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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公積金貸款合同領取 2025-02-10 23:08:53
京東金融假的能貸款么 2025-02-10 23:07:08
各銀行長期貸款利率 2025-02-10 22:55:17

徐州公積金貸款額度政策

發布時間: 2022-06-09 22:08:04

㈠ 在徐州公積金每月交1900,余額51000能貸多少錢

1、應該是公積金余額的12倍,612000,如果當地公積金貸款有最高限額,一般現在是40萬。
2、就是就你能按最高限額公積金貸款40萬。
3、打電話到公積金中心問一下,信息會更准確。

㈡ 徐州發布公積金新政,具體規定了些什麼

從5月份的徐州樓市來看,但市場表現並不盡如人意,救市效果並不明顯。所以,本月公積金新政就緊接著安排上了。

㈢ 在江蘇徐州買房子公積金能貸多少啊(賬戶11w月入2660)

你的賬戶有11萬的余額,那麼在你公積金貸款的時候可以貸款100萬左右的資金,只要你按時償還貸款就可以了。

㈣ 徐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 具體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支持職工住房消費,進一步改善職工住房條件,規范住房公積金貸款行為,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貸款通則》、《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工作的意見》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由受委託銀行向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發放的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裝修(以下簡稱購建)自住住房的消費貸款。

第三條發放公積金貸款應堅持安全性、效益性、流動性的原則,實行向中低收入職工家庭傾斜的政策。
第四條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負責管理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貸款工作。
第二章貸款對象和基本條件
第五條貸款對象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含進城務工人員、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
第六條購買商品房、「二手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房、公有住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住住房等,均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第七條父母、子女可作為公積金貸款共同申請人,承擔共同還款責任。
房屋產權共有人可以共同申請貸款。
第八條職工還清公積金貸款後,再次購建自住住房的,可繼續申請公積金貸款。
第九條夫妻雙方以一方名義使用公積金貸款後,再購建自住住房時,另一方也可申請貸款。
職工購建自住住房已經付清房款或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的,一年內可以申請貸款用於償還購建住房借款。
第十條在職職工在購建自住住房時,提取公積金後,需要申請貸款的,公積金賬戶中必須保留一定的金額(具體金額由公積金中心確定)。
第十一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徐州市行政區域內異地購建自住住房時,可在購建房所在地申請貸款。
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徐州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以憑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地管理中心提供的繳存證明、還款能力和個人信用情況證明,在購建住房所在地申請貸款。
第十二條單位和個人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制度,在申請貸款當月之前,個人和所在單位連續、按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職工,可以申請貸款。
借款申請人還應當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有效的購建住房證明材料;
(四)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保證人;
(五)符合市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貸款額度、期限、利率
第十三條夫妻雙方及兩名以上產權共有人均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購買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有住房的,貸款比例不得超過全部房款的80%,貸款額度不得超過50萬元(以下各項、各條均不超過50萬元,公積金中心可根據資金運作情況適當放寬或降低貸款上限額);
(二)購買「二手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房地產評估值的60%;
(三)購買拆遷安置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房款與補償款差額;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有資質機構出具的工程預算造價的60%;
(五)裝修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被裝修房地產評估值的60%,且不得超過裝修費用。
第十四條夫妻雙方一方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或單身職工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購買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全部房款的70%;
(二)購買「二手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房地產評估值的60%;
