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佛山公積金配偶婚前房貸
佛山市公積金配偶婚前房貸是指,佛山市居民可以在結婚前利用自己的公積金賬戶來貸款購買住房,以滿足婚前住房需求。佛山市公積金配偶婚前房貸的貸款額度最低為200萬元,最高可達5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可旦團達30年,貸款利率按照佛模茄橘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執行。佛山市公積金配偶納差婚前房貸申請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明、住房購買合同等相關證明文件,並經過佛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才可以獲得貸款。
② 佛山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一)根據佛山市住房公積金可用量確定最高貸款額。連續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1年(不含)以下,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15萬元;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30萬元;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含)以上,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40萬元(夫妻為80萬元)。
如住房公積金貸款仍不足夠的,且個人有償還能力,可同時申請組合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二)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關於「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借款家庭成員退休年齡內所交納住房公積金數額的2倍」的原則確定貸款額度,即(借款人當前住房公積金明細余額+當月至退休注銷時擬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2。
當月至退休注銷時擬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當月至前半年(6個月)於應繳額定內實繳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值×當月至退休的月數。退休時間統一按60周歲計算。
(三)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抵押貸款時,必須已交付不低於規定數額的首期款,即貸款額不能超過購房總房款減首期款,建房、翻建、大修理住房也按此原則處理。
(四)按照銀監會《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管理指引》,借款人的月房產支出與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
房產支出與收入比的計算公式為:本次貸款的月還款額/月均收入。即:貸款額度÷貸款期數+月應還利息,不能大於收入的50%。
所有債務與收入比的計算公式為:(本次貸款的月還款額+其他債務月均償付額)/月均收入。即:貸款額度÷貸款期數+月應還利息+其他債務月均償付額,不能大於收入的55%。
以上所指收入,以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申報登記的個人計繳工資基數為准。
(五)貸款額的核定同時涉及上述(一)至(四)點貸款額度的設定,以額度低的一條為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可貸額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12×未來可繳存年限+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2貸額度低於30萬元的,在個人還貸能力足夠的前提下,其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按30萬元核定。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一般由申請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繳存比例、繳存時間、購房金額、貸款年限及還貸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實際可貸額度以管理處最終核定額度為准。大部分城市都規定了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一般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80%。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要綜合計算才可以確定的。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等四個條件來確定,各地公積金貸款計算方式不同。具體計算方法及最高限額需結合當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戶口遷出所在城市,縣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③ 佛山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可貸額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12×未來可繳存年限+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2貸額度低於30萬元的,在個人還貸能力足夠的前提下,其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按30萬元核定。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一般由申請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繳存比例、繳存時間、購房金額、貸款年限及還貸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實際可貸額度以管理處最終核定額度為准。大部分城市都規定了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一般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80%。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要綜合計算才可以確定的。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等四個條件來確定,各地公積金貸款計算方式不同。具體計算方法及最高限額需結合當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④ 佛山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
法律主觀:
公積金貸款 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 住房公積金 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源叢定,其中四個條件計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貸款人最高可貸金額。以還貸能力為依據的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40%-借款人或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貸額×12(月)×貸款年限。其中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帆團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 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法律客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態裂橘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⑤ 佛山發布公積金新政: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降為30萬
3月31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對貸款額度、發放對象標准等進行了調整。其中包括非住宅不予發放貸款;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降為30萬元;停止向已有兩套住房的家庭發放貸款。《通知》從2021年5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為5年。
《通知》規定,貸款以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普通自住住房(規劃用途為「住宅」)為發放對象,規劃用途為非住宅的(如高級公寓、別墅、度假村、商業或商務用房等)不予發放貸款。普通住房標准為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下或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
《通知》對個人貸款最高額度進行限制,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20萬元;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25萬元;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年(含)以上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30萬元。如貸款仍不足夠,且個人有償還能力的,可同時申請組合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此外,佛山將停止向已有兩套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發放貸款。繳存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沒有還清前,不得再次申請。
嚴躍進指出:「佛山公積金政策收緊,具有很強的信號意義。當前部分城市購房需求依然強勁,公積金貸款確實要防範流動性不足的風險。若不及時調整貸款政策,可能會影響到剛需或首套的貸款需求。後續公積金貸款政策應更多惠及首套購房或首次使用公積金購房的群體,才能真正發揮公積金的作用。」
⑥ 佛山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根據佛山新發布的公積金貸款政策:佛山公積金賬戶已婚家庭,前六個月連續繳存,累計滿一年以上,夫妻貸款額度60萬,單人30萬;夫妻雙方累計繳納滿兩年以上,貸款額度80萬,單人40萬。
⑦ 佛山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降為30萬
一,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2012年部分城市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其中山東臨沂市9縣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二,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三部門發文,包括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推進異地貸款、降低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其中,連繳6個月的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行為12個月)
三,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四,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⑧ 佛山:家庭有2次公積金貸款記錄不可再貸,個人最高貸30萬
廣東省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3月31日發布《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政策的通知》,對2006年2月28日制定並實施《佛山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進行調整,調整了房屋可貸面積標准,收緊了最高貸款額至30萬元,以及調整房屋套數認定標准。調整後的《貸款辦法》從2021年5月1日起執行,即日起受委託銀行受理的貸款申請按新辦法執行,有效期為5年。原《貸款辦法》(佛房金管〔2020〕50號)同時廢止。
調整一:第三條調整為「貸款以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普通自住住房(規劃用途為『住宅』)為發放對象,規劃用途為非住宅的(如高級公寓、別墅、度假村、商業或商務用房等)不予發放貸款。普通住房標准,參照省住建廳《關於確定我省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粵建房字〔2005〕58號),『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下或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 的規定執行。」
調整二:第十四條第(一)款調整為:「根據我市住房公積金可用量確定最高貸款額。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20萬元;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25萬元;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年(含)以上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30萬元。如貸款仍不足夠,且個人有償還能力的,可同時申請組合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調整三:第十六條調整為「停止向已有兩套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發放貸款。繳存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沒有還清前,不得再次申請。住房套數認定標准,以房屋交易記錄、房屋權屬登記和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為准。」
對於停止向已有兩套住房的家庭發放貸款,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繳存職工家庭成員名下只要有未結清公積金貸款的,不得再次申請。繳存職工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是以家庭為單位,並以房屋交易記錄、房屋權屬登記和公積金貸款記錄認定。也就是說,繳存職工家庭成員名下,在佛山市內現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有2套(及以上)公積金貸款歷史記錄,都停止發放公積金貸款。
2019年4月,佛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曾對《貸款辦法》調整過一次,將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從原本的40萬元/人上調至50萬元/人。也就是,佛山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的最高可貸30萬元/人,累計繳存滿兩年的最高可貸40萬元/人,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年的最高可貸50萬元/人。同時,超過144平方米的大戶型住宅也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在2019年4月調整之前,原《貸款辦法》對超過144平方米面積的普通住宅不予發放貸款,調整後規定建築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只核定144平方米以內部分的房款計算可貸款額,超過的部分由購買人自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