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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不購房貸款

發布時間: 2022-09-26 13:02:53

❶ 住房公積金非購房能貸款嗎

法律分析:不能。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具備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部門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並能辦理抵押或保證擔保手續;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優先用於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❷ 不買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❸ 不買房公積金可以貸款嗎

不買房公積金不可以貸款。公積金貸款需要借款人已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具有購房合同或房產證,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❹ 公積金不買房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除購房外,在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也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需提供建設或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規劃、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證或原房屋產權證,建築施工合同及工程預算或決算,以及住房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公積金一般指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❺ 公積金不買房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除購房外,在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也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需提供建設或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規劃、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證或原房屋產權證,建築施工合同及工程預算或決算,以及住房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公積金一般指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❻ 住房公積金不買房子可以貸款嗎

住房公積金 並不是只能用於 買房 子貸款 住房公積金的主要用途如下: 1、需要購買住房,需要貸款時,只要正常交納 公積金 、時間滿一年的(有些地方規定滿半年)、公積金帳戶內有一定余額的,可按帳戶內余額的N倍這個數來申請貸款(最高30萬元或20萬),而且 貸款利率 比商業按揭低30%左右。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憑有關證明文件、資料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公積金。 3、 購房貸款 (含商業按揭購房貸款),在還款期間,可以憑有關資料提取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 4、如果住房是租賃的,其每月的房租費用超出家庭 工資 收入並影響正常支出開銷時,可申請提取公積金來補貼房租。 公積金的提取使用一定要與住房有關,否則不能提取(要等到 退休 、出境定居等才能全額提取)。 申請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6、提供委託人認可的擔保; 7、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 住房公積金貸款 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需要准備的材料: 1.申請人 身份證 復印件; 2.申請人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復印件; 3. 購房 首付款發票復印件; 4. 商品房買賣合同 原件及復印件; 5. 房屋所有權 證原件及復印件; 6.借款申請表原件。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 1.借款申請人填寫申請表; 2.申請人向中心提交申請資料; 3.經過中心初審確認客戶的貸款資格; 4.借款人委託評估事務所進行 抵押 物審核評估; 5.填寫貸款文件; 6.將收押合同、 借款合同 提交開發商及擔保單位蓋章; 7.買保險; 8.向公積金管理中心報送資料,進行審核; 9.將資料遞送至中心終審; 10.將資料遞送至貸款銀行; 11.將銀行返還的資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還款。

❼ 公積金不買房可以貸款嗎能貸多少

不買房是不可以貸款的,住房公積金是用於商品房貸款和住房管理的專用基金,不得用於其他用途的貸款。」
拓展資料:
1.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3.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❽ 不買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不買房子也是可以用公積金貸款的,根據相關規定,除了購買房子之外,當我們需要對居住的房屋進行大型裝修、重建或翻建時,這些情況下也可以使用公積金來貸款。我們可以帶上身份證以及房產證去公積金辦事大廳,填寫貸款的申請表,通過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後,帶上相關資料,到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就可以了。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