(三)購買拆遷安置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房款與補償款差額;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有資質機構出具的工程預算造價的60%;
(五)裝修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被裝修房地產評估值的60%,且不得超過裝修費用。
在有一名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作為保證人或能夠提供第二套住房同時抵押的情況下,貸款額度可適當提高,但不得超過第十三條的規定。
第十五條夫妻雙方均未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或單身職工未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有一名以上(含一名)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作為保證人的情況下,貸款額度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購買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全部房款的60%;
(二)購買「二手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房地產評估值的50%;
(三)購買拆遷安置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房款與補償款差額;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有資質機構出具的工程預算造價的50%;
(五)裝修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被裝修房地產評估值的50%,且不得超過裝修費用。
保證人條件較好、收入穩定,或有第二套住房同時抵押的情況下,貸款額度可適當提高,但不得超過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第十六條職工個人貸款具體數額的確定,要綜合考慮購建住房價格、借款人還貸能力、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及家庭收入情況等因素。
月還款額一般不超過借款人或家庭收入的50%。但家庭收入扣除還款額後仍可滿足其家庭成員基本生活需要的,可超過50%。
申請人還貸能力測算辦法如下:
個人貸款償還能力參考值=單位和個人月公積金繳存金額×12×貸款年限×2+公積金現有餘額×2
若申請人有擔保人的,其貸款償還能力參考值為申請人和擔保人個人貸款償還能力參考值的累加額。
第十七條借款人的借款期限加實際年齡一般不得超出法定退休年齡。
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且不得超過所購建住房的剩餘使用年限。具體貸款期限,由公積金中心根據借款人的條件確定。
第十八條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如遇利率調整,於次年1月1日起,按相應檔次執行新利率標准。
第四章貸款申請材料和貸款程序
第十九條申請人在申請貸款時,除應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外,還應分別提供下列材料:
(一)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
1、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2、30%以上的首付款憑據。
(公積金中心可根據部分房地產實際情況,要求提供評估報告書、房屋產權備案證明或其他相關資料等)
(二)二手房:
1、產權部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房地產買賣契約;
2、交易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
3、房地產評估報告書。
(三)拆遷安置房:
1、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
2、房款與補償款差額證明。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規劃許可證;
2、土地使用證;
3、有資質機構出具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預算。
註:大修住房的還需提供房屋質量鑒定證明和房屋所有權證。
(五)裝修住房:
1、裝修合同、裝修預算;
2、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
3、被裝修住房的房地產評估報告書。
市公積金中心對借款人提供的貸款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評估,對借款人的資格、資信進行審查,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具體審批結果。
第二十條貸款程序:
(一)申請人持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有關材料,到公積金中心(或受委託銀行)領取貸款申請表及相關材料並按要求如實填表、簽章;
(二)申請人持貸款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到公積金中心辦理審批手續;
(三)申請人持已審批的貸款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到受委託銀行辦理借款手續;
(四)借款人根據擔保方式不同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
(五)借款人持擔保借款合同、擔保手續及相關材料辦理劃款手續。
第五章貸款擔保
第二十一條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主要有房屋產權抵押擔保、保證人擔保、公積金余額擔保和存單質押擔保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8-2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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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徐州公積金貸款條件

