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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銀行國家助學貸款

發布時間: 2022-07-26 05:49:53

Ⅰ 國家助學貸款在哪裡辦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學生或其合法監護人,向家庭所在地的農村信用社、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地點: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
(1)工商銀行國家助學貸款擴展閱讀
《國家助學貸款管理操作規程(試行)》
第六條貸款對象為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第七條申請貸款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二)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三)學習成績較好;(四)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基本生活費);(五)誠實守信;(六)符合《中國工商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試行辦法》中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學校於每年九月十五日前,根據學生的貸款申請,將學校貸款申請報告(包括學校經濟困難學生的數量和所佔在校生比例,計劃貸款額度等內容)報送管理中心。
第九條管理中心將學校貸款申請報告審核匯總後,根據部際協調組確定的學校國家助學貸款指導性計劃及財政部核定的年度貼息經費,按照各學校經濟困難學生佔在校生的比例分配學校的貸款額度,於每年九月三十日前下達給各學校,同時抄送中國工商銀行總行。
第十條中國工商銀行總行根據年度貸款控制總額和各學校的國家助學貸款額度,將貸款控制總額於十月十日前分解下達到相關分行。
第十一條各學校收到管理中心下達的國家助學貸款額度通知後,於十月十日開始與經辦銀行辦理具體貸款事宜。
第十二條學生貸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學生貸款金額=所在學校收取的學費+所在城市規定的基本生活費—個人可得收入(包括家庭提供的收入、社會等其他方面資助的收入)。
第十三條各學校根據管理中心下達的貸款額度控制學校貸款規模,核定每個學生的年度借款金額。
第十四條經辦銀行負責最後確定國家助學貸款對學生的實際發放金額,其中,用於學費的金額最高不超過借款學生所在學校的學費收取標准,用於生活費的金額最高不超過學校所在地區的基本生活費標准。

Ⅱ 中國工商銀行個人助學貸款的貸款條件

借款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符合以下條件:
1.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或違紀行為;
2. 學習刻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3. 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無法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和基本生活費;
4. 承諾向貸款經辦行提供上學期間和就業以後的變動情況;
5. 在中國工商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6.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Ⅲ 教育部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管理操作規程(試行)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做好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負責的國家助學貸款管理工作,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批轉的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國辦發〔1999〕58號)和中國工商銀行制定的《中國工商銀行國家助學貸款試行辦法》(以下簡稱工商銀行試行辦法),制定本操作規程。第二條為保證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順利執行,教育部設立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為全國助學貸款部際協調小組(以下簡稱:部際協調組)的日常辦事機構,全面管理中央部委所屬高校(以下簡稱:學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並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的工作加以指導。學校指定專門機構管理本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第三條中國工商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制定國家助學貸款的具體管理辦法,負責管理國家助學貸款的審批、發放和回收等項工作。第四條國家助學貸款的目的是幫助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基本生活費,以完成學業。第五條本操作規程中所指借款人是指學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貸款人是指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工商銀行分支機構。第二章貸款對象和條件第六條貸款對象為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第七條申請貸款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二)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學習成績較好;
(四)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基本生活費);
(五)誠實守信;
(六)符合《中國工商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試行辦法》中規定的其他條件。第三章貸款計劃的確定第八條學校於每年九月十五日前,根據學生的貸款申請,將學校貸款申請報告(包括學校經濟困難學生的數量和所佔在校生比例,計劃貸款額度等內容)報送管理中心。第九條管理中心將學校貸款申請報告審核匯總後,根據部際協調組確定的學校國家助學貸款指導性計劃及財政部核定的年度貼息經費,按照各學校經濟困難學生佔在校生的比例分配學校的貸款額度,於每年九月三十日前下達給各學校,同時抄送中國工商銀行總行。第十條中國工商銀行總行根據年度貸款控制總額和各學校的國家助學貸款額度,將貸款控制總額於十月十日前分解下達到相關分行。第十一條各學校收到管理中心下達的國家助學貸款額度通知後,於十月十日開始與經辦銀行辦理具體貸款事宜。第四章學生貸款金額的核定第十二條學生貸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學生貸款金額=所在學校收取的學費+所在城市規定的基本生活費-個人可得收入(包括家庭提供的收入、社會等其他方面資助的收入)。第十三條各學校根據管理中心下達的貸款額度控制學校貸款規模,核定每個學生的年度借款金額。第十四條經辦銀行負責最後確定國家助學貸款對學生的實際發放金額,其中,用於學費的金額最高不超過借款學生所在學校的學費收取標准,用於生活費的金額最高不超過學校所在地區的基本生活費標准。第五章貸款申請第十五條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只能申請一次國家助學貸款,並須在新學年開學前後10日內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第十六條借款學生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向所在學校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等有關材料,並如實填寫。第十七條借款學生須如實提供如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借款的證明)。
(二)提供家庭有關人員收入證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證明材料。
(三)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六章貸款的審批與發放第十八條學校負責根據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規定和年度貸款額度對借款的學生進行資格初審。第十九條學校在收到借款學生的借款申請後,應按有關規定對申請書內容及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認真審查;在初審合格的學生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並編制《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名冊》(一式二份,一份借款學生所在學校留存,一份交經辦銀行)。第二十條學校在收到管理中心下達的國家助學貸款分配額度通知後,應及時將下列有關材料匯總後交經辦銀行:
(一)《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名冊》。
(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三)經辦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Ⅳ 工商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的期限是多久

