業離校60日前,學校會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經辦銀行會派人上門服務,為借款學生講解還款有關事宜,並解答借款學生的咨詢。

借款學生畢業後,應按月償還貸款本息,但可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也可提前償還貸款本金。

借款學生應在借款合同中授權經辦銀行於約定還款日自動從其在該行開立的個人賬戶中扣收應償還本息,直至全部貸款本息償清為止。

記者:如果借款學生在學校期間發生休學、退學、轉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中(終)止學業的事件,相關的貸款業務將如何處理?

中行:如果借款學生在學校期間發生休學、退學、轉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中(終)止學業的事件,學校在為借款學生辦理相關手續之前會及時通知銀行並要求學生到銀行辦理還清貸款手續。經辦銀行在得到學校通知後將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採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為學生辦理相關手續。

此外,借款學生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的,可以申請辦理貸款展期。借款學生要在畢業前30日向原所在學校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原所在學校審核通過後,由經辦銀行為其辦理展期手續。

借款學生畢業後1年內,可以向經辦銀行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包括調整還款方式,經辦銀行將予受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借款學生畢業後出國留學的,要主動通知原經辦銀行並一次性還清借款。

經辦銀行將建立借款學生還貸監測系統,對連續拖欠貸款超過一年且不與經辦銀行主動聯系的借款學生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畢業學校、違約行為等加以公布。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學生本人的材料

新生需提供本人的入學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在校學生需提供本人的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研究生若申請學費貸款,還需提供繳納學費的證明。

學生家庭的材料

申請助學貸款學生需提供:

①《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

②父母所在單位或當地政府開具的蓋有有效公章的《家庭經濟收入證明》。

③父母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④父母簽名的,承諾同意孩子申請助學貸款的同意書。

⑤學生若屬單親、孤兒或父母離異,需出具當地民政部門開具的證明。

學生貸款見證人的材料

申請助學貸款學生必須尋找兩名見證人;並提供兩名見證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學生證或工作證的復印件。

學生貸款保證人的材料

申請擔保方式助學貸款學生必須尋找一名保證人;

保證人需提供本人及其配偶的有效居民身份證(軍人可提供軍官證)、工作證、戶口本的復印件;保證人所屬單位出具的經濟收入證明;近期的家庭水、電、煤繳費帳單任意一張。
申請助學貸款審批流程

具體辦理程序:

1、申請學生直接到學生處學生事務管理中心領取申請表,一般在每學年九月份開學階段,請學生准備好本人、見證人、家庭、擔保人相關的材料,填寫相關的申請書。

2、學生處學生事務管理中心對學生的貸款申請進行初審,主要審核學生家庭的困難程度和所附的相關材料是否完備或合格。

3、經辦銀行審查學校統一提交的申請材料。

4、經辦銀行到學校與貸款學生簽訂貸款合同手續,是擔保方式的還需擔保人和經辦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5、經辦銀行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向學生發放貸款。學費在每學年開學前,由銀行統一打入學校專用賬戶中;生活費有兩種發放形式:一種是按月發到學生的貸款賬戶中;另一種是每年一次性發放到學生貸款賬戶中。具體發放辦法由經辦銀行自行確定。

⑺ 大學生首次辦理助學貸款需要哪些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還款方式:

1、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2、學生畢業後,觀看其可活動資金來還貸款。

3、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4、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5、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借款學生在辦理畢業手續時,應與銀行確認助學貸款還款計劃。畢業1年內,可以向銀行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助學貸款還本付息可以採取多種方式,可以一次或多次提前還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助學貸款

⑻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裡的見證人填寫什麼人

見證人由受助者所在學校(一般是學工委)指派本校教師擔任。

⑼ 辦理助學貸款需要什麼證件

助學貸款需要辦理手續:
(一)申請 申請貸款的同學向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由班級評議推薦。院系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初審並按時向學生處報送名單及相關資料。
(二)確定學生貸款見證人 國家助學貸款見證人一般為2人,分別是班主任或輔導員1人,院系**總支辦1人。
(三)學生必須提供的資料及相關要求
1、填寫完畢的《國家助學申請表》一式2份(不能為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式2份;
3、本人入學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一式2份;
4、本人在校學習成績復印件一式2份;
5、父母身份證復印件各一式2份;
6、個人書面貸款申請1份;
7、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
(四)校學生處審核 學生處對各院系所報的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最終貸款學生名單。
(五)填寫《國家助學貸款合同》 貸款學生資料及所填的申請表經銀行審核通過後,由銀行與學生簽定貸款合同,《國家助學貸款合同》一式4份。
(六)銀行發放助學貸款 根據合同所簽金額,貸款銀行按學年直接將本學年的貸款劃入借款人在學校指定的帳戶。
(七)貸款合同的變更
1、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如因經濟原因需提前還款,可隨時到銀行變更合同,將已獲得的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如遇特殊原因需終止貸款的,由學生本人提出或學校向銀行提出,並相應地變更合同,再由學生本人到銀行履行相關手續。
2、借款學生畢業前,必須與貸款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並根據貸款銀行的要求補辦相應的合同變更手續。
(八)已獲銀行貸款的學生應在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的20日之前將應交的貸款利息存入自己的銀行帳戶上(可在貸款銀行的任何一個網點存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