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額貸款公司怎麼做會計分錄
(一)從企業借款,都應該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以個人列明細,借款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
員工歸還借款時的會計分錄: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小額貸款公司發放委託貸款:
(二)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金融行業,將貸款利息作為主營業務收入,平時開銷作為營業費用,月底結賬,計提營業稅金及附加。
1、匯出存款並支付相關的手續費
借:短期投資——委託貸款
財務費用——手續費
貸:銀行存款
2、每期期末企業計提利息
借:短期投資——應計利息
貸:投資收益
3、稅務處理
借:投資收益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借:銀行存款
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貸:短期投資——應計利息
(三)公司向銀行按揭貸款購房,賬務處理是:
1、按揭貸款購房時:
借:固定資產
貸:長期借款
2、每月支付貸款時:
借:長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3、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的各項借款。我國股份制企業的長期借款主要是向金融機構借人的各項長期性借款,如從各專業銀行、商業銀行取得的貸款;除此之外,還包括向財務公司、投資公司等金融企業借入的款項。
(四)放款的時候:
借:貸款/本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計息的時候:
借:應收利息
貸:利息收入
還款的時候:
借: 銀行賬款或現金
貸:貸款/本金
應收利息/貸款
(1)涉農貸款逾期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的編制:
格式
1、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2、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方法:
初學者在編制會計分錄時,可以按以下步驟進行:
1、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2、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3、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4、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5、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此外,要勤,多學、多問、多練。
1)首先從會計科目入手,背熟科目核算內容。
2)學習記賬規則和記帳流程,學習會計制度,學習基礎知識。
3)多練,多積累實際經驗。
4)及時了解各種財稅政策,拓寬知識面。
5)注意靈活運用,逐步做到精準核算,合理避稅。
6)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② 小額貸款公司的賬務怎麼處理
小額貸款公司屬於其他具有金融性質的企業,應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小額貸款公司是新生事物,應以《企業會計准則》金融部分的規定為依據,結合小額貸款公司的實際業務的需要進行會計核算。
小額貸款公司的會計科目大體可分為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及損益類四類。
主要業務會計核算
小額貸款公司的籌建業務主要包括:申報材料報經省工業 和信息化廳批准,籌集資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立賬戶,籌建或租賃營業場所等。
發放及收回貸款的會計核算。發放及收回貸款是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業務,小額貸款公司只有通過發放貸款、收回貸款本金和利息,才能不斷實現利潤最大化,實現做大做強的目標。發放及收回貸款的會計核算,是根據借款合同上所規定的期限、利率以及支付和收取款項憑證為依據進行的。
支付、計提和攤銷費用的會計核算。主要包括正常性費用支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攤銷租賃費和裝修費等。
計提及交納稅金。小額貸款公司在每月月末,要根據收入額和適用稅率計提應交稅金,在次月初交納稅金。計提應納稅額的依據和稅率為:營業稅按收入額×5%,城市維護建設稅按應交營業稅額×5%,教育費附加按應交營業稅額×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應交營業稅額×2%等。
小額貸款公司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發放的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貸款質量評估,採用貸款風險分類法,對於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分類,至少在年末要進行一次。如果發現有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類貸款,可以按照規定比例計提貸款損失准備。其計提比例為:關注類貸款2%,次級類貸款25%,可疑類貸款50%,損失類貸款100%.應計提貸款損失准備的計算,是按照貸款質量評估的貸款類別乘以計提比率之和加減當期「貸款損失准備」科目余額,為應計提貸款損失准備數額。
「貸款損失准備」科目,《企業會計准則》規定作為資產減項調整科目使用,資產負債表上不單獨列示。人行月報表將「貸款損失准備」作為負債項目單獨列示。為了正確反映小額貸款和貸款損失准備數據,有利於填報人行報表和工信局報表,將「貸款損失准備」在資產負債表上作為負債項目單獨列示。
月末結轉是指在月末將所有憑證匯總分類錄入完記賬憑證後,通過生成自動轉賬憑證,結轉收入、結轉費用兩張憑證把損益類科目余額,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年末結轉是指在月末結轉的基礎上,計算出利潤總額,按適用所得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進行賬務處理後,再將利潤凈額從「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按照規定進行利潤分配。
③ 銀行對逾期資產處置的措施
銀行不良資產處置有七種方式:
(一)直接催收:這是銀行針對逾期貸款的普遍做法。
(二)協議處置 :
根據《民法典》(2021.1.1生效)的相關內容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第219條的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質權人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押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三)借新還舊 : 借款人因臨時周轉困難無法償還銀行貸款,有的銀行通過借新還舊、無還本續貸、債務重組等方式盤活不良資產。
(四)實現擔保物權
: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內容規定:「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民法典》的相關內容規定:「質權人不行使的,出質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質押財產。」因此,如果銀行無法與抵(質)押人達成書面處置協議,可以通過法院拍賣、變賣拍賣、變賣抵(質)押物實現擔保物權。
(五)法院訴訟 : 通過法院訴訟追償不良貸款是銀行慣常做法。
(六)不良資產轉讓:不良資產的轉讓主要有兩種方式,
1、打包(批量)轉讓;
2、單戶轉讓。
