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二手房貸款下不來定金可以退嗎
買房子,交了定金,有兩種情況:
1、已和開發商約定,貸款下不來可以退的,那麼可以拿回定金。
2、未和開發商約定,貸款下不來可以退的。
則有兩種情況:
①因為自身個人徵信出問題,銀行不放款,則定金不可以退。
②不是因為自身問題的,則可以退定金。不過萬事無絕對,如果是不可以退的情形,托托熟人找找關系,或者和開發商經理商量應該也有可能退的。
特殊情況
外籍人士購房所需資料:
台灣人-------大陸往來通行證(台胞證)、戶籍藤本(可證明婚姻狀況)、在京購房審批表、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香港人-------香港身份證、結婚證、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韓國人--------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戶口本中文翻譯公證(可證明婚姻狀況)、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其他國籍------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結婚證中文翻譯公證、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B. 買二手房交了定金銀行貸款能退還定金嗎
買二手房交了定金,銀行不貸款要退還定金。因為合同出現了法定解除事由,當事人 可以解除合同 。銀行不貸款屬於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出現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C. 二手房的定金能退嗎買房過程中的「四金」 交出去還能拿回來嗎
二手房的定金能退嗎?
一、買二手房繳了定金可以退嗎
若只是買家由於個人原因,在交房了買房定金以後,悔約不願繼續履行買賣得話,這樣的情況下組成毀約。依據定金罰則,賣家可以不用退還買方的買房定金。但要是在別的前提下,買家規定退還定金得話,就應該根據那時候狀況才能知道要不要退還定金。
6、過戶及貸款擔保辦理手續
這之後,就可以去在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過戶了。
7、放貸
通過金融機構一系列辦理手續審批以後就會逐漸宣布向我派發相對應貸款。
買房過程中的「四金」 交出去還能拿回來嗎?
1、定金
定金,又被稱為擔保金,在合同生效或者在合同履行以前收取的一定金額的錢做為擔保的合同類型。它的作用是做為協議的貸款擔保,最先這是退不了的,次之,定金交納的金額不可超出主合同標的額多度20%,假如房地產商向我索取更多定金時,購房者是完全可以拒絕的;也有定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當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時,不可規定退還定金,私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時,務必二倍退還定金。
2、預付款
預付款能夠看作是買房子的訂金。當基本達成共識後,交易雙方進一步商議簽署臨時性認購協議書,購房付款預付款即獲得在這段時間的優先權。預付款相較於定金而言,關鍵以下幾點不一樣,最先這是能退的,但它不具有法律效力,因而也就不具有擔保的功效。
3、認籌金
認籌金是購房者為了能表現出了買房子的誠心,這一誠心必須通過交納「認籌金」來展現。交納認籌金後,購房者也就有了房屋購買的所有權了,並會到房子價格上享有一定程度的特惠。直到新樓盤宣布開盤後,「誠意金」的購房者就可以取號購房了。認籌金是不具有法律效力,假如最終沒能購買房產,「認籌金」是能夠退還的。
4、預定金
預定金要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公司與購房彼此簽合同時發生的。購房者交納小額貸款錢財,是買家與賣家協議的自發行為,買賣要求並不是強制性,預定金能夠在後續質押購房款應用,假如支付失敗,則有權要求退還。
D. 買二手房如果房貸貸不下來是否可以退還定金
可以要求中介退還定金。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特別規定:「
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擔保法》司法解釋中關於定金的解釋 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基於以上法律規定你可以向對方主張要求返還定金。
(4)二手房交易貸款定金擴展閱讀:
交付定金注意事項:
定金並非越多越好
定金收多少一般是基於二手房買賣雙方的協商結果,但還需要考慮其他因素。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額的20%,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了解定金罰則
所謂定金罰則,其實是定金擔保作用的體現。如果交定金的一方違約,那麼違約方就無權要回定金;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違約,那麼違約方就要雙倍返還定金。
那麼具體的實施條件:首先如果想要定金罰則得以實現,那麼定金合同就必須合法且成立。(定金合同必須以書面的形式呈現,口頭上的約定是無效的。)其次,如果賣方存在因為違約行為導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情況,需將雙倍將定金返還給支付方。
E. 二手房買賣定金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預訂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雙方保證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若任何一方提交虛假資料使本次交易無法進行則該方必須要負法律責任。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預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於:__________。為多層建築(共_______層,該房地產為第_______層) ,登記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房地產權證》為准,誤差不計。賣方持有房產證,房地產證號為:___________。房地產用途為:__________。 賣方持有經濟適用房界定卡,界定卡編號為:_______售房時間為:_______界定卡時間為:______________
