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貴州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60萬元
5月20日,貴州省發布《貴州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關於解除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三級響應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貴州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決定解除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三級響應措施,實施二級響應措施,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通知》顯示,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有過兩次以上(含)住房貸款的,不能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級響應措施下,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調整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貸款職工(夫妻)月繳存基數×12×還貸能力系數(30%)×貸款年限 貸款職工(夫妻)繳存余額×5,繳存余額不足3萬元的,按3萬元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單職工繳存家庭50萬元,雙職工繳存家庭60萬元。
據貴州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2021年8月發布的三級響應措施,當時的政策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貸款職工(夫妻)月繳存基數×12×還貸能力系數(30%)×貸款年限 貸款職工(夫妻)繳存余額×5。
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滿12個月以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貸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
對比此前的政策,此次調整降低了部分購房者的首付比例。貴州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2021年8月發布的三級響應措施顯示: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須在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滿12個月以上,方可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且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貸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
Ⅱ 貴州省省公積金最多能貸款多少
一套房 首次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貸款條件調整為須連續繳存公積金一年以上方可申請;首付比例不得低於30%,購買二手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於40%;首次貸款購買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不能超過30萬元。 二套房 從5月26日起貴陽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恢復受理二套房貸,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已利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須在原公積金貸款本息已結清一年(含一年)後,方可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且累計貸款額度不得超過40萬元。對於二套房的認定,仍「以貸為准」,即根據央行的徵信系統,只要有過購房貸款記錄的(無論是公積金還是商貸),再次申請即認定為第二套房。 三套房 購買第三套住房的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若購房時申請公積金貸款則不能提起公積金;若提起公積金則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Ⅲ 外省人在貴州怎樣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可以的,這種情況屬於異地公積金貸款。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5.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1份);
2.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和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明或離婚判決書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3.未婚人員未婚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4.單身的需提供單位婚姻證明(原件1 份);
5.銀行個人結算賬戶存摺(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
6.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7.申請人有效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8.配偶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需印正反面)。
Ⅳ 貴陽公積金貸款額度
貴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高額度由45萬元調整為50萬元。過去,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貴陽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職工家庭,其首套房的房屋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低為20%。
1.計算公式:貸款額度=借款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12個月×30%(還款能力系數)×貨款年限+借款人繳存余額×5倍。此處借款人為單職工繳存家庭時,按單人計算;雙職工繳存家庭的,按夫妻雙方共同計算。
2.最高額度:借款人為單職工繳存家庭時,不得超過50萬;雙職工繳存家庭不得超過60萬。
首套房貸款?不限房屋面積
無論房屋面積是多少,首付比例低都按照20%執行
根據新規,貴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高額度由45萬元調整為50萬元。
過去,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貴陽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職工家庭,其首套房的房屋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低為20%。
5月1日起,針對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貴陽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職工家庭,無論房屋面積是多少,首付比例低都按照20%執行。
據了解,此前貴陽市公積金的貸款額度是按照繳存比例來確定的。 公積金繳存 比例達5%的,高貸款額度為45萬元,按12%繳存比例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信用等級良好、具有較強還款能力的職工,高貸款額度才為50萬元。
本次即將實施的新政,將二者之間的區別統一為高貸款額度均為50萬元,力度之大可謂空前。
二套房貸款?首付低3成
此前公積金貸款 購買二手房 ,低首付為6成
新政對已在貴陽市行政區域內辦理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並已結清相應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 改善 居住條件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利率按住房公積金貸款 基準利率 執行,首付比例不得低於30%,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而此前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的首付比例為不低於60%。
職工需要符合什麼相關條件方才能申請:
第一,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第二,職工本人及配偶在貴陽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
