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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貸款額度標准

發布時間: 2023-08-30 18:08:53

Ⅰ 廣州公積金貸款條件及額度

職工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應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准:
1.不高於按照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計算的貸款額度
(1)單位繳存職工的計算公式為: 賬戶余額×8+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
(2)自願繳存職工的計算公式為:日均賬戶余額×8+月均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
其中:日均賬戶余額=每日賬戶余額之和/繳存天數。
月均繳存額按自願繳存期間實際發生匯繳的月均繳存額核定。
2.不高於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一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
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為每個申請人的貸款額度之和,最高額度為100萬元。
3.不高於購房總價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購住房為一手房的,購房總價款以房屋買賣網簽合同價款為准;所購住房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產權住房的購房總價款以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為准,其它住房的購房總價款以房屋買賣網簽合同價款與房屋核查(評估)價中的較低者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規定執行,如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調整的,以最新政策為准:
(1)購房人家庭無住房貸款(含商業性住房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下同)記錄且在本市無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2)購房人家庭有已結清住房貸款記錄且在本市無住房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3)購房人家庭無住房貸款記錄或者有已結清的住房貸款記錄,且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
(4)購房人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且對應的住房貸款未還清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5)購房人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6)購房人家庭有1筆未結清住房貸款記錄的,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7)普通住房的認定標准依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8)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首付比例參照購買商品住房有關規定執行。
4.根據貸款額度計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積金貸款還貸額不超過申請人家庭收入的50%。繳存職工收入按以下標准認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未達本市當時繳存基數上限的,其個人收入以繳存基數為准;繳存基數達上限的,其個人收入以其繳存基數和工資兩者之間的較高值為准,工資以繳存職工在公積金中心登記的數額為准。
(二)普通住房標准
根據《廣東省建設廳關於確定我省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粵建房字〔2005〕58號),我省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標准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下或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44倍以下。
(三)家庭購房套數認定標准
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購房套數實行「認房」又「認貸」的標准。公積金中心和受託機構通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個人信用報告》、不動產登記機關出具的《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及面測、面談等形式的盡責調查認定住房套數。上述信息如可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無需申請人提交。
備註:不動產登記機關出具的《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中,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宅基地、集體土地所有權住房等查房產情況顯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范圍。未注銷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鋪、車位)納入家庭已購房套數計算范圍。
2.購房人不屬於同一個家庭的,住房套數按購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數多的一方的套數計算。

Ⅱ 廣州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廣州個人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60萬元。

夫妻:夫妻雙方為同一房屋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金額為100萬元。

借款人夫妻雙方的貸款金額按貸款公式計算,即:貸款公式為:員工月度公積金存款金額游祥÷員工公積金存款比例×貸款償還能力系數(目前為0.45)×12×實際貸款壽命。

此外,廣州公積金貸款金額受賬戶余額影響。余額越高,貸款金額越高。

公積金計算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確保足夠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確保更多支付住房公積金的員工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廣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較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和有效身份證,

2.申請貸款時,本市戶籍職工已全額繳納住房公積金,連續一年以上(含一年),非本市戶籍職工已全額繳納如磨兆住房公積金,連續兩年以上(含兩年);持有廣州人才綠卡的非本市注冊員工申請公積金貸款,享受本市注冊員工待遇,

3.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部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可辦理抵押或擔保手續,

4.具有完全的渣租民事行為能力、良好的信用、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住房公積金存款優先用於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