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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人逾期擔保人徵信 2025-02-09 09:38:59

變更貸款額度擔保人

發布時間: 2022-06-11 11:39:36

銀行貸款的擔保人可以更換嗎

法律分析:貸款期間是可以更換擔保人的。但是借款人申請變更擔保人的,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1、借款人首先向貸款科提出申請,經貸款科同意,由貸款科向貸款經辦銀行開具證明;2、銀行經辦人員應按照內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擔保人、原所有擔保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銀行現場簽訂協議,本人簽字並按手印,協議各方簽字齊全後,擔保人變更有效;3、銀行經辦人員根據變更內容,修改貸款擔保人信息,並通知貸款科變更手續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❷ 銀行貸款擔保人可以更換嗎

根據《擔保法》和《貸款通則》相關規定,借款人申請變更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的,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借款人首先向貸款科(或所在管理部、分中心,下同)提出申請,經貸款科同意,由貸款科向貸款經辦銀行開具《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
2、銀行經辦人員應按照《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的內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擔保人、原所有擔保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銀行現場簽訂《貸款保證人變更協議》,本人簽字並按手印,協議各方簽字齊全後,擔保人變更有效。
3、銀行經辦人員根據變更內容,修改貸款擔保人信息,並通知貸款科變更手續完成。
4、貸款科解凍被替換擔保人帳戶,凍結新增擔保人帳戶。各委託銀行應嚴格執行以上規定,因借款相關人員簽字不真實引發的合同糾紛,由經辦銀行承擔。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
作為擔保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
2、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5、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❸ 銀行貸款換擔保人流程

銀行擔保人可以換人通常需要的步驟為:

1、擔保人、貸款人和銀行協商變更事宜。

2、銀行審核新擔保人資格,符合資金或貸款擔保條件,同意貸款人辦理擔保人變更。

3、原擔保人的擔保內容由新擔保人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七條 一般保證及先訴抗辯權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推定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 保證人的一般抗辯權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變更貸款額度擔保人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條 保證責任的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的追償權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 保證人追償權的預先行使

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❹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能不能中途換人

可以。
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申請變更公積金貸款擔保人。變更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條件:
1.借款人已正常連續還款滿一年,無逾期現象。
2.擬變更的擔保人需為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為他人提供擔保的能力;公積金賬戶為正常狀態,沒有個人公積金貸款及為他人擔保的情況。
拓展資料
一、公積金貸款的優勢:
1.方便程度,辦理時間等上差不多。
2.商貸一般沒有貸款上限或上限很高,借款人可以直接申請比較高的貸款金額,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上限控制,但高額度的貸款需求可以通過組合貸款方式解決。
3.商貸的貸款對象范圍比較廣,住房公積金貸款一般是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二、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申請「商貸轉公積金貸款」,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下列7個條件:
1.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2.借款人必須是原住房貸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為買受人);
3.原商業性購房貸款未結清且銀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結清貸款;
4.原商業性購房貸款還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記錄良好且無逾期貸款余額;
5.所購房產已取得當地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房屋所有權證,且為鋼混結構;
6.所購房產可以設定抵押權的商業貸款可以轉公積金貸款;
7.未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三、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有哪些?
1.保證擔保
保證擔保是由保證人或擔保公司為貸款人,並提供連帶責任進行擔保,保證人應與當地的公積金中心簽訂正式保證合同。
2.抵押擔保
抵押擔保是指借款人可用本人或擁有房產的第三人作為抵押進行擔保。
3.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
可通過借款人或他人以個人住房公積金為借款人提供連帶的責任擔保。
4.質押擔保
借款人可用國債、銀行存單等有價證券作為質物進行足額的貸款擔保。

❺ 貸款期間可以更換擔保人嗎

貸款期間是可以更換擔保人的,但是借款人申請變更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的,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借款人首先向貸款科提出申請,經貸款科同意,由貸款科向貸款經辦銀行開具《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百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❻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可以變更嗎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可以變更,經審貸小組審核批准後辦理變更手續;管理中心整理變更資料,並告知申請人審批意見;擔保人在規定期限內到承辦銀行辦理擔保變更手續;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後,承辦銀行將結果通知管理中心。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❼ 更換擔保人需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1、涉及合同法問題,擔保合同屬於合同的一種,變更擔保人需要徵得債權人同意,雙方需要簽訂新的書面擔保合同。2、涉及變更後的擔保方式問題,擔保人與債權人要在新擔保合同中約定擔保方式,未約定的認定為連帶責任。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2、借款人首先向貸款科(或所在管理部、分中心,下同)提出申請,經貸款科同意,由貸款科向貸款經辦銀行開具《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
3、銀行經辦人員應按照《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的內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擔保人、原所有擔保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銀行現場簽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保證人變更協議》,本人簽字並按手印,協議各方簽字齊全後,擔保人變更有效。
4、銀行經辦人員根據變更內容,修改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信息,並通知貸款科變更手續完成。
5、貸款科解凍被替換擔保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凍結新增擔保人住房公積金帳戶。
各委託銀行應嚴格執行以上規定,因借款相關人員簽字不真實引發的合同糾紛,由經辦銀行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❽ 銀行貸款可以中途更換擔保人嗎

理論上可以,擔保需要簽訂擔保合同,新增加擔保人,然後終止原擔保合同,但是銀行這樣做對自己沒啥好處,可以歸可以,不一定同意

❾ 更換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四)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八十九條?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三百九十條?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❿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可以變更嗎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可以依法變更,變更應經審貸小組審核批准;管理中心整理變更資料,並告知申請人審批意見;擔保人在規定期限內到承辦銀行辦理擔保變更手續;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後,承辦銀行將結果通知管理中心。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