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單身貸款額度有限,是否可讓父母共同貸款提高額度
工商銀行、北京銀行可以通過父母做擔保人的方式。
商業貸款如果貸款人收入證明不足以覆蓋月供兩倍,可以通過哪些途徑來解決:
Ø 可以通過兼職收入(浦發銀行,招商銀行,工商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北京銀行,光大銀行)
Ø 男女朋友共同借款等方式解決(交通銀行,北京銀行,工商銀行)
Ø 父母做擔保人(工商銀行,北京銀行)
Ø 可將所有獎金、補助、公積金全部計算在收入里
Ø 接力貸(建設銀行,浦發銀行,農業銀行)(單筆單議,資質好可以協商)
此外,在辦理貸款前可以先咨詢一下銀行方面的政策。
希望如上答復可以幫到您,望採納,謝謝!
❷ 婚前父母首付買房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怎麼分
房子為婚前對方貸款,但是婚後共同財產共同還貸,因而您可以要求對方補償共同還貸及增值部分的一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❸ 女方父母婚前首付婚後共同還貸,屬於女方婚前財產嗎
法律分析: 婚前一方父母出資首付,指定贈予夫妻一方,即屬個人財產;婚後夫妻雙方按揭部分,計算方應予另一方補償金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受法律保護;雙方對婚前財產的歸屬沒有約定的,該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存續或因財產存在形態的變化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房屋預售合同的買受人為該方且產權證登記在該方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其個人財產。另一方婚後參與清償貸款,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但對以夫妻共同財產或另一方個人財產清償的貸款部分,離婚時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對另一方給予合理的補償。雙方就補償問題達不成協議的,可以參照該房屋的市場價值,按另一方的出資比例(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的貸款部分,各佔一半出資額)計算一方應支付給另一方的補償數額。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證據證明該房屋是在雙方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資購買,僅是名義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該房屋在離婚時應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❹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後夫妻雙方還貸款,如果離婚,該如何處理
這位朋友,如你所說的,以後一旦有了變故,按照證據來判斷幾方的出資,然後按比例分割房產。因此,誰出資的就要留好票據。轉賬的反而比較放心,就怕是當面給的現金,證據不好保留。談話是敘述的錄音錄像,也算證據。
❺ 按照新婚姻法,婚前男方父母首付,男女雙方婚後共同償還貸款,房產證寫兩人名字。
房產證寫兩人名字,視為共有財產,沒有註明分配比例的,將被平分
產權所有人就是證上這兩個人,跟父母沒有關系,分割時就按男女兩方分割,如果你們覺得是用了父母的錢可以自己再還給父母呀,但不是父母參與分割,是你們拿到錢後想給父母的話就自己給
所有款項的來源都沒有證據證明的話,肯定是男女各分一半房產了,有證據證明的會按實際支付比例分配
婚前首付證明是男方支付,就是男方婚前個人財產
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如果沒有聲明各占份額,就是平分
婚後有能力一次性償還的貸款不管是哪方父母支付的,不做聲明,都視為對夫妻二人的贈與,平分
父母聲明是單方贈與(只贈與給自己的子女)才會是屬於支付一方的個人財產,不被對方分
如果房產證上只有男方名字,婚前購買的,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產權歸男方所有
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和婚後房屋增值部分,如果沒有聲明各占份額,這部分是平分
父母幫忙還清尾款的情況跟上面所說的一樣,就不重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