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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銀行公積金如何提取公積金貸款額度

發布時間: 2022-06-20 20:33:18

A. 買房後如何提取公積金

您好,關於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具體為您解答如下:

1)辦理條件:

①購買本市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託的; ②購買外省市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房屋所在地為職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親戶籍地的,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託的;

2)需要的材料:

①身份證明和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②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③其他證明材料: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④其他相關材料:市公積金中心在提取審核過程中對職工提取行為真實性存疑的,可要求職工進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3)辦理流程:

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職工:

①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的:個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憑證指定收款銀行所在地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②購買其他房屋的:個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職工:

①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的:個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憑證指定收款銀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交款憑證指定收款銀行所在地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②購買其他房屋的:個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自願繳存職工:

①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的:個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交款憑證指定收款銀行所在地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②購買其他房屋的:**個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B. 建行公積金貸款怎麼貸

一、辦理流程:
1.提出申請。借款申請人提出書面借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由建設銀行負責受理後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或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
2.簽訂合同。借款申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後,由建設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選用委託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須在建設銀行開立龍卡或儲蓄賬戶。
3.抵押登記和保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求,建設銀行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合同公證及住房保險等手續。
4.支用款項。建設銀行按借款合同約定,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並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人售房款專用賬戶或其他指定賬戶內。
5.按期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方式,委託建設銀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設銀行櫃面,按期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6.合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借款人可向建設銀行或住房資金管理部門提出變更借款期限、還款方式、提前還款等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建設銀行為借款人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7.貸款結清。建設銀行為借款人出具「貸款結清證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記證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等手續。
二、辦理條件。
借款人必須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規定。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為:
(1)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4)有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規定的最低額度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符合要求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符合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借款條件。
拓展資料
相關知識補充:
1.貸款額度
最高額度按照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2.貸款期限。
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最長貸款期限內由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根據借款人的實際情況確定貸款期限。
3.貸款利率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
4.還款方式。
借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內的,採用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方法,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等額本金還款法和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認可的其他還款方式。

C. 建行的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麼

建行的公積金提取需要攜帶本人的身份證的原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的,應該提供婚姻的證明,配偶的身份證的原件;代他人來提取公積金的,應該提供委託人以及被委託的人的身份證的原件;並根據實際情形來提供下列的證明材料: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商業性住房貸款的;

6、在本市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7、農民工或戶籍在本市轄區以外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9、本市城鎮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1年以上的;

10、因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1、職工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

12、職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業費的(僅限一套住房)。

職工符合本通知規定提取條件但尚未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優先用於沖抵住房公積金貸款。

職工符合一項或幾項提取條件可分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兩次提取時間應當間隔1年以上,但下列情況除外:一是銷戶提取的;二是提前還清住房貸款的;三是職工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再購買其他自住住房或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的。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臨沂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並根據以下情況分別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購買住宅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的,應提供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首付款支付憑證;在其他城市購買住宅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的,應提供網上備案的購房合同和發票;

購買二手住宅商品房的,應提供《房地產買賣契約》、契稅完稅憑證和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

購買拆遷還建房的,應提供房地產管理部門或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拆遷還建協議、《回遷證》和繳款憑證;

2、農民工在農村新型社區購買自住住房的,應提供農村戶籍證明、購房合同和繳款憑證;農民工依法依規在農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應提供農村戶籍證明、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建造的文件、施工合同和購買建築材料的發票;

3、翻建自住住房的,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翻建的文件、施工合同和購買建築材料的發票;

4、大修自住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危房鑒定證明、施工合同和購買建築材料的發票;

5、離休、退休的,應提供人社部門核發的離退休證;不能提供離退休證的,應提供人社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養老金領取證明;

6、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7、出境定居的,應提供出境定居人員審批表,或公安機關簽發的出境定居有效證明;

8、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貸款余額證明;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的,應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1年內的還款明細、貸款余額證明,首次提取的還應提供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

9、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應提供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繳納證明;租住商品住房的,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證明;