(七)貸款損失稅前扣除: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貸款損失稅前扣除公告》)規定:金融企業涉農貸款、中小企業貸款逾期1年以上,經追索無法收回,應依據涉農貸款、中小企業貸款分類證明,計算確認貸款損失進行稅前扣除。貸款損失的稅前扣除應注意以下問題:
1、保留催收證據;
2、司法追索;
3、資產損失確定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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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請教小額貸款公司其會計賬務處理,越詳細越好還有做賬應該注意哪些問題,謝謝
小額貸款公司屬於其他具有金融性質的企業,應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小額貸款公司是新生事物,應以《企業會計准則》金融部分的規定為依據,結合小額貸款公司的實際業務的需要進行會計核算。小額貸款公司的會計科目大體可分為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及損益類四類。
一,主要業務會計核算
小額貸款公司的籌建業務主要包括:申報材料報經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批准,籌集資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立賬戶,籌建或租賃營業場所等。
1,發放及收回貸款的會計核算。發放及收回貸款是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業務,小額貸款公司只有通過發放貸款、收回貸款本金和利息,才能不斷實現利潤最大化,實現做大做強的目標。發放及收回貸款的會計核算,是根據借款合同上所規定的期限、利率以及支付和收取款項憑證為依據進行的。
2,支付、計提和攤銷費用的會計核算。主要包括正常性費用支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攤銷租賃費和裝修費等。
3,計提及交納稅金。小額貸款公司在每月月末,要根據收入額和適用稅率計提應交稅金,在次月初交納稅金。計提應納稅額的依據和稅率為:營業稅按收入額×5%,城市維護建設稅按應交營業稅額×5%,教育費附加按應交營業稅額×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應交營業稅額×2%等。
4,計提壞賬損失准備
財稅[2009]99號文件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金融企業在計算所得稅時,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可在所得稅前扣除。而財稅[2011]104號文件
補充規定,金融企業在計算所得稅時,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可在所得稅前扣除的政策,繼續執行至2013年12月31日。
二,會計處理注意事項:
1,小額貸款公司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發放的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貸款質量評估,採用貸款風險分類法,對於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分類,至少在年末要進行一次。如果發現有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類貸款,可以按照規定比例計提貸款損失准備。
其計提比例為:關注類貸款2%,次級類貸款25%,可疑類貸款50%,損失類貸款100%.應計提貸款損失准備的計算,是按照貸款質量評估的貸款類別乘以計提比率之和加減當期「貸款損失准備」科目余額,為應計提貸款損失准備數額。
2,月末結轉是指在月末將所有憑證匯總分類錄入完記賬憑證後,通過生成自動轉賬憑證,結轉收入、結轉費用兩張憑證把損益類科目余額,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年末結轉是指在月末結轉的基礎上,計算出利潤總額,按適用所得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進行賬務處理後,再將利潤凈額從「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按照規定進行利潤分配。
(4)涉農貸款逾期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會計要素
會計要素是對會計對象進行的基本分類,是會計核算對象的具體化。
企業會計要素分為六大類,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其中,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三項會計要素主要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收入、費用和利潤三項會計要素主要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
動態要素:
收入、費用、利潤
靜態要素: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事業單位會計要素分為五大類,即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
計量屬性: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
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的會計要素
1.資產(Assets)
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資產的主要特徵有:
(1)資產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包括購買、生產、製造行為或者其他交易或事項。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不形成資產。
(2)資產是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是指企業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
(3)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
資產按流動性分類,可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變現、出售或耗用,或者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預計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變現的資產以及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交換其他資產或清償負債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流動資產主要包括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款項、應收利息、應收股利、其他應收款、存貨等。
非流動資產是指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主要包括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工程物資、無形資產、開發支出等。
2.負債(Liabilities)
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負債的主要特徵有:
(1)負債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現時義務是指企業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未來發生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義務,不屬於現時義務,不應當確認為負債。
