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崑山公積金貸款政策2022
崑山公積金貸款政策:職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額度保持不變;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單人貸款最高額度為30萬元;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住房總價的50%;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按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的6倍計算可貸額度。
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二、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有權督促單位按時履行下列義務:
1.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或者變更、注銷登記;
2.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
3.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B. 崑山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個人的話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個人賬戶余額倍數法計算貸款額度:按賬戶余額,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C. 蘇州公積金貸款額度
4月22日,從江蘇省蘇州市12329公積金熱線獲悉,蘇州市住房公積金政策有所調整(不包括工業園區),自4月21日起,個人貸款額度上限由45萬元提高到60萬元,家庭由70萬元提高到90萬元。
據蘇州12329公積金熱線工作人員介紹,昨日接到通知,員工公積金繳存在蘇州大市范圍內的,在蘇州購房用公積金貸款,目前額度方面有上浮,以職工家庭為單位首次公積金貸款,一個人貸款最高額度不能超過其餘額的10倍,封頂60萬元;如果雙職工共同貸款不能超過余額相加以後的10倍,封頂90萬元,具體由大廳綜合計算。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政策不變,貸款限額按照賬戶余額的6倍計算,個人最高30萬元,家庭最高50萬元。
按照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此前執行的政策,首次辦理公積金貸款。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中有兩人(含)以上共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70萬元;僅借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45萬元。
對於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中有兩人(含)以上共同參與計算可譽笑仔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50萬元;僅借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30萬元。
在此之前,澎湃新聞從江蘇省蘇州市房地產市場和交易管理中心獲悉,自4月11日起,蘇州市限售放鬆,二手房限售由5年改3年,新房轉讓年限不變,自取得不動產證起3年內不得轉讓。同時,蘇州升姿市限購政策有所調整,非戶籍居民家庭在蘇州市慶汪區、崑山市、太倉市范圍內申請購買第1套住房時,社保年限要求從原來的3年內連續繳納2年社保調整至累計2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