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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金貸款額度測算規定

發布時間: 2022-06-16 16:03:15

『壹』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已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72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拓展資料】一、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流動資金貸款業務經營行為,加強流動資金貸款審慎經營管理,促進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流動資金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
三、?本辦法所稱流動資金貸款,是指貸款人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的本外幣貸款。
四、貸款人開展流動資金貸款業務,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五、?貸款人應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實行貸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戶信息,建立流動資金貸款風險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崗位制衡機制,將貸款管理各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並建立各崗位的考核和問責機制。
六、貸款人應合理測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審慎確定借款人的流動資金授信總額及具體貸款的額度,不得超過借款人的實際需求發放流動資金貸款。
貸款人應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的規模和周期特點,合理設定流動資金貸款的業務品種和期限,以滿足借款人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實現對貸款資金回籠的有效控制。
七、?貸款人應將流動資金貸款納入對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團客戶的統一授信管理,並按區域、行業、貸款品種等維度建立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八、貸款人應根據經濟運行狀況、行業發展規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貸需求等,合理確定內部績效考核指標,不得制訂不合理的貸款規模指標,不得惡性競爭和突擊放貸。
九、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用於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不得用於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流動資金貸款不得挪用,貸款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檢查、監督流動資金貸款的使用情況。
十、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本辦法對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貳』 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營運資金量-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所以說只要你知道了營運資金量、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那麼你就可以知道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這個計算公式是怎麼推導出來的呢?
資金管理是企業財務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而確保企業日常經營中有足夠的營運資金也是資金管理的重點工作。當企業短期的流動資金不足時,在沒有其他資金來源的情況下,企業一般會向金融機構申請流動資金貸款,並向金融機構說明新增流動資金貸款的理由,以及資金缺口的金額,也就是申請流動資金貸款的信貸額度。所以只要你知道了這4個變數,就可以計算出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這個額度也是非常好計算的。
計算這個額度有什麼作用呢?
其實計算這個額度的作用是很大的,能夠明確企業這年的貸款額度是多少,可以從銀行借貸多少錢,然後把這一筆錢投入到生產中。若你不計算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你就不知道企業今年還需要貸多少錢,在生產經營的時候就會很迷茫。下面就是其中三個變數的計算方法。營運資金量=上年度銷售收入*(1-上年度銷售利潤率)*(1+預計銷售收入年增長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營運資金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流動資產-平均流動負債)。自有資金指的是自有流動資金,即所有者權益扣除固定資產等其它資金佔用後的,用於營運周轉的自有流動資金。
只要你知道這三個變數,那麼你就能夠測算出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也是非常好計算的,並不需要太多復雜的程序。

