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濰坊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
山東省的中國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商品房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由當地公積金貸款中心確定,同時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80%,且不受住房公積金存款余額的限制。
公積金貸款額度按照以下四項中的最低值確定:
(一)不得超過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公布的最高額度,同時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
借款人及配偶雙方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1、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維持現有貸款額度的規定不變。
2、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當個貸率低於80%且持續3個月以上時,恢復與首次貸款相同的額度;當個貸率接近90%,貸款開始實施輪候且持續3個月以上時,在目前首次貸款額度規定的基礎上各降低5萬元。
借款人單方(含單身)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1、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現借款人及配偶雙方均連續正常繳存首次貸款額度的基礎上各降低5萬元。
2、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單方繳存首次貸款額度的基礎上各降低5萬元,當個貸率低於80%且持續3個月以上時,恢復與首次貸款相同的額度。當個貸率接近90%,貸款開始實施輪候且持續3個月以上恢復在單方繳存首次貸款額度的基礎上各降低5萬元。
(二)不得超過總房款扣除申請時按規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後的剩餘房款。
購房合同中共有權人是夫妻之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人的,按借款人所佔房屋價值扣除按規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後的剩餘房款為最大貸款額度(有具體比例分割的按具體比例分割,無具體比例分割的按平均分割比例)。
(四)按借款人申請時夫妻雙方繳存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5倍計算;借款人為夫妻雙方單方(含單身)繳存的,按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5倍計算。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Ⅱ 山東濰坊: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60萬元
12月26日,山東省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新的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通知》顯示,濰坊市將提高貸款額度。將貸款額度上限提高10萬元,最高貸款額度提高到60萬元,政策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同時,降低貸款首付款比例。降低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現行的30%調整為20%。取消購房面積(144平方米)、存量房建設年限(10年)對首付款比例的影響。執行統一標准: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於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於30%。
取消凍結賬戶余額的規定。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再要求留存賬戶余額;已經取得貸款的職工賬戶留存余額可用於對沖公積金本金或提取用於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
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釋稱,職工申請貸款時,由業務系統自動獲取職工申貸前6個月內賬戶余額的最大值,系統自動按照其20倍測算貸款額度上限,額度測算後不再留存賬戶余額。
政策調整前已經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賬戶余額凍結部分解凍,公積金正常還款的,可用於對沖公積金本金或用於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提取。職工申請貸款後的賬戶余額和新繳存額,公積金正常還款的,可用於對沖公積金本金或用於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提取。
調整償還貸款本息提取政策。將現行政策「有尚未償清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配偶賬戶內公積金余額只能用於沖抵貸款本息」,調整為「有尚未償清公積金貸款,且正常還款的,職工及其配偶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對沖公積金貸款本金或提取用於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
文件要求,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的,職工本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還款人)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金額。
延長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將現行「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同時不得超過借款人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剩餘年限」調整為:「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後5年」。
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釋稱,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後5年,指的是:男性不超過65歲,女性不超過60歲(縣處級女幹部或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可延長至65歲)。借款申請人及共同還款人達到退休年齡,但仍處於正常還款期間內的,不能辦理離退休提取手續。
取消大病提取政策。濰坊市現行大病提取政策超出了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建部《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標准》規定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根據省住建廳《關於開展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情況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要求,取消該項提取政策。
調整親情提取政策。將濰坊市現行親情提取政策「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簡稱家庭成員)購買自住住房,在取得有效購房憑證1年內,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家庭成員中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不能提取),除配偶外的家庭成員按此項政策提取後此套住房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調整為:「購房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在取得有效購房憑證1年內,可一次性提取購房人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父母、子女中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不能提取),父母、子女按此項政策提取後此套住房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釋稱,該政策僅適用於購房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辦理親情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第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辦理親情提取。
家庭成員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不予辦理親情提取,辦理親情提取的所購住房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在1年內的,可一次性提取截止到提取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超過1年的,不予辦理親情提取。
Ⅲ 濰坊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
中新網9月13日電 據濰坊公積金微信公眾號消息,山東省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發布關於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就濰坊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做出如下調整:
一是調整貸款額度測算指標的規定。取消「按繳存比例、貸款次數、職工單方或雙方繳存公積金確定貸款額度上限」的規定。
二是調整借款人申請貸款繳存公積金時限的規定。將借款人申請貸款繳存公積金時限由「借款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含)個月以上」調整為「借款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含)個月以上」。
三是調整測算貸款額度余額倍數的規定。將貸款額度上限計算由「按借款人申請時繳存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5倍計算,調整為按20倍計算」。
