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一、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1、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如下: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方法是什麼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方法如下:
1、到所在單位申請開具提取證明;
2、單位核實後,出具開具證明;
3、攜帶身份證明、提取證明等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業務。
2. 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麼
一、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麼
1、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下: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二、辦理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辦理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交的資料如下:
1、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2、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3、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4、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3.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麼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權的自住性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已經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或者重度殘疾,並已經與單位解除了或者終止了勞動關系的;
4、出國定居或者赴港、澳、台地區來定居的;
5、償還購買自住性住房的貸款本息的;
6、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經超出家庭每月工資收入的15%;
7、進城來務工人員已經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鎮居民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1、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2、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二、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購買預售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的,這些人群,已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據,具備這些條件;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地產買賣契約》及《契稅完稅證》,作為基礎證明;購買拆遷還建房的,如果購買的是這種房屋,提供市房產管理部門印製的《拆遷還建協議書》及交房款收據;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戶屬於這種情況,應提供承辦銀行(我們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門,權威部門,或房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規劃、施工文件或危房鑒定證明,二選一即可,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具備這種合同的,工程預算或決算及原《房屋所有權證》;
4、離休、退休的,如果住戶屬於這種情況,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核發的離退休證,作為相關證明;不能提供離退休證的,特殊情況,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養老金領取證明;
5、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生活艱難的,生活面臨巨大壓力,應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案、二級甲等才有效,病人的醫保卡、當期治療費用發票。非職工本人患病的,不是其本人的話,還應提供婚姻證明或者親屬關系證明;
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不再存在勞動關系,應提供與原單位,就是自己工作過的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市(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或醫院證明;
7、出境定居的,應出具出境定居人員審批表,或公安機關簽發的出境定居有效證明;
8、償還住房貸款的,應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截止申請提取日貸款余額證明,必須是由銀行發布的。其中,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的,屬於是商業性的,還應提供借款人與貸款發放銀行簽定的商業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鎮較低生活保障的,應提供《城市居民較低生活保障證》或勞動、工會等部門提供的其他有效證明;
10、支付房租的,應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房屋租賃協議書、二者可以選擇其一,支付房租發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
11、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如果經濟壓力比較大的話,應提供縣(區)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突發事件證明、說明相關的問題,大額支出費用單據,職工及家庭其他成員的收入證明。
12、進城務工人員或職工戶口在本市轄區以外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不再存在僱傭關系,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戶籍證明;
13、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應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證明,證明已經死亡。屬於亡者法定繼承人的,具備法律效益的繼承人,應提供繼承人身份證、戶口簿、法定繼承證明;屬於亡者指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應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經公證的指定繼承證明、身份證;
1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沒有工作的,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或《失業證》;
15、同時申請提取配偶及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條件的,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參與的話,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資料外,這些基本的必備材料,還應提供配偶和直系親屬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或者親屬關系證明及復印件。
16、代他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幫忙的話,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材料外,須同時提供提取人出具的書面委託書和代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 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三)發生下述情況之一並用於支付房租費用的:1、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較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戶;2、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年本地職工較低工資標準的;3、職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腎衰竭、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九種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四)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五)離休、退休的;(六)符合下述情況之一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1、戶口遷出本市;2、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務工農民返回原籍;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七)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的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八)職工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二)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及房屋產權共有人可同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九)職工本人、配偶及房屋產權共有人尚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優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償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類型的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5. 提取公積金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公積金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當員工死亡、退休、出國定居等情況出現時,員工可以申請公積金提取。那麼公積金怎麼提取呢?提取公積金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公積金提取時要提交什麼材料?提取流程又是怎麼樣的?
公積金怎麼提取?