『叄』 如何做好流動資金貸款需求測算

2009年,銀監會頒布的《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的核心內容之一,就是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合理測算借款人的營運資金需求,審慎確定借款人的流動資金貸款的授信總額及具體貸款的額度,並據此發放流動資金貸款,不得超過借款人的實際需求超額放貸。在實際工作中,農村信用社應如何針對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科學合理測算企業流動資金佔用額,並以此為基礎確定不同時期流動資金貸款的合理需求額,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做到既有效滿足企業正常經營對流動資金貸款的需求,同時又有效防止因超過實際需求發放貸款而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進而有效防範信貸風險。筆者結合工作實際,在實際操作中應重點把握以下因素進行分析:
一、影響流動資金需求的主要財務指標
測算表中影響流動資金需求的主要財務指標:流動資產科目下的貨幣資金、應收賬款、存貨、預付賬款等四項指標。流動負債類指標:應付費用、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收賬款等四項指標。這些指標均與企業產銷密切相關。而其它的流動資產項目:如貨幣資金、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應付薪酬、應付稅金等在報表中佔比極少,而在現實的報表中往往是這些不予考慮的科目對流動資金需求的測算影響較大,因此完全按照銀監會推薦的公式測算出的需求量與實際需求量差距較大。所以測算時如果考慮非公式中科目,還要通盤考慮。
二、調查企業發展規模,合理確定營運資金
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測算,是基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所需營運資金與現有流動資金的差額(即流動資金缺口)確定。農信社估算借款人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的公式是:
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所需營運資金量-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
營運資金量=上年度銷售收入×(1-上年度銷售利潤率)×(1+預計銷售收入年增長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
營運資金周轉次數=上年度銷售收入/平均有效營運資產額
平均有效營運資產=(年初有效營運資產+年末有效營運資產)/2
應正確理解計算公式中各項目定義:
「流動資金貸款」:包括借款人在各家金融機構的全部流動資金貸款。
「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是指除流動資金貸款以外其他用於營運的負債,包括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等。
「借款人自有資金」:是指借款人所有者權益中用於企業日常營運的部分。有效營運資產應以流動資產為基礎,扣除賬齡2年以上的應收款項、難以參與周轉的存貨、1年內到期長期債權投資、各項待處理流動資產凈損失等不參與或未有效參與生產經營周轉的資產。即將到期結清且不再續借的銀行貸款可在當前流動負債中予以剔除;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借款人自有資金中可剔除將用於購置長期資產或分紅的部分。
假設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和銷售收入一定,則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與營運資金量呈正比例關系,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呈反比例關系,也就是說同一企業營運資金周轉的速度越快(次數多),其所需的流動資金貸款就越少,反之,所需的流動資金貸款就越多。因此,如果一個企業的流動資產比較多,流動負債比較少,說明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較強;反之,則說明短期償債能力較弱。由於各企業受行業性質、經營規模、發展階段等重要因素的影響,企業所需營運資金量會明顯不同,這就需要農信社切實搞好流動資金貸款調查工作,收集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不同發展階段的相關基礎數據,做好分析比較工作,合理確定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額度。
三、預測企業銷售前景,合理估算銷售收入
從以上計算公式可以看出:在利潤率不變的情況下,企業銷售收入的增加會導致企業營運資金增加,同時也可能引起流動資金貸款需求增加。但是企業銷售收入的增加受多種因素制約:一是企業是否具備相應的生產能力和與之配套的機器設備、廠房等硬體設施;二是企業是否具有相應的技術人員、產業工人和銷售人員,銷售策略和市場營銷能力是否能夠滿足銷售增長的需求;三是企業是否擁有相應的技術或專利等知識產權;四是企業是否擁有足夠的資源,如原材料供應是否充足,是否有陳舊、損壞等減值現象發生;五是企業生產的產品是否能夠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需求變化,是否符合國家政策法規等。因此,農信社信貸人員要實地深入企業搞好調查,若有必要,應向原材料供應商和產品銷售市場了解情況,研究國家方針政策,估算企業的銷售收入增長計劃是否符合實際,准確估算企業銷售收入的增長速度,從而確定營運資金需求量。預期的銷售收入年增長率一般不超過國資委統計評價局發布《2010年企業績效評價標准值》中對應行業、規模的銷售(營業)增長率的優秀值,或借款人最近2-3年的銷售收入年平均增長率;預期的銷售利潤率一般不低於國資委統計評價局發布《企業績效評價標准值》中對應行業的主營業務利潤率或銷售(營業)利潤率的平均值,或借款人最近2-3年的銷售利潤率平均值。
四、核實企業財務數據,准確計算周轉次數
企業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和准確性直接決定流動資金貸款需求的准確性,這就需要農信社信貸人員深入企業調查核實各項財務數據,在確保真實性和准確性的基礎上再按下面公式計算:營運資金周轉次數=360/(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應付賬款周轉天數+預付賬款周轉天數-預收賬款周轉天數);存貨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存貨余額;應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應收賬款余額;預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預付賬款余額。存貨周轉次數、應收賬款周轉次數和預付賬款周轉次數等流動資產周轉速度與營運資金需求成反比關系。流動資產周轉的次數越多,表明以相同的流動資產完成的周轉額越多,同等生產規模下,需求的營運資金量就越少。從企業負債方面來說,佔用的應付賬款和預收賬款越多,期限越長,越可以減少對營運資金的需求,預期的營運資產周轉次數一般不低於國資委統計評價局發布的《企業績效評價標准值》中對應行業的流動資產周轉次數平均值,或借款人最近2-3年的營運資產周轉次數平均值。
可是,若企業無限度延長應付賬款等流動負債的期限,則可能導致企業喪失自己的商業信用,出現資金周轉困難。
五、結合現金流量分析,測算流動資金需求情況
將營運資金分析與現金流量分析結合起來判斷企業償債能力,決定是否發放流動資金貸款,主要通過以下現金流量指標來分析:一是流動性分析,流動性分析指標是現金除以流動資產,衡量流動資產的質量,指標值越高,企業流動資產的變現能力越強,但是過高可能說明企業的現金未能得到充分利用。二是償債能力分析,償債能力分析指標是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除以流動負債,反映流動負債所能得到的現金保障程度,指標值越高,說明企業償付流動負債的能力越強。但指標值過高,企業就可能沒有很好地利用現金資源,另一方面,指標值過低,則又意味著企業可能出現支付危機。三是獲利能力分析,獲利能力分析指標是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除以稅後凈利,主要反映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與當期凈利潤的差異程度,也即當期實現的凈利潤中,有多少是有現金保證的。
六、影響測算流動資金需求的其他因素
一是中小企業財務制度大多不健全,按照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測算出的營運資金量、自有資金量大多不準確,造成最終測算得出的銀行可授信額度無實際參考價值。比如,很多中小企業都是民營企業,以家族式經營為主,企業領導者集權現象及「小農」意識嚴重,往往通過隱藏銷售收入和利潤來減少交稅,同時企業利潤多被老闆抽資用於私人支出或對外投資,再以個人投資的方式反映至「其他應付款」內,造成企業財務「公私不分」,進而造成測算結果與實際結果偏差較大。另外,還有些中小企業為把報表值得好看,把本應屬於「長期負債」的資金擺在「資本公積」中核算,造成測算時企業自有資金較多的假象,而實際自有資金不足。此外,還有部分中小企業為了能達到招投標資質等級,通過虛增注冊資本的方式予以滿足需要。
二是由於中小企業財務核算不規范,部分中小企業存量流動資金貸款被固定資產投資所佔用,造成測算的銀行可授流動資金貸款額度與企業實際所需存在較大偏差。例如,很多中小企業購買二手機器設備或自製設備,為節省開支不要求交易對手開立發票;有的投資建造廠房未按規定程序進行,這些投資都無法提供項目立項、可行性報告等資料,無法辦理固定資產貸款,導致出現了「短貸長用」的情況。
三是很多中小企業通過年初集中儲備原材料的方式鎖定原材料價格,以此來規避原材料價格波動帶來的不利影響。這將導致企業對貸款集中性需求特別大,進而導致測算出的可授信額度與企業所需貸款額度偏差較大。
李雪冬、陳彤

