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購房合同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關於購房合同是否可以貸款的問題,購房貸款並不違反相關法律,所以在法律層面是可以得到支持的。但是在具體的購房過程當中,是否可以貸款還需要注意是否滿足貸款銀行的要求如徵信記錄是否良好、收入狀況即是否具有還款能力等。在銀行願意貸款訂立貸款合同,並且發放貸款時,才能獲得購房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第一百九十八條 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
『貳』 購房合同可以貸款嗎
購房合同可以貸款。辦理房貸要帶購房合同,一般簽購房合同的時候會簽訂好幾份,以用來應付後續需要合同的場合,其中有一份就是辦理房貸的時候用的。一般這份合同會由開發商提供給銀行,不需要貸款人自己處理,如果開發商沒有提供的,貸款人可以找開發商拿一份提供給銀行。
簽購房合同要注意的情況如下:
1、採用統一格式,一般購房合同都是由開發商提供的,那麼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可以查看一下開發商提供的購房合同是否是統一的格式,一定要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准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並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
2、房產證辦理時間,一般合同中都會表明房屋交接時間,但是對於房產證的辦理時間卻不明確,如果開發商資質不全,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等就會影響到購房者產權的辦理,所以購房者在補充協議里應該要求開發商保證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自身義務,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房屋產權證無法辦理,應該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責任;
3、違約責任,購房合同中應該明確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應該包括: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別漏了違約責任的平等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叄』 購房合同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只有購房合同不能貸款。在開發商那買一手房的時候是先簽購房合同,然後貸款,等房產證下來由開發商移交銀行。但是你拿著購房合同是不能去貸款的,銀行也不會貸給你。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肆』 購房合同可以在銀行貸款嗎
有購房合同 和其他 以購房合同相關的材料 是可以在銀行 貸款的 證明你買房,貸款有還款的能力 才可以
『伍』 拿著購房合同能貸款嗎
拿著購房合同不能貸款。若只有購房合同是不可以辦理抵押貸款;一定要用房子辦理房產抵押貸款,要求房子有房產證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如果沒有房產證,一般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陸』 用購房合同可以貸款嗎
用購房合同是不可以貸款的。具體而言,購房合同並不能證明相對應的房產權屬,因此是不可以辦理貸款的,法律規定的是要用房子辦理房產抵押貸款,要求房子有房產證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如果沒有房產證,一般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因此只有購房合同的話,那麼是不可以辦理貸款的,否則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柒』 購房合同能貸款嗎
只拿購房合同不能貸款,貸款除購房合同還需要的材料有:房產證、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所有共有財產權的戶口本、權利人的婚姻證明、收入證明、子女出生證、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以及其他家庭財產證明等。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填寫包括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主要內容的《借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
一、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二、財政部門或會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三、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五、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六、貸款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捌』 用購房合同可以貸款嗎
用購房合同是不可以貸款的。具體而言,購房合同並不能證明相對應的房產權屬,因此是不可以辦理貸款的,法律規定的是要用房子辦理房產抵押貸款,要求房子有房產證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如果沒有房產證,一般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因此只有購房合同的話,那麼是不可以辦理貸款的,否則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玖』 有購房合同可以貸款嗎
有購房合同可以貸款。
辦理購房貸款所需條件:
1、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4、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5、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6、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准,包括裝飾、設備的標准、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許可權;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准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拾』 拿購房合同可以貸款嗎
拿購房合同不可以貸款。房子如果只有購房合同是不可以辦理抵押貸款的;若要用房子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必須要求房子有房產證才可以辦理;如果沒有房產證,一般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第四十七條 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