一、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住房消費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3、租賃住房自住
(二)非住房消費類
1、離休或退休;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在新工作單位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3、出國或出境定居;
4、異地調動並戶口遷出本市,遷入地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5、職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6、職工被判刑;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殊困難的職工家庭
8、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
二、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
(一)填寫《xx市住房公積金個人支取申請審批表》(加蓋單位公章)
(二)支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購買期房,提供經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購房合同和首付款稅務收款憑證。購買拆遷安置房的,還需提供《拆遷安置協議》。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還需提供房改部門的購房批文或准購證和購房發票。
2、購買現房或二手房,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契證(或完稅發票)。購買拆遷安置房,還需提供《拆遷安置協議》。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還需提供房改部門的購房批文或准購證和購房發票。
3、在城鎮新建、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建設規劃許可證》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在農村新建、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經批準的《農村住宅建設用地呈報表》、《建設規劃許可證》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
4、大修自住住房,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工程造價評估報告》或《工程造價預算書》。
(四)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一次性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或部分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貸處出具的《提前還款申請書》。
2、一次性提前還清商業性住房貸款本息,提供原借款合同、原購房合同或房產證、還清貸款的銀行憑證。
3、一年一次提取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上一還款年度的住房貸款還貸明細記錄單。一年一次提取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提供上一還款年度的住房貸款還貸明細記錄單、商業性銀行住房借款合同、借款人所購住房的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出具的主貸款人個人信用報告原件(有效期為一個月內)。
4、房屋貸款人不在本中心繳納住房公積金,房屋貸款人配偶申請提取時,還需出具房屋貸款人繳存地的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情況證明原件。
(五)租賃住房自住,提供單身職工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單身證明,非單身職工提供戶口簿(同一戶口簿內註明夫妻關系的)或結婚證,租房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門提供的家庭成員住房狀況證明(保障性租賃住房除外),房屋租賃合同(保障性租賃住房批文。
(六)離休或退休,提供離、退休證或退休文件。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在現工作單位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提供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協議或文件。
(八)出國或出境定居,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出國、出境定居證明,當地戶籍注銷證明。
(九)異地調動並戶口遷出本市,遷入地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提供戶口遷出證明和單位調令、調入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證明。
(十)職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提供繼承人人身份證、死亡證明、法院出具的判決書(或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或遺贈或繼承文書)。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發生爭議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判定書或調解書。
(十一)職工被判刑,提供法院出具的判決書或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協議或文件。
(十二)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殊困難的職工家庭,提供民政部門印發的《低保證》或總工會印發的《特困證》。
(十三)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提供夫妻關系及直系親屬關系的證明(戶口簿、結婚證)、申請人所在地醫保部門出具的「自負醫療費用」的證明、三級及以上醫院出具並加蓋醫院診斷證明章的《診斷證明書》或病歷(一年以內)。
(十四)職工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須提供經公證處公證的委託書和代辦委託人身份證。
(十五)職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及結婚證或戶口簿等有效的親屬關系證明。
三、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
1.還貸款提取額度: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帳戶余額不超過當期還本付息額.其中貸款結清時,帳戶余額截至貸款結清的當月;貸款結清後不再提取.
2.余額不足時: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額內按規定申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述限額.
3.租房: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帳戶余額不超過當期實際房租支出的70%.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可提取本人個人帳戶內的余額.其中未申請住房貸款的,帳戶余額可截至簽訂購、建房合同的當月;本人個人帳戶余額超過實際購、建房支出總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四、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職工填寫《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加蓋單位公章)→憑本人身份證明攜相關證明材料至中心櫃面辦理→中心櫃面審核通過辦結。
6. 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並注銷其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一)離休、退休的;
(二)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1年後仍未重新就業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出國(境)定居的;
(四)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可以申請提取職工的住房公積金;
(五)調離本市行政區域的。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非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1年內;
(二)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審批之日起1年內;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危房鑒定書簽發之日起1年內;
(四)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自貸款結清之日起6個月內;
(五)無房戶租賃住房用於本人居住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或者承租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的;
(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形。
職工符合第五條、第六條規定條件,但本人或者其配偶有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尚未結清的,在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結清時准予提取。
拓展資料:購買預售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的,這些人群,已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據,具備這些條件;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地產買賣契約及契稅完稅證,作為基礎證明;購買拆遷還建房的,如果購買的是這種房屋,提供市房產管理部門印製的拆遷還建協議書及交房款收據;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工作的補充通知》第一條一、同一套住房頻繁交易提取(12個月內兩次以上),不予提取。二、職工異地購房,戶籍在購房當日或之後轉入購房地的,應持有該房屋半年後(商品住房以備案時間為准、存量住房以購房發票時間為准)可提取。三、職工符合提取相關條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個人賬戶狀態為封存,提取限額大於賬戶余額的可申請銷戶提取
7. 公積金提取條件有什麼
法律分析:在職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1、貸款購買住房。住房公積金制度設立的目的。購房者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公積金貸款的好處就是貸款利率低,2018年商業貸款5年以上基準利率為4.9%,而公積金貸款5年以上的利率為3.25%,但需要注意的是,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有額度限制。2、提取公積金支付月供。除了貸款之外,對於公積金貸款購房的人來說,還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3、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房。4、退休養老用購房者在退休後可以取出公積金,當做養老金使用。5、納入低保或特困范圍時可提取使用在很多城市,如果職工屬於低保或特困人群,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來滿足日常生活所需。6、治療重大疾病如果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或家庭成員(包括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罹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7、租房。8、銷戶提取全部余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