『肆』 流動資金需求中自有資金如何測算

企業自有資金=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和留存收益,其中留存收益包括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一般來源於企業的資本投入。

而留存收益則來源於企業盈利產生的資本增值,也就是說,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和企業自身的生產經營無關,留存收益則是企業生產經營實績的體現。

而項目資本金是指在投資項目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出資額。從兩者的比較可以看出,所有者權益的范圍包括了項目資本金。

所有者權益中的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屬於項目資本金,而所有者權益中的留存收益則一般不屬於項目資本金的范疇,但特殊情況下的留存收益也可能構成項目資本金。

(4)流動資金貸款額度測算規定擴展閱讀:

自有資金組成:

各個企業由於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和財務管理體制的不同,取得自有資金的渠道也不一樣。

全民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構成:一部分來自國家財政撥款,以及固定資產的無償調入等;一部分來自企業內部積累,即按國家規定,從成本和稅後留利中提存的各項專用基金。

此外,還來自定額負債,即企業根據有關制度和結算程序的規定,對應付和預收的款項中能夠經常使用的一部分資金。

例如,應交稅金,應交利潤,預提費用,以及某些生產周期長、按完工程度預收的貨款中能夠經常支配使用的部分。定額負債在財務處理上視同企業自有流動資金參加周轉。

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的構成: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主要來自勞動群眾投入的股金和由企業內部積累形成的公積金、公益金及其他各項專用基金。