第三,職工本人及配偶從未使用過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第四,職工本人及配偶未辦理過貴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Ⅳ 貴州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法律分析:貴州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是50萬元。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其本人及配偶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必須優先用於公積金的還款,也可用於追加首付款,但不可用於沖抵購房首付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Ⅵ 貴州黔東南:二套房首付比最低兩成,公積金貸款最高80萬元
6月23日,澎湃新聞從貴州省黔東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黔東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台12條措施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健康發展。
新政提出,降低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對已結清首套自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至20%,有效減輕繳存人付款壓力。
同時,提高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對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將貸款額度上限提高至60萬元。州委、州人民政府引進的第一至第四層次特殊人才,貸款最高額度可提高至80萬元。
此外,放開公積金「又提又貸」限制,2022年6月至12月,公積金繳存人購買商品房和二手商品住房可申請提取不高於購房總價20%的購房首付款後,在個人賬戶仍保留6個月繳存余額的前提下,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新政還提及,取消首套與第二套公積金貸款間隔期,繳存職工結清首套自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其個人賬戶內仍有6個月及以上住房公積金余額的,可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不再執行一年間隔期的規定。
新政顯示,加大各類群體住房公積金保障力度,在全州范圍內大力推進村(社區)幹部、行政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等各類群體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員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以上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支持公積金省內異地購房貸款方面,新政指出,貴州省內其地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員,來黔東南州購買新建商品房和二手商品住房,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異地貸款,不受戶籍地和工作地限制。
新政提到,鼓勵符合條件的貸款人辦理「商轉公」(商業住房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求超過最高限額的,引導其申請辦理組合貸款。
對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及職工,政策提到,2022年底前,受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企業職工可正常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貸款職工,年底前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向貸款發放管理部書面申請暫緩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暫緩還款期間,不作逾期處理,不收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
Ⅶ 築公積金字〔2020〕112號 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權益,支持繳存職工異地購房需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5〕135號)、《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指導意見》(黔建房資監發〔2015〕3號)和《貴州省關於開展住房公積金省內異地貸款業務的指導意見》(黔建房資監發〔2015〕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貴陽市實際,以嚴控風險為前提,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指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異地貸款」)是屬貴陽市戶籍或貴安新區戶籍(即原安順市公安局平壩縣局馬場派出所、高峰派出所、原貴陽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湖潮派出所、思雅派出所、黨武派出所、原貴陽市公安局清鎮市局馬鞍山派出所轄區戶籍),並在貴陽市行政區域和貴安新區直管區范圍外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職工,在貴陽市行政區域或貴安新區直管區購買自住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時,向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貴陽中心)申請辦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第二章 異地貸款條件
第三條 職工不能同時分別向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繳存地中心)和貴陽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四條 異地貸款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為單位繳存職工,且戶籍所在地為貴陽市或貴安新區;
(二)申請人所購住房為用於自住的貴陽市行政區域或貴安新區直管區內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三)申請人須在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應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具備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六)申請人及配偶個人信用記錄良好,逾期記錄不得超過累計6期(含)或連續3期(含);
(七)有符合法律規定及擔保條件的購房合同、協議或其他批准文件;
(八)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
(九)符合貴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異地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第五條 異地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可貸款額度=職工月繳存工資基數×12×還貸能力系數(30%)×貸款年限+職工繳存余額×5倍。計算公式中「職工繳存余額」不足3萬元的,按3萬元計算。
貸款最高額度按貴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標准執行。
第六條 異地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借款人自委託貸款發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齡止的年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
第七條 異地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
第四章 異地貸款申請資料
第八條 申請人需提供的基礎資料
(一)《貴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有共同購房人的需填寫《貴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補充資料)》;
(二)繳存地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以下簡稱《繳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個月內有效);
(三)申請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證及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
(四)申請人(共有人)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未婚或離異的填寫未婚或未再婚聲明書;
(五)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查詢授權書(現場填寫);
(六)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收款人銀行開戶情況證明;
(七)貴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需提交的其他資料。