(2)負債的清償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負債按流動性分類,可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是指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清償、或者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到期應予以清償、或者企業無權自主地將清償推遲至資產負債表日後一年以上的負債。流動負債主要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款項、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付利息、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等。
非流動負債是指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主要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等。
3.所有者權益(Equity)
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享有的剩餘權益。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又稱為股東權益。
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資本公積包括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超過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以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等。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又合稱為留存收益。
反映企業經營成果的會計要素
1.收入(Revenue)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2.費用(Expense)
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
3.利潤(Profit)
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後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
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Gain)或損失(Loss),是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損失。
就會計原理或基礎工作規范而言,各類單位基本相同,但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事業活動採用的是收付實現制而不是權責發生制,由此導致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要素的設置及其定義與企業單位有所區別。行政事業單位為資產負債表和收入支出表(類似企業的利潤表)設置了五項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
在會計要素的定義上,以事業單位會計要素的定義為例,資產是指事業單位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負債是指事業單位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付的債務,包括借入款項、應付款項、應繳款項等;
凈資產是指事業單位的資產減去負債後的差額,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等;收入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及其他收入;
支出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和其他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及損失以及用於基本建設項目的開支,包括撥出經費、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同時,在具體會計確認和計量原則上,行政事業單位與企業還有些區別。比如,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⑤ 金融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 如何稅前扣除
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一般貨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的稅收政策於2013年底停止執行。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9號)和《關於金融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號),延續了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所得稅稅前扣除以及金融企業一般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的稅收政策。兩個文件執行期均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文件執行有一定選擇性
財稅〔2015〕9號文件第五條規定,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的稅前扣除政策,凡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3號)規定執行的,不再適用本通知第一條至第四條的規定。
即金融企業貸款中存在涉農和中小企業貸款時,可選擇執行財稅〔2015〕3號文件規定的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首先要將各類貸款區分為兩類:一類為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類貸款;另一類為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類貸款以外的其他貸款。對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類貸款,再根據《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銀發〔2001〕416號)將其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分別對關注類貸款、次級類貸款、可疑類貸款、損失類貸款計提2%、25%、50%和100%的損失准備金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類貸款中的正常類貸款不得計提貸款損失准備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類貸款以外的其他貸款則按財稅〔2015〕9號文件的規定計提貸款損失准備金並在稅前扣除。
金融企業也可不執行財稅〔2015〕3號文件。可就其全部貸款余額按財稅〔2015〕9號文件的規定計算扣除貸款損失准備金,即將全部貸款按1%的比例計提貸款損失准備金並在稅前扣除。按規定的貸款資產范圍計提
貸款損失准備
財稅〔2015〕9號文件對准予稅前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的貸款資產范圍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金融企業需要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貸款性質資產計提的減值准備,方可稅前扣除。