『伍』 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測算需要考慮哪些內容

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測算需要考慮的內容:
1、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
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影響因素主要包括現金、存貨、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預付賬款等。在調查基礎上,預測各項資金周轉時間變化,合理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在實際測算中,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可參考如下公式:
營運資金量=上年度銷售收入×(1-上年度銷售利潤率)×(1+預計銷售收入年增長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
其中:營運資金周轉次數=360/(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應付賬款周轉天數+預付賬款周轉天數-預收賬款周轉天數)

2、估算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將估算出的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以及其他融資,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營運資金量-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
3、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
(1)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情況(如借款人所屬行業、規模、發展階段、談判地位等)分別合理預測借款人應收賬款、存貨和應付賬款的周轉天數,並可考慮一定的保險系數。
(2)對集團關聯客戶,可採用合並報表估算流動資金貸款額度,原則上納入合並報表范圍內的成員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總和不能超過估算值。
(3)對小企業融資、訂單融資、預付租金或者臨時大額債項融資等情況,可在交易真實性的基礎上,確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況下,根據實際交易需求確定流動資金額度。
(4)對季節性生產借款人,可按每年的連續生產時段作為計算周期估算流動資金需求,貸款期限應根據回款周期合理確定。

『陸』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流動資金貸款業務經營行為,加強流動資金貸款審慎經營管理,促進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流動資金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流動資金貸款,是指貸款人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的本外幣貸款。第四條貸款人開展流動資金貸款業務,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第五條貸款人應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實行貸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戶信息,建立流動資金貸款風險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崗位制衡機制,將貸款管理各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並建立各崗位的考核和問責機制。第六條貸款人應合理測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審慎確定借款人的流動資金授信總額及具體貸款的額度,不得超過借款人的實際需求發放流動資金貸款。

貸款人應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的規模和周期特點,合理設定流動資金貸款的業務品種和期限,以滿足借款人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實現對貸款資金回籠的有效控制。第七條貸款人應將流動資金貸款納入對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團客戶的統一授信管理,並按區域、行業、貸款品種等維度建立風險限額管理制度。第八條貸款人應根據經濟運行狀況、行業發展規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貸需求等,合理確定內部績效考核指標,不得制訂不合理的貸款規模指標,不得惡性競爭和突擊放貸。第九條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用於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不得用於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挪用,貸款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檢查、監督流動資金貸款的使用情況。第十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本辦法對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受理與調查第十一條流動資金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依法設立;

(二)借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借款人生產經營合法、合規;

(四)借款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有合法的還款來源;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第十二條貸款人應對流動資金貸款申請材料的方式和具體內容提出要求,並要求借款人恪守誠實守信原則,承諾所提供材料真實、完整、有效。第十三條貸款人應採取現場與非現場相結合的形式履行盡職調查,形成書面報告,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盡職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的組織架構、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經營管理團隊的資信等情況;

(二)借款人的經營范圍、核心主業、生產經營、貸款期內經營規劃和重大投資計劃等情況;

(三)借款人所在行業狀況;

(四)借款人的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存貨等真實財務狀況;

(五)借款人營運資金總需求和現有融資性負債情況;

(六)借款人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等情況;

(七)貸款具體用途及與貸款用途相關的交易對手資金佔用等情況;

(八)還款來源情況,包括生產經營產生的現金流、綜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九)對有擔保的流動資金貸款,還需調查抵(質)押物的權屬、價值和變現難易程度,或保證人的保證資格和能力等情況。第三章風險評價與審批第十四條貸款人應建立完善的風險評價機制,落實具體的責任部門和崗位,全面審查流動資金貸款的風險因素。第十五條貸款人應建立和完善內部評級制度,採用科學合理的評級和授信方法,評定客戶信用等級,建立客戶資信記錄。第十六條貸款人應根據借款人經營規模、業務特徵及應收賬款、存貨、應付賬款、資金循環周期等要素測算其營運資金需求(測算方法參考附件),綜合考慮借款人現金流、負債、還款能力、擔保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結構,包括金額、期限、利率、擔保和還款方式等。

