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證金會計分錄如何做
保證金會計分錄:
收到保證金單位: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保證金,
支付保證金單位:
借:其他應收款-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准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主要內容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葯費;備用金(向企業各職能科室、車間、個人周轉使用等撥出的備用金);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所支付的押金);預付賬款轉入;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指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利潤等以外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
B. 房地產企業收到房屋按揭保證金會計分錄
房屋按揭保證金計入「其他應付款」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按揭保證金
C. 房貸怎麼做會計分錄
購房付首付及貸款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短期借款 (長期借款)然後每月分期還房貸時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 (利息)
短期借款 (長期借款)本金貸:銀行存款
收到房子貸款時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 短期借款 (長期借款)
D. 我公司向銀行按揭貸款購房,會計分錄怎麼做呀
公司向銀行按揭貸款購房,賬務處理是:
1、按揭貸款購房時:
借:固定資產
貸:長期借款
2、每月支付貸款時:
借:長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4)購房貸款保證金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房產稅會計分錄
計算時: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實際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貸:銀行存款
施工企業房產稅應納稅款,通過「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科目進行核算。
該科目貸方反映企業應交納的房產稅,
借方反映企業實際已經繳納的房產稅,
余額在貸方反映企業應繳而未繳的房產稅。
月份終了,企業計算出按規定應繳納的房產稅稅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
企業按照規定的納稅期限繳納房產稅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
貸:銀行存款
E. 保證金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1)以前支付時
借:其他應收款--貸款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2)現在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貸款保證金。
保證金通常打入借款人或擔保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專有特定賬戶,這個錢所有權歸借款人,但借款人是不能使用的,只有相應借貸按期歸還了,這個保證金才歸還提供者。
銀行小額貸款需要交納保證金的客戶,一般往往是客戶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押物品未辦理正式抵押手續,由第三方擔保公司進行擔保,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後,獲取銀行發放的貸款,同時在貸款本息全部結清後,該保證金應退回給借款人。
(5)購房貸款保證金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保證金也具有類似定金一樣的擔保合同實現的作用。但就定金的功能而言,並不只限於中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規定的,只將定金作為債履行的一種擔保方式。實踐中,當事人可以自行約定定金的作用功能。
定金依其給付目的,可以作為合同訂立的保證、合同生效的條件、合同成立的證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價。
因此,定金除了具有擔保債履行的功能外,還具有立約功能、成約功能、證約功能和維護合同關系、預防隨意毀約的功能。而這些功能是保證金不具備的。
還應看到,保證金留存或提存的時間和數額是沒有限制的。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約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過程中皆可;保證金的數額可以相當於債務額,並不像定金那樣,其總額不得超過主合同總價款的20%,而且必須是在合同約定時或者合同簽訂前給付。
F. 保證金會計分錄怎麼做
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會計分錄:
1,存入保證金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取得承兌時不必做分錄,只在臨時備查簿中登記
(6)購房貸款保證金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保證金通常打入借款人或擔保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專有特定賬戶,這個錢所有權歸借款人,但借款人是不能使用的,只有相應借貸按期歸還了,這個保證金才歸還提供者。
G. 房地產開發企業保證金會計科目
房地產開發企業保證金的具體會計賬務處理如下:(1)先在銀行開一個保證金賬戶。
(2)按揭貸款時
借:銀行存款--一般賬戶或基本戶
借:銀行存款--保證金戶(按貸款額比例存入)
貸:預收賬款
(3)辦理房產證並在銀行做抵押後,可以將保證金戶存款轉入一般賬戶或基本戶,也可以繼續保留保證金賬戶。
H. 保證金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保證金可以作為其他應收/其他應付款看待,具體分錄如下:
1、若為收到對方保證金,確認為負債,計入其他應付款。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保證金
2、若為付給對方保證金,確認為資產,計入其他應收款,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8)購房貸款保證金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其他應收/應付款,其作用是放置那些不屬於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的款項。
1、其他應收款主要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葯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2、其他應付款主要包括
(1)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
(2)存入保證金
(3)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
(4)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
(5)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
(6)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
參考資料
其他應付款-網路
其他應收款-網路
I. 按揭貸款保證金可以入賬嗎
一、企業銀行貸款保證金會計賬務處理如下:
貸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
付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二、保證金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留存於對方或提存於第三人的金錢。在現實經濟生活中流行的保證金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其債權的實現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證金。另一種形式的保證金,是雙方在合同成立時候,為保證各自義務的履行而向共同認可的第三人(通常為公證機關)提存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