賣方持有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簽定本合同後,賣方必須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加快辦理好一手房產證,以便辦理過戶手續。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該房地產於_______年_______月竣工。目前該房地產物業管理公司為_______,物業管理服務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如因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權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實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的,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買方確認購買的房屋為現狀,買方已看現樓內部,不得藉此拒絕交易,否則當違約處理。
第三條附著於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該房地產所附著的戶口,賣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每日萬分之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寫:____元)。該轉讓價款不含稅費。
第五條交易定金
該房地產交易定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買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寫:_____元)。買方必須於雙方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給賣方,賣方應出具相應收款收據。本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定金余額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寫:_______元),賣方應出具相應收款收據。上述定金建議交由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賬戶監管。買方將定金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存入監管帳號,即視為賣方收訖。定金在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手續時自動轉為樓款,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交房保證金
為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地產並結清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時從交易總價款中預留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作為交房保證金(不超過交易總價款的____%)。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此交房保證金的處理方法為下列第____種:
1、交由居間方託管;
2、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方式
買方所支付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除有特別約定,建議以銀行第三方託管的方式進行資金監管。買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寫:_______元)。
1、一次性付款買方須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上述房款支付至 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2、買方向銀行抵押付款
(1)買方須於____年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剩餘首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小寫:____元)。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2)買方須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配合銀行辦理貸款審批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准;
(3)銀行承諾發放貸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額的,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買方應於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之日起____日內補足應交款。
2、合同解除,賣方應在解除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全額退還買方已付________等所有款項。
3、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
上述款項建議買方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第八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因銀行貸款原因導致買方逾期付款的除外),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按下列第____種(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 稅費承擔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稅費:
(1)營業稅;
(2)城市建設維護稅;
(3)教育費附加;
(4)印花稅;
(5)個人所得稅;
(6)土地增值稅;
(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
(8)土地使用費。
(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
(10)提前還款罰息。買方需付稅費:
(11)印花稅;
(12)契稅;
(13)產權登記費;
(1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
(15)《房地產證》貼花;
(16)抵押登記費;
(17)借款(抵押)合同公證費;
(18)授權委託公證費。
其他費用:
(19)權籍調查費;
(20)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
(21)評估費;
(22)律師費;
(23)保險費;
(24)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准)。
經雙方協商,其中:
上述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由賣方支付。
上述第__________________
F. 買二手房交定金需要注意哪些細節
