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鄭州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首次申請提高至80萬
新京報快訊(記者 段文平)12月4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發布消息稱,經 鄭州住房公積金管委會第43次會議審議通過,將鄭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
記者了解到,具體內容為,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且為家庭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金額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借款人單方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或家庭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金額由40萬元提高至60萬元。
該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即日起,購房職工可按新的貸款額度簽約備案。貸款額度的提高,將有效緩解購房職工的貸款資金壓力。
Ⅱ 鄭州公積金貸款額度
一、鄭州公積金貸款上限最高70萬。
借款人夫妻雙方均在鄭州市級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筆最高個人住房貸款金額45萬元;借款人單方在鄭州市級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筆最高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35萬元。
二、貸款額度及計算方法:
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1)、購買家庭首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房產為期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70%;所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60%。
(2)、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包括借款人及配偶擁有所有權且為買受人的房產,下同),再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含存量房、轉按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40%;暫不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
(3)、轉按揭貸款額度按不超過原購房總價的70%及房產評估總價的60%,且不超過商業貸款本金余額限定;
(4)、借款人單方在鄭州市級繳存公積金的,單筆最高貸款金額不超過30萬元,夫妻雙方均在鄭州市級繳存公積金的,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上街分中心、縣(市)管理部最高貸款限額為30萬元。
(5)、借款人的具體貸款額度依上述條件結合借款人的年齡、家庭收入認定。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方法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按使用配偶額度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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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鄭州公積金最多能貸多少錢
鄭州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80萬元,鄭州市區內購買首套住房,滿足省直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的60萬元調整為80萬元,其他情況為60萬元。
根據《關於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的通》第一條 提高最高貸款額度。夫妻雙方均在省直中心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鄭州市區內購買首套住房,滿足省直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的60萬元調整為80萬元,其他情況貸款額度由原來的40萬元調整為60萬元。
(3)鄭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Ⅳ 鄭州市直公積金能貸多少
公積金貸款最高60萬元(個人繳納公積金/家庭第二次使用購買第二套住房)最高公積金貸款金額為80萬元(夫妻雙方+首次使用+購買首套)。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定義: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於工資總額屬性,屬於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Ⅳ 鄭州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啊
鄭州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超過繳存余額的規定倍數,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收入的60%。借款人單方繳存狀況符合鄭州市級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單筆最高貸款金額不超過4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狀況同時符合鄭州市級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Ⅵ 鄭州夫妻雙方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鄭州夫妻雙方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70萬。
1.借款人夫妻雙方均在鄭州市級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筆最高個人住房貸款金額45萬元;借款人單方在鄭州市級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筆最高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35萬元。
2.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拓展資料:
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1)、購買家庭首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房產為期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70%;所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60%。
(2)、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包括借款人及配偶擁有所有權且為買受人的房產,下同),再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含存量房、轉按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40%;暫不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
(3)、轉按揭貸款額度按不超過原購房總價的70%及房產評估總價的60%,且不超過商業貸款本金余額限定;
(4)、借款人單方在鄭州市級繳存公積金的,單筆最高貸款金額不超過30萬元,夫妻雙方均在鄭州市級繳存公積金的,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上街分中心、縣(市)管理部最高貸款限額為30萬元。
(5)、借款人的具體貸款額度依上述條件結合借款人的年齡、家庭收入認定。
Ⅶ 鄭州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法律分析: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法如下:
1、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借款人月工資總額 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額度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 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 個人繳存比例)。
3、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屋價格×貸款成數
4、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Ⅷ 鄭州市公積金貸款政策2021
法律分析:貸款條件
1、凡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的職工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為住房買受人且為正在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3、已支付規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貸款金額=房產總價,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開立繳存賬戶後已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近期未繳不超過4個月;
5、家庭收入穩定,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數額較大的債務。
法律依據:《關於徵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意見和建議的通知》
為確保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持續健康發展,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擬按照「房住不炒保障剛需」的原則,從以下幾個方面徵求廣大繳存職工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的意見和建議:
一、申請條件。適當延長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時限。
二、貸款額度。結合鄭州不同區域的住房價格,按市區(含市內五區、鄭東新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非市區分別設定最高公積金貸款限額。
三、貸款比例。按照繳存和購房情況設定最高貸款比例(貸款金額占房產總價比例)。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70%;異地貸款及其他情況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40%。
四、還貸能力。參照其他地市和銀行商業住房貸款的審批要求,按照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收入的50%認定借款人的還貸能力。
五、徵信查詢。限制個人徵信嚴重不良的申請人辦理公積金貸款。辦理貸款時申請人應向公積金貸款受理部門提供由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管理部門出具的個人徵信報告,或授權有查詢條件的受理部門自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