第九條 申請人需提供的購房資料
(一)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二)首期付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購買商品房期房的需提供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登記表、不動產登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購買商品房現房的,如已完稅並辦理個人不動產權證書,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和完稅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未辦理個人不動產權證書,提供現房銷售備案登記表。
第五章 異地貸款流程
第十條 異地貸款申請
(一)申請人持繳存地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及身份證、戶口簿向貴陽中心城區管理部申請開立異地貸款個人賬戶;
(二)申請人持《繳存證明》及貴陽市規定的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相關資料向貴陽中心委託銀行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第十一條 異地貸款受理及審批
(一)貴陽中心受託銀行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受理並上報貴陽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審批;
(二)貴陽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貸款審批工作人員在進行異地貸款審批前,須通過電話等方式向繳存地中心核實《繳存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在《繳存證明》上備注核實情況並加蓋業務審核章;
(三)審批未通過的,受託銀行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並返還《繳存證明》回執聯;審批通過的,按貴陽中心貸款流程予以辦理,在異地貸款發放後,由受託銀行向申請人返還《繳存證明》回執聯;
(四)申請人將返還的《繳存證明》回執聯提交繳存地中心。
第六章 異地貸款償還和貸後管理
第十二條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異地繳存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應優先用於償還貴陽中心發放的異地貸款。
第十三條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貴陽中心應及時協調繳存地中心協助配合開展貸款催收工作,必要時商請繳存地中心根據借款合同扣劃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第十四條 異地貸款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如借款人累計6個月(含)或連續3個月(含)以上未能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貴陽中心可宣布貸款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剩餘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第七章 附則第十五條 異地貸款借款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規定,以欺騙手段獲得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由貴陽中心撤銷准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審批決定,限期退回所貸的住房公積金款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購房人或其配偶(共同購房人或其配偶)在貴陽市行政區域和貴安新區直管區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不適用本細則。
第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由貴陽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實施細則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實施細則(試行)》(築公積金字〔2016〕1號)同時廢止。
2020年12月1日
Ⅷ 遵義公積金貸款新政策
2021年11月30日,遵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遵住委字〔2021〕5號,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現就《通知》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近年來,泛珠三角區域職工流動頻繁,我市戶籍在泛珠三角區域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數量較多,回遵購房意願強烈,存在回遵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需求。今年3月我市放開成渝地區異地個人住房貸款以來,住房公積金運行整體良好,現已具備條件和基礎向更廣泛地區逐步放開異地個人住房貸款。
今年5月,遵義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遵義市人才服務綠卡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為進一步優化人才服務保障體系,保障引進人才住房需求,提出了可適當放寬引進人才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意見。
為更好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支持泛珠三角區域遵義戶籍繳存職工回遵購房以及我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購房,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政策,經遵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21年第2次會議研究,決定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
二、政策內容及制定依據
(一)政策一
政策內容:擴大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范圍。將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范圍從貴州省內、四川、重慶擴大至泛珠三角區域(含雲南、湖南、廣西、廣東、江西、福建和海南),即在泛珠三角區域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遵義戶籍職工在我市購房可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
制定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 號)對推進異地貸款業務的有關規定。
(二)政策二
政策內容:為引進高層次人才提供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政策支持。各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自繳存住房公積金當月起,即具備申請公積金購房貸款條件。適當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最高不超過 60 萬元(不區分單、雙職工),貸款房源不受面積和房屋類別限制。引進高層次人才的認定,按照遵義市人才領導小組有關規定執行。
制定依據:貴州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貴州省引進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實施辦法(試行)》(黔人領發〔2013〕6號)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申請公積金購房貸款條件及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有關規定。
三、政策解讀
解讀一:本次政策調整受益群體有哪些?
答:政策一的受益群體為夫妻雙方或其中一方具有遵義戶籍,且在泛珠三角區域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政策二的受益群體為我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繳存職工。
解讀二: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有什麼要求?
答:遵義戶籍在泛珠三角區域的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狀態為正常且連續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引進高層次人才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狀態為正常且最少有1個月匯繳記錄。
解讀三:在遵義市任一縣(市、區)購房都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都可以享受引進高層次人才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支持嗎?