法律分析:購買二手房注意細節:
(1)核實房主:
購房者應弄清楚房屋所有權是否真實、完整、可靠,確認賣家到底是不是真正的「房主」。主要是核驗賣家身份、證件的真實性,騙子假冒「業主」騙首付的案件時有發生。
(2)核實產權:
購房者應檢查房屋所有權是單獨所有還是與他人擁有,如果跟他人共有,共有產權人是否同意出售。如有配偶,需要配偶簽署《同意出售證明》。
(3)檢查產權瑕疵:
購房者應看房屋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不然交完錢房子被法院查封會落得人財兩空。
(4)核對面積:
有的賣家報的面積跟房本上的實際面積相差甚遠。所以購房者要核實面積,看房本面積是否跟房屋實際面積一樣。
二手房交易需要准備的手續有:
1、交定金簽定定房協議;
2、幾日內准備首付款簽定一式六份商品房合同;
3、所在地房地產交易備案科備案;
4、如果是銀行貸款的就需要到所屬銀行辦理銀行貸款(或者是公積金貸款);
5、貸款客戶在辦理貸款同時需要提前交納契稅/印花稅/維修基金/氣源費/產權工本費等辦理產權證費用;
6、現金客戶只許等產權證辦理時交納以上費用即可。
二手房交易需要准備的證件有:
1、身份證,房主的身份證。
2、戶口本、計生證、個人收入證明和銀行近三月到半年的賬單;如果是單身,要帶單身證明,身份證,戶口本,收入證明。已婚的;要帶夫妻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和收入證明。
3、二手房業主給你房子。你給他首期,房管局才過戶。
4、交定金的收據,交房款的發票和交納契稅的稅票。
5、交納登記費印花稅等的票據。
6、買房協議和買房合同。
7、房產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G. 二手房貸款沒通過定金可以退嗎
二手房貸款沒通過定金不可以退。
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定金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並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手房交易定金糾紛處理方法
1、買賣雙方中的一方違約引起糾紛
買方支付了定金之後,有可能會由於一些原因而無法履行定金合同,因而產生違約行為,而賣方也有可能在接受定金之後,發現房屋價格上漲而不願意再出售房屋而產生違約行為。
如果是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那就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那就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沒有按照合同交付定金引起糾紛
雙方當事人確定了定金條款和數額後,定金合同並不是立即就能生效的,因為合同生效時間是以當事人實際交付定金時間為準的,而在這期間就很容易出現糾紛。
這種情況一旦發生,就算買方不支付定金,定金合同也不能夠強制執行,並且買方可以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產生締約過失責任。
3、只履行了部分合同引起糾紛
買賣雙方會出現部分不履行合同的情況,其不履行的部分仍然在擔保范圍內,而定金的效力也依舊對其有約束力,所以同樣適用於定金罰則,也就是說,當買賣雙方中的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債務,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與占整個合同的比例執行定金罰則。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關於二手房貸款沒通過定金可以退嗎的相關內容,更多信息可以關注建築界分享更多干貨
H. 二手房交了定金貸款沒批下來能退嗎
購買了二手房已經交了定金,但是貸款沒有審批通過,那麼如果是因為你的原因導致貸款審批無法通過的話,那麼屬於你違約,需要你支付違約金後,才能把定金退還給你,建議你跟賣房的人協商處理。
賣二手房注意事項是很多人都會意識到的問題,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還是會錯過很多細節,如果錯過了就是一大把鈔票。二手房交易時
購買二手房和買新房完全不一樣,新房主要和開發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東??中間各種環節都需要我們注意,最怕的就是吃虧,但偏偏買二手房注意事項多,一不小心就會掉坑裡。總的來說,買方有8點注意事項。
1、查明真實情況
(1)憑身份證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真實信息,30元的費用。
(2)可以交給中介全權負責,合同註明:如果房產證並非真實,中介付全部責任。
(3)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2、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1)房產證、土地證是否齊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是否在租,貸款額多少;我國包括大部分地區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對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數額做具體數據的約定。最好的辦法是一方先在銀行存入現金,雙方在銀行實現交付,一方取出現金,直接存入對方的賬戶。
(2)如果買賣的房子有貸款,那麼在付款時更要特別留意,-般應由賣方提前還款解除貸款。
6、確定交房時間、付款方式、時間,缺一不可
如果達成買賣意向,關於交房時間應當在合同中做明確的約定。之前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因為沒有在合同中註明交房時間而引發糾紛的,比如到了約定時間,賣房因為租賃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將房屋交付給買房,而買房又因沒有在合同中做相關的說明,買方只能吃「啞巴虧」。
因此,在簽定合同過程中,必須註明什麼時間賣方將房屋以何種方式交付給買方,如果屆時不能按時交房,買家將得到什麼樣的賠償,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賃情況等。一般情況下,在約定時,買家可以以房屋總價的10%左右作為交房時再付的條件約束賣家按照交房。
7、戶口問題
買方在核實房產情況的同時,別忘記了房屋連帶的戶口關系,賣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後將家人的戶口同時遷出。之前經常會出現類似的情況,諸如賣方在售出房屋之後沒有將家人的戶口同時簽出,而導致買方無法將戶口遷入。該約定可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註明。同交房時間的約定一樣,一般情況下,賣家可以預留一筆錢,在交房時確認了戶口情況之後再支付給賣家,這筆錢的數額-般是房屋總價的1%左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