四是調整計算還款能力的月收入佔比的規定。將「貸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40%」的規定,調整為「貸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50%」。
五是減少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證明材料。取消要求借款人提供戶籍地、受理地、繳存地三地的不動產查詢證明。借款人申請貸款時只需提供購房所在地《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證明》(也可通過「愛山東APP」查詢購房地不動產登記信息證明)。(中新財經)
Ⅳ 濰坊市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
法律主觀:
關於濰坊市公積金網關於辦理公積金的規定如下:一、借款人到 住房公積金 中心咨詢,領取申請表:由房屋買賣雙方及配偶(未婚或離異應出具證明),持賣方名下的《 房屋所有權證 》、《 國有土地使用證 》兩證原件,以及戶口薄、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到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預登記,領取 公積金貸款 申請表。二、借款人向市公積金中心提交以下貸款資料:(1)公積金貸款申請表;(2)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對賬簿)及經濟收入證明;(3)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4)買賣雙方簽定的《存量房購房合同》;(5)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6)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職工應提供單身證明。)三、住房公積金中心受理審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請人資料,審批確定貸款額度及年限。四、交易過戶:房屋買賣雙方到房產局及土地局辦理權證交易過戶手續。五、簽訂合同:借款人持已辦理交易過戶的權證及契稅完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到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貸款承諾書到指定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貸款文件,賣方在貸款銀行開立存款專戶。六、辦理抵押:借款人到房產局辦理抵押房屋登記並領取《 房屋他項權證 》。
法律客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Ⅳ 住房公積金怎麼貸款 可以貸多少
法律分析:1、職工本人符合貸款申請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職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貸款申請條件的,每戶最高貸款限額為100萬。
2、具體可貸額度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和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標准、所購住房的狀況和價格、個人還款能力和信用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
3、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的期限、擔保方式、還款方式應與公積金貸款一致。
4、2018年11月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平均余額15倍計算,計算結果取千位整數,計算結果高於50萬元的按50萬元確定,低於15萬元的,按15萬元確定。貸款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房產套數按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產套數最多的家庭為計算基礎,最後以貸款申請人家庭中住房套數最多的家庭認定現有住房套數(家庭的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
法律依據:《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三條 借款人是指符合《辦法》規定的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職工。同一筆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不得超過兩人。兩個借款人的,借款人之間應為配偶或兩代以內直系親屬關系款人與購房人不是同一人的,應為配偶或兩代以內直系親屬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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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2022濰坊公積金貸款上限
2022年濰坊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上限為50萬元,可以結合個人實際需求抵押貸款,最高可以獲得3成的貸款金額。
Ⅶ 濰坊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法和公積金最低標准規定
公積金貸款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其中四個條件計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貸款人最高可貸金額。那麼濰坊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如何計算的,濰坊公積金貸款最低標準是如何的呢?本文我為你介紹關於濰坊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發放的相關知識。
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公布的最高額度;繳存比例合計(單位和職工各自繳存比例的和)為20%(不含)-24%的,貸款上限為40萬元;繳存比例合計為16%(不含)-20%(含)的,貸款上限為37萬元;繳存比例合計為16%(含)以下的,貸款上限為35萬元;並以下列3項中的最低值作為公積金貸款額度的最上限:
1、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超過申請時國家、省、市房貸政策規定的比例,即首付款與貸款金額之和不得超過總房款;
2、按借款人申請時夫妻雙方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5倍計算,借款人為單身的,按申請時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5倍計算;
3、按借款人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50%(不含1年期內的貸款)計算,借款人及配偶公積金繳存基數低於實際發放工資標準的或配偶無公積金的,可提供銀行發放工資流水證明,作為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的依據。
公積金貸款額度按照以下四項中的最低值確定:
1不得超過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公布的最高額度;
繳存比例合計(單位和職工各自繳存比例的和)為20%(不含)-24%的,貸款上限為40萬元;
繳存比例合計為16%(不含)-20%(含)的,貸款上限為37萬元;
繳存比例合計為16%(含)以下的,貸款上限為35萬元。
2不得超過總房款扣除申請時按規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後的剩餘房款。
購房合同中共有權人是夫妻之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人的,按借款人所佔房屋價值扣除按規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後的剩餘房款為最大貸款額度(有具體比例分割的按具體比例分割,無具體比例分割的按平均分割比例)。
3按借款人申請時夫妻雙方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5倍計算;
借款人為單身的,按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5倍計算。
4貸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50%(不含1年期內的貸款);
貸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40%。
Ⅷ 住房公積金怎麼貸款 可以貸多少
(一)可貸額度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個人最高限額40萬元,個人可貸額度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25倍;
夫妻參貸的,繳存職工及其配偶的可貸額度為個人可貸額度相加計算,且單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總額不得超過個人最高限額的2倍。
(二)貸款成數
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成數為所購房屋價值的80%;
繳存職工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成數為所購房屋價值的60%。
(三)其他額度規定
1.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貸成數為所購二手住房評估價值和不動產登記機構備案的成交金額二者中較低者值的80%;
繳存職工家庭購買第二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貸成數為所購二手住房評估價值和不動產登記機構備案的成交金額二者中較低值的60%;
一手房置換貸款額度不超過申請時原貸款剩餘本金余額;二手房置換貸款應同時符合一手房置換貸款和二手房按揭貸款的可貸額度規定。
2.繳存職工家庭月負債不超過家庭月收入的50%。
Ⅸ 2019濰坊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新政策
4月20日,記者從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研究批准,濰坊市將於5月1日起提高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正式通知將在完成規范性文件審查程序後公布。
為便於廣大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預先了解政策變動情況,現發布提示性公告。具體規定以正式通知為准。