10、農民工或戶籍在本市轄區以外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農村戶籍證明或非本市的戶籍證明;

11、職工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應提供民政、工會等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

12、本市城鎮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或《失業證》;

13、因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應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或病案、病人的醫保卡、醫保費用結算單和1年內的治療費用發票;

14、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應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證明、繼承人與死亡職工的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等)、繼承權公證書或受遺贈公證書。不能提供繼承權公證書或受遺贈公證書的,職工所在單位應當對繼承權進行核實,將其住房公積金劃入單位賬戶並轉交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15、職工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應提供職工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票據;

16、職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業費的,應提供職工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單身的需提供單身聲明)和物業公司出具的1年內繳費單據或證明。

D. 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

1、離開工作地:如果你在一個城市繳納公積金,來年離職前往其他城市工作,甚至未來也不會在回來,這種情況就可以拿著證明去提取公積金。
2、去其他地區定居:如果進行移民,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不會回到中國居住,這種情況公積金也是可以提取的。
3、喪失勞動能力/低保生活保障:是比較特殊的情況,生活能力困難,沒有經濟來源,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士,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
4、當事人死亡、繼承人提取: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一旦任職的員工死亡,之前繳納的公積金是可以提取出來的,提取人應該由繼承人繼承。
5、支付房租:每個地區的情況不同,對於支付房租這種提取公積金的方式,額度也有不同限制,不過前提都是需要本人或者家庭在當地無住房。
6、支付直系親屬大病醫療費用:並非得了重病都可以提取公積金,不僅需要符合當地政策,還有身份和時間限制,前者是固定,需要時支付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後者根據地區來決定。
7、為子女購房:這種情況需要出具相關購房合同和繳存公積金的相關證明,也是具有一定額度限制的,各地區情況不同,需要向有關部分了解。

E. 建設銀行公積金提取可以取多少

建設銀行公積金提取可以取多少,取決於你的個人賬戶有多少余額。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有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1、符合離退休、出境出國定居、工作調離本市、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未重新就業、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異地就業、死亡等條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個人賬戶應由單位先行向承辦銀行辦理「封存」手續,職工提取後該賬戶注銷。

2、符合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安居房、解困房、二手房、拍賣房、拆遷安置房、公有住房或集資房、建造自住房、擴建、翻建、大修自住房及遇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等條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自該項行為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職工及配偶可憑相關材料同時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消費支出。

3、符合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房租超過家庭收入15%等條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配偶應同時辦理,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數額不得超過其家庭當期實際發生的住房消費支出。

4、符合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安居房、解困房、二手房、拍賣房、拆遷安置房、公有住房或集資房、建造自住房、擴建、翻建、大修自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房租超過家庭收入15%等條件及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喪失勞動能力、患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等原因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一次性結清購房貸款本息外,再次提取時間須間隔12個月以上。住房公積金賬戶應保留百元以下金額。

5、符合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安居房、解困房、二手房、拍賣房、拆遷安置房、公有住房或集資房、建造自住房、擴建、翻建、大修自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等原因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異地購房或償還異地購房貸款的,其異地所購房屋應位於職工或其配偶的戶籍所在地,申請提取時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本人或其配偶在購房地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6、除夫妻關系外,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由他人代領的,需辦理委託公證或委託雙方到本中心面簽委託書。產權人(或借款人)的配偶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或夫妻代領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7、提取川飢貶渴撞韭鱉血搏摩的住房公積金需轉入存款人本人的銀行儲蓄卡,不得提取現金。使用非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或異地儲蓄卡的,由此產生的手續費由存款人本人承擔。

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提取款項應存入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銀行儲蓄卡,不得提取現金。

9、以上住房公積金有關提取政策和規定有變動的,以申請辦理時的政策和規定為准。

F. 建行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手續

建行的公積金提取需要攜帶本人的身份證的原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的,應該提供婚姻的證明,配偶的身份證的原件;代他人來提取公積金的,應該提供委託人以及被委託的人的身份證的原件;並根據實際情形來提供下列的證明材料:

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商業性住房貸款的;

