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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公積金辦理貸款額度

發布時間: 2024-04-03 03:05:55

㈠ 金華公積金貸款額度

法律分析:金華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1.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60萬元。2.職工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30萬元。3.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高於1000元(含)或月繳存工資基數高於4000元(含)的,貸款最高額度可增加5萬元。貸款額度計算方法:核定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按照以下方式計算,取其中最低值。(一)按借款人還貸能力計算:月還款額度=夫妻雙方繳存基數之和×50%;(二)按個人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計算: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賬戶余額+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10倍×繳存時間系數(賬戶余額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元計算);繳存時間(月)與繳存時間系數對照如下:6<繳存時間12繳存時間系數為0.7;12<繳存時間24繳存時間系數為1.0;24<繳存時間36繳存時間系數為1.1;36<繳存時間48繳存時間系數為1.2;48<繳存時間60繳存時間系數為1.5;60<繳存時間繳存時間系數為2。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