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合肥公積金貸款額度演算法
法律分析:貸款額度實行與職工還款能力和繳存余額雙掛鉤。貸款額度在不高於我市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內,按以下兩種公式計算的低值確定實際貸款額度。
借款人夫妻雙方計繳住房公積金月工資收入之和×12個月×還款能力系數×實際可貸年限。
借款人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繳存時間倍數+借款人配偶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繳存時間倍數。
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在1年以內(含1年),繳存時間倍數為10倍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在1年以上2年以內(含2年),繳存時間倍數為15倍續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以上,繳存時間倍數為20倍。賬戶繳存余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當前「還貸能力系數」為0.5。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