『柒』 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測算的測算方法

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當期財務報告和業務發展預測,按以下方法測算其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 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影響因素主要包括現金、存貨、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預付賬款等。在調查基礎上,預測各項資金周轉時間變化,合理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在實際測算中,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可參考如下公式:
營運資金量=上年度銷售收入×(1-上年度銷售利潤率)×(1+預計銷售收入年增長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
其中:
1、營運資金周轉次數=360/(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應付賬款周轉天數+預付賬款周轉天數-預收賬款周轉天數)
2、營運資金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凈額/(平均流動資產-平均流動負債)
以上兩個公式均沒有問題,個人傾向於使用公式2
周轉天數=360/周轉次數
應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應收賬款余額
預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預收賬款余額
存貨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存貨余額
預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預付賬款余額
應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應付賬款余額 將估算出的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以及其他融資,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營運資金量-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 (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情況(如借款人所屬行業、規模、發展階段、談判地位等)分別合理預測借款人應收賬款、存貨和應付賬款的周轉天數,並可考慮一定的保險系數。
(二)對集團關聯客戶,可採用合並報表估算流動資金貸款額度,原則上納入合並報表范圍內的成員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總和不能超過估算值。
(三)對小企業融資、訂單融資、預付租金或者臨時大額債項融資等情況,可在交易真實性的基礎上,確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況下,根據實際交易需求確定流動資金額度。
(四)對季節性生產借款人,可按每年的連續生產時段作為計算周期估算流動資金需求,貸款期限應根據回款周期合理確定。

『捌』 如何合理確定流動資金貸款額度和期限

一、合理確定流動資金貸款期限。根據《貸款通則》的規定,貸款期限要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和貸款人的資金供應能力由借貸雙方共同協商後確定。企業的生產經營周期是指企業從投入資金購買原材料,通過儲備、生產、銷售,最終實現資金回籠的運動過程所需要的時間。各銀行要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周期和有關條件合理確定流動資金貸款期限。

二、流動資金貸款按期限分為臨時貸款、短期貸款和中期貸款三類。貸款條件和程序按《貸款通則》有關規定認真執行。

三、臨時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對借款人發放的,期限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流動資金貸款,主要用於企業一次性進貨的臨時性資金需要和彌補其它支付性資金不足。

四、短期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對借款人發放的,期限為三個月至一年(不含三個月含一年)的流動資金貸款,主要用於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周轉的資金需要。

五、臨時貸款與短期貸款仍按照現行有關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規定和《貸款通則》進行管理。臨時貸款和短期貸款統計在短期貸款項目中。

六、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對借款人發放的,期限為一至三年(不含一年含三年)的流動資金貸款,主要用於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中經常佔用。對生產經營正常,生產規模較大,產品有市場、有效益、有信譽,歸還貸款本息有保證的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均可發放中期流動資金貸款。對用於國家專項儲備的貸款可根據儲備時間確定貸款期限。中期流動資金貸款的發放,要堅持銀行和企業各方自願的原則。

中期流動資金貸款利率執行同期同檔次固定資產貸款利率標准。對國家確定的512戶國有大中型企業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企業的貸款利率不上浮。

七、各商業銀行要從嚴掌握中期流動資金貸款的審批許可權。審批許可權一般應控制在二級及二級以上分行。中期流動資金貸款統計在中長期貸款項目中。各商業銀行要單獨設立「中期流動資金貸款」二級項目進行專項統計,按規定報送中國人民銀行。

八、各類流動資金貸款到期後可按規定的條件辦理展期,貸款到期後可以收回再貸。對現有到期流動資金貸款,可根據企業申請和貸款條件,將經常佔用部分轉為中期流動資金貸款。中長期貸款發放數量應按資產負債比例管理規定中關於中長期貸款比例掌握。

九、各商業銀行要嚴格按要求掌握流動資金貸款期限,防止出現人為縮短貸款期限,導致貸款逾期而加息、罰息的現象。同時,也要做好貸款使用的跟蹤、檢查,對企業擠占、挪用流動資金貸款搞固定資產投資的行為,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採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確保信貸資產的安全。

十、各商業銀行可根據本通知精神和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操作辦法,並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玖』 銀行讓我測算額度是什麼意思

現在很多銀行都是可以給你算出你的預售性額度的,比如中國銀行,還有農業銀行,你取號的候就會體現你的預授權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