如附表:准予稅前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的貸款資產范圍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銀行貸款損失准備計提指引〉的通知》(銀發〔2002〕98號)規定,貸款損失准備的計提范圍為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具體包括:貸款(含抵押、質押、保證等貸款)、銀行卡透支、貼現、銀行承兌匯票墊款、信用證墊款、擔保墊款、進出口押匯、拆出資金等。財稅〔2015〕9號文件與銀發〔2002〕98號文件的規定基本相同。
納稅人注意分清日常經營活動中哪些是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不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計提的損失准備金不能稅前扣除。
貸款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順序
財稅〔2015〕3號文件和財稅〔2015〕9號文件規定,金融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貸款損失,應先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不足沖減部分可據實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財稅〔2015〕9號文件所規定的金融企業准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的計算公式為:准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的貸款資產余額×1%-截至上年末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的余額。
要求金融企業首先計算出當年應提的貸款損失准備金額並在稅前申報扣除,再將貸款損失沖減貸款損失准備金計算出當年年末的貸款損失准備金的余額。
例如,某縣級商業銀行2013年末貸款損失准備余額為1100萬元,2014年發生貸款損失400萬元,年末貸款余額為130000萬元,企業2014年實際提取貸款損失准備500萬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定,企業進行資產損失申報時要進行賬務處理。
企業2014年計提貸款損失准備時:(單位:萬元,下同)
借:資產減值損失 500
貸:貸款損失准備 500
當年進行貸款損失核銷時:
借:貸款損失准備 400
貸:貸款 400。
2014年准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130000×1%-1100=200(萬元)。當年發生的貸款損失400萬元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1300萬元後余額為900萬元。
在計算稅前可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時,不能將當年的貸款損失400萬元直接沖減上年末的貸款損失資備余額1100萬元,再計提貸款損失資金准備600萬元,造成當年的貸款損失准備余額為1300萬元。
如果當年發生的貸款損失為1400萬元,2014年准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130000×1%-1100=200(萬元),發生的貸款損失1400萬元會計處理相同,但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1300萬元後余額為負100萬元,不足沖減部分100萬元據實在計算當年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當年貸款損失准備余額為零。
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金融企業應填報《特殊行業准備金納稅調整明細表》(105120)對貸款損失准備進行納稅調整,《特殊行業准備金納稅調整明細表》要求填報金融企業准備金賬載金額和稅收金額,賬載金額填報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稅收金額填報按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兩者差額即是納稅調整金額。在企業實際計提貸款損失准備金額與稅收政策存在差異的情況下,應建立貸款損失准備金年度台賬,准確反映各年度貸款損失准備賬面計提與稅前扣除的情況。
當年貸款損失為400萬元時。附申報表填報1:特殊行業准備金納稅調整明細表
當年貸款損失為1400萬元時,因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1300萬元後不足沖減,剩餘100萬元貸款損失可以直接在計算當年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核銷貸款損失時是通過沖減貸款損失准備金,不直接計入損益,將100萬元貸款損失直接計入稅收金額後進行納稅調整。
附申報表填報2:特殊行業准備金納稅調整明細表。
⑥ 金融企業涉農貸款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1.企業從事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中葯材的種植,林木的培育和種植,牲畜、家禽的飼養,林產品的採集,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遠洋捕撈項目。2.企業從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⑦ 財政部關於公布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目錄(第十三批)的決定
一、廢止的財政規章目錄(24件)
序號文件名稱制定機關文號公布日期1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項目管理辦法財政部財政部令第84號2016年9月6日2關於修改《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決定財政部財政部令第82號2016年5月11日3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財政部令第73號2012年12月10日4資產評估機構審批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財政部令第64號2011年8月11日5關於修改《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項目管理辦法》的決定財政部財政部令第60號2010年9月4日6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2號2008年12月15日7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9號2008年2月26日8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管理辦法 財政部財政部令第38號2006年7月3日9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項目管理辦法財政部財政部令第29號2005年8月22日10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國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資審批辦法財政部財政部令第28號2005年6月9日11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 