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的車是按揭貸款買的,後來抵押給私人,逾期了幾個月,他轉押給他人賣了,我該怎
建議先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對方的違約行為。
抵押車輛後,對方雖然享有抵押權,但不享有對車輛變賣的權利。
《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Ⅱ 朋友用我的名字貸款買車 現在不還款 還把車賣了沒有過戶 我可以要求銀行拖車嗎
這個不能直接要求銀行拖車。
如果借款人逾期超過3個月,那麼銀行或者汽車金融公司是有可能會進行拖車扣留的,但是前提是必須是法院判定,將汽車的處置權轉移給貸款機構,不能私自拖車或者扣車。在車貸合同也有明確規定,借款人逾期不還款,銀行或者金融公司是可以委託第三方回收抵押物,但是由於車輛的所有權還是在車主本身,所以不能直接拖車,這個是違反了國家強制性的法律,只能通過走法律途徑維權。
而你朋友這個不僅不還款,還把車賣了,性質更是嚴重,走法律途徑非常有必要。同時建議不要輕易把自己的信息資料什麼給別人使用,尤其是牽扯到貸款這方面的。
拓展資料:
按揭逾期車被拖怎麼拿回車子
1.盡快還清欠款
如果是貸款買車,那麼車子則作為抵押物,如果車貸逾期未還,銀行或者汽車金融公司是有權向法院申請扣車進行拍賣的。所以如果因逾期導致車輛被扣時,應該盡快還清逾期的欠款本息。
2.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
如果逾期未還導致車輛被拖,但是由於經濟問題依然無法還清欠款,可以去和銀行或者金融公司協商寬限還款期限。
3.查看合同條款
雖然逾期扣車是屬於正常情況,但是有時候可能存在逾期不嚴重就被扣車,以及一般貸款機構都會通過催債公司催債,催債公司就有可能對於借款合同不了解,所以借款人可以去查看合同條款,確定是否屬於合法扣車。
4.起訴
有時候會出現由於預期未還貸款,導致車輛被扣,但是還清逾期的本息後,對方卻索要高額的拖車費、停車費的費用,遇到這種情況時,是可以起訴對方的。這種情況特別是不少小貸公司,經常會出現的操作,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看合同條款,如果有此種情況,建議換家貸款機構。
Ⅲ 車輛抵押逾期把車賣了可以嗎答案其實非常簡單
如果名下有車,在手頭資金短缺的時候,很多車主就會考慮將自己的汽車作為抵押物,送去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抵押其實又分為押車不壓證和押車又押證,需要看借款人的個人選擇。車輛抵押逾期把車賣了可以嗎?答案其實非常簡單!車輛抵押逾期把車賣了可以嗎?
實際上,車輛屬於不動產,在申請了抵押貸款後,借款人還是可以使用汽車的。也就是說,如果借款人的車貸逾期了,或者車貸即將逾期,在無力償還月供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將車輛轉賣,轉移自己的貸款壓力。
但是需要注意,在轉賣車輛時,借款人需要跟原車主說清楚這是一輛正在抵押的汽車。下一任車主需要將貸款還清,然後去銀行拿到結清證明,才能去車管所進行解押,再進行車輛過戶。
因為汽車屬於貶值商品,如果借款人跟下一任車主直接去銀行轉移貸款人的話,銀行很有可能會拒絕。因此最穩妥的轉押方式,就是下一任車主直接將汽車剩餘的貸款結清,然後借款人之前償還的貸款可以雙方進行協商,下一任車主支付部分。
去銀行結清車貸後,就可以取得綠本(車輛登記證),需攜帶車貸經辦銀行(汽車消費金融公司)出具的貸款結清證和退回的車輛登記證,以及個人身份證、駕駛證、駕照等材料到當地車管所辦理解押手續以上就是對於「車輛抵押逾期把車賣了」的相關內容分享,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Ⅳ 車貸不還車也賣了會不會坐牢
車貸不還,一般不會坐牢。但是借款人需要向貸款人承擔支付逾期利息的責任,並且貸款人可能會向法院起訴,在勝訴後如果借款人仍不還款的,則貸款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借款人的財產。
1、車貸沒還完,將車賣掉。只要正常還貸,就沒有影響。如果拒絕還貸款的,屬於民事糾紛,不涉及刑事追責問題。但如果有能力而故意不償還,就有可能涉及刑事問題了。
2、債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勝訴之後,如果債務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另外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車子還有貸款沒還清,是不可以買賣的,貸款買的車沒有車輛登記證書,車輛轉讓必須車輛登記證書。車貸未還清期間,我們沒有車輛所有權,而車輛所有權暫時屬於抵押單位,貸款人只有車輛使用權,此時是無法完成過戶的,也不可以進行買賣。但可以通過按揭車債權轉讓,必須換完貸款才可以賣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 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第二十八條 有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第二十九條 車輛管理所應當於受理當日,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變更登記事項,收回原《機動車行駛證》,重新核發《機動車行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