6、在本市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7、農民工或戶籍在本市轄區以外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9、本市城鎮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1年以上的;

10、因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1、職工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

12、職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業費的(僅限一套住房)。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6)建設銀行公積金如何提取公積金貸款額度擴展閱讀: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和《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加強中心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范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結合中心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及其所屬各管理部對使用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以下簡稱個人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是指管理中心及其所屬各管理部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時,將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個人結算賬戶的提取方式。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結算賬戶包括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和經與管理中心簽訂協議可用於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各類銀行卡或存摺。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提取原則上採取個人結算賬戶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特殊情況下,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須經職工本人同意。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首次採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的,提取申請人應預先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向所在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見附表1)並經提取申請人本人簽字確認後,與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第七條 已採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方式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在個人結算賬戶無變化的情況下,無需再向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時,有關個人結算賬戶各欄可不填寫。

第八條 管理部審核提取申請,對於符合提取條件的,將提取材料、《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等錄入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並確認個人結算賬戶。管理中心會計處匯總前一個工作日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委託銀行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

G. 有公積金貸款,提取公積金余額,需要什麼手續。

提取流程

(一)由公積金中心核準的提取

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兩種提取類型外,其他類型的提取均需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才可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或公積金聯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二)委託銀行審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和離、退休職工提取已全部委託建設銀行審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本市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三)公積金委託提取還貸業務(即按月自動劃扣)

辦理了本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辦理公積金委託提取住房業務。此業務必須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審批辦理,不可委託他人代辦。

貸款銀行為除建設銀行以外其他銀行的申請人,必須先到單位開戶的相關銀行網點辦理公積金聯名卡,並與公積金賬戶關聯(激活)後,方可辦理此業務。

(7)建設銀行公積金如何提取公積金貸款額度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2002年3月24日,國務院公布並開始施行的修改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對住房公積金的適用范圍、機構及其職責、繳存、提取、使用、監督、罰則等作出了相關規定。

2002年5月13日,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國發〔1998〕23號),對管理條例進行了進一步的說明和補充,並要求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檢查《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本通知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向國務院報告。

2010年11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等部門發布《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住房公積金的發放和領用作出了更多說明與規范。

2015年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費存職工的合法權益;

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機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通知明確了租房提取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同時通知還就提取額度,租房提取的條件,提取審核效率等問題作出了更多規范與說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積金

H. 建行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條件及額度

1.辦理條件:

借款人必須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規定。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為:

(1)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4)有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規定的最低額度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符合要求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符合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借款條件。

2.貸款額度:

最高額度按照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比如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法如下: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按使用配偶額度: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8)建設銀行公積金如何提取公積金貸款額度擴展閱讀:

中國建設銀行公積金的辦理流程:

1.提出申請。借款申請人提出書面借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由建設銀行負責受理後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或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

2.簽訂合同。借款申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後,由建設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選用委託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須在建設銀行開立龍卡或儲蓄賬戶。

3.抵押登記和保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求,建設銀行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合同公證及住房保險等手續。

4.支用款項。建設銀行按借款合同約定,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並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人售房款專用賬戶或其他指定賬戶內。

5.按期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方式,委託建設銀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設銀行櫃面,按期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6.合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借款人可向建設銀行或住房資金管理部門提出變更借款期限、還款方式、提前還款等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建設銀行為借款人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7.貸款結清。建設銀行為借款人出具「貸款結清證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記證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等手續。

網路-公積金貸款額度

I. 建行app提取公積金流程

建行app提取公積金流程如下:
1、打開「中國建設銀行」APP;
2、點擊「悅享生活」;
3、點擊「公積金」;
4、點擊「公積金提取」。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特點如下: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J. 建行公積金提取流程是什麼

1、首先需要用戶憑公積金提取證明文件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單位核實之後,就會出具一份《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然後用戶憑借提取申請書及其他資料前往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用戶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批,並出具《提取通知書》。

3、最後有用戶持《提取通知書》、《提取申請書》前往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即可,一般會在三個工作日內到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