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徐州公積金貸款政策
法律分析:1、購買商品房、二手房、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公有住房或者建造、裝修自主性住房都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2、父母、子女可以作為公積金貸款的共同申請人,可以公共承擔還款責任
3、職工如果之前有公積金貸款的經歷,如果還清了之前的公積金貸款依舊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4、夫妻雙方如果其中一方以自己的名義已經購買了住房並且辦理了公積金貸款,另一方仍舊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在購買自住型住房
5、如果申請人之前已經購買了住房並且是自己借款全額支付的,只要申請人獲得了房屋所有權證以及土地使用證等材料,申請人便可以在一年之內申請公積金貸款來償還買房的借款
法律依據:《徐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職工購買商品住房,定銷房等,首付比例不低於30%,貸款比例不得超過全部房款70%:職工購買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於40%,貸款比例不得超過房價60%
❷ 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條件是: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參加了住房公積金制度,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具有購房合同、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十七條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三、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四、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❸ 買房用公積金貸款有什麼條件
一、貸款額度限制:雖然現在可以通過貸款的方式購買房屋了,但銀行貸款可不是想貸多少就能貸多少的。公積金貸款最為明顯的缺點就是貸款限額,每個城市都有最高貸款限額,個人跟夫妻申請的最高額度也不同,最少的也才四五十萬,對於房價較高的大城市,一套房子起碼得三五百萬,這點貸款額度根本不夠,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放著利率低的公積金不用,跑去申請商業貸款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提取額度限制:有的朋友覺得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低,那不如直接取出來使用,但沒想到公積金的提取額度也有限制,公積金的提取方式有很多不同的提取方式規定不一樣。
三、繳存時間限制:有的朋友交了公積金,但買房的時候還是只能放棄公積金貸款,那可能是因為公積金繳存的時間不滿足要求。大多數城市對公積金繳存時間要求為:申請貸款時借款人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公積金賬戶處於繳存狀態,也有城市仍要求連續繳存12個月(含)以上才能貸款。
四、放款時間限制:這是很多新樓盤的開發商拒絕使用公積金貸款的主要原因,根據城市的不同,有的申請一個月就能下來,有的要等上好幾個月,正是因為等待期長、回籠資金太慢,不少開發商、賣家都不願意接受公積金貸款的買家,這對買房人是非常不利的。
五、異地貸款手續麻煩:公積金的繳存和使用都收地域限制,支持公積金異地貸款的城市還是極少數的。目前大部分城市僅支持省內公積金異地貸款,支持全國范圍內公積金異地貸款且沒有戶籍限制的城市還很少,支持跨省公積金異地互貸的城市更是掰著手指頭都能數的清的。因此對於頻繁更換居住城市的人們來說也不太適合用公積金貸款。
【拓展資料】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❹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什麼條件
如您在深圳市的中國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您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父母雙方均應當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3、申請人申請貸款時的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70年;4、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5、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6、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7、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8、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因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異,需要請您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
誠邀您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或中銀跨境GO APP辦理相關業務。
❺ 買房用公積金貸款有什麼條件
一、公積金貸款買房所需條件:
1、根據公積金貸款要求購房者要有自己的公積金賬號,且在當地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或者一年以上,另外還需要貸款人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需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需借款人購買的是貸款人認可的經濟適用住房;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有關證明文件;
3、借款人同意將其與開發商簽訂的《住房銷售合同》項下所列房產抵押給貸款人,賦予貸款人優先抵押權和受償權,作為償還本息的保證;
4、借款人有支付不低於購房所需資金30%款項的能力;
5、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公積金貸款買房所需資料及申請流程:
1、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❻ 徐州公積金貸款政策
徐州的公積金貸款政策,主要由《徐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規定。根據該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來源,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2.未到法定離退休年齡,國家另有規定可延長的,按其規定執行,但最大不超過65周歲;
3.住房交易行為真實、合法、有效,且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
4.職工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當月之前,本人和其所在單位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少於6個月;
5.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未負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
6.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優先用於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7.同意按照本辦法規定提供擔保。
法律依據
《徐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第九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來源,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二)未到法定離退休年齡,國家另有規定可延長的,按其規定執行,但最大不超過65周歲;
(三)住房交易行為真實、合法、有效,且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
(四)職工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當月之前,本人和其所在單位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少於6個月;
(五)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未負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
(六)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優先用於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七)同意按照本辦法規定提供擔保。
❼ 徐州公積金貸款條件
徐州公積金貸款新規定有:
1.撤消在市區城東、城西營業部的徐州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抵押面簽櫃台,由徐州市住房置業擔保公司代為辦理房產抵押手續,從而減少客戶往返。
2.貸款辦理流程調整為:中心受理→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抵押→銀行放款。
【法律依據】
《徐州:進一步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貸款政策》
為全面落實營商環境「深化年」工作部署,優化公積金貸款流程和相關政策,徐州進一步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貸款政策,自9月1日起實施。
撤消在市區城東、城西營業部的徐州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抵押面簽櫃台,由徐州市住房置業擔保公司代為辦理房產抵押手續,從而減少客戶往返。
貸款辦理流程由「中心受理→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公司辦理擔保→不動產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擔保公司錄入抵押信息→銀行放款」調整為:
中心受理→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抵押→銀行放款。
在縣(市)、區增加建設銀行徐州分行為公積金組合貸受理銀行。
淮海經濟區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新增濟寧市。
❽ 徐州商轉公積金貸款條件2022
一、2022徐州商轉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
1、2022徐州商轉公積金貸款條件是:
(1)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應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或經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同意,處於緩繳、封存或者退休銷戶狀態的繳存職工;
(2)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政策性貼息貸款;
(3)符合資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二、公積金需要什麼提取材料
1、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或《失業證》;
2、職工個人賬戶封存兩年以上的,可不再提供離職證明,因單位欠繳導致個人賬戶停繳的除外。職工在外地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按照異地轉移相關規定辦理轉移手續。
❾ 首付最低兩成!徐州市住房公積金新政發布!
徐州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
《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的通知》
# 主要內容 #
1.調整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新房最低20%,二手房最低30%。
2.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
3.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4.增加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的承辦銀行。
原文內容如下
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的通知
徐公積金〔2022〕16號
為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滿足我市繳存職工自住住房需求,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我市房地產市場深入調研,結合繳存職工和開發企業集中訴求,依據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業務標准》,在對當前資金使用進行綜合測算的基礎上,現就我市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通知如下:
一、調整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調整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調整為30%。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高層住宅項目工程進度由施工進度達到主體建築的三分之二,調整為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即可申請。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三、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允許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同時暫停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余額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該條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
四、進一步加強與商業銀行合作,增加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的承辦銀行。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6日
《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的通知》
政策解讀
一、政策調整的背景依據
為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滿足我市繳存職工自住住房需求,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我市房地產市場深入調研,結合繳存職工和開發企業集中訴求,依據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業務標准》,在對當前資金使用進行綜合測算的基礎上,階段性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
二、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
(一)調整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調整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調整為30%。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高層住宅項目工程進度由施工進度達到主體建築的三分之二,調整為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即可申請。
(三)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允許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同時暫停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余額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四)進一步加強與商業銀行合作,增加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的承辦銀行。
三、政策調整的相關說明
(一)關於調整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為滿足繳存職工自住住房需求,切實減輕繳存職工購房資金壓力,對於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購買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由30%調整為20%,購買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調整為30%。申請組合貸款的,參照此標准執行。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二)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加大助企紓困力度,支持開發企業住房項目建設,提高便民服務效率,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方面,高層住宅項目工程進度由施工進度達到主體建築的三分之二,調整為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即可申請。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三)關於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堅持「房住不炒」的原則,在現行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性還清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不變的基礎上,回應職工關心關切,積極拓寬提取范圍,結合住房公積金保障性和互助性特點,優先滿足繳存職工剛性住房需求,優先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本息業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後續將出台具體實施辦法,首先在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等國有銀行開辦此項業務。該條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
(四)關於暫停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余額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此前在資金運用率偏低的情況下,階段性開辦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目的是為了增加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方便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逐月償還購房貸款。近年來,我市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力度,提高貸款額度,資金需求量不斷增大,資金運用率持續增長,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業務標准》相關規定,為保障住房公積金各項業務平穩健康發展,防範資金流動性風險,在開辦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前提下,參照我省大多數城市做法,暫停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余額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該條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
(五)關於進一步加強與商業銀行合作
為滿足職工高效便捷辦理組合貸款業務需求,進一步拓展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渠道,加強與商業銀行合作,增加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的承辦銀行。該條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