國家助學貸款需要在畢業後6年內還清貸款,其中可有1至2年的貸款寬限期,但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溫馨提示:因不同地區可能存在差異,具體規定請您在辦理前聯系貸款行或學校確認。

Ⅳ 工商銀行的國家助學貸款是什麼

國家助學貸款是我行向已簽署合作協議的高等院校中的經濟困難學生發放的,用於支付學雜費和生活費的人民幣貸款。您的學校是否已與我行簽訂該協議,您可與學校聯系確認哦~

Ⅵ 辦理工商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工商銀行國家助學貸款條件:
1、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或違紀行為;
2、學習刻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3、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無法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和基本生活費;
4、承諾向貸款經辦行提供上學期間和就業以後的變動情況;
5、在中國工商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Ⅶ 工商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及期限是多少

國家助學貸款的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借款人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由個人承擔全部貸款利息。需您畢業後6年內還清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您可通過工行門戶網站(www.icbc.com.cn)「行情工具-存貸利率」欄目,查詢利率,如需了解歷史利率,選擇對應時間查詢。

(作答時間:2020年1月30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

Ⅷ 大學生在工商銀行辦的助學貸款幾月分到卡里

如果是大學生,在銀行辦理的助學貸款,基本在10月份就能到卡里了,具體的話以你們簽訂貸款合同為准。

關於助學貸款。

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後(具體時間各校有明確規定)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不直接受理學生個人的貸款申請。經辦銀行原則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查。銀行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具備什麼條件?生源地助學貸款呢?

(1)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3)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4)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5)因家庭經濟困難,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條件同上並附加一條:

(6)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 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證明);

3.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5.銀行或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學校初審
學校機構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初審工作將在收到學生貸款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
此項工作完成後,學校機構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並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
初審工作無誤後,學校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在審查合格的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將審查結果通知學生,並編制《國家助學借款學生審核信息表》。

銀行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學校機構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據後,5日內發還給借款學生本人保管。

簽訂合同
貸款申請被批准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與經辦理銀行簽訂合同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
如何與經辦銀行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學生貸款申請通過學校審查和銀行審批後,學校將織學生填寫、簽訂借款合同和借據等文本。學校應將學生申請或借款信息及時通知借款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

發放貸款
貸款的具體發放細則,將由銀行為每名學生辦理一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摺。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放;一個學年內的生活費貸款,銀行(或學校)按10個月逐月發放給學生。

Ⅸ 怎樣辦理工商銀行的國家助學貸款

辦理國家助學貸款,請向學校領取申請表並向校方提交:
1.學生證、身份證;
2.直系親屬書面同意申請貸款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民政部門對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5.入學新生提供入學通知書。
溫馨提示:因不同地區可能存在差異,具體規定請您在辦理前聯系貸款行或學校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