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肥公積金貸款額度
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限定: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夫妻組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公積金貸款年限為最高30年。
B. 合肥公積金貸款額度怎麼算
法律分析:
1、公積金貸款額度
(1)最高額度:個人45萬,夫妻兩人55萬。(2)2020年9月1日發布的合肥市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預警管理辦法(試行),根據個貸率來設定預警等級。(個貸率人貸款余額/繳存余額)(3)貸款額度確認標准
新增計算方式:貸款額度存余額*繳存時間倍數連續繳存1年以內(含1年),倍數0;續繳存1-2年(含2年),倍數5;連續繳存2年以上,倍數0;余額不足1萬元,按照1萬元計算。
2、公積金貸款條件
在合肥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即可。
3、公積金貸款年限
(1)可貸最長年限0年。
(春悶2)可貸年限0-房齡(竣工日期)
(3)可貸年限定退休年齡(男60/女55)-實際年齡+5
三個方面取最小值。按照最新政策,新房是可以貸款30年的,而二手房因為房齡,貸不了30年。
(4)市直公積金貸款,房齡不能超過20年(2000年);省直公積金貸款,房齡不能超過30年(1990年)4、公積金貸款利率
(1)首次貸款,基準利率(3.25%)
(2)二次消搭貸款,利率3.575%。
5、公積金認房認貸
(1)認房:家庭名下在合肥市區的房產套數,兩套及以上,不能申請貸款。
(2)認貸:家庭名下在全國范圍內公積金貸款次數達到2次,不能申請貸款。
6、公積金貸款次數
(1)最多2次。
(2)婚前公積金貸款次數在婚後合並記入家庭貸款次數。
(3)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貸款次數記入當事人貸款次數。
7、異地公積金貸款
(1)異地公積金不能在合肥貸款。
(2)在合肥連續繳存滿半年後,可辦理異地轉入手續。
(3)異地公積金,若能和合肥公積金連續,繳存月份可疊加,余額可疊加。
(4)異地公積金,若不能和合肥公積金連續,繳存月份不能疊加,余額可疊加。
【法律依據】: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預警管理辦法(試行)》五、預警信息發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每月初向社會公布個貸率,當個貸率連續兩個月達到一定區間時,從第三個月開始向社會公布個人公積金貸款上限調節系數,並從公布次月起執行。拿森拿預警等級及相應調控措施,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過公開渠道向社會公布,並報省住建廳備案。
C. 合肥公積金貸款額度演算法
法律分析:貸款額度實行與職工還款能力和繳存余額雙掛鉤。貸款額度在不高於我市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內,按以下兩種公式計算的低值確定實際貸款額度。
借款人夫妻雙方計繳住房公積金月工資收入之和×12個月×還款能力系數×實際可貸年限。
借款人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繳存時間倍數+借款人配偶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繳存時間倍數。
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在1年以內(含1年),繳存時間倍數為10倍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在1年以上2年以內(含2年),繳存時間倍數為15倍續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以上,繳存時間倍數為20倍。賬戶繳存余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當前「還貸能力系數」為0.5。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