財政部財政部令第24號2005年1月18日12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財政部財政部令第20號2004年8月11日13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財政部令第19號2004年8月11日14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財政部令第18號2004年8月11日15排污費資金收繳使用管理辦法財政部、環保總局財政部、環保總局令第17號2003年3月20日16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債務清償辦法財政部財際字〔1999〕224號1999年11月8日17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會計核算暫行辦法財政部財社字〔1999〕118號1999年8月4日18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財社字〔1999〕117號1999年8月4日19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財政部財會字〔1999〕20號1999年6月21日20測繪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政部財會字〔1999〕1號1999年1月5日21地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財政部財基字〔1998〕26號1998年4月2日22中央水利建設基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財農字〔1997〕158號1997年7月28日23糧食政策性財務掛帳利息補貼專戶管理辦法財政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財商字〔1996〕140號 1996年6月25日24地質勘查單位財務制度財政部財基字〔1996〕88號1996年4月12日二、失效的財政規章目錄(3件)
序號文件名稱制定機關文號公布日期1事業單位會計准則財政部財政部令第72號2012年12月6日2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財政部財預字〔1998〕49號1998年2月6日3地質勘查單位會計制度財政部財會字〔1996〕15號1996年5月6日三、廢止的財政規范性文件目錄(521件)
綜合類
序號文件名稱制定機關文號公布日期1關於印發《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績效評價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財綜〔2015〕6號2015年2月25日2關於印發《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財綜〔2014〕14號2014年3月24日3關於印發《彩票發行銷售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政部財綜〔2012〕102號2012年12月28日4關於做好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籌措等相關工作的通知財政部財綜〔2012〕99號2012年12月26日5關於中央級彩票機構財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政部財綜〔2004〕36號2004年5月25日6關於加強和完善彩票機構財務及彩票資金管理的通知財政部財綜〔2001〕85號2001年12月12日
法治類
序號文件名稱制定機關文號公布日期7關於完善財政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處罰案件統計報告制度的通知財政部財法〔2007〕15號2007年12月28日8關於加強對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後續監管工作的通知財政部財法〔2004〕6號2004年6月29日9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決定的通知財政部辦公廳財辦發〔2004〕47號2004年6月23日
稅收及非稅收入類
序號文件名稱制定機關文號公布日期10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國重點企業稅源調查快報工作的通知財政部財稅〔2017〕70號2017年9月7日11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7〕43號2017年6月6日12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試點政策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7〕38號2017年4月28日13關於新增中國服務外包示範城市適用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稅〔2016〕108號 2016年10月12日14關於保險保障基金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6〕10號2016年2月3日15關於徵收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財政部 財稅〔2016〕6號2016年1月19日16關於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保監會財稅〔2015〕126號2015年11月27日17關於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5〕99號2015年9月2日18關於石油石化企業辦社會支出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5〕85號2015年7月24日19關於印發《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試點辦法》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財稅〔2015〕71號2015年6月18日20關於推廣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稅收試點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5〕62號2015年6月9日21關於高新技術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財稅〔2015〕63號2015年6月9日22關於開展商業健
⑧ 涉農貸款定義
涉農貸款是指涉及到農戶、農村等相關的貸款,主要包括農民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城鎮企業及各類組織的涉農貸款等。在涉農貸款分類中,涉農貸款按城鄉劃分為農村貸款和都市農業相關貸款;涉農貸款按用途分為農林牧漁業貸款、農資及農副產品流通貸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農產品加工貸款、農產品加工貸款。生產資料、農田基本建設貸款、農業科技貸款等;根據貸款主體,涉農貸款分為農民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的涉農貸款、城鎮企業及城鎮各類組織的涉農貸款。
拓展資料
1、農戶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向服務區內符合貸款條件的農民發放的用於生產、經營和消費的各類人民幣貸款。農戶貸款的種類主要包括農戶種植貸款、農戶種植貸款和其他行業農戶貸款。貸款對象為總承包商和專業戶。銀行對農民貸款的管理要適應家庭經濟分散經營的特點。在貸款用途、數量、期限和條件等方面,銀行要因地制宜,靈活把握,盡可能滿足個體農業經營的流動資金需求。
2、貸款條件是指借款人或個人向銀行借款應具備的條件。目前中資銀行的貸款條件為:經主管部門批准設立,持有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對國家實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產品,企業應當取得生產許可證,即貸款對象合法;實行獨立的經濟核算,具有資金使用、生產經營管理的自主權,即貸款對象已取得法人資格,經濟責任明確;有一定的自有流動資金並建立流動資金補充制度,即貸款對象應具備正常經營和承擔風險的能力;在銀行開立賬戶,按時向銀行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統計資料,即貸款對象受銀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