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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發布時間: 2022-08-04 14:46:20

Ⅰ 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的政策內容主要是什麼

一、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的政策內容

1、中央部門所屬高校應屆畢業生(全日制本專科、高職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學費由國家實行補償。

2、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的,補償的學費優先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

3、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全部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二、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的標准和年限

1、每生每學年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於6000元的,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實行補償或代償。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高於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補償或者代償。

2、每年代償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總額的三分之一,三年代償完畢。

(1)雲南省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擴展閱讀:

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合格;

3、畢業時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Ⅱ 助學貸款代償的標准和年限是多少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標准,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年限,分別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學制計算。在校學習的時間低於相應學制規定年限的,按照實際學習時間計算補償學費或代償助學貸款年限。在校學習時間高於相應學制年限的,按照學制規定年限計算。
每年代償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總額的三分之一,三年代償完畢。

Ⅲ 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是什麼意思

國家助學金代償是指國家幫貸款人還貸款了,如果申請上了就一分錢不用還,國家幫貸款人全部還款。

Ⅳ 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國家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並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這里涉及的地域范圍主要包括:
(1)西部地區:西藏、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2) 中部地區: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
(3)艱苦邊遠地區:由國務院確定的經濟水平、條件較差的一些州、縣和少數民族地區。(詳情可登錄中國政府網查詢)
(4)基層單位:
① 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鄉鎮勞動就業服務站等;
② 工作現場地處以上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Ⅳ 當兵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國家助學金代償是指國家幫貸款人還貸款了,如果申請上了就一分錢不用還,國家幫貸款人全部還款。

法律依據:《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 第二條 從2009年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補償。

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費補償款必須首先用於償還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

Ⅵ 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高等校畢業費家助貸款代償暫行辦 第條 引導鼓勵高校畢業面向西部區艱苦邊遠區基層單位業根據《共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問題決定》(發〔二00吧〕一陸號)《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校畢業業工作通知》(辦發〔二009〕三號)關精神制定本辦 第二條高校畢業西部區艱苦邊遠區基層單位業、服務期三(含三)其費由家實行代償校習期間獲家助貸款(含高校家助貸款源信用助貸款同)代償費優先用於償家助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前產利息 第三條 本辦高校畢業指央部門所屬普通高等校全制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第二士位應屆畢業定向、委培及校習期間已享受免除費政策除外 第四條 本辦西部區指西藏、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一二省(自治區、直轄市) 部區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一0省 艱苦邊遠區指除述區外務院規定艱苦邊遠區 第五條 本辦基層單位指: ()西部區艱苦邊遠區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院、計劃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 (二)工作現場處西部區艱苦邊遠區縣氣象、震、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央單位艱苦行業產第線 第六條 凡符合全部條件高校畢業申請費家助貸款代償: ()擁護共產黨領導熱祖遵守憲律; (二)校期間遵守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習績合格; (三)畢業自願西部區艱苦邊遠區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三(含三) 第七條 每高校畢業每代償費家助貸款金額高超陸000元畢業校習期間每實際繳納費或獲家助貸款低於陸000元按照實際繳納費或獲家助貸款金額實行代償畢業校習期間每實際繳納費或獲家助貸款高於陸000元按照每陸000元金額實行代償 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第二士位畢業代償費家助貸款限別按照家規定相應制計算 第八條 家西部區艱苦邊遠區基層單位業獲費家助貸款代償資格高校畢業採取度代償辦畢業每代償費或家助貸款總額一/三三代償完畢 第九條 按本辦確定費家助貸款代償所需資金由央財政安排 第十條 符合條件高校畢業按程序申請費家助貸款代償: ()高校畢業本辦理離校手續向校遞交《費家助貸款代償申請表》畢業本、業單位與校三簽署西部區艱苦邊遠區基層單位服務三業協議 (二)校習期間獲家助貸款高校畢業與家助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畢業款計劃書應註明已申請家助貸款代償獲家助貸款代償資格需自行向銀行款 (三)高校根據述材料按本辦規定審查申請資格;每陸月底前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相關材料集報送全資助管理審批存二定崗畢業高校應畢業提交關證明材料並經審查遲於一二月底前申請材料集報送全資助管理審批 全資助管理收高校申請材料月內審批確定獲費家助貸款代償資格名單通知關高校及家助貸款經辦銀行同關審批文件報教育部、財政部備案 第十條 高校需每陸月三0前獲費家助貸款代償資格高校畢業職崗情況報送全資助管理 高校畢業所高校要建立與業單位家助貸款經辦銀行定期聯系制度高校要專門經資格審查合格費家助貸款代償高校畢業建立完整准確檔案並高校畢業本段習期間獲費家助貸款代償情況書面通知畢業本、業單位事部門及家助貸款經辦銀行同應主解並定期向全資助管理家助貸款經辦銀行通報畢業工作情況便經辦銀行及掌握借款態情況做家助貸款業務貸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除調、提拔、工作需要換崗離西部區艱苦邊遠區基層單位外於未滿三服務限提前離西部區艱苦邊遠區基層單位高校畢業業單位事部門應要求其及向辦理代償原高校申請取消費家助貸款代償資格 於取消費代償資格畢業高校應及關情況報送全資助管理全資助管理始停止其費代償 於取消家助貸款代償資格畢業改由其本負責償余家助貸款本息業單位應及關情況通報給高校並憑畢業重新簽訂家助貸款款計劃書其辦理離職手續高校應關情況及通知全資助管理家助貸款經辦銀行 於及向高校提取消費家助貸款代償資格申請、與銀行重新簽訂款計劃書、提前離崗高校畢業律視嚴重違約家關部門要其良信用記錄及錄入家金融業統徵信平台相關資料庫 第十三條 費家助貸款代償資格經全資助管理審定關部門(單位)應按照部門預算管理關規定費家助貸款代償資助項目經費編入部門預算財政部及代償資金撥付給全資助管理全資助管理應收財政部撥付代償資金一5工作內代償資金撥付給高校高校應於一5工作內代償資金代償給高校畢業家助貸款經辦銀行或返給高校畢業本 第十四條 關高校要嚴格執行家相關財經規本辦規定代償資金實行賬核算專款專用截留、擠占、挪用同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檢查監督 第十五條 於弄虛作假高校高校畢業經查實除收家代償資金外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要參照本辦規定原則制定吸引鼓勵高校畢業面向本轄區艱苦邊遠區基層單位業費家助貸款代償辦 第十七條 本辦自公布起施行財政部、教育部印發《高等校畢業家助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財教〔二00陸〕一三三號)同廢

Ⅶ 雲南大學生村官代償國家助學代款政策咨詢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相關信息請查看: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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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Ⅷ 玉溪師范學院為什麼沒有學費代償,雲南很多高校畢業生到邊境工作都可以申請學費代償。

其實是有的。

玉溪師范學院的學生只要在本專科生教育階段,皆享受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困難補助、伙食補貼、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的混合資助體系。在校期間獲國家助學貸款的(含高校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的貸款),代償的學費優先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每生每年不高於6000元。

根據《雲南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雲南省省高校畢業生到雲南25個邊境縣和3個藏區縣轄區內鄉鎮以下(含鄉鎮)基層單位就業、自願服務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學費由國家實行代償。

Ⅸ 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法律分析:助學貸款代償政策是專門針對平梵谷等黌舍中的整日制本專科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結業生的,若志願去中西部地域以及費力邊遠地域縣級如下下層單元事情、服務到達劃定時間(3年),就能夠得到國度給予的國度助學貸款代償資金,用以了償貸款。

法律依據:《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 第二條 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學費由國家實行代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的,代償的學費優先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