答:可以。
解讀四:最長貸款年限是多少年?
答:貸款到期日放寬到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但最長貸款年限不超出30年。
解讀五:最高貸款額度是多少?
答:遵義戶籍在泛珠三角區域的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我市非成品住宅,最高貸款額度分別為單職工40萬元、雙職工50萬元;購買我市主城區成品住宅,最高貸款額度分別為單職工45萬元、雙職工55萬元。我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繳存職工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不區分單、雙職工)。
解讀六:還款能力怎麼判斷?
答:1.不辦理組合貸款的,每月住房公積金貸款應還款額與每月應還銀行債務之和不高於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60%;
2.如需辦理組合貸款,每月住房公積金貸款應還款額與每月應還銀行債務之和不高於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
3.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是指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與單位月繳存額之和。
解讀七:還款方式有哪些?
答:等額本息、等額本金。
解讀八:需要哪些申請材料?
答:1.購買新建自住住房申請貸款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首付款收據、首付款支付憑證(POS機刷卡回單或銀行轉賬憑證、匯款憑證等,且首付款支付憑證所載明支付時間應在備案登記日期(含)之前)、夫妻雙方戶口簿、借款人銀行卡(存摺)、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單身聲明、判決書)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
(2)夫妻雙方身份證和信用報告、購房合同、備案登記表、經房產管理部門蓋章的現住房登記情況表的原件;
(3)夫妻雙方的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繳存地以及工作地住房登記證明、繳存地中心提供的有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否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的證明。
2.購買再交易住房申請貸款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過戶後的不動產權證書、增值稅普通發票(發票上應體現房屋交易價格)、首付款收據、首付款支付憑證(POS機刷卡回單或銀行轉賬憑證、匯款憑證等,且首付款支付憑證所載明支付時間應在不動產權證書載明過戶日期(含)之前)、夫妻雙方戶口簿、借款人銀行卡(存摺)、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單身聲明、判決書)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
(2)夫妻雙方身份證和信用報告、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經房產管理部門蓋章的現住房登記情況表的原件;賣方身份證、銀行卡(存摺)的復印件;
(3)夫妻雙方的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繳存地以及工作地住房登記證明、繳存地中心提供的有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否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的證明。
我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繳存職工申請貸款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人才服務綠卡A卡或引進高層次人才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解讀九:怎樣申請辦理?
答: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到貸款地受委託銀行櫃面申請。
解讀十:政策從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答:從2021年12月1日起。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條例。
Ⅸ 貴州公積金貸款額度
法律分析:1、住房公積金繳存80-100元/月(含10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6萬元;2、住房公積金繳存100-150元/月(含15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8萬元;3、住房公積金繳存150-200元/月(含20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9萬元;4、住房公積金繳存200-250元/月(含25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11萬元;5、住房公積金繳存250-300元/月(含30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12萬元;6、住房公積金繳存300-400元/月(含40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14萬元;7、住房公積金繳存400-500元/月(含50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16萬元;8、住房公積金繳存500-600元/月(含60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18萬元;9、住房公積金繳存600-700元/月(含70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20萬元;10、住房公積金繳存700-800元/月(含80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22萬元;11、住房公積金繳存800-900元/月(含90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25萬元;12、住房公積金繳存900-1000元/月(含100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28萬元;13、住房公積金繳存1000-1200元/月(含120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31萬元;14、住房公積金繳存1200-1400元/月(含140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34萬元;15、住房公積金繳存1400-1600元/月(含160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37萬元;16、住房公積金繳存1600元/月以上的職工,可貸款額度40萬元。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單位發生合並、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產的,應當自上述情形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或者注銷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轉移或者封存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包括職工調動、辭職、解聘、辭退。開除等,應當自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管理中心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轉移或者封存手續。職工被重新錄用時,用人單位應當自職工正式錄用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管理中心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啟封手續。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