政策調整內容:在目前全市統一執行的貸款額度上限基礎上再提高5萬元,即統一調整為:繳存比例合計(單位和職工各自繳存比例的和)為20%(不含)-24%的,貸款上限為40萬元;繳存比例為16%(不含)-20%(含)貸款上限為37萬元;繳存比例為16%(含)以下的,貸款上限為35萬元。
關於調整濰坊市部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提示
政策調整的內容:
一、降低貸款首付比例。
(一)首套住房:
1、期房或現房:房屋面積不超過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20%;房屋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30%。
2、二手房:①房屋面積不超過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所購房屋建設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內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交易價值(以稅收完稅證發票為准,下同)的20%;所購房屋建設年限在10年以上的不低於交易價值的30%;房屋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所購房屋建設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內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交易價值的30%;所購房屋建設年限在10年以上的不低於交易價值的40%;
(二)第二套住房:房屋面積不超過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或交易價值的30%;房屋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或交易價值的40%。
二、放寬首套住房的認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繳存職工。對已擁有一套住房,繳存職工(已婚的按家庭計算)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或原有公積金貸款已還清)且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沒有未還清的住房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享受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優惠。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三、增加承諾人選擇。借款人(已婚的含配偶)因公積金賬戶余額較少造成公積金貸款額不能滿足需要的,可選擇一名在濰坊市轄區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作為承諾人。承諾人公積金賬戶資金,可與借款人公積金賬戶資金合並計算貸款額度。借款人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前,承諾人用於計算貸款額度的部分不能使用。借款人借款後積累的住房公積金可使用部分與承諾人凍結的金額相等時,可以進行置換,置換後恢復承諾人公積金賬戶的正常狀態。有配偶的承諾人需徵得其配偶同意。
四、提高月還款額占月收入的比例。現規定執行的「貸款期限5年(含5年)以下的,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50%(不含1年期內的貸款);貸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40%」統一調整為:借款人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50%(不含1年期內的貸款)。
五、放寬月收入的認定。借款人及配偶公積金繳存基數低於實際發放工資標準的,可提供銀行發放工資流水證明,作為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的依據。配偶無公積金的,月收入以銀行發放工資流水證明為依據。
六、放寬用於抵押房屋的條件。所購房屋為期房,且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提供階段性保證的,借款人可用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抵押,用第三人住房抵押的房屋可以是家庭唯一住房。
特別提示:按照辦理房屋抵押登記部門的規定,採取抵押擔保方式貸款的,在正常還款期間如因特殊情況變更抵押物,須提前償清全部貸款才能解除抵押,然後再以變更後的抵押物重新申請貸款,辦理抵押手續。因此,借款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慎重選擇抵押物。
七、調整部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政策。取消《濰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所規定的相應情形下申請公積金貸款應當由擔保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由借款人向擔保公司交納擔保費的規定。借款人可選擇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也可以選擇擔保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條件
濰坊市將於5月1日起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條件,正式通知將在完成規范性文件審查程序後公布。為便於廣大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預先了解政策變動情況,現發布提示性公告。具體規定以正式通知為准。
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提示
政策調整的內容:
一、提取條件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濰坊市無自有住房,符合下列情形的,可申請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
(一)本人及配偶無自住住房,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用於自住的;
(二)本人及配偶無自住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用於自住的;
(三)未發生過購房提取、還貸提取且未取得過公積金貸款的。
二、提取額度
(一)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職工及其配偶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實際支付的租金;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如提供住建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及房租完稅發票可以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職工及其配偶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實際支付的租金;如不能提供的,每年職工及其配偶租房提取總額不得超過8000元。
三、提取材料
租住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無自住住房的證明;
在市區各住房公積金分支(辦事)機構建立繳存登記關系的職工,提供市房產交易中心出具的無自住住房的證明;在各縣市住房公積金分支(辦事)機構建立繳存登記關系的職工,提供住房公積金分支(辦事)機構所在地房管部門出具的無自住住房的證明。
(二)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提取本人及配偶雙方住房公積金的,另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原件、結婚證或戶口本原件;
(三)無自住住房,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
(四)無自住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的,如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的,應提供住建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及完稅發票;如按每年租房提取總額不超過8000元提取的,僅提供上述(一)、(二)項規定的材料。
四、注意事項
對偽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編造虛假租賃等騙提套取行為,公積金中心應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追回騙提套取資金,並取消職工兩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將相關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並納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對協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要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Ⅹ 住房公積金怎麼貸款 可以貸多少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1、所購房屋的總價。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申請人至少准備30%的首付款才可以辦理,而有些地區,也可以只需要准備20%的首付款。首付款越低,需要申請的貸款額度就越高。因為餘下70%或者80%的房價都需要申請公積金貸款。
2、公積金賬戶余額。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越高,可以申請的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也就越高,一般來說,個人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20倍。
3、當地公積金政策限制的額度。不同的地區,公積金限定的最高額度是不一樣的。
目前部分二線城市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夫妻組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公積金貸款年限為最高30年。
二、如何申請公積金貸款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2、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3、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