徐州公積金貸款新規定有:
1.撤消在市區城東、城西營業部的徐州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抵押面簽櫃台,由徐州市住房置業擔保公司代為辦理房產抵押手續,從而減少客戶往返。
2.貸款辦理流程調整為:中心受理→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抵押→銀行放款。
【法律依據】
《徐州:進一步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貸款政策》
為全面落實營商環境「深化年」工作部署,優化公積金貸款流程和相關政策,徐州進一步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貸款政策,自9月1日起實施。
撤消在市區城東、城西營業部的徐州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抵押面簽櫃台,由徐州市住房置業擔保公司代為辦理房產抵押手續,從而減少客戶往返。
貸款辦理流程由「中心受理→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公司辦理擔保→不動產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擔保公司錄入抵押信息→銀行放款」調整為:
中心受理→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抵押→銀行放款。
在縣(市)、區增加建設銀行徐州分行為公積金組合貸受理銀行。
淮海經濟區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新增濟寧市。

㈥ 徐州住房公積金每月繳168,公積金最多可以貸款多少

根據《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第十七條規定普通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為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或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4倍,且同時符合要求

1、根據貸款額度計算得出的每月還貸額度(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過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基數或申請人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的50%

2、不高於購房總價款與首付款的差額,首付款比例應符合國家、省及我市房地產調控的相關要求。所購住房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購房總價款以購房合同價與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價中較低者為准

3、不高於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單獨申請的最高額度為50萬元,共同申請的最高額度為90萬元

(6)徐州公積金貸款額度政策擴展閱讀:

一、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當地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2、申請時已連續一年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沒有支取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30%

4、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5、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作為保證人

二、公積金貸款材料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預售合同》及不低於房價總額20%的首付款單據

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設或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規劃、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證或原房屋產權證,建築施工合同及工程預算或決算

3、購買二手房,需提供《房地產買賣契約》及契稅完稅憑證

4、單位集資建房,需提供集資建房批准文件、集資建房交款單據、集資建房或買房協議書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戶籍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

6、房地產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

7、保證人出具的擔保證明及保證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8、房地產置業擔保公司出具的擔保證明

㈦ 徐州公積金貸款對社保有要求嗎

沒有。
社保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公積金貸款額度按級別規定,A級最高能貸80萬,AA級最高能貸92萬,AAA級最高能貸104萬。公積金貸款年限為最高30年,以夫妻雙方年齡大的為准,年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70,且與樓齡也有關系,磚混結構的樓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47,鋼混結構的樓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57。

㈧ 首付最低兩成!徐州市住房公積金新政發布!

徐州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

《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的通知》

# 主要內容 #

1.調整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新房最低20%,二手房最低30%。

2.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

3.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4.增加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的承辦銀行。

原文內容如下

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的通知

徐公積金〔2022〕16號

為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滿足我市繳存職工自住住房需求,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我市房地產市場深入調研,結合繳存職工和開發企業集中訴求,依據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業務標准》,在對當前資金使用進行綜合測算的基礎上,現就我市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通知如下:

一、調整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調整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調整為30%。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高層住宅項目工程進度由施工進度達到主體建築的三分之二,調整為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即可申請。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三、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允許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同時暫停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余額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該條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

四、進一步加強與商業銀行合作,增加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的承辦銀行。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6日

《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的通知》

政策解讀

一、政策調整的背景依據

為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滿足我市繳存職工自住住房需求,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我市房地產市場深入調研,結合繳存職工和開發企業集中訴求,依據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業務標准》,在對當前資金使用進行綜合測算的基礎上,階段性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

二、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

(一)調整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調整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調整為30%。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高層住宅項目工程進度由施工進度達到主體建築的三分之二,調整為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即可申請。

(三)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允許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同時暫停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余額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四)進一步加強與商業銀行合作,增加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的承辦銀行。

三、政策調整的相關說明

(一)關於調整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為滿足繳存職工自住住房需求,切實減輕繳存職工購房資金壓力,對於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購買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由30%調整為20%,購買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調整為30%。申請組合貸款的,參照此標准執行。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二)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加大助企紓困力度,支持開發企業住房項目建設,提高便民服務效率,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方面,高層住宅項目工程進度由施工進度達到主體建築的三分之二,調整為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即可申請。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三)關於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堅持「房住不炒」的原則,在現行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性還清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不變的基礎上,回應職工關心關切,積極拓寬提取范圍,結合住房公積金保障性和互助性特點,優先滿足繳存職工剛性住房需求,優先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本息業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後續將出台具體實施辦法,首先在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等國有銀行開辦此項業務。該條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

(四)關於暫停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余額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此前在資金運用率偏低的情況下,階段性開辦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目的是為了增加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方便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逐月償還購房貸款。近年來,我市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力度,提高貸款額度,資金需求量不斷增大,資金運用率持續增長,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業務標准》相關規定,為保障住房公積金各項業務平穩健康發展,防範資金流動性風險,在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前提下,參照我省大多數城市做法,暫停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余額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該條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

(五)關於進一步加強與商業銀行合作

為滿足職工高效便捷辦理組合貸款業務需求,進一步拓展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渠道,加強與商業銀行合